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平安# 【保护群众的安全 是我们的责任[话筒] 期待您的好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年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采取一系列主动举措,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不断强化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检察监督现代化能力,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为更好服务梧州实施“东融”战略、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不懈努力和新的贡献!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 荣获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近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19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助推平安大荔建设,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为谱写新时代大荔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了新的贡献。https://t.cn/A67St1CK
平凉静宁:疫情防控不松懈 监督办案不停歇
平凉市静宁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件破坏生态环境案
疫情防控期间,静宁县检察院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在严格做好全院干警自身防疫,选派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村社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及时办理各类利用各级各部门全力防控疫情之机乘虚而入的违法犯罪案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静宁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对一起非法采砂案进行了监督查处。
2月11日,该院接到八里镇政府关于该镇葫芦河流域红林提灌站处有不法人员非法采砂的情况反映后,立即派员去案发地开展调查。据查,2019年11月,李某在八里河道囤积约七千余方砂料,并在红林提灌站处安装了洗砂的设备。从2020年1月28日开始,李某利用乡政府全力抗击疫情的时机,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佣马某等二人,连续13天擅自在八里镇红林提灌处河道将非法囤积的砂料进行冲洗,致使洗砂泥水污染附近河道,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了行洪安全。
随后,静宁县检察院与八里镇政府、水务部门联合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由水务部门对李某非法采砂、洗砂一案进行查处,对现场囤积的砂石料及所有非法生产设备依法扣押查封,对现场非法搭建的生产厂房等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对涉案人员依法严厉惩处。
下一步,该院将对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与行政部门携手,依法严厉打击在河道非法加工、采砂洗砂的不法行为,全力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
平凉市静宁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件破坏生态环境案
疫情防控期间,静宁县检察院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在严格做好全院干警自身防疫,选派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村社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及时办理各类利用各级各部门全力防控疫情之机乘虚而入的违法犯罪案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静宁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对一起非法采砂案进行了监督查处。
2月11日,该院接到八里镇政府关于该镇葫芦河流域红林提灌站处有不法人员非法采砂的情况反映后,立即派员去案发地开展调查。据查,2019年11月,李某在八里河道囤积约七千余方砂料,并在红林提灌站处安装了洗砂的设备。从2020年1月28日开始,李某利用乡政府全力抗击疫情的时机,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佣马某等二人,连续13天擅自在八里镇红林提灌处河道将非法囤积的砂料进行冲洗,致使洗砂泥水污染附近河道,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了行洪安全。
随后,静宁县检察院与八里镇政府、水务部门联合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由水务部门对李某非法采砂、洗砂一案进行查处,对现场囤积的砂石料及所有非法生产设备依法扣押查封,对现场非法搭建的生产厂房等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对涉案人员依法严厉惩处。
下一步,该院将对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与行政部门携手,依法严厉打击在河道非法加工、采砂洗砂的不法行为,全力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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