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山良价禅师悟道的公案

洞山禅师打坐用功几十年,他在浙江出家,后来到了江西,这些都是当年大英雄人物。洞山是个山名,山水下来形成一条溪水,他过溪水时,太阳照下来,溪水里头有个影子,他看到影子开悟了,写了一首偈子。

你们注意啊,洞山是曹洞宗,你看今天日本,还有全世界禅宗都是在他的教化之下。今天全世界一提禅宗,就说到曹洞宗。洞山悟道的这一首偈子很有名:“切忌从他觅,迢迢与我疏。我今独自往,处处得逢渠。”

唐宋的国语是广东话,“渠”就是他。“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他正是我,我不是他。“应须恁么会”,唐朝时候的白话,意思是如果你那么理解他,“方得契如如”你差不多懂得佛法了。好!这一首诗你们要记得。

现在我跟你们解释一下,讲到文字我有点傲慢了,尤其是禅宗你更不懂了。先不讲洞山经过溪水,看到影子开悟的,你们读过《庄子》没有?庄子说,人在太阳下走路有个影子,影子外面还有个影子,看到过没有?你们都没有留意。尤其夜里在稻田里走过,你就看得很清楚了。月亮照到我们这个身体,身体有个影子照在稻田上,你的影子外面还有一圈发亮的,庄子叫它魍魉。那个魍魉的光圈问影子:喂!你老兄怎么一辈子没有主张啊,一下子蹲下来,一下又站起来,一下又走路,一下又睡觉,你自己没有主张吗?

那个影子答复魍魉,你不知道啊,我做不了主,我后面还有一个老板做主的。他要走我就走,他要睡我就睡,他要站我就站,他要坐我就坐。可是我这个老板他也做不了主耶,他后面也有个东西,叫他睡就睡,叫他死他就死,叫他走路就走路。《庄子》在几千年以前就讲过这个。你要想,我们的脑子,我们的思想,我们一辈子做事,是第六意识这个思想指挥我,要这样做、这样讲。“我”做不了主啊。“我”其实是“他”耶!这个是宾,客观的,后面有个主观在指挥。你以为那个主观了不起吗?后面还有个董事长耶,那个董事长谁也没有见过,所以这个生命是这样的。

然后你看洞山,他从溪水上面过,看到自己的影子,开悟了。“切忌从他觅”,不要跟他走,我们的情绪、感觉、思想,打起坐来,这里不舒服,那里又气动,这里有感觉,都是跟“他”在跑耶!这不是道啊!戴博士这里难过,跟他(身体)在走。你从“他”那里解决问题,解决不了,是不行的。“迢迢与我疏”,你越顾虑这个身体,就离开越远,你一辈子跟不上,你要找到自己那个灵性,做主的那个东西。“我今独自往”,你超越了这个肉体,超越了物质的环境,“处处得逢渠”,就找到那个真正生命的老板了。

可是现在生命这个身体是不是他变的?是他变的。“渠今正是我”,今天这个身体是我吗?他是我。“我今不是渠”,这个不是我的生命,后面有个老板,这个肉体是虚假的。“应须恁么会”,你要从这个里头去体认,“方得契如如”,差不多懂得佛学了。“切忌从他觅”,如果你跟着感觉知觉在跑,都是跟“他”。所以临济宗讲宾主,这个是客观的不是主观。你那个知道感觉,知道舒服不舒服,那个生命的主体不是在这个上面。这首偈子要好好记得哦。你碰到的都是“他”,都是生理,肉体、物质的作用。他现在这个生命正是我,“我今不是渠”,可是真正的我不是这个身体,不是他。

好!现在回过来,我只好给你们讲禅。你说夜里睡着什么都不知道,一片无明。那一片无明也是他,不是我。我究竟在哪里?“夜半正明,天晓不露”。因为古道参禅参了半辈子,所以今晚送他一堂,这个课程是额外超出来的,详细没有跟你们讲,这里头的珍珠宝贝太多了。

《禅与生命的认知初讲》

现在来谈曹洞宗,日本禅宗流行到现在,大多是曹洞的后裔。曹洞宗是唐末、五代的大宗派,弟子称曹山,师父称洞山。

宋朝大理学家周濂溪,提倡太极图,这太极图是一个和尚传给他的,和尚的来源没有讲,此其一。邵康节这一系的《易经》、河洛八卦图,是由曹洞宗出来的。中国的道家修丹道的著作,也大都是来自曹洞宗。所以曹洞的禅,同中国后世的丹道,脱离不了关系,不过丹道是用曹洞的,不是曹洞用丹道的。曹洞宗用《易经》穷理之卦,成为太极图之说,发展到理学家这一系统;《易经》的象数之说,则变成邵康节这一系。两个系统都出于禅,这是我首次公开把这个秘密讲出来。

洞山良价悟本禅师,曾到沩山那里参访,沩山拿洞山没办法,就指定他到云岩道人那里去。他在云岩那里悟了一点,不彻底,当时他要走了。

《指月录》卷十六:

“师辞云岩。岩曰:什么处去?师曰:虽离和尚,未卜所止?岩曰:莫湖南去?师曰:无。曰:莫归乡去?师曰:无。曰:早晚却回?师曰:待和尚有住处即来。曰:自此一别,难得相见。师曰:难得不相见。”自性本来无相,大家都一样,难得不相见。

“临行,又问:百年后,忽有人问,还邈得师真否?如何祇对?岩良久曰:祇这是。师乃沉吟。岩曰:价阇黎,承当个事,大须审细。”

洞山这时候难过了,觉得师父很可怜。云岩骂他:像你这样行吗?学禅要有大丈夫的气派,你还有世俗的感情,牵挂着,放不下,我走了,又怎么样?

“师犹涉疑”,到这里,洞山才起疑情,更怀疑了。

“后因过水睹影,大悟前旨。”有偈曰:

切忌从他觅 迢迢与我疏

我今独自往 处处得逢渠

渠今正是我 我今不是渠

应须恁么会 方得契如如

后来离开师父,过一条溪水,看到水中自己的影子,这一下大悟了,才作了悟道的偈子,“切忌从他觅”,什么是“他”?我们找气脉,找念头,这些都是“他”,越找越远,不行的。

“我今独自往”,灵光独耀,迥脱根尘时,处处都可以找得到他,“处处得逢渠”,这个渠是真的我。

“渠今正是我”,等于我们现在看到这个身体,这个身体是“他”,不是真的我,可是现在活着,渠今正是我。

真正的我在哪里?“我今不是渠”,可不是他,他会改变,十岁跟二十岁不同,现在的我,头发都白了,已与年轻的我不同了,这个会改变的不是真正的我。

“应须恁么会,方得契如如”,要在这个地方去找,找到了,你才懂得真如自性那个道理。

《庄子·齐物论》有一则寓言,“罔两问影”,我们在太阳下走路有几个影子?影子外面还有个圈,称罔两。它问影子:你怎么不规矩,一下坐着,一下躺着,怎么这么乱来?影子告诉罔两:你不知道,我还有一个老板,他坐着,我跟着坐;他躺下,我只好跟着睡。它又说:我的老板也做不了主,他的背后还有一个大老板。“渠今正是我,我今不是渠。”

禅宗不过把佛法用功的方法,归纳到文学境界,但与佛经的道理,还是一样的。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当你为了挽回中做了很多努力和操作之后对方还是无动于衷时,我相信你一定是非常痛苦且容易失去理智的,#失恋分手挽回前男友# 你可能会想,要不就孤注一掷,冲到她家楼下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么做会不会给她的生活带来困扰,会不会被拒绝,会不会加深她的反感,如果被拒绝之后,你又该何去何从,是否真的能放下,如果放不下,那之前的努力和隐忍也将功亏一篑。

所以如果你是真心想挽回,那么就要提升自己的情绪管理能力,凡事都三思而后行,不要遭到拒绝或者冷漠对待的时候就自乱阵脚,去死缠烂打,利用自己的生命威胁对方,因为这些操作只会让把她越推越远;也不要疯狂道歉,因为过度的道歉只会让她重新回想起痛苦的回忆,激化矛盾,她也会确信分手都是你一个人的问题,对你的负面印象越来越深。

所以现阶段要做的就是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然后让对方看到你的态度和变化,只有这样她才会愿意放下芥蒂和你拉近关系。而且挽回本身就是一场心理战,需要我们不断尝试,用自己近期的变化来覆盖对方对你的负面印象。即使她现阶段没有回复,也不代表这个方法就是错误的,只要你不犯错,那么你每一次的尝试她都会看到你的变化。 只要不放弃,那么就有机会找到症结所在,打开她的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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