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法院获评2016~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近年来,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亚湾区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日前,该院被授予“2016~2017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在劳资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大亚湾区法院始终认为,劳有所得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表现,“恶意欠薪”不仅破坏了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对诚信社会构建造成危害。日前,恶意欠薪50余万元的包工头罗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罗某从华某公司承包了大亚湾西区一商品房的装修工程,并将工程分包给人装修。其从华某公司领取了660余万元工程款,却一直拖欠未发工人工资,之后更是逃匿。
罗某被抓获后,由大亚湾区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其在庭审时辩解,未收到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的文件。大亚湾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罗某恶意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50余万元,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并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没有证据证明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的文件,并不能说明行政部门没有作为,有工人证明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前来帮助他们解决工资问题,且该证据不是不构成犯罪的关键证据,因此,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该受到法律惩处。罗某服判未上诉。
前不久,大亚湾区法院民二庭上演感人一幕。“感谢法官,我终于可以回去照顾奶奶了。”得到合理补偿的当事人郑某给谢学炎法官送来锦旗。
大亚湾某电子厂职工郑某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500余天,住院期间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由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7级。郑某出院后,对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赔偿问题申请仲裁。原本一个案情明了的工伤赔偿纠纷,却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赔付条件问题变得复杂。郑某对仲裁结果不服并起诉至法院,状告保险公司未及时给予赔付,并要求电子厂承担连带责任。
原来,工厂为员工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保险公司给予人身伤害赔偿,一般要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后才能按等级标准赔付。而郑某在住院期间,因家庭变故和垫付部分医疗费,当时无力支付伤残等级鉴定费用而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谢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劝说郑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权利,同时积极与电子厂、保险公司协商。一方面劝说公司在工伤保险待遇之外,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给予郑某一定补偿;另一方面,多次致电保险公司代理人,希望他们体谅郑某的实际困难,在不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有关标准,按照一定的伤残等级给予郑某赔付。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调解结案。
执行工作无小事。能否执行到位,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一定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尽一切方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期待。这是铭刻在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干警心中的信条。
2018年春节前夕,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局实行“绿色通道”最快受理、最快查控、最快处置,圆满执结一起涉及众多当事人的民生案件,集中发放惠州天某电子机械有限公司99名员工被拖欠的1300余万元工资。
原来,该涉案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人工资。为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案件进入立案执行阶段后,大亚湾区法院积极开展财产查控,迅速冻结该公司名下存款并查封其名下固定资产,并按照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霞涌的厂房进行网络拍卖,但拍卖款不足以偿还全部债权人。
在资不抵债、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大亚湾区法院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在债权人拍卖款分配会议上明确优先发放工人工资的原则,却遭到部分债权人的指责反对,并威胁法院执行人员。执行法官在对部分债权人多次释法做思想工作后,果断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做出优先发放工人工资的分配方案。#不能错过的惠州大亚湾# via南方+
在劳资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大亚湾区法院始终认为,劳有所得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表现,“恶意欠薪”不仅破坏了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对诚信社会构建造成危害。日前,恶意欠薪50余万元的包工头罗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罗某从华某公司承包了大亚湾西区一商品房的装修工程,并将工程分包给人装修。其从华某公司领取了660余万元工程款,却一直拖欠未发工人工资,之后更是逃匿。
罗某被抓获后,由大亚湾区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其在庭审时辩解,未收到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的文件。大亚湾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罗某恶意拖欠2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50余万元,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并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没有证据证明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拖欠工资的文件,并不能说明行政部门没有作为,有工人证明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前来帮助他们解决工资问题,且该证据不是不构成犯罪的关键证据,因此,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该受到法律惩处。罗某服判未上诉。
前不久,大亚湾区法院民二庭上演感人一幕。“感谢法官,我终于可以回去照顾奶奶了。”得到合理补偿的当事人郑某给谢学炎法官送来锦旗。
大亚湾某电子厂职工郑某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500余天,住院期间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由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7级。郑某出院后,对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赔偿问题申请仲裁。原本一个案情明了的工伤赔偿纠纷,却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赔付条件问题变得复杂。郑某对仲裁结果不服并起诉至法院,状告保险公司未及时给予赔付,并要求电子厂承担连带责任。
原来,工厂为员工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保险公司给予人身伤害赔偿,一般要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后才能按等级标准赔付。而郑某在住院期间,因家庭变故和垫付部分医疗费,当时无力支付伤残等级鉴定费用而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谢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劝说郑某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权利,同时积极与电子厂、保险公司协商。一方面劝说公司在工伤保险待遇之外,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给予郑某一定补偿;另一方面,多次致电保险公司代理人,希望他们体谅郑某的实际困难,在不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有关标准,按照一定的伤残等级给予郑某赔付。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调解结案。
执行工作无小事。能否执行到位,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一定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尽一切方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期待。这是铭刻在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干警心中的信条。
2018年春节前夕,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局实行“绿色通道”最快受理、最快查控、最快处置,圆满执结一起涉及众多当事人的民生案件,集中发放惠州天某电子机械有限公司99名员工被拖欠的1300余万元工资。
原来,该涉案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人工资。为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案件进入立案执行阶段后,大亚湾区法院积极开展财产查控,迅速冻结该公司名下存款并查封其名下固定资产,并按照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霞涌的厂房进行网络拍卖,但拍卖款不足以偿还全部债权人。
在资不抵债、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大亚湾区法院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在债权人拍卖款分配会议上明确优先发放工人工资的原则,却遭到部分债权人的指责反对,并威胁法院执行人员。执行法官在对部分债权人多次释法做思想工作后,果断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做出优先发放工人工资的分配方案。#不能错过的惠州大亚湾# via南方+
#惠阳新闻# 【区打假办召开2017年惠阳区打假工作会议】11月17日上午,惠阳区打假办组织召开了我区2017年打假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主要是落实省、市关于打击制假售假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打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总结今年以来的全区打假工作成果和部署下一阶段考核工作事项。市打假办赖妙中科长出席会议并发言,区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办打假工作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首先由区打假办专职副主任黄东发言:一是总结我区今年以来的打假工作成果,2017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1523人次,产品抽查1050个,检查企业6850家,立案357宗,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68宗,涉案货值3100万,刑拘25人,逮捕14人,判刑9人,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一批,有效的打击了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二是部署下一阶段打假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准备好开展各镇(街)政府2017年打假治劣工作考核,并做好惠州市政府对我区的打假治劣考核的相关工作。最后,由市打假办赖妙中科长解读相关的打假法律法规和分析当前打假工作形势。
会议强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坚定“打假促发展”信念,把打假工作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电子商务与“互联网+”新业态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区打假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上,首先由区打假办专职副主任黄东发言:一是总结我区今年以来的打假工作成果,2017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1523人次,产品抽查1050个,检查企业6850家,立案357宗,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68宗,涉案货值3100万,刑拘25人,逮捕14人,判刑9人,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一批,有效的打击了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二是部署下一阶段打假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准备好开展各镇(街)政府2017年打假治劣工作考核,并做好惠州市政府对我区的打假治劣考核的相关工作。最后,由市打假办赖妙中科长解读相关的打假法律法规和分析当前打假工作形势。
会议强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坚定“打假促发展”信念,把打假工作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电子商务与“互联网+”新业态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区打假工作取得新成效。
#惠州身边事#【光弘科技拿到上市“准生证”】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37次发审委会议审核结果于11月8日晚公布,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成功拿到IPO牌照。光弘科技将成为继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后,今年我市第4家拿到A股IPO牌照的企业,也将成为我市第12家A股上市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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