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国字号”握紧发展主动权】不惧大风大浪,奋勇迎风搏浪。眼下,在战“疫”的非常时期,包头市国有大型企业发挥韧性强、潜力大、后劲足的优势,抓防控、促生产,以果敢勇毅的使命担当扛起工业经济发展大旗,彰显出“国字号”在包头经济发展中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决战疫情 逆风前行
4月26日,包钢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启动疫情应急响应,对重点区域实施全员核酸检测。13个核酸检测点、73个检测台全部启用,共采集核酸样本18865份,安全、高效、顺利完成检测工作。
4月27日,在包钢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三车间,焙烧生产线井然有序,职工们佩戴口罩,有条不紊地生产作业。
“我们明确责任分工,摸清各工段疫情防控及职工出勤情况,合理安排在岗人员,及时调整工艺路线,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实现单台焙烧窑产能提升20%,保证生产任务平稳顺利完成。”三车间区域技术主管姜东波说。
公司一车间在合理调配人员、紧盯萃取生产线运转情况的同时,组织安排职工分批次、无遗漏进行全员核酸检测。“部分职工因社区封控无法到岗,存在人手短缺的情况,车间里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申请积极承担额外工作,多守一会儿岗,多上一会儿班,勠力同心,保证冶炼萃取生产线运行平稳、产品质量稳定。”车间主任云强说。
疫情防控无小事,从严从紧细落实。北奔重汽对外来物料运输车辆及人员做好全面消杀和登记,对生产作业区、办公区、会议室、库房等各个区域做到每日全方位消杀、通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每日发布人员轨迹排查通报,做好人员每日健康码、体温、接触情况登记。
生产经营 脚步不停
4月27日,在北奔重汽厂区内,满载物料和成品零部件的运输车有序运行。在整车下线通道处,随着连续的汽笛声和自动感应门的每一次开启,都有一辆崭新的北奔重卡下线。
“ 这几天有的生产员工暂时不能返岗,我们及时安排人员顶岗到位,确保生产有序进行。”北奔总装公司底盘车间副主任张魁说。
疫情当前,市场开拓之旅变得更加曲折,但“拼抢”的劲头不减、创新的步履不停——
一机集团北方创业公司与国能集团持续开展100辆棚车租赁业务,大力拓展中车集装箱市场并取得积极成效,跟踪4年成功拿下巴基斯坦铁道部820辆铁路货车项目;
一分公司成功中标中车物流12000套车钩项目,合同金额达4830万元;
桥箱公司一季度累计保供北奔2000余台,并为三一重工、徐工、大运等主机厂供货1500台左右,还签订一汽军车扭杆、汉德车桥、差壳锻件等零部件合同近3000万元,利润同比增长18.42%;
瑞特公司积极与北京北方车辆、重庆铁马等整车厂对接,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万元;
北奔重汽向乌海用户交付首批20台新能源重卡,让“散改集+新能源”模式在乌海地区落地生根;
4月26日,中核北方研制的全球首批商用堆碳-14辐照生产靶件在秦山核电三厂2号重水堆机组入堆。这是中核北方继成功研制钴-60靶件、结束我国钴-60长期依赖进口历史之后,又一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位素靶件生产研制任务;
前不久,北奔发布自治区首台套L4级智能无人驾驶集装箱卡车,为公司进军无人口岸建设领域打下坚实基础;
一机集团研制的移动核酸采样车填补自治区空白,成为“战疫”利器,下线之初就开始接受订单洽谈。
开局良好 未来可期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虽有疫情侵扰,但包头国企奋力实现首季良好开局——
包钢钢铁和稀土产品产量均保持稳步增长,整体经济效益好于去年同期水平,一季度集团公司预计完成营业收入312.13亿元,同比增长22.5%;
一机集团营业收入、利润同比实现超30%增长;
北重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72.46%,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产值、订单4项指标全线飘红,分别完成目标的102%、104%、108%、142%,下属7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现盈利;
中核北方公司经营运行平稳,各项经济指标可控;
北奔重汽生产经营稳中向好,科技创新驱动力更加强劲。
现在,包头“国字号”正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继续砥砺前行,向着更高的目标奋进。
(奔腾融媒)#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疫情#
决战疫情 逆风前行
4月26日,包钢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启动疫情应急响应,对重点区域实施全员核酸检测。13个核酸检测点、73个检测台全部启用,共采集核酸样本18865份,安全、高效、顺利完成检测工作。
4月27日,在包钢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三车间,焙烧生产线井然有序,职工们佩戴口罩,有条不紊地生产作业。
“我们明确责任分工,摸清各工段疫情防控及职工出勤情况,合理安排在岗人员,及时调整工艺路线,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实现单台焙烧窑产能提升20%,保证生产任务平稳顺利完成。”三车间区域技术主管姜东波说。
公司一车间在合理调配人员、紧盯萃取生产线运转情况的同时,组织安排职工分批次、无遗漏进行全员核酸检测。“部分职工因社区封控无法到岗,存在人手短缺的情况,车间里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申请积极承担额外工作,多守一会儿岗,多上一会儿班,勠力同心,保证冶炼萃取生产线运行平稳、产品质量稳定。”车间主任云强说。
疫情防控无小事,从严从紧细落实。北奔重汽对外来物料运输车辆及人员做好全面消杀和登记,对生产作业区、办公区、会议室、库房等各个区域做到每日全方位消杀、通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每日发布人员轨迹排查通报,做好人员每日健康码、体温、接触情况登记。
生产经营 脚步不停
4月27日,在北奔重汽厂区内,满载物料和成品零部件的运输车有序运行。在整车下线通道处,随着连续的汽笛声和自动感应门的每一次开启,都有一辆崭新的北奔重卡下线。
“ 这几天有的生产员工暂时不能返岗,我们及时安排人员顶岗到位,确保生产有序进行。”北奔总装公司底盘车间副主任张魁说。
疫情当前,市场开拓之旅变得更加曲折,但“拼抢”的劲头不减、创新的步履不停——
一机集团北方创业公司与国能集团持续开展100辆棚车租赁业务,大力拓展中车集装箱市场并取得积极成效,跟踪4年成功拿下巴基斯坦铁道部820辆铁路货车项目;
一分公司成功中标中车物流12000套车钩项目,合同金额达4830万元;
桥箱公司一季度累计保供北奔2000余台,并为三一重工、徐工、大运等主机厂供货1500台左右,还签订一汽军车扭杆、汉德车桥、差壳锻件等零部件合同近3000万元,利润同比增长18.42%;
瑞特公司积极与北京北方车辆、重庆铁马等整车厂对接,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万元;
北奔重汽向乌海用户交付首批20台新能源重卡,让“散改集+新能源”模式在乌海地区落地生根;
4月26日,中核北方研制的全球首批商用堆碳-14辐照生产靶件在秦山核电三厂2号重水堆机组入堆。这是中核北方继成功研制钴-60靶件、结束我国钴-60长期依赖进口历史之后,又一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位素靶件生产研制任务;
前不久,北奔发布自治区首台套L4级智能无人驾驶集装箱卡车,为公司进军无人口岸建设领域打下坚实基础;
一机集团研制的移动核酸采样车填补自治区空白,成为“战疫”利器,下线之初就开始接受订单洽谈。
开局良好 未来可期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虽有疫情侵扰,但包头国企奋力实现首季良好开局——
包钢钢铁和稀土产品产量均保持稳步增长,整体经济效益好于去年同期水平,一季度集团公司预计完成营业收入312.13亿元,同比增长22.5%;
一机集团营业收入、利润同比实现超30%增长;
北重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72.46%,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产值、订单4项指标全线飘红,分别完成目标的102%、104%、108%、142%,下属7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实现盈利;
中核北方公司经营运行平稳,各项经济指标可控;
北奔重汽生产经营稳中向好,科技创新驱动力更加强劲。
现在,包头“国字号”正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继续砥砺前行,向着更高的目标奋进。
(奔腾融媒)#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疫情#
#洛阳24小时# 【洛阳发布4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今年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度4起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洛阳某公司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案件简介:
2021年8月20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投诉举报,洛阳某公司在未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者被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在其官方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宣传信息中,使用了“奥运标志”用于商业宣传。经查,其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三)项“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上述证据,执法人员对洛阳某公司处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50000元的处罚。
典型意义:
随着我国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执法等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的持续提升与推进,大部分企业、团体、个人等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逐步加深,并自觉规范遵守。但在实践层面,仍有部分企业、个人等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了解、法律意识不强,为了满足自身利益,抱有打擦边球、甚至公然违反等侥幸心理。通过行政执法领域的依法处理和高压态势,可以助力知识产权严保护的落地和实施,带动在社会层面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案例二: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处理洛龙区某塑料制品商行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7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陕西省渭南市市场监管局移交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移送单及案件线索,请求人为陕西某科技公司,其于2019年10月18日获得名称为一种强吸力磁性门帘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822133174.1,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5月12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受理了请求人诉洛阳市洛龙区某塑料制品商行销售一种强吸力磁性门帘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一案。5月18日,执法人员向被请求人送达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副本及相关材料。7月27日,本案进行了口头审理,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参加了口头审理,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或等同)已落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的行为已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被请求人认可请求人已公证的被控侵权产品为其销售,也认可其销售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
经审理,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被请求人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功能相近,结构相似,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实施专利侵权行为。8月5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洛阳市洛龙区某塑料制品商行销售一种强吸力磁性门帘行为构成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被请求人停止销售侵犯陕西某科技公司专利号ZL201822133174.1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跨区域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不仅有力打击了侵权行为,更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职能,通过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高效处理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营造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案例三: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旅游公司投放违法广告和擅自使用特殊标志案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8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旅游公司在洛阳市内公交车车窗上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嫌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了商业宣传,委托广告公司在洛阳市区内部分公交线路的公交车窗上发布广告,周期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5日,发布数量为180台(个),发布费用为30元/台,费用共计5400元。车窗广告由当事人员工设计,内容使用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和广告法禁用词汇。“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系中宣部3月24日发布,并发文明确了标识的使用范围、使用要求、使用管理等事项,要求建党百年标识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不得用于商业广告等。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某旅游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罚款50000元;对其擅自使用特殊标志行为罚款5000元。两项合计罚款55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法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此起擅自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案件,对社会公众起到了警示作用,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同时,本案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指导作用。
■案例四: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剑南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5日,伊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酒业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所销售的五粮春白酒、剑南春白酒、青花汾酒、封坛老白汾酒、巴拿马汾酒、53度防伪老白汾酒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认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第六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4828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合法注册商标权利,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是正道。经营者应牢记诚信经营的宗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从合法渠道购进商品,不断创新经营模式,避免出现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不正当争夺消费市场的行为,维护行业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孙怀真 乔红梅)
■案例一: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洛阳某公司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
案件简介:
2021年8月20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投诉举报,洛阳某公司在未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者被授权许可的前提下,在其官方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宣传信息中,使用了“奥运标志”用于商业宣传。经查,其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三)项“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上述证据,执法人员对洛阳某公司处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50000元的处罚。
典型意义:
随着我国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执法等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的持续提升与推进,大部分企业、团体、个人等对知识产权法律意识逐步加深,并自觉规范遵守。但在实践层面,仍有部分企业、个人等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了解、法律意识不强,为了满足自身利益,抱有打擦边球、甚至公然违反等侥幸心理。通过行政执法领域的依法处理和高压态势,可以助力知识产权严保护的落地和实施,带动在社会层面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案例二: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处理洛龙区某塑料制品商行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7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陕西省渭南市市场监管局移交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移送单及案件线索,请求人为陕西某科技公司,其于2019年10月18日获得名称为一种强吸力磁性门帘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822133174.1,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5月12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受理了请求人诉洛阳市洛龙区某塑料制品商行销售一种强吸力磁性门帘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一案。5月18日,执法人员向被请求人送达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副本及相关材料。7月27日,本案进行了口头审理,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参加了口头审理,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或等同)已落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的行为已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被请求人认可请求人已公证的被控侵权产品为其销售,也认可其销售的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
经审理,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被请求人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功能相近,结构相似,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实施专利侵权行为。8月5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洛阳市洛龙区某塑料制品商行销售一种强吸力磁性门帘行为构成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被请求人停止销售侵犯陕西某科技公司专利号ZL201822133174.1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跨区域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不仅有力打击了侵权行为,更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职能,通过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高效处理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营造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案例三: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旅游公司投放违法广告和擅自使用特殊标志案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8日,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某旅游公司在洛阳市内公交车车窗上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嫌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了商业宣传,委托广告公司在洛阳市区内部分公交线路的公交车窗上发布广告,周期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5日,发布数量为180台(个),发布费用为30元/台,费用共计5400元。车窗广告由当事人员工设计,内容使用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和广告法禁用词汇。“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系中宣部3月24日发布,并发文明确了标识的使用范围、使用要求、使用管理等事项,要求建党百年标识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不得用于商业广告等。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某旅游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罚款50000元;对其擅自使用特殊标志行为罚款5000元。两项合计罚款55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法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此起擅自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案件,对社会公众起到了警示作用,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同时,本案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指导作用。
■案例四: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剑南春”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5日,伊滨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酒业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商行所销售的五粮春白酒、剑南春白酒、青花汾酒、封坛老白汾酒、巴拿马汾酒、53度防伪老白汾酒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认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第六章第一节第三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4828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合法注册商标权利,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是正道。经营者应牢记诚信经营的宗旨,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从合法渠道购进商品,不断创新经营模式,避免出现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不正当争夺消费市场的行为,维护行业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文/图 通讯员 孙怀真 乔红梅)
【从预盈到最多亏损60亿!近200亿地产巨头突然大“变脸”,近9万股东踩“雷”!】
房地产企业日子不好过。
荣盛发展(002146)最新业绩变脸,预计公司2021年至少亏损45亿元。另一家上市公司华联股份(000882)也下修业绩,预计去年至少亏损1.5亿元,亏损原因与一宗土地有关。
荣盛发展最高预亏60亿
4月18日晚间,荣盛发展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465亿元—520亿元,2021年归属净利润亏损45亿元—60亿元,2020年其营收715.11亿元,净利润75.01亿元。
此前,今年1月28日,荣盛发展曾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净利润1亿元-1.5亿元,同比下降98.00%-98.67%,扣非净利润5209.8万元-1.02亿元,同比下降98.64%-99.30%。
当时,对于业绩预下降,荣盛发展表示,受行业政策持续调控、资产减值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在2021年度的开发项目交付面积较上年度有所降低,同时由于2021年度结转的开发项目毛利率下降,从而导致毛利润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而今,面对公司业绩大幅修正及大幅亏损,荣盛发展在公告中解释称,公司在2022年初进行业绩预告时,主要根据当时项目所在房地产市场走势,以及项目所在地疫情态势趋向稳定的形势,依据各项目未来市场可参考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对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随着市场形势和防疫形势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依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对部分会计估计事项进行审慎判断,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公司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
荣盛发展进一步阐释了业绩修正的具体原因:
第一,从2022年2月以来,各地购房政策虽然有所放松,但是消费者购房意愿持续低落,销售量下跌明显,房地产市场整体延续下行趋势。
第二,2022年2月以来,国内新冠疫情出现进一步蔓延,多地新冠疫情的防控态势加重,尤其是环京市场和河北市场,公司项目的销售环境受到了严重影响。因此,荣盛发展出于谨慎性考虑,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重新评估预期销售价格情况及对存货的影响,对2021年末公司存货补充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4月18日,荣盛发展股价跌2.01%,报收4.38元/股,公司总市值190亿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总股东人数为8.656万,截至2021年年末,南方中证500ETF、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A、大成中证红利指数A、易方达中证红利ETF等50只基金持仓荣盛发展。
华联股份亦下修去年业绩
与荣盛发展同步,4月18日晚间,华联股份亦下修去年业绩,预计2021年亏损1.5亿元至1.95亿元,此前预计盈利1600万元至24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297.26万元。
对于业绩下修原因,华联股份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面积为343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无偿收回。公司认为上述土地使用权并未构成闲置土地情形,此前一直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与沟通,争取尽快收回土地,预计对2021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鉴于疫情一再影响沟通进度,并且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于2022年3月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对相关土地资产确认损失,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影响为2.04亿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转亏。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联股份股东人数接近10万,截至2021年末,南方中证房地产ETF、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ETF、广发中证1000指数A等12只基金持仓华联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两个交易日,华联股份股票已出现连续两个涨停,截至4月18日晚收盘,其股价报收2.54元/股。最近5个交易日,华联股份出现了3次涨停,年初至今其股价涨幅达32.99%。
4月18日晚,华联股份同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盘后龙虎榜数据显示,4月18日有两家机构席位出现在了卖出方,合计卖出金额将近4千万元。此外,知名游资佛山系4月18日卖出金额超58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联股份前身为中商股份,注册地在北京,从事零售行业及运营管理多年,1998年6月16日登陆深交所主板,2008年主营业务由百货零售转型为购物中心运营管理,成为专注于社区型购物中心运营管理的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而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的业务主管为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与华联综超(600361)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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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日子不好过。
荣盛发展(002146)最新业绩变脸,预计公司2021年至少亏损45亿元。另一家上市公司华联股份(000882)也下修业绩,预计去年至少亏损1.5亿元,亏损原因与一宗土地有关。
荣盛发展最高预亏60亿
4月18日晚间,荣盛发展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预计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465亿元—520亿元,2021年归属净利润亏损45亿元—60亿元,2020年其营收715.11亿元,净利润75.01亿元。
此前,今年1月28日,荣盛发展曾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净利润1亿元-1.5亿元,同比下降98.00%-98.67%,扣非净利润5209.8万元-1.02亿元,同比下降98.64%-99.30%。
当时,对于业绩预下降,荣盛发展表示,受行业政策持续调控、资产减值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在2021年度的开发项目交付面积较上年度有所降低,同时由于2021年度结转的开发项目毛利率下降,从而导致毛利润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而今,面对公司业绩大幅修正及大幅亏损,荣盛发展在公告中解释称,公司在2022年初进行业绩预告时,主要根据当时项目所在房地产市场走势,以及项目所在地疫情态势趋向稳定的形势,依据各项目未来市场可参考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对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随着市场形势和防疫形势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依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对部分会计估计事项进行审慎判断,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公司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
荣盛发展进一步阐释了业绩修正的具体原因:
第一,从2022年2月以来,各地购房政策虽然有所放松,但是消费者购房意愿持续低落,销售量下跌明显,房地产市场整体延续下行趋势。
第二,2022年2月以来,国内新冠疫情出现进一步蔓延,多地新冠疫情的防控态势加重,尤其是环京市场和河北市场,公司项目的销售环境受到了严重影响。因此,荣盛发展出于谨慎性考虑,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后,重新评估预期销售价格情况及对存货的影响,对2021年末公司存货补充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4月18日,荣盛发展股价跌2.01%,报收4.38元/股,公司总市值190亿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总股东人数为8.656万,截至2021年年末,南方中证500ETF、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A、大成中证红利指数A、易方达中证红利ETF等50只基金持仓荣盛发展。
华联股份亦下修去年业绩
与荣盛发展同步,4月18日晚间,华联股份亦下修去年业绩,预计2021年亏损1.5亿元至1.95亿元,此前预计盈利1600万元至24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297.26万元。
对于业绩下修原因,华联股份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面积为343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无偿收回。公司认为上述土地使用权并未构成闲置土地情形,此前一直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与沟通,争取尽快收回土地,预计对2021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鉴于疫情一再影响沟通进度,并且政府相关部门按流程于2022年3月完成了不动产权证的公告注销。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对相关土地资产确认损失,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影响为2.04亿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转亏。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联股份股东人数接近10万,截至2021年末,南方中证房地产ETF、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ETF、广发中证1000指数A等12只基金持仓华联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两个交易日,华联股份股票已出现连续两个涨停,截至4月18日晚收盘,其股价报收2.54元/股。最近5个交易日,华联股份出现了3次涨停,年初至今其股价涨幅达32.99%。
4月18日晚,华联股份同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盘后龙虎榜数据显示,4月18日有两家机构席位出现在了卖出方,合计卖出金额将近4千万元。此外,知名游资佛山系4月18日卖出金额超58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联股份前身为中商股份,注册地在北京,从事零售行业及运营管理多年,1998年6月16日登陆深交所主板,2008年主营业务由百货零售转型为购物中心运营管理,成为专注于社区型购物中心运营管理的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而海南省文化交流促进会的业务主管为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与华联综超(600361)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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