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更愿意远程办公吗#【混合办公 待发掘的红利】日前,携程集团宣布自3月1日起,在全公司推行混合办公制度,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实行或逐步推行1—2天的混合办公,以制度化方式开启了国内旅游企业混合办公的先河。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65%的美国劳工愿意为在家工作付出减薪5%的代价。麦肯锡发布的《后疫情时代经济之未来的工作》则认为,先进经济体约有20%—25%的劳动力,可以每周在家工作3至5天。混合办公已成为员工和企业热切关注的话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两年混合办公在国外蓬勃发展,微软、推特、谷歌、元宇宙(原Facebook公司)、苹果等一批科技巨头率先实施混合办公。元宇宙公司允许特定员工远程办公,并预计在未来5—10年内,公司50%的员工都将远程办公。混合办公的发展,是疫情常态化时期企业的积极应对,尤其是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对于混合办公的推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在线办公用户规模达3.81亿,占整体网民的37.7%。
混合办公之所以被关注,减少集聚是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混合办公的诸多优势,也是吸引众多企业采取这一模式的重要原因。混合办公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更易于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德勤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40%的Z世代受访者表示,灵活性和适应性是他们选择工作优先考虑的因素。携程2021年混合式办公实验的数据或许更具说服力,员工离职率同比降低了32%。二是降低企业成本。减少在办公室的工作时长,意味着更灵活的办公空间和办公场所,有助于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远程办公的先驱企业IBM,早年就曾通过远程办公制度,年均节约近20亿美元的办公场所成本。三是有助于减少社会问题。更灵活的办公制度,可以减少员工上下班通勤时间、增加可利用时间,有助于减轻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环境保护。同时,员工对居住地的要求也会因此更加灵活,有助于缓解城市不同区域的房价差异。
当然,混合办公也并非完美无缺,在试行过程中,其劣势也在显露。一是模糊工作和生活边界,延长办公时间。居家办公让工作和生活的界限无法清晰切割,实际工作时间会被延长。对于有幼儿的家庭而言,居家办公的干扰更大,从而导致员工办公时间的延长。携程2021年混合办公实验调查结果也显示,42.3%的实验员工认为混合办公导致更长的工作时间,这一数据较实验前增加了8.7%。微软公司在实施混合办公后,也有员工认为出现了新“夜班”现象,即下午6时至午夜之间发送的即时消息量增加了52%。二是提高了管理难度。员工分散办公提高了管理难度,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在线沟通的有效性低于面对面沟通,且易受员工灵活办公地点环境和网络不稳定等因素影响。三是运营安全保障难度大。远程终端接入企业内网的安全性和便捷性,以及远程办公所带来的企业信息和资源的安全问题,都是推行混合办公亟待解决的。
2010年,携程曾针对客服员工开展过混合办公实验,结果显示,在家办公提高了13%的员工绩效,员工离职率下降了50%。2021年携程的混合办公实验依然取得了良好的实验效果,这是携程全面推行混合办公的前提。但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决定了混合办公并非对所有企业都是最优路径。美国金融巨头摩根大通和高盛在实施了一段时间的灵活办公后,宣布回归办公室办公模式。IBM公司在实施了几十年的远程办公制度后,于2017年取消远程办公。无论是成功的实验,还是实践后的反复,混合办公的价值仍有待深入探讨,企业应该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实施效果综合判断从而选择更优方式。
尽管混合办公的探索才刚刚开始,但国内外企业对于混合办公的认知已突飞猛进。微软2021年发布的《工作趋势指数报告》显示,66%的企业领导者考虑为混合办公重新设计办公区域,73%的员工希望保留远程办公的灵活性。Gensler公司对中国办公空间的调查显示,78%的被访者倾向于混合办公。无论从领导者的认知还是员工需求,混合办公理念渐入人心。
对于旅行服务企业而言,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混合办公、灵活办公、居家办公等多种模式,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活下去”的能力。疫情结束后,混合办公仍然是有待探索的领域。尽管有携程混合办公实验这一珠玉在前,但对于其他旅行服务类企业而言,在线类旅行服务企业尝试的可能性要大于传统旅行社企业。旅行社业务的特质决定了其需要提供面对面的服务,而且国内4万余家旅行社多为中小微企业,员工人数少,混合办公对其运营将产生何种影响有待实践检验。在线类旅行服务企业则不同,互联网基因决定了其探索混合办公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企业可根据业务特点开展对比实验,根据实验效果再做决策。
从长远看,混合办公若为企业广泛接受,对旅游业而言,是利好。每周1—2天的居家灵活办公,如果和周末相结合,则可形成3—4天的小长假,有助于充分释放旅游消费需求,助力旅游业复苏。混合办公的实施,还可能进一步打破假日界限,让更多人可以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更为灵活地使用居家办公时间,让旅游出行不受限制,不仅有助于缓解各地旅游淡旺季不均现象,也有助于提升游客的旅行质量。混合办公的推广,从更长远的视角看,将会推动旅游业态、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变革。为灵活办公提供服务的酒店、景区,甚至是度假区,其“托娃”服务、办公服务配套、数字化设施等等,都可能成为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所关注的重点。(作者:吴丽云 林婉钊;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编辑:杨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两年混合办公在国外蓬勃发展,微软、推特、谷歌、元宇宙(原Facebook公司)、苹果等一批科技巨头率先实施混合办公。元宇宙公司允许特定员工远程办公,并预计在未来5—10年内,公司50%的员工都将远程办公。混合办公的发展,是疫情常态化时期企业的积极应对,尤其是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对于混合办公的推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在线办公用户规模达3.81亿,占整体网民的37.7%。
混合办公之所以被关注,减少集聚是原因之一。除此之外,混合办公的诸多优势,也是吸引众多企业采取这一模式的重要原因。混合办公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更易于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德勤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40%的Z世代受访者表示,灵活性和适应性是他们选择工作优先考虑的因素。携程2021年混合式办公实验的数据或许更具说服力,员工离职率同比降低了32%。二是降低企业成本。减少在办公室的工作时长,意味着更灵活的办公空间和办公场所,有助于降低企业管理成本。远程办公的先驱企业IBM,早年就曾通过远程办公制度,年均节约近20亿美元的办公场所成本。三是有助于减少社会问题。更灵活的办公制度,可以减少员工上下班通勤时间、增加可利用时间,有助于减轻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环境保护。同时,员工对居住地的要求也会因此更加灵活,有助于缓解城市不同区域的房价差异。
当然,混合办公也并非完美无缺,在试行过程中,其劣势也在显露。一是模糊工作和生活边界,延长办公时间。居家办公让工作和生活的界限无法清晰切割,实际工作时间会被延长。对于有幼儿的家庭而言,居家办公的干扰更大,从而导致员工办公时间的延长。携程2021年混合办公实验调查结果也显示,42.3%的实验员工认为混合办公导致更长的工作时间,这一数据较实验前增加了8.7%。微软公司在实施混合办公后,也有员工认为出现了新“夜班”现象,即下午6时至午夜之间发送的即时消息量增加了52%。二是提高了管理难度。员工分散办公提高了管理难度,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在线沟通的有效性低于面对面沟通,且易受员工灵活办公地点环境和网络不稳定等因素影响。三是运营安全保障难度大。远程终端接入企业内网的安全性和便捷性,以及远程办公所带来的企业信息和资源的安全问题,都是推行混合办公亟待解决的。
2010年,携程曾针对客服员工开展过混合办公实验,结果显示,在家办公提高了13%的员工绩效,员工离职率下降了50%。2021年携程的混合办公实验依然取得了良好的实验效果,这是携程全面推行混合办公的前提。但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决定了混合办公并非对所有企业都是最优路径。美国金融巨头摩根大通和高盛在实施了一段时间的灵活办公后,宣布回归办公室办公模式。IBM公司在实施了几十年的远程办公制度后,于2017年取消远程办公。无论是成功的实验,还是实践后的反复,混合办公的价值仍有待深入探讨,企业应该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实施效果综合判断从而选择更优方式。
尽管混合办公的探索才刚刚开始,但国内外企业对于混合办公的认知已突飞猛进。微软2021年发布的《工作趋势指数报告》显示,66%的企业领导者考虑为混合办公重新设计办公区域,73%的员工希望保留远程办公的灵活性。Gensler公司对中国办公空间的调查显示,78%的被访者倾向于混合办公。无论从领导者的认知还是员工需求,混合办公理念渐入人心。
对于旅行服务企业而言,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混合办公、灵活办公、居家办公等多种模式,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活下去”的能力。疫情结束后,混合办公仍然是有待探索的领域。尽管有携程混合办公实验这一珠玉在前,但对于其他旅行服务类企业而言,在线类旅行服务企业尝试的可能性要大于传统旅行社企业。旅行社业务的特质决定了其需要提供面对面的服务,而且国内4万余家旅行社多为中小微企业,员工人数少,混合办公对其运营将产生何种影响有待实践检验。在线类旅行服务企业则不同,互联网基因决定了其探索混合办公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企业可根据业务特点开展对比实验,根据实验效果再做决策。
从长远看,混合办公若为企业广泛接受,对旅游业而言,是利好。每周1—2天的居家灵活办公,如果和周末相结合,则可形成3—4天的小长假,有助于充分释放旅游消费需求,助力旅游业复苏。混合办公的实施,还可能进一步打破假日界限,让更多人可以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更为灵活地使用居家办公时间,让旅游出行不受限制,不仅有助于缓解各地旅游淡旺季不均现象,也有助于提升游客的旅行质量。混合办公的推广,从更长远的视角看,将会推动旅游业态、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变革。为灵活办公提供服务的酒店、景区,甚至是度假区,其“托娃”服务、办公服务配套、数字化设施等等,都可能成为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所关注的重点。(作者:吴丽云 林婉钊;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编辑:杨硕)
《红楼梦》是我国最受欢迎的一部小说。
鲁迅先生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
作为一部世情小说,《红楼梦》中有许多通俗易懂的话,如果你读懂了,就会大彻大悟。
01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第五回
【译文】费尽心机耍弄聪明,反而算掉了自己性命。王熙凤耍尽权谋机变,弄得贾府一败涂地,也害得自己落了个“悲辛”的凄惨下场。
【感悟】心机是把双刃剑,能伤人也能伤己,自以为非常聪明,虽然一时可以得逞,结果是害人必害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反误了卿卿性命!
王熙凤只有一次不计较,就是对刘姥姥,最后也是刘姥姥救了她的女儿,令人唏嘘。
02
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
——《红楼梦》第二十六回
【译文】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小丫环小红却发出这样的感慨,非常清醒,是啊,没有谁能陪谁走到最后,这烈火烹油的生活,又岂能延续到永远呢?
【感悟】看得远,想得长远,人生才能有备无患。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我们总是要走自己的路。
《红楼梦》中,小红早早为自己作打算,最后和贾芸在一起,并帮助落难的贾家,是书中结局最好的丫环了。
03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咱们谋到了,看菩萨的保佑,有些机会,也未可知。
——《红楼梦》第六回
【译文】刘姥姥一家子生活陷入了困境,因祖上与王夫人有亲,刘姥姥决定去贾府碰碰运气。
艰难时刻,“读书人”只会看衰,还好个面子,最是没用,要么等天上掉馅饼,要么等死…… 虽是一个村妇,刘姥姥的见识却强过女婿太多。
【感悟】尽人事听天命是你得先把人事都尽了,把你能做的都做了,这才能听待天命。别啥都没做就在那听天命了。
去了一趟贾府,刘姥姥与贾府攀上渊源,买了田,置了地,日子也是越过越好了。
04
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
——《红楼梦》第十三回
【译文】月满了,必然走向缺憾,爬得越高,跌下来就越重,越是风光无限地也是险象环生处。
【感悟】越是在圆满的时候,越是要警惕其中的危机,方得长久。
05
丈八的灯台,照得到别人家,照不到自己家。
——《红楼梦》第二十八回
【译文】一丈八尺高的灯台,灯盏下面是灯盏自己的影子,没有光。灯台越高下面的阴影越大。所以说“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照不见自家”。这里是说,贾宝玉只瞅见人家脏,殊不知自己屋里更差劲。
【感悟】看见别人的错容易,看见自己的错很不容易。眼睛只能看见别人的短处,却看不见自己的不足,这就是许多人的通病。
06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红楼梦》第五回
【译文】宝玉不能与自己所爱的黛玉结合,即使新妇宝钗变成了孟光那样举案齐眉的贤妇,也不可能抚慰平息他痛苦不满的心情。
【感悟】人有的时候真是奇怪,选择了的会后悔,放弃了的会遗憾,但是完美只能是一种理想,而不可能是一种存在。
07
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
——《红楼梦》五十七回
【译文】紫鹃苦口婆心地告诉黛玉:黄金虽贵,万两也容易得到,而像宝玉这样,贴心知意的人,错过了,上哪再去找一个。
【感悟】黄金虽贵,总有来路,可适合你的人,错过了,也许就再也碰不到了。
这世上,能和你共富贵的人很多,但愿意和你风雨同舟,一起走到生命尽头的人,其实并不多。
08
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
——《红楼梦》第八十二回
【译文】在家庭中,比喻不是我降伏你,就是你降伏我。这是林黛玉对家庭的看法。
【感悟】在传统的中国家庭里,总有一个话事人,其中一个人占了上风,那么另一个人就处在下风。
事实上,需要仰视或俯视的关系并不长久,只有互相尊重,商量着办,关系才会融洽并长久。
09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红楼梦》第六十回
【译文】人生是一场历练,只有经过的事多,积累的经验过,积累的智慧才更多。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就是这个意思。
【感悟】智慧是从人与事之间磨练出来的,如逃避现实,离开人与事,便无从产生智慧。
10
心病终须心药治,解铃还是系铃人。
——《红楼梦》第九十回
【译文】比喻由谁引起的麻烦,仍由谁去解决。林黛玉因着宝玉,病情反复发作,又因着宝玉,病情好转开来。
【感悟】心病跟普通疾病不同,由谁引起,方能由谁来解决,靠药物是无法根治的。
不论是治什么病,找到病痛的根源去解决,才是根治的好办法。
鲁迅先生说: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
作为一部世情小说,《红楼梦》中有许多通俗易懂的话,如果你读懂了,就会大彻大悟。
01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第五回
【译文】费尽心机耍弄聪明,反而算掉了自己性命。王熙凤耍尽权谋机变,弄得贾府一败涂地,也害得自己落了个“悲辛”的凄惨下场。
【感悟】心机是把双刃剑,能伤人也能伤己,自以为非常聪明,虽然一时可以得逞,结果是害人必害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反误了卿卿性命!
王熙凤只有一次不计较,就是对刘姥姥,最后也是刘姥姥救了她的女儿,令人唏嘘。
02
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
——《红楼梦》第二十六回
【译文】在贾府最鼎盛的时候,小丫环小红却发出这样的感慨,非常清醒,是啊,没有谁能陪谁走到最后,这烈火烹油的生活,又岂能延续到永远呢?
【感悟】看得远,想得长远,人生才能有备无患。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我们总是要走自己的路。
《红楼梦》中,小红早早为自己作打算,最后和贾芸在一起,并帮助落难的贾家,是书中结局最好的丫环了。
03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咱们谋到了,看菩萨的保佑,有些机会,也未可知。
——《红楼梦》第六回
【译文】刘姥姥一家子生活陷入了困境,因祖上与王夫人有亲,刘姥姥决定去贾府碰碰运气。
艰难时刻,“读书人”只会看衰,还好个面子,最是没用,要么等天上掉馅饼,要么等死…… 虽是一个村妇,刘姥姥的见识却强过女婿太多。
【感悟】尽人事听天命是你得先把人事都尽了,把你能做的都做了,这才能听待天命。别啥都没做就在那听天命了。
去了一趟贾府,刘姥姥与贾府攀上渊源,买了田,置了地,日子也是越过越好了。
04
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
——《红楼梦》第十三回
【译文】月满了,必然走向缺憾,爬得越高,跌下来就越重,越是风光无限地也是险象环生处。
【感悟】越是在圆满的时候,越是要警惕其中的危机,方得长久。
05
丈八的灯台,照得到别人家,照不到自己家。
——《红楼梦》第二十八回
【译文】一丈八尺高的灯台,灯盏下面是灯盏自己的影子,没有光。灯台越高下面的阴影越大。所以说“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照不见自家”。这里是说,贾宝玉只瞅见人家脏,殊不知自己屋里更差劲。
【感悟】看见别人的错容易,看见自己的错很不容易。眼睛只能看见别人的短处,却看不见自己的不足,这就是许多人的通病。
06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红楼梦》第五回
【译文】宝玉不能与自己所爱的黛玉结合,即使新妇宝钗变成了孟光那样举案齐眉的贤妇,也不可能抚慰平息他痛苦不满的心情。
【感悟】人有的时候真是奇怪,选择了的会后悔,放弃了的会遗憾,但是完美只能是一种理想,而不可能是一种存在。
07
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
——《红楼梦》五十七回
【译文】紫鹃苦口婆心地告诉黛玉:黄金虽贵,万两也容易得到,而像宝玉这样,贴心知意的人,错过了,上哪再去找一个。
【感悟】黄金虽贵,总有来路,可适合你的人,错过了,也许就再也碰不到了。
这世上,能和你共富贵的人很多,但愿意和你风雨同舟,一起走到生命尽头的人,其实并不多。
08
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
——《红楼梦》第八十二回
【译文】在家庭中,比喻不是我降伏你,就是你降伏我。这是林黛玉对家庭的看法。
【感悟】在传统的中国家庭里,总有一个话事人,其中一个人占了上风,那么另一个人就处在下风。
事实上,需要仰视或俯视的关系并不长久,只有互相尊重,商量着办,关系才会融洽并长久。
09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红楼梦》第六十回
【译文】人生是一场历练,只有经过的事多,积累的经验过,积累的智慧才更多。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就是这个意思。
【感悟】智慧是从人与事之间磨练出来的,如逃避现实,离开人与事,便无从产生智慧。
10
心病终须心药治,解铃还是系铃人。
——《红楼梦》第九十回
【译文】比喻由谁引起的麻烦,仍由谁去解决。林黛玉因着宝玉,病情反复发作,又因着宝玉,病情好转开来。
【感悟】心病跟普通疾病不同,由谁引起,方能由谁来解决,靠药物是无法根治的。
不论是治什么病,找到病痛的根源去解决,才是根治的好办法。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于2022年1月30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
为明确我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一)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
(二)行政相对人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
(三)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代履行。
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标准
(一)恢复原则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以恢复林地土壤为主要目标,实行原地、同面积、等质量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保护生态,防止次生污染。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恢复工序,因特殊条件确不能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恢复标准。
(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工序和质量要求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一般应当经过覆盖物清除、地面平整、表土覆盖等工序。有硬化路面、建筑地基等硬化层的,应当彻底清除再覆土;有污染的,要采取适宜方法处理土壤污染物;挖损和塌陷地要先进行边坡治理,保证边坡稳定。
1.地上物清除要求
拆除林地上的各种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清除建筑地基、硬化路面和压实的碎石碎土层等硬化层,一般应清除林地上堆放物、压占物,做到林地上无任何建筑垃圾、杂物;压占物或堆放物可直接用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部分,可以不清除。
2.土地平整、覆土要求
(1)林地破坏轻微的,覆土厚度达到与相连林地地表齐平。
(2)林地被污染的,可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措施消除或钝化土壤污染物至合理水平。通过上述措施无法将污染物消除或抑制其活性至合理水平的污染严重的土壤,可通过采取工程措施铺设隔离层,再行覆土,覆土厚度一般50cm以上;也可以在去除污染土壤后重新客土覆盖,覆土厚度达到与相连林地地表齐平。
(3)因挖塘、挖沙、取土、采石、采矿等行为造成的林地严重损毁的,平整、覆土方式和覆土厚度参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执行。
(4)因开山采石、采矿等行为造成原有林地无法恢复的,应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参照《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38360-2019)、《北方地区裸露边坡植被恢复技术规范》(LY/T 2771—2016)、《矿山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11/T 1690-2019)等技术规范进行林地治理。
3.边坡治理要求
易发生水土流失地段要修筑坡顶截排水沟、坡下排水沟、竖向排水渠或挡土墙等设施。
裸露坡面固土,可参照《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38360-2019)、《北方地区裸露边坡植被恢复技术规范》(LY/T 2771—2016)执行。
4.恢复后的林地土壤质量要求
恢复后的林地土壤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不低于《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对应区域、对应类型林地的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三)恢复期限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自使用期满一年内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施工。其他情形下,综合考虑总体作业量、现场作业条件、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完成期限。
三、恢复植被标准
(一)恢复植被的工序和质量要求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按下列要求恢复植被种植:
1.根据立地条件,优先选择乔木树种;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择本地乡土树种。无法栽植乔木树种的,可人工栽植灌木树种。
2.应采用具有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地标签的种子、苗木以及其他优良种植材料。
3.播种造林种子应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中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
4.造林初植密度在满足《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规定的最低初植密度要求的基础上,不低于原林分密度。
5.恢复植被的,应当根据植被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不低于1年。
6.恢复植被后苗木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养护期结束时苗木保存率山区、高寒等特殊地区不低于75%,平原等宜林地区不低于80%。
(二)恢复期限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自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植被恢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等其他情形的,综合考虑总体作业量、现场作业条件、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完成期限。
四、树木补种标准
(一)补种原则
树木补种,以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森林质量不下降为主要目标,通过在原地或者异地种植不少于被盗伐、滥伐、毁坏、烧毁的林木株数的树木,恢复森林植被,修复森林生态。树木补种,应当达到相应行政处罚规定的补种树木株数。
(二)补种地点
树木补种优先在原地进行,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超出株数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权属清楚,无边界纠纷,相对集中连片,一般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三)补种的工序和质量标准
1.树木补种,一般应当经过调查设计、种苗购置及处理、整地、栽植、养护等工序。
2.原地补种树木的,优先选择原树种或者本地乡土树种;异地补种树木的,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树种。
3.应采用具有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地标签的苗木。
4.造林苗木应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
5.补种完成后,应当根据植被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不低于1年。
6.补种树木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养护期结束时保存率山区、高寒等特殊地区不低于75%,平原等宜林地区不低于80%。
(四)补种期限
树木补种原则上应当在当年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年造林季节已结束或者在造林季节内难以完成的,可以延长至下一年度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
五、费用标准
(一)实施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费用标准
违法者自行恢复、补种的,所需费用由其据实承担。
违法者拒不履行恢复、补种义务,或者恢复、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所需合理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代为履行所需合理费用可以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费用,即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以及防止损害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时的费用标准
1.恢复植被和树木补种。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处以罚款时使用的恢复植被、补种树木所需费用标准,参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6]25号)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2)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1)”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处以罚款时使用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标准,参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版)第三十二条执行。具体标准按照每平方米5元至20元。
六、其他
(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质量验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完成。
(二)本标准中所列的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程和规范,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标准中所列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照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当地通行做法执行。
(四)其他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涉及履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义务等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五)本标准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文件来源: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于2022年1月30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
为明确我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一)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
(二)行政相对人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
(三)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施的代履行。
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标准
(一)恢复原则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以恢复林地土壤为主要目标,实行原地、同面积、等质量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避免立地条件恶化。保护生态,防止次生污染。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恢复工序,因特殊条件确不能达到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恢复标准。
(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工序和质量要求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一般应当经过覆盖物清除、地面平整、表土覆盖等工序。有硬化路面、建筑地基等硬化层的,应当彻底清除再覆土;有污染的,要采取适宜方法处理土壤污染物;挖损和塌陷地要先进行边坡治理,保证边坡稳定。
1.地上物清除要求
拆除林地上的各种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清除建筑地基、硬化路面和压实的碎石碎土层等硬化层,一般应清除林地上堆放物、压占物,做到林地上无任何建筑垃圾、杂物;压占物或堆放物可直接用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部分,可以不清除。
2.土地平整、覆土要求
(1)林地破坏轻微的,覆土厚度达到与相连林地地表齐平。
(2)林地被污染的,可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措施消除或钝化土壤污染物至合理水平。通过上述措施无法将污染物消除或抑制其活性至合理水平的污染严重的土壤,可通过采取工程措施铺设隔离层,再行覆土,覆土厚度一般50cm以上;也可以在去除污染土壤后重新客土覆盖,覆土厚度达到与相连林地地表齐平。
(3)因挖塘、挖沙、取土、采石、采矿等行为造成的林地严重损毁的,平整、覆土方式和覆土厚度参照《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执行。
(4)因开山采石、采矿等行为造成原有林地无法恢复的,应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参照《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38360-2019)、《北方地区裸露边坡植被恢复技术规范》(LY/T 2771—2016)、《矿山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11/T 1690-2019)等技术规范进行林地治理。
3.边坡治理要求
易发生水土流失地段要修筑坡顶截排水沟、坡下排水沟、竖向排水渠或挡土墙等设施。
裸露坡面固土,可参照《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38360-2019)、《北方地区裸露边坡植被恢复技术规范》(LY/T 2771—2016)执行。
4.恢复后的林地土壤质量要求
恢复后的林地土壤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不低于《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对应区域、对应类型林地的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三)恢复期限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自使用期满一年内完成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施工。其他情形下,综合考虑总体作业量、现场作业条件、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完成期限。
三、恢复植被标准
(一)恢复植被的工序和质量要求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按下列要求恢复植被种植:
1.根据立地条件,优先选择乔木树种;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择本地乡土树种。无法栽植乔木树种的,可人工栽植灌木树种。
2.应采用具有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地标签的种子、苗木以及其他优良种植材料。
3.播种造林种子应达到《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中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
4.造林初植密度在满足《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规定的最低初植密度要求的基础上,不低于原林分密度。
5.恢复植被的,应当根据植被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不低于1年。
6.恢复植被后苗木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养护期结束时苗木保存率山区、高寒等特殊地区不低于75%,平原等宜林地区不低于80%。
(二)恢复期限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自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植被恢复;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等其他情形的,综合考虑总体作业量、现场作业条件、当事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完成期限。
四、树木补种标准
(一)补种原则
树木补种,以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森林质量不下降为主要目标,通过在原地或者异地种植不少于被盗伐、滥伐、毁坏、烧毁的林木株数的树木,恢复森林植被,修复森林生态。树木补种,应当达到相应行政处罚规定的补种树木株数。
(二)补种地点
树木补种优先在原地进行,原地无法满足补种株数要求的,超出株数可以异地补种。异地补种地点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权属清楚,无边界纠纷,相对集中连片,一般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定。
(三)补种的工序和质量标准
1.树木补种,一般应当经过调查设计、种苗购置及处理、整地、栽植、养护等工序。
2.原地补种树木的,优先选择原树种或者本地乡土树种;异地补种树木的,根据补种地点周边森林类型和立地条件选择树种。
3.应采用具有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产地标签的苗木。
4.造林苗木应达到《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
5.补种完成后,应当根据植被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养护期限,养护期限不低于1年。
6.补种树木当年成活率不低于85%,养护期结束时保存率山区、高寒等特殊地区不低于75%,平原等宜林地区不低于80%。
(四)补种期限
树木补种原则上应当在当年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年造林季节已结束或者在造林季节内难以完成的,可以延长至下一年度造林季节结束前完成。
五、费用标准
(一)实施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费用标准
违法者自行恢复、补种的,所需费用由其据实承担。
违法者拒不履行恢复、补种义务,或者恢复、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代为履行,所需合理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代为履行所需合理费用可以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费用,即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以及防止损害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时的费用标准
1.恢复植被和树木补种。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处以罚款时使用的恢复植被、补种树木所需费用标准,参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6]25号)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2)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1)”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1)”“(2)”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2.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处以罚款时使用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标准,参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版)第三十二条执行。具体标准按照每平方米5元至20元。
六、其他
(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质量验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完成。
(二)本标准中所列的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程和规范,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标准中所列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照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当地通行做法执行。
(四)其他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涉及履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义务等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五)本标准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文件来源: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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