#上饶疫情# 【#江西上饶中心城区实施较大范围区域静态管理#】信州区在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为及时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实施较大范围区域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大美上饶)
【#邯郸经开区调整封控管控措施# 】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全面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O4月29日0时起 ,调整全区疫情防控措施,4月29日继续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会事务局16个村和9个城市小区、小西堡乡20个村、南沿村镇2个村(见附件),尚璧镇全域暂定继续封控2天,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基本生活物资由社会事务局、属地乡镇统一配送,每天核酸检测。
二、社会事务局、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其他村(小区)、姚寨乡全域由封控调整为管控,实行“里不出、外不进、区域内严防聚集”,确保居民“不出小区不出村”,不扎堆、不聚集,倡导非必要不出户;村(小区)内的餐馆、商店、文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村(小区);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继续加强交通管控。区界交通检查站、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卡口、乡村道路卡口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落实相关要求和措施。
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附件:继续封控的村(小区)名单
1.社会事务局(16个村和9个城市小区)
16个村:北屯头村、东鸭池村、西鸭池村、燕庄村、常庄村、东尚璧村、西尚壁村、东填池村、西填池村、滏阳城村、贾口村、南屯头村、耒马台五街村、耒马台二街村、兼庄村、爆台寺村
9个城市小区:万浩枫景小区、万浩郦城南区、天泽园小区、紫薇苑小区、万浩吉祥小区、华浩活力城小区、东方新城一期、东方新城二期、汉光家园小区
2.小西堡乡(20个村)
南大堡村、王吕寨村、孙目连寨村、义井堡村、王寨村、夏元寨村、小西堡村、小东堡村、宋寨村、南官寨村、北官寨村、长桥村、西沿堡村、东沿堡村、吴良寨村、赵寨村、前官寨村、后官寨村、后魏寨村、前魏寨村
3.南沿村镇(2个村)
连寨村、田堡村(邯郸经开)声明:本帐号为公司AI测试账号,所发作品均转载自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有侵权请留言联系删除。
一、社会事务局16个村和9个城市小区、小西堡乡20个村、南沿村镇2个村(见附件),尚璧镇全域暂定继续封控2天,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基本生活物资由社会事务局、属地乡镇统一配送,每天核酸检测。
二、社会事务局、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其他村(小区)、姚寨乡全域由封控调整为管控,实行“里不出、外不进、区域内严防聚集”,确保居民“不出小区不出村”,不扎堆、不聚集,倡导非必要不出户;村(小区)内的餐馆、商店、文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村(小区);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继续加强交通管控。区界交通检查站、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卡口、乡村道路卡口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落实相关要求和措施。
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附件:继续封控的村(小区)名单
1.社会事务局(16个村和9个城市小区)
16个村:北屯头村、东鸭池村、西鸭池村、燕庄村、常庄村、东尚璧村、西尚壁村、东填池村、西填池村、滏阳城村、贾口村、南屯头村、耒马台五街村、耒马台二街村、兼庄村、爆台寺村
9个城市小区:万浩枫景小区、万浩郦城南区、天泽园小区、紫薇苑小区、万浩吉祥小区、华浩活力城小区、东方新城一期、东方新城二期、汉光家园小区
2.小西堡乡(20个村)
南大堡村、王吕寨村、孙目连寨村、义井堡村、王寨村、夏元寨村、小西堡村、小东堡村、宋寨村、南官寨村、北官寨村、长桥村、西沿堡村、东沿堡村、吴良寨村、赵寨村、前官寨村、后官寨村、后魏寨村、前魏寨村
3.南沿村镇(2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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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明知道他不会游泳,还叫他划龙船,他的死,你们全部都有责任!”广东广州,男子邀请几个同事周末到其村里划龙船时,其中一名同事落水后溺水身亡,事后同事家属以未尽到提醒、注意等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整船人告上法庭,索赔106万。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男子梁某在一广告公司工作,入职已有6年。端午节前夕,其男同事胡某说其村里,按照风俗已经将埋在河里的龙船,捞起来了,遂邀请包括梁某在内的几名同事,周末休息日时,一起去划龙船玩水。
事发当天,众人先来到胡某家中集合并换好衣服,就在大家准备出发前往河边时,梁某问胡某船上有没有救生衣,并告诉大家自己是个”旱鸭子”,不会游泳。然后胡某说,平时村里的人训练是有的,人手一件,但他们不是村里的人,不方便到村委会拿。胡某还说没事,他水性好,真有什么事,他也能救。
可结果当船行驶至几百米处时,由于众人事前都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协调性很差,因此当船左右摇摆时,梁某意外落水。虽然胡某与两个水性较好的同事,都下水去施救过,可奈何最终也没能将梁某救起,导致其溺水身亡。
事后梁某家属以未尽到提醒、注意等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组织者胡某以及船上其他参与者,全部告上法庭,索赔106万。
那么,胡某以及其他参与者,需要承担责任么?
首先,这是一起民事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举证责任在于原告一方,如果原告不能举证其主张,那么就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提出主张一方,需举证证明其主张,否则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其次,《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如因未尽到注意、提醒等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共同参与群众性活动的人,出现了意外事件。如果组织者以及其他参与者,未尽到注意、提醒等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本案中,梁某明确提出自己不会游泳,想要救生衣的情况下,组织者以其水性好为由,表示不需要,即未尽到注意等安全保障义务,而其他参与者亦未尽到提醒义务,即均存在过错责任。
最后,梁某是成年人,其是自身身体的第一责任人,其在明知自己不会游泳,没有救生衣的情况下,却仍然参与危险活动,其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成年人,其应当对事物危险性,具有足够的认识、判断能力,即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根据各方的过错,酌情判定梁某自身承担70%的责任,组织者胡某承担20%的责任,其他参与者共同承担10%的责任。
虽然一审宣判后,梁某家属不服并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一审观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同事之间组织活动:联络感情,想法是好的。但提醒大家,无论出于什么目的,组织、参加活动务必要做到安全第一。
对此,大家有不同的看法么?欢迎大家讨论!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男子梁某在一广告公司工作,入职已有6年。端午节前夕,其男同事胡某说其村里,按照风俗已经将埋在河里的龙船,捞起来了,遂邀请包括梁某在内的几名同事,周末休息日时,一起去划龙船玩水。
事发当天,众人先来到胡某家中集合并换好衣服,就在大家准备出发前往河边时,梁某问胡某船上有没有救生衣,并告诉大家自己是个”旱鸭子”,不会游泳。然后胡某说,平时村里的人训练是有的,人手一件,但他们不是村里的人,不方便到村委会拿。胡某还说没事,他水性好,真有什么事,他也能救。
可结果当船行驶至几百米处时,由于众人事前都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协调性很差,因此当船左右摇摆时,梁某意外落水。虽然胡某与两个水性较好的同事,都下水去施救过,可奈何最终也没能将梁某救起,导致其溺水身亡。
事后梁某家属以未尽到提醒、注意等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组织者胡某以及船上其他参与者,全部告上法庭,索赔106万。
那么,胡某以及其他参与者,需要承担责任么?
首先,这是一起民事诉讼,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举证责任在于原告一方,如果原告不能举证其主张,那么就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提出主张一方,需举证证明其主张,否则将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其次,《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组织者,如因未尽到注意、提醒等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共同参与群众性活动的人,出现了意外事件。如果组织者以及其他参与者,未尽到注意、提醒等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本案中,梁某明确提出自己不会游泳,想要救生衣的情况下,组织者以其水性好为由,表示不需要,即未尽到注意等安全保障义务,而其他参与者亦未尽到提醒义务,即均存在过错责任。
最后,梁某是成年人,其是自身身体的第一责任人,其在明知自己不会游泳,没有救生衣的情况下,却仍然参与危险活动,其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成年人,其应当对事物危险性,具有足够的认识、判断能力,即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根据各方的过错,酌情判定梁某自身承担70%的责任,组织者胡某承担20%的责任,其他参与者共同承担10%的责任。
虽然一审宣判后,梁某家属不服并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一审观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同事之间组织活动:联络感情,想法是好的。但提醒大家,无论出于什么目的,组织、参加活动务必要做到安全第一。
对此,大家有不同的看法么?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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