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关注# 前几天爆料了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的卫生环境问题,荷塘区也发现了问题所在,表示要做好全面接管工作,辖区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火车站的各项工作;要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带头调查研究,建立环境整治问题清单,迅速拿出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统筹解决好市容市貌、交通治安等问题;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对接协调,建立好联合整治工作专班,积极与火车站、相关市直部门对接,各负其责抓落实,加强协调促合力,织密有效治理的网络。要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要采取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量的投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让整治效果立竿见影,推动株洲火车站东广场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让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倍增,出行更踏实。
【全国范围取消“国五”二手车迁入限制,推进在居住社区加装充电设施……最新发布!】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Q1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Q2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Q3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Q4《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Q5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Q6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Q7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Q1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Q2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Q3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Q4《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Q5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Q6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Q7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投资超1500亿元,内蒙古鄂尔多斯布局27个氢能项目!
近期中国第一大煤炭生产基地鄂尔多斯市政府发布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投资总额高达1548.47亿元布局的27个氢能项目浮出水面。
鄂尔多斯市巨额投资将带动打造绿氢经济产业集群,深度融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在鄂尔多斯市以绿氢制取、氢燃料电池重卡研制应用“一头一尾”为主要抓手,发展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加注、应用一体化产业链,壮大绿氢经济,打造全国氢能生产应用示范基地。
按照《规划》,首先是着力发展规模化绿氢工程。
鄂尔多斯市正在推进氢能与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发展,科学合理安排风电、光伏+储能制氢建设规模,为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应用提供稳定绿氢来源,开拓可再生能源利用新业态。
按能收尽收、能用尽用原则,充分利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等地区焦炉煤气、氯碱化工尾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推进工业副产氢气回收提纯利用,拓展氢源渠道。到2025年,力争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配套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1600万千瓦,形成绿氢制取规模40万吨/年,化工副产氢规模不低于2万吨/年。
其次是,加快替换氢燃料电池重卡。
实施新能源重卡替代工程。按照由点及面、由专用向公用、由城市向城际发展思路,优先在矿区煤炭短倒运输环节替换氢燃料电池重卡,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协同氢能矿用重卡应用的综合示范。
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优先布局矿用重卡专用加氢站,逐步拓展至全市范围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领域,鼓励支持燃料汽车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实现“车站联动”健康运营,鼓励加氢站与加油站、加气站和充电站多站合一布局,探索推动油、电、气、氢一体化能源供应站建设。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90座以上,氢燃料电池重卡运营达到5000辆。
第三是,引进培育延伸氢能产业链
重点引进培育一批新能源制氢、氢能产业装备制造引擎企业,布局氢燃料电池重卡主要零部件及整车制造产业,科学布局氢能高精尖项目和创新项目,开展储氢关键材料研发和氢能源综合利用研究。带动制氢成套装备产业链、储运成套装备产业链、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链和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产业链整体推进。
在推动氢能在化工领域的应用方面,将全力构建绿氢制甲醇、合成氨及精细化工等产业链。逐步推进氢能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煤化工+氢”耦合、电力系统调峰、社区供能、通讯电源等领域试点示范应用。探索集成工业副产气纯化、风电/光伏电解水等氢能制取方式,储罐存氢、管道输氢、氢气液化、槽车运氢、车辆加氢等氢能储输方式,车辆燃料电池驱动、社区燃料电池供能、通讯燃料电池电源等氢能应用方式的“制—储—输—用综合示范产业链延伸”项目。
煤化工大市鄂尔多斯也将大力推动低碳零碳转型。
一方面,推动灰氢替代多元化试点示范,降低传统化工产能能耗排放。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先行发展战略,统筹布局灰氢替代工程示范试点,推动减碳与产业发展并行。
根据当地化工工业园区资源条件、环境容量情况,推动氢能与风电、光伏、化工等一体化发展。打造“液态阳光产业示范基地”,延伸绿色化工产业链,以乌审旗绿氢制甲醇项目为示范,采用风光发电—电解水制氢—二氧化碳捕集的方式发展绿氢制甲醇项目。
另一方面是以绿氢制甲醇为基点,发展绿氢制氨,绿氢精细化工,进一步延伸甲基叔丁基醚(MTBE)、甲醛、醋酸和二甲醚、尿素等产品生产,壮大化工产业链,打造国内首条绿色甲醇化工、绿色合成氨产业链。
预计,到2025年,中国氢能产业的产值将突破1万亿元大关;到2050年,氢气需求量将达到6000万吨,可减排二氧化碳约7亿吨,氢能在中国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超过10%,产业链年产值接近12万亿元,。
投资方面,短期为氢燃料电池、燃料电池车与加氢站建设将是热点赛道。中长期看来,产业链上游的可再生能源制氢、电解槽等项目以及中游的液氢储运、输氢管道建设项目等有望成为商家追逐的焦点。
其中27个氢能项目总投资1548.47亿元
万亿氢能市场按下加速键
今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这是中国首个氢能产业中长期规划,为氢能产业发展按下加速键。
氢能产业天花板足够高,从制氢、储运到应用,产业链各环节都有需要技术突破的地方,每个细分领域也都有可能变成大赛道。
据中国氢能联盟预计,到2025年,我国氢能产业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到2050年,氢气需求量将接近6000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约7亿吨,氢能在我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超过10%,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2万亿元。
氢能产业链上游的电解水制氢、下游的氢燃料电池等领域,均是机构关注的重点。
或显产能过剩隐忧
虽然目前氢能产业在成本、技术成熟度等多方面多还存在问题,但必须承认,氢能作为一种清洁能源载体和重要的脱碳原材料,在碳中和社会中具有不可或缺性。
虽然同样作为清洁能源载体的电能,已经在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比如电能代替燃油,应用在短续航、低载重的私家车上,带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在长距离、高载重的场景下,对货车、轮船、飞机来说,并没有特别好的电气化解决方案,氢能恰可以在这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氢作为工业原料在合成氨、甲醇等方面被使用,承载工业脱碳的作用,并且氢也是长时储能为数不多的选择,氢的多元化应用属性是电不具备的。所以未来肯定是氢与电共存互补,共同帮助实现碳中和转型的目标。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公开披露的燃料电池系统项目66个,涉及45家企业,分布在全国39个城市,筹建、规划、签约、在建、扩产和已投产总产能约27.8万台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10万辆。从目前全国燃料电池系统的总体产能来看,规划或投产产能是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总体保有量目标的2.78倍,燃料电池系统产能呈现出过剩态势。
66个燃料电池系统项目状态统计 单位:台套
2016-2020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超过7300辆,年度最高产销不足3000辆,相应的对燃料电池系统的需求量也不3000台套,而燃料电池系统已投产产能为12万台套,以此计算产能利用率仅有2.5%。
从对全国公开披露的66个项目(包括规划、在建和投产等)来看,燃料电池系统产能已超过27.8万台套,超过当前和2025年市场需求,短期内会出现产能过剩风险。燃料电池系统产能过剩可能带来无序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
造成目前国内燃料电池系统产能急剧扩张的原因主要有五点:一是全球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趋势确立,市场吸引力增强;二是五部委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新政催生新的市场需求;三是地方保护。在新政下,各地基本要求燃料电池系统企业当地投资建厂才能获得当地订单和补贴资格;四是企业加快全国布局和战略扩张,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五是社会资本或热钱加快流入燃料电池产业。
为防范燃料电池系统产能过剩,国家应做好顶层设计和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地方政府需要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企业则需要稳步审慎实施战略扩张和产能扩充。
#流程工业新闻#
近期中国第一大煤炭生产基地鄂尔多斯市政府发布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投资总额高达1548.47亿元布局的27个氢能项目浮出水面。
鄂尔多斯市巨额投资将带动打造绿氢经济产业集群,深度融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在鄂尔多斯市以绿氢制取、氢燃料电池重卡研制应用“一头一尾”为主要抓手,发展氢气制取、存储、运输、加注、应用一体化产业链,壮大绿氢经济,打造全国氢能生产应用示范基地。
按照《规划》,首先是着力发展规模化绿氢工程。
鄂尔多斯市正在推进氢能与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发展,科学合理安排风电、光伏+储能制氢建设规模,为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应用提供稳定绿氢来源,开拓可再生能源利用新业态。
按能收尽收、能用尽用原则,充分利用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等地区焦炉煤气、氯碱化工尾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推进工业副产氢气回收提纯利用,拓展氢源渠道。到2025年,力争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配套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超过1600万千瓦,形成绿氢制取规模40万吨/年,化工副产氢规模不低于2万吨/年。
其次是,加快替换氢燃料电池重卡。
实施新能源重卡替代工程。按照由点及面、由专用向公用、由城市向城际发展思路,优先在矿区煤炭短倒运输环节替换氢燃料电池重卡,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协同氢能矿用重卡应用的综合示范。
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优先布局矿用重卡专用加氢站,逐步拓展至全市范围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领域,鼓励支持燃料汽车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实现“车站联动”健康运营,鼓励加氢站与加油站、加气站和充电站多站合一布局,探索推动油、电、气、氢一体化能源供应站建设。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90座以上,氢燃料电池重卡运营达到5000辆。
第三是,引进培育延伸氢能产业链
重点引进培育一批新能源制氢、氢能产业装备制造引擎企业,布局氢燃料电池重卡主要零部件及整车制造产业,科学布局氢能高精尖项目和创新项目,开展储氢关键材料研发和氢能源综合利用研究。带动制氢成套装备产业链、储运成套装备产业链、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链和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产业链整体推进。
在推动氢能在化工领域的应用方面,将全力构建绿氢制甲醇、合成氨及精细化工等产业链。逐步推进氢能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煤化工+氢”耦合、电力系统调峰、社区供能、通讯电源等领域试点示范应用。探索集成工业副产气纯化、风电/光伏电解水等氢能制取方式,储罐存氢、管道输氢、氢气液化、槽车运氢、车辆加氢等氢能储输方式,车辆燃料电池驱动、社区燃料电池供能、通讯燃料电池电源等氢能应用方式的“制—储—输—用综合示范产业链延伸”项目。
煤化工大市鄂尔多斯也将大力推动低碳零碳转型。
一方面,推动灰氢替代多元化试点示范,降低传统化工产能能耗排放。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先行发展战略,统筹布局灰氢替代工程示范试点,推动减碳与产业发展并行。
根据当地化工工业园区资源条件、环境容量情况,推动氢能与风电、光伏、化工等一体化发展。打造“液态阳光产业示范基地”,延伸绿色化工产业链,以乌审旗绿氢制甲醇项目为示范,采用风光发电—电解水制氢—二氧化碳捕集的方式发展绿氢制甲醇项目。
另一方面是以绿氢制甲醇为基点,发展绿氢制氨,绿氢精细化工,进一步延伸甲基叔丁基醚(MTBE)、甲醛、醋酸和二甲醚、尿素等产品生产,壮大化工产业链,打造国内首条绿色甲醇化工、绿色合成氨产业链。
预计,到2025年,中国氢能产业的产值将突破1万亿元大关;到2050年,氢气需求量将达到6000万吨,可减排二氧化碳约7亿吨,氢能在中国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超过10%,产业链年产值接近12万亿元,。
投资方面,短期为氢燃料电池、燃料电池车与加氢站建设将是热点赛道。中长期看来,产业链上游的可再生能源制氢、电解槽等项目以及中游的液氢储运、输氢管道建设项目等有望成为商家追逐的焦点。
其中27个氢能项目总投资1548.47亿元
万亿氢能市场按下加速键
今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这是中国首个氢能产业中长期规划,为氢能产业发展按下加速键。
氢能产业天花板足够高,从制氢、储运到应用,产业链各环节都有需要技术突破的地方,每个细分领域也都有可能变成大赛道。
据中国氢能联盟预计,到2025年,我国氢能产业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到2050年,氢气需求量将接近6000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约7亿吨,氢能在我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超过10%,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2万亿元。
氢能产业链上游的电解水制氢、下游的氢燃料电池等领域,均是机构关注的重点。
或显产能过剩隐忧
虽然目前氢能产业在成本、技术成熟度等多方面多还存在问题,但必须承认,氢能作为一种清洁能源载体和重要的脱碳原材料,在碳中和社会中具有不可或缺性。
虽然同样作为清洁能源载体的电能,已经在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比如电能代替燃油,应用在短续航、低载重的私家车上,带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在长距离、高载重的场景下,对货车、轮船、飞机来说,并没有特别好的电气化解决方案,氢能恰可以在这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氢作为工业原料在合成氨、甲醇等方面被使用,承载工业脱碳的作用,并且氢也是长时储能为数不多的选择,氢的多元化应用属性是电不具备的。所以未来肯定是氢与电共存互补,共同帮助实现碳中和转型的目标。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公开披露的燃料电池系统项目66个,涉及45家企业,分布在全国39个城市,筹建、规划、签约、在建、扩产和已投产总产能约27.8万台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10万辆。从目前全国燃料电池系统的总体产能来看,规划或投产产能是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总体保有量目标的2.78倍,燃料电池系统产能呈现出过剩态势。
66个燃料电池系统项目状态统计 单位:台套
2016-2020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超过7300辆,年度最高产销不足3000辆,相应的对燃料电池系统的需求量也不3000台套,而燃料电池系统已投产产能为12万台套,以此计算产能利用率仅有2.5%。
从对全国公开披露的66个项目(包括规划、在建和投产等)来看,燃料电池系统产能已超过27.8万台套,超过当前和2025年市场需求,短期内会出现产能过剩风险。燃料电池系统产能过剩可能带来无序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
造成目前国内燃料电池系统产能急剧扩张的原因主要有五点:一是全球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趋势确立,市场吸引力增强;二是五部委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新政催生新的市场需求;三是地方保护。在新政下,各地基本要求燃料电池系统企业当地投资建厂才能获得当地订单和补贴资格;四是企业加快全国布局和战略扩张,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五是社会资本或热钱加快流入燃料电池产业。
为防范燃料电池系统产能过剩,国家应做好顶层设计和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地方政府需要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企业则需要稳步审慎实施战略扩张和产能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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