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10年来 审查起诉醉酒型危险驾驶案7371件7427人】2月16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危险驾驶入刑10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醉驾型案件办理情况。
201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青海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醉酒型危险驾驶案7371件7427人,审查后,起诉至法院6982件7038人,不起诉350件351人。从总体案件受理数据看,醉驾案件数量增速迅猛。10年来,全省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从2011年的27件,快速上升至2020年1450件,增长53.7倍,案件量年均增长166 %,高于全国平均增幅。案件主要集中在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占类案总数的87.6%。从犯罪主体特征看,以男性、青壮年、低学历、无职业者居多。从查获情况看,多为夜间查获、被动查获。所查获醉驾案件醉酒程度偏高,严重醉驾者数量居高不下,血液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的深度醉酒人数达3364人,占总人数的45.3%。从处理结果看,醉驾案件起诉率居全国前列,危险驾驶案件起诉率为94.01%,不起诉率仅为5.99%。远低于全国平均不起诉率。法院判处实刑占比相对较高,判处实刑3650人,占比51.58%。
自醉驾入刑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针对类案逐年上升的趋势,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工作时限,加快案件办理进程。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职能作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类案分析、个案研讨等方式,协调解决具体案件存在的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纠纷矛盾。探索创新办案模式。部分地区检察院对于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拟作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适用“类案集中听证+训诫+强制社区服务”办理模式。
201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青海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醉酒型危险驾驶案7371件7427人,审查后,起诉至法院6982件7038人,不起诉350件351人。从总体案件受理数据看,醉驾案件数量增速迅猛。10年来,全省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从2011年的27件,快速上升至2020年1450件,增长53.7倍,案件量年均增长166 %,高于全国平均增幅。案件主要集中在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占类案总数的87.6%。从犯罪主体特征看,以男性、青壮年、低学历、无职业者居多。从查获情况看,多为夜间查获、被动查获。所查获醉驾案件醉酒程度偏高,严重醉驾者数量居高不下,血液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的深度醉酒人数达3364人,占总人数的45.3%。从处理结果看,醉驾案件起诉率居全国前列,危险驾驶案件起诉率为94.01%,不起诉率仅为5.99%。远低于全国平均不起诉率。法院判处实刑占比相对较高,判处实刑3650人,占比51.58%。
自醉驾入刑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针对类案逐年上升的趋势,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对符合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工作时限,加快案件办理进程。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职能作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类案分析、个案研讨等方式,协调解决具体案件存在的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纠纷矛盾。探索创新办案模式。部分地区检察院对于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拟作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适用“类案集中听证+训诫+强制社区服务”办理模式。
【醉驾入刑”十年 青海省检察机关起诉“醉驾”案件6982件7038人】2月16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醉驾入刑”十年间——201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日,青海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7371件7427人,审查后,起诉至法院6982件7038人,不起诉350件351人。
据了解,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针对类案逐年上升的趋势,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快速办理机制。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合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纠纷矛盾。目前,青海省危险驾驶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7.95%,高于其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率。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办案模式。部分地区检察院对于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拟作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适用“类案集中听证+训诫+强制社区服务”办理模式,召开集中公开听证会,对辖区内多起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危险驾驶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不起诉人单位代表、社区代表及侦查人员、辩护人共同参加,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对被不起诉人进行集中训诫,充分释法说理,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不断完善机制规范办案,省检察院针对调研发现的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标准不一等问题,制定《青海省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办理若干规定(试行)》,统一全省危险驾驶不起诉标准,有效解决基层检察机关不敢用、不愿用、不会用和不当适用不起诉的难题,确保依法准确规范运用不起诉权。建立省市两级检察院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案件事后审查备案机制,规定每年开展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避免出现超标准从宽违规不起诉现象。同时,及时转化调研成果,制定我省检察机关《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进一步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工作。
据了解,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针对类案逐年上升的趋势,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快速办理机制。针对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合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纠纷矛盾。目前,青海省危险驾驶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7.95%,高于其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率。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办案模式。部分地区检察院对于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拟作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适用“类案集中听证+训诫+强制社区服务”办理模式,召开集中公开听证会,对辖区内多起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危险驾驶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不起诉人单位代表、社区代表及侦查人员、辩护人共同参加,当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对被不起诉人进行集中训诫,充分释法说理,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不断完善机制规范办案,省检察院针对调研发现的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标准不一等问题,制定《青海省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办理若干规定(试行)》,统一全省危险驾驶不起诉标准,有效解决基层检察机关不敢用、不愿用、不会用和不当适用不起诉的难题,确保依法准确规范运用不起诉权。建立省市两级检察院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案件事后审查备案机制,规定每年开展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活动,避免出现超标准从宽违规不起诉现象。同时,及时转化调研成果,制定我省检察机关《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指引》,进一步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工作。
#数告##数字公告#2022年2月15日就业推荐表遗失声明公告
邹宇轩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9****6982声明作废。
彭文怡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98406,声明作废。
杜晓雨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04314,声明作废。
王烨怡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9****5605,声明作废。
蔡慧敏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97993,声明作废。
更多就业推荐表遗失声明公告:https://t.cn/A6iuD1qV
邹宇轩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9****6982声明作废。
彭文怡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98406,声明作废。
杜晓雨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04314,声明作废。
王烨怡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9****5605,声明作废。
蔡慧敏遗失就业推荐表,编号:2022****97993,声明作废。
更多就业推荐表遗失声明公告:https://t.cn/A6iuD1qV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