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市东门桥村民韩明龙二级残疾人,在一九年它们一手遮天欺压我不给我下认和通知和强拆批文,也不申请法院执行强拆我有证的房子,它们调到我生病住院家中没人它们就暴力强拆我一户一宅的房子,它们把卷砸门砸烂把家里东西拉走至今不知去向,我从下级找到上级领导它们一推在推的,拿我当球踢从东踢到西的处处刁难我,就不给我赔偿买地修房无证房它们都照样赔偿,我以走头无路了实在没办法只有在2021年1月22号在次达帐篷住在被它们暴力强拆我房子的这种地方生活,无水无电现在又是高温雨天气,我又是脑干出血高血压脚又脓肿的病人,它们到现在只有处处刁难我不给我赔偿和安置我只有住这里,对我人生安全也没有保障,有上级领导和好心人看见请帮帮我这个70岁的残疾人谢谢。电话18143502554 https://t.cn/RJhbuwm
#马鞍山# #当涂# #便民#
好消息!
当涂、乌溪两地群众盼望已久的
802路当涂至乌溪公交车
今日(8月8日)正式开通运营,共有15辆公交车投入使用,实行双向对开,首末班发车时间为6:00—17:00,每30分钟一班。
802路当涂至乌溪公交,起讫点为当涂汽车站至乌溪镇政府,途经太白、石桥、塘南沿线,沿途设置34个站点,执行票价(一票制)2元/人,可投币或扫码支付。
对下列人员免收乘车费:
分别是现役军人、消防员、
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
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
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
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
好消息!
当涂、乌溪两地群众盼望已久的
802路当涂至乌溪公交车
今日(8月8日)正式开通运营,共有15辆公交车投入使用,实行双向对开,首末班发车时间为6:00—17:00,每30分钟一班。
802路当涂至乌溪公交,起讫点为当涂汽车站至乌溪镇政府,途经太白、石桥、塘南沿线,沿途设置34个站点,执行票价(一票制)2元/人,可投币或扫码支付。
对下列人员免收乘车费:
分别是现役军人、消防员、
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
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
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
其他享受免费乘车政策的人员
【权限下放,#哈尔滨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适当放宽#】 根据哈尔滨市民政局转发的《省民政厅关于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今年9月30日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成为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目前,哈尔滨市已有8个区县组织开展了权限下放的相关工作,其他区县将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进程。
另据了解,哈尔滨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适当放宽,更多人将纳入供养保障范畴。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重点对认定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在原有认定“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完善了“无生活来源”认定条件
认定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的具体条件是其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优待抚恤金不计入申请人收入。同时,将原表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规范表述为“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适度放宽了“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条件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适度拓展了对“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范围。在原认定范围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将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适度调整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未成年人范围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同时规定,“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此外,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将调查核实和审核确认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优化认定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救助。
7月29日上午,哈尔滨市民政局在道里区红星广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这也标志着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图片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供
新闻链接:
1、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哪些社会救助?
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和临时救助四项救助待遇。
2、社会救助如何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也可委托社区服务工作站代其向相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社会救助申请。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①配偶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4、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①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②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③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④宣告失踪人员⑤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5、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单人户”低保?
①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等级是一级或二级的重残人员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智力残疾人员③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精神残疾人员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⑤低保边缘家庭中的1-6级伤残军人⑥低保边缘家庭中享受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⑦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⑧区、县(市)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6、申请社会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①申请书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仅临时救助使用)③家庭基本情况申报单④遭遇困难情况说明(仅临时救助使用)。
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
申请受理后按需补充的相关佐证材料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告知,如:支出情况、土地情况、学生在校情况、身体状况等说明材料。
7、家庭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获得的现金及实物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8、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有哪些?
①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②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③“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④区、县(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9、家庭财产包括哪些项目?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具体包括:①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②债权、商业保险③车辆④房屋⑤林木⑤其他财产。
10、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可以豁免的项目有哪些?
①家庭人均拥有的24倍当地低保标准以内的货币财产②购买价格不超过低保家庭货币化存款标准且用以保障重病人员、重度残疾人进行治疗、康复或出行的机动车辆。
11、哪些人员申请低保时需申明备案?
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办理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工作人员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人员,在申请低保时需如实申明,并登记备案。
12、什么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根据低保申请家庭的授权,核对机构通过对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及有关赡、抚(扶)养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具体项目包括养老保险金领取、失业金领取、个人所得税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收入项目及机动车辆、房屋产权等财产项目。
13、享受社会救助家庭可以申请哪些专项救助?
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以下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供暖救助、就业救助、殡葬救助、司法援助、临时救助等。
14、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人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①提交书面申请材料②如实填报收入和财产③授权核对④接受入户核查。
15、提出低保申请后多久能领到低保金?
提出低保申请后,经信息核对初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个人)受理其申请。在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均是时限内一次完成的情况下,审核确认权已下放乡镇(街道)的区、县(市),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确认;审核确认权未下放乡镇(街道)的区、县(市),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确认。
16、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个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①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变化情况②积极配合审核确认部门的动态管理,提供相关材料③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未就业的人员,主动就业或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
各级社会救助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民政局:84664395
道里区:84557536
依兰县:57238359
道外区:87815149
宾县:57983841
南岗区:86237072
方正县:57116253
香坊区:51895372
巴彦县:57522645
平房区:86800705
木兰县:57095455
松北区:87161323
通河县:57422371
呼兰区:57331606
延寿县:53023879
阿城区:53734402
尚志市:53355721
双城区:53113348
五常市:53548497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 于海霞
另据了解,哈尔滨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适当放宽,更多人将纳入供养保障范畴。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重点对认定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适度拓展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种类和等级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在原有认定“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完善了“无生活来源”认定条件
认定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的具体条件是其收入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优待抚恤金不计入申请人收入。同时,将原表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规范表述为“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适度放宽了“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条件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适度拓展了对“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认定范围。在原认定范围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将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适度调整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覆盖未成年人范围
修订后的《认定办法》明确“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同时规定,“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此外,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将调查核实和审核确认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优化认定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救助。
7月29日上午,哈尔滨市民政局在道里区红星广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这也标志着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图片由哈尔滨市民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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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哪些社会救助?
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和临时救助四项救助待遇。
2、社会救助如何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也可委托社区服务工作站代其向相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社会救助申请。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①配偶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4、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哪些?
①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②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③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④宣告失踪人员⑤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人员。
5、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单人户”低保?
①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等级是一级或二级的重残人员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智力残疾人员③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三级精神残疾人员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⑤低保边缘家庭中的1-6级伤残军人⑥低保边缘家庭中享受定期抚恤的重点优抚对象⑦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⑧区、县(市)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6、申请社会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①申请书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仅临时救助使用)③家庭基本情况申报单④遭遇困难情况说明(仅临时救助使用)。
委托代理的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
申请受理后按需补充的相关佐证材料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告知,如:支出情况、土地情况、学生在校情况、身体状况等说明材料。
7、家庭收入包括哪些项目?
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获得的现金及实物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8、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有哪些?
①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②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③“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④区、县(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9、家庭财产包括哪些项目?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具体包括:①现金、存款以及有价证券②债权、商业保险③车辆④房屋⑤林木⑤其他财产。
10、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可以豁免的项目有哪些?
①家庭人均拥有的24倍当地低保标准以内的货币财产②购买价格不超过低保家庭货币化存款标准且用以保障重病人员、重度残疾人进行治疗、康复或出行的机动车辆。
11、哪些人员申请低保时需申明备案?
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办理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和财产调查)、确认等事项的工作人员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人员,在申请低保时需如实申明,并登记备案。
12、什么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根据低保申请家庭的授权,核对机构通过对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及有关赡、抚(扶)养家庭成员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具体项目包括养老保险金领取、失业金领取、个人所得税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收入项目及机动车辆、房屋产权等财产项目。
13、享受社会救助家庭可以申请哪些专项救助?
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以下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供暖救助、就业救助、殡葬救助、司法援助、临时救助等。
14、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人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①提交书面申请材料②如实填报收入和财产③授权核对④接受入户核查。
15、提出低保申请后多久能领到低保金?
提出低保申请后,经信息核对初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个人)受理其申请。在入户调查、审核公示均是时限内一次完成的情况下,审核确认权已下放乡镇(街道)的区、县(市),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确认;审核确认权未下放乡镇(街道)的区、县(市),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确认。
16、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个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①定期向乡镇(街道)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变化情况②积极配合审核确认部门的动态管理,提供相关材料③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未就业的人员,主动就业或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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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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