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我爸就打电话质问我为啥宁愿把房子卖给外人,也不同意卖给我二叔家的弟弟,我赶紧说:“爸,我这房子能卖220万,我二叔就给我180万。”我爸说:“我不管那么多,当初我生病是谁借给咱家3万块钱的,你这不是忘恩负义吗?”挂了电话,我做了一件让我二叔后悔一辈子的事。
当年我爸生病,正赶上我上大学第一年,家里本来就没什么钱,一时间竟然凑不够我爸的住院费,我从学校回来,跟着我妈去二叔家借钱,二叔把院门一锁,根本不让我们进屋。
最后是我爷爷出面,我二叔最终答应借给我们3万块钱,当时说好了一年为期限,也打了借条。可是半年刚过,二叔就以种地需要买种子为由找我爸要钱。我爸妈为了早点还上我二叔的欠款,一起去建三江icon给人家插水稻,整天泡在水里,一天200元,总算凑够了还我二叔的钱。
打那开始,我家欠我二叔的人情就还不完了。我二叔和二婶借给我家钱的事情,被二婶在村里传遍了。
我爸这人又特别老实,特别注重兄弟姐妹装之间的情意,总是告诉我,以后有出息了要报答二叔二婶,对于我爸的话,我没有任何异议,毕竟二叔确实借给我们钱了,他就是我们家的恩人。
工作以后,我留在了城里,我二叔二婶比我爸妈还高兴,逢人便说我有出息了,还说要不是当初他们借给我爸钱,我连上学的钱都没有。我如今能有这样的好工作,都是他们的功劳。
然后,我二叔就让他儿子来我所在的城市找工作,让我帮忙进我们公司,还为了省房租住在我家。虽然他家孩子是我堂弟,但是我觉得男女授受不亲,真的非常不方便。
我们公司根本没有适合堂弟的工作,所以我托了好几个朋友才给他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工作。可是他没干上一个月就辞职不干了,嫌挣钱少没自由。
然后就赖在我家不走,吃喝全是我的,甚至还伸手找我要钱花,从开始的五百六百到后来的一千两千,我觉得我有点熬不住了,就撵他回老家待着。
他刚回老家,我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质问我为啥不给堂弟找个轻松点,挣钱又多的工作。我真的很无语!我上哪找那样的工作去?公司又不是我家开的。
前年,我二叔住院,我爸给打电话借钱,我二话没说拿了5万。到现在这钱我不要,他们也不还。
去年,我堂弟在家混了两年,终于认识到我之前给他找的工作是他能力范围内能做的最好工作了,于是我二婶直接给我打电话,让我再给堂弟找个工作,还说堂弟这么大了,没个正经工作以后连对象都不好找。
这次我直接把重要的任务交给了老公,我把堂弟的情况跟老公说了,老公说这样的人就不能惯着,要给他找个人好好管管。
没成想我老公真有点手段,找了个当过兵的朋友,把我堂弟治的服服帖帖,连我二叔二婶都打电话过来问我是怎么做到的,以前打爹骂娘的堂弟突然转性了。
堂弟转变之后马上就迎来了他的桃花运,前段时间传出来要结婚的消息,可是我没想到婚房的主意打到了我身上。
那套房子是我公婆的,老两口想给我们换一套大点的房子,然后住在一起,方便帮我们照看孩子。所以我婆婆把房子交给我,让我抓紧把房子卖掉。
我这边已经谈好了一个买家,是我单位的同事,说好了220万卖给他,而且是全款。没想到二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买我的房子给堂弟结婚。可是她提出只能给我180万,还得分期付款。
我当即表示不同意,还跟她解释说这不是我的房子,是我公婆的,公婆授意我不能低于220万卖,希望她能理解。
我二婶直接发飙,说我不通情理,是不是忘了当初困难的时候是他们家借给我们3万块钱的事了。然后气鼓鼓的挂了电话,说要找我爸说理去。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直接质问我为啥宁愿把房子卖给别人,也不愿意卖给自家亲戚?
我把情况跟我爸说了个明白,可是他好像完全听不懂我的重点,只是一个劲跟我强调我要学会感恩,既然嫁给了老公,婆婆的东西就等于是我的,所以我就应该便宜点卖给二叔一家。
我真的被他气的不轻,这么多年了,我无时无刻不在还这份人情,但是这件事我真的无法答应,这样做让我在婆家如何自处?为什么我爸总是这样,分不清谁远谁近?我是他亲生女儿,他为什么宁可这样为难我,也要去成全他弟弟一家?
我现在只想尽快把房子卖给同事,至于我二叔二婶和我爸,我真的不想管了,我觉得人情归人情,我可以一辈子念着他们的好儿,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不代表我可以毫无原则的损害婆家的利益吧?我想知道,这么做错了吗?
(文/匿名)
当年我爸生病,正赶上我上大学第一年,家里本来就没什么钱,一时间竟然凑不够我爸的住院费,我从学校回来,跟着我妈去二叔家借钱,二叔把院门一锁,根本不让我们进屋。
最后是我爷爷出面,我二叔最终答应借给我们3万块钱,当时说好了一年为期限,也打了借条。可是半年刚过,二叔就以种地需要买种子为由找我爸要钱。我爸妈为了早点还上我二叔的欠款,一起去建三江icon给人家插水稻,整天泡在水里,一天200元,总算凑够了还我二叔的钱。
打那开始,我家欠我二叔的人情就还不完了。我二叔和二婶借给我家钱的事情,被二婶在村里传遍了。
我爸这人又特别老实,特别注重兄弟姐妹装之间的情意,总是告诉我,以后有出息了要报答二叔二婶,对于我爸的话,我没有任何异议,毕竟二叔确实借给我们钱了,他就是我们家的恩人。
工作以后,我留在了城里,我二叔二婶比我爸妈还高兴,逢人便说我有出息了,还说要不是当初他们借给我爸钱,我连上学的钱都没有。我如今能有这样的好工作,都是他们的功劳。
然后,我二叔就让他儿子来我所在的城市找工作,让我帮忙进我们公司,还为了省房租住在我家。虽然他家孩子是我堂弟,但是我觉得男女授受不亲,真的非常不方便。
我们公司根本没有适合堂弟的工作,所以我托了好几个朋友才给他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工作。可是他没干上一个月就辞职不干了,嫌挣钱少没自由。
然后就赖在我家不走,吃喝全是我的,甚至还伸手找我要钱花,从开始的五百六百到后来的一千两千,我觉得我有点熬不住了,就撵他回老家待着。
他刚回老家,我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质问我为啥不给堂弟找个轻松点,挣钱又多的工作。我真的很无语!我上哪找那样的工作去?公司又不是我家开的。
前年,我二叔住院,我爸给打电话借钱,我二话没说拿了5万。到现在这钱我不要,他们也不还。
去年,我堂弟在家混了两年,终于认识到我之前给他找的工作是他能力范围内能做的最好工作了,于是我二婶直接给我打电话,让我再给堂弟找个工作,还说堂弟这么大了,没个正经工作以后连对象都不好找。
这次我直接把重要的任务交给了老公,我把堂弟的情况跟老公说了,老公说这样的人就不能惯着,要给他找个人好好管管。
没成想我老公真有点手段,找了个当过兵的朋友,把我堂弟治的服服帖帖,连我二叔二婶都打电话过来问我是怎么做到的,以前打爹骂娘的堂弟突然转性了。
堂弟转变之后马上就迎来了他的桃花运,前段时间传出来要结婚的消息,可是我没想到婚房的主意打到了我身上。
那套房子是我公婆的,老两口想给我们换一套大点的房子,然后住在一起,方便帮我们照看孩子。所以我婆婆把房子交给我,让我抓紧把房子卖掉。
我这边已经谈好了一个买家,是我单位的同事,说好了220万卖给他,而且是全款。没想到二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买我的房子给堂弟结婚。可是她提出只能给我180万,还得分期付款。
我当即表示不同意,还跟她解释说这不是我的房子,是我公婆的,公婆授意我不能低于220万卖,希望她能理解。
我二婶直接发飙,说我不通情理,是不是忘了当初困难的时候是他们家借给我们3万块钱的事了。然后气鼓鼓的挂了电话,说要找我爸说理去。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接到了我爸的电话,直接质问我为啥宁愿把房子卖给别人,也不愿意卖给自家亲戚?
我把情况跟我爸说了个明白,可是他好像完全听不懂我的重点,只是一个劲跟我强调我要学会感恩,既然嫁给了老公,婆婆的东西就等于是我的,所以我就应该便宜点卖给二叔一家。
我真的被他气的不轻,这么多年了,我无时无刻不在还这份人情,但是这件事我真的无法答应,这样做让我在婆家如何自处?为什么我爸总是这样,分不清谁远谁近?我是他亲生女儿,他为什么宁可这样为难我,也要去成全他弟弟一家?
我现在只想尽快把房子卖给同事,至于我二叔二婶和我爸,我真的不想管了,我觉得人情归人情,我可以一辈子念着他们的好儿,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不代表我可以毫无原则的损害婆家的利益吧?我想知道,这么做错了吗?
(文/匿名)
“我凭本事卖房,你管我卖了多少钱!”福建福州,潘先生委托房产中介卖房子,买家全款125万成 交,可没想到去签过户合同时,合同上面的金额却显示162万!这可把潘先生给惊呆了,这多出来的37万到底怎么回事?
潘先生家里因为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就委托房屋中介把房子卖掉。当时中介给潘先生预估的房价是125万,潘先生虽然觉得价格不是特别理想,但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房子就以125万的价格挂售。
挂出去没有多久,中介就打电话说有一位姓李的买家,要求全款购买。眼看买家这么爽快,潘先生就欣然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买家李某也特别利索的直接转账120万,至于剩余的5万尾款,表示等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
潘先生听后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可奇怪的是,这位买家李某在支付了120万的购房款以后,一直没有提出房屋过户要求。按理说买家钱付了,房子还没写到自己名下,应该会特别着急,可这位李某却一点也不着急,一拖就是半年多的时间。
这期间,潘先生多次询问过户事宜,但是李某都表示还不着急。直到今年6月份,他才打电话给潘先生,要求一同前往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潘先生刚签完字,账户就提醒收到了162万转账交易。
不是应该转尾款5万吗?怎么会转162万呢?发现不对劲的潘先生,立马仔细看了一遍了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房价从125万变成了162万,就连买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由李某变成了徐某。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中介给忽悠了。
之前给自己转款120万的李某,居然是这个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其实当初的买主根本不是其他顾客,而是房产中介的老 板,只不过是李某伪造一个买家身份进行 房产交易罢了。
得知自己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房产中介却说自己的房子只能卖125万,原来是这个李某是故意压价,好从中赚取37万的差价后,潘先生非常生气。
他表示,如果当初李某付完款直接过户,然后再次卖给现在的买家徐某,他并不觉得有问题。可李某却直接从他手中过户给徐某,钱也是先打到他手里,再转给李某,这样就很不合理,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弄清楚事情缘由,潘先生立马打电话质问李某。可李某表示,他当初谈好的价格并没有少给潘先生,所以潘先生不应该再管他又把房子卖给了谁!而且李某还表示,自己把房子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
可当潘先生联系上徐某后,徐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李某的朋友,他买的这个房子也是通过一名叫郑某的中介代理人进行购买的。而这个郑某正是当初服务潘先生的中介人员,其实他才是李某的朋友,只是当初为了帮李某挣到37万元的差价,冒充工作人员而已。
眼看着双方把自己当猴一样耍,潘先生直接就在电话里跟李某吵了起来。李某并不心虚,还扬言潘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潘先生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李某作为房产中介,冒充买家从卖家手里买房,是否合规合法呢?
潘先生先来到福州房产局了解情况,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房管办理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显而易见,身为房产中介只能抽取佣金,不能从中赚取差价,所以李某与其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已经违法了。而且,从李某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自己是知情的,但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铤而走险伙同朋友一起忽悠潘先生当冤大头。
除此之外,潘先生还为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子光从出售方面来讲,就已经违法了!按理说李某买房再卖房,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合同过户上面只显示了162万的一笔交易,少了一次过户交易,少交了契税,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 二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李某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进行过户,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通过潘先生手里过户,这样的话就会少缴纳一次契税,和一次过户费。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到了相关机关进行核实。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一直都严加处理,一旦被查出将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李某不仅要将赚取的差价吐出来,还可能面临房产中介公司无法经营,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房产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某一个中介公司说的话,而是要多方了解和对比。即使日后交易时,蕞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可以当面商谈,透明交易,这样才可以有 效避免像潘先生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知道你们对中介的做法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潘先生家里因为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就委托房屋中介把房子卖掉。当时中介给潘先生预估的房价是125万,潘先生虽然觉得价格不是特别理想,但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房子就以125万的价格挂售。
挂出去没有多久,中介就打电话说有一位姓李的买家,要求全款购买。眼看买家这么爽快,潘先生就欣然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买家李某也特别利索的直接转账120万,至于剩余的5万尾款,表示等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
潘先生听后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可奇怪的是,这位买家李某在支付了120万的购房款以后,一直没有提出房屋过户要求。按理说买家钱付了,房子还没写到自己名下,应该会特别着急,可这位李某却一点也不着急,一拖就是半年多的时间。
这期间,潘先生多次询问过户事宜,但是李某都表示还不着急。直到今年6月份,他才打电话给潘先生,要求一同前往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潘先生刚签完字,账户就提醒收到了162万转账交易。
不是应该转尾款5万吗?怎么会转162万呢?发现不对劲的潘先生,立马仔细看了一遍了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房价从125万变成了162万,就连买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由李某变成了徐某。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中介给忽悠了。
之前给自己转款120万的李某,居然是这个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其实当初的买主根本不是其他顾客,而是房产中介的老 板,只不过是李某伪造一个买家身份进行 房产交易罢了。
得知自己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房产中介却说自己的房子只能卖125万,原来是这个李某是故意压价,好从中赚取37万的差价后,潘先生非常生气。
他表示,如果当初李某付完款直接过户,然后再次卖给现在的买家徐某,他并不觉得有问题。可李某却直接从他手中过户给徐某,钱也是先打到他手里,再转给李某,这样就很不合理,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弄清楚事情缘由,潘先生立马打电话质问李某。可李某表示,他当初谈好的价格并没有少给潘先生,所以潘先生不应该再管他又把房子卖给了谁!而且李某还表示,自己把房子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
可当潘先生联系上徐某后,徐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李某的朋友,他买的这个房子也是通过一名叫郑某的中介代理人进行购买的。而这个郑某正是当初服务潘先生的中介人员,其实他才是李某的朋友,只是当初为了帮李某挣到37万元的差价,冒充工作人员而已。
眼看着双方把自己当猴一样耍,潘先生直接就在电话里跟李某吵了起来。李某并不心虚,还扬言潘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潘先生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李某作为房产中介,冒充买家从卖家手里买房,是否合规合法呢?
潘先生先来到福州房产局了解情况,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房管办理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显而易见,身为房产中介只能抽取佣金,不能从中赚取差价,所以李某与其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已经违法了。而且,从李某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自己是知情的,但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铤而走险伙同朋友一起忽悠潘先生当冤大头。
除此之外,潘先生还为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子光从出售方面来讲,就已经违法了!按理说李某买房再卖房,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合同过户上面只显示了162万的一笔交易,少了一次过户交易,少交了契税,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 二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李某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进行过户,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通过潘先生手里过户,这样的话就会少缴纳一次契税,和一次过户费。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到了相关机关进行核实。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一直都严加处理,一旦被查出将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李某不仅要将赚取的差价吐出来,还可能面临房产中介公司无法经营,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房产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某一个中介公司说的话,而是要多方了解和对比。即使日后交易时,蕞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可以当面商谈,透明交易,这样才可以有 效避免像潘先生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知道你们对中介的做法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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