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契奇##塞尔维亚# 2022.7.4
武契奇会见第一届吉普赛人"Bavarlipe"发展计划参与者
吉普赛人"Bavarlipe"发展计划,于去年在塞尔维亚国家公共行政学院开设,面向没有受雇于公共行政部门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吉普赛人,旨在提高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吉普赛人的工作专业能力。
武契奇今天接待了第一届“Bavarlipe”计划的参与者。
武契奇:
我相信你们的力量和塞尔维亚社会的力量,因为我们彼此需要,未来一起进步。
今天我们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将在多大程度上共同努力取得成功。
吉普赛人也代表着我们国家的劳动力,他们帮助引进投资者,使国家在欧洲实现创纪录的增长。没有他们,这是无法实现的。
我们别无选择。我们的选择是让您在您的国家塞尔维亚感到快乐,您和我们一样热爱她,她属于您,不亚于属于我们。
这就是为什么,正如他所说,我相信您在未来的成就也将意味着您在塞尔维亚的行政部门以及您来自的城市和社区中占有一席之地。其中包括来自塞尔维亚各地的人,该计划的参与者之一甚至来自柏林。
这个计划是我们的一个小证明,但它更多地证明了您对教育的承诺,以及整个吉普赛人在塞尔维亚行政机构中工作的承诺。
塞尔维亚必须是一个完全包容的社会,这是你们的家,你们拥有与所有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而我们今天以节日的方式做的事情,是对更好地理解和看不到我们之间的差异的又一贡献。我们能做的一切,您都可以做到。
我祝您成功,祝您的父母为您感到自豪,祝您为孩子实现最好的未来,祝您在工作和事业上取得成功!
本博:
7月1日剪发,长了3天,发型好多了。[开学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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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契奇会见第一届吉普赛人"Bavarlipe"发展计划参与者
吉普赛人"Bavarlipe"发展计划,于去年在塞尔维亚国家公共行政学院开设,面向没有受雇于公共行政部门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吉普赛人,旨在提高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吉普赛人的工作专业能力。
武契奇今天接待了第一届“Bavarlipe”计划的参与者。
武契奇:
我相信你们的力量和塞尔维亚社会的力量,因为我们彼此需要,未来一起进步。
今天我们的未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将在多大程度上共同努力取得成功。
吉普赛人也代表着我们国家的劳动力,他们帮助引进投资者,使国家在欧洲实现创纪录的增长。没有他们,这是无法实现的。
我们别无选择。我们的选择是让您在您的国家塞尔维亚感到快乐,您和我们一样热爱她,她属于您,不亚于属于我们。
这就是为什么,正如他所说,我相信您在未来的成就也将意味着您在塞尔维亚的行政部门以及您来自的城市和社区中占有一席之地。其中包括来自塞尔维亚各地的人,该计划的参与者之一甚至来自柏林。
这个计划是我们的一个小证明,但它更多地证明了您对教育的承诺,以及整个吉普赛人在塞尔维亚行政机构中工作的承诺。
塞尔维亚必须是一个完全包容的社会,这是你们的家,你们拥有与所有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而我们今天以节日的方式做的事情,是对更好地理解和看不到我们之间的差异的又一贡献。我们能做的一切,您都可以做到。
我祝您成功,祝您的父母为您感到自豪,祝您为孩子实现最好的未来,祝您在工作和事业上取得成功!
本博:
7月1日剪发,长了3天,发型好多了。[开学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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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符堂大师为我指明事业发展方向
我是一个遇到事情没有主见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心二意的,自己拿不定主意。尤其是在自己的事业方面,我总是没有主见,不知道选择做什么事情好。导致我事业一直受到阻碍,我很是苦恼,很希望自己能够走出困境。
在朋友的引荐下,我找到了千符堂的大师,让大师为我指明事业发展的方向,我真的特别的佩服大师的神机妙算,在我说出自己的生辰八字之后,大师对我的命运和事业进行了测算,说的特别的有理有据,于是我按照大师的指点去做。
想不到在大师给我指点人生之路之后,我的事业出现了转机,做啥事情都那样的顺利,就像是有人在辅佐我一样。要是没有千符堂大师的帮助,我这两年不会事业成功的,我能够有今天的事业,多亏了千符堂大师对我的帮助。#和合风水情感挽回# #千符堂算命# #千符堂回馈# #千符堂和合法事#
我是一个遇到事情没有主见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心二意的,自己拿不定主意。尤其是在自己的事业方面,我总是没有主见,不知道选择做什么事情好。导致我事业一直受到阻碍,我很是苦恼,很希望自己能够走出困境。
在朋友的引荐下,我找到了千符堂的大师,让大师为我指明事业发展的方向,我真的特别的佩服大师的神机妙算,在我说出自己的生辰八字之后,大师对我的命运和事业进行了测算,说的特别的有理有据,于是我按照大师的指点去做。
想不到在大师给我指点人生之路之后,我的事业出现了转机,做啥事情都那样的顺利,就像是有人在辅佐我一样。要是没有千符堂大师的帮助,我这两年不会事业成功的,我能够有今天的事业,多亏了千符堂大师对我的帮助。#和合风水情感挽回# #千符堂算命# #千符堂回馈# #千符堂和合法事#
#贵州民政身边事# 【十年来儿童福利工作政策创制大事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儿童福利工作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不断健全,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2012年10月
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为全国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2013年5月
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帮助和支持未成年人有效应对“家庭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工作纳入政府职责范围,探索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2013年5月
民政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弃婴的规范管理、源头治理、部门职责分工做出了相应规定。
2013年12月
民政部修订《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完善了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相关标准和要求。
2014年9月
民政部制发《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对做好两类儿童收养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2014年12月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
2015年8月
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打拐解救儿童回归家庭健康成长、维护打拐解救儿童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2015年10月
民政部会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积极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
2016年2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等作出了顶层设计。
2016年6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和安置、福利服务等做了相应的政策安排。
2017年3月
民政部研究编制民政行业标准《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引》,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依法规范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2017年8月
民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2018年10月
民政部发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规章,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的相关条件。
2018年12月
民政部制定《“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将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0~6岁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首次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中。
2019年4月
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构建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为主要阵地、以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为基层工作队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
2019年6月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在国家层面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的保障标准。
2019年7月
民政部牵头组织编写《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指导版)和《儿童主任工作指南》(指导版),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9年7月
民政部发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对全国所有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发放每年1万元的孤儿助学补助,保障孤儿受教育的权力。
2019年11月
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引导支持务工父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心关爱。
2020年3月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2020年12月
民政部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更多困难儿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拓展了保障对象,优化了父母失联认定程序。
2020年12月
民政部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确立收养评估遵循的原则,明确收养评估基本框架和方向,夯实民政部门在收养评估方面职责,更好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的权益。
2021年1月
民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作对象和发现报告、安置照护、救助帮扶等工作流程。
2021年5月
民政部、中编办、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
2021年6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生效,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2条,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细化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
2021年6月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对法律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2021年7月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
2021年8月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对推进开展全国示范创建作出统一部署。
2021年12月
民政部印发《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考核细则》,明确了相关标准和细则。
2022年6月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相关要求,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2年10月
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为全国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2013年5月
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帮助和支持未成年人有效应对“家庭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工作纳入政府职责范围,探索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
2013年5月
民政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弃婴的规范管理、源头治理、部门职责分工做出了相应规定。
2013年12月
民政部修订《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完善了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相关标准和要求。
2014年9月
民政部制发《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对做好两类儿童收养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2014年12月
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
2015年8月
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打拐解救儿童回归家庭健康成长、维护打拐解救儿童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2015年10月
民政部会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积极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
2016年2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等作出了顶层设计。
2016年6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和安置、福利服务等做了相应的政策安排。
2017年3月
民政部研究编制民政行业标准《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引》,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依法规范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2017年8月
民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2018年10月
民政部发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规章,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的相关条件。
2018年12月
民政部制定《“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将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0~6岁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首次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中。
2019年4月
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构建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为主要阵地、以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为基层工作队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
2019年6月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在国家层面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的保障标准。
2019年7月
民政部牵头组织编写《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指导版)和《儿童主任工作指南》(指导版),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9年7月
民政部发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对全国所有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发放每年1万元的孤儿助学补助,保障孤儿受教育的权力。
2019年11月
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引导支持务工父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心关爱。
2020年3月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对进一步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2020年12月
民政部会同公安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更多困难儿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拓展了保障对象,优化了父母失联认定程序。
2020年12月
民政部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确立收养评估遵循的原则,明确收养评估基本框架和方向,夯实民政部门在收养评估方面职责,更好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的权益。
2021年1月
民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作对象和发现报告、安置照护、救助帮扶等工作流程。
2021年5月
民政部、中编办、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
2021年6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生效,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2条,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细化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
2021年6月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对法律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2021年7月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
2021年8月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对推进开展全国示范创建作出统一部署。
2021年12月
民政部印发《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考核细则》,明确了相关标准和细则。
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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