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绳子要了一条人命!广西柳州,一个绿化工人发现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有一颗树歪了,就想用绳子把树给拉直,但万万没想到,绳子刚拉好,一辆摩托车呼啸而来,似乎是被绳子绊倒,司机摔倒在地,当场死亡!
事发后交 警来到了现场,工人向交 警演示了事发时的情况,他说自己就是拉了一条绳子,而且在不远处还特别放置了一个安 全锥提醒,他也不知道是司机自己紧急刹车侧滑摔倒,还是被绳子绊倒...
通过现场的图片来看,现场的阳光很刺眼,而摩托车的车头已经开到了绿化带里面,反光镜和一些配件散落一地,所以当时的车速肯定是很快的。而具体的事故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1、那么,摩托车司机如果是被工人拉的绳子绊倒,那工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目前事故原因应该有两种,一种是司机开太快,然后被拉直的绳子绊倒,正常来说,一条拉直的绳子在空中是很难被人看见的,因为司机的注意力基本是在路面的。
如果是这种情况下,那工人是肯定要承担事故责任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自身过错,导致他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那工人已经已经设置了安 全锥,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呢?
从现场的图片来看,工人只放了一个安 全锥,没有安排其他的人员进行提醒。正常来说,这种情况应该用连续障碍物把路拦住,工人摆一个安 全锥是啥意思?
这不仅起不到安 全提醒,还会让司机误以为是那个安 全锥后面有东西,绕过去或者偏一下就行了,反而忽略了空中的绳子!
所以,工人设置的提醒规范,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因此工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而摩托车司机看到安 全锥没有提前减速,自身也是有责任的,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不过,工人是因为工作造成他人死亡,其单位要先承担赔偿的责任,再向工人追责。
除了民事赔偿方面,工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这起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属于交通事故,而工人拉绳子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则构成 交通肇事罪!一般构成 交通肇事罪,致一个人死亡的,需要接受3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3、如果摩托车司机不是被绳子绊倒,而是自己开太快急刹摔倒,这种情况下,工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如果是摩托车自身车速过快,导致司机看到安 全锥后急刹侧滑的话,那么摩托车司机本人就要承担主要责任了,而工人依然存在过失,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因为未经交 警部门批准,是不能私自占道施工的!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骑摩托车的一般没有几个尊章驾驶的,很多人骑摩托车就是为了追求速度,所以往往忽视自身的安 全!责任全在骑车方,走路不看路,有障碍物也不看,有人施工也不管,只管跑得快,出事了怨这怨那!
也有网友说,我也受过这种害,是一根横穿马路的一根铁丝,骑着自行车,下坡路速度比较块,迎着夕阳,根本看不到铁丝,刮到脸上滑过去了,血直接就喷出来了,缝了好几针,还好是自行车,速度不快,如果是摩托车,不敢想了!
还有网友说,强烈的阳光下,牵根绳子能看得见吗?这个摩托车驾驶员很无辜,祸从天降,令人惋惜!而且施工方没有安排人在前方指挥避让,肯定是主要责任!
我认为,放置安 全椎更多代表注意地面安 全,没有人值守种道路,空中拉绳,对摩托车而言等同于谋杀!
这起事故无论是谁的责任,一条鲜活的生命没有了。从此孩子没了父亲,丧父是人生的一大悲剧,
老的无靠,小的无依,老婆更是丧夫,真是悲哀!
如果摩托车司机提前减速,也能避免这场悲剧!所以安 全行车多么重要,宁愿慢一秒,不争快一秒!希望这起事故,能为大家敲响警钟!
事发后交 警来到了现场,工人向交 警演示了事发时的情况,他说自己就是拉了一条绳子,而且在不远处还特别放置了一个安 全锥提醒,他也不知道是司机自己紧急刹车侧滑摔倒,还是被绳子绊倒...
通过现场的图片来看,现场的阳光很刺眼,而摩托车的车头已经开到了绿化带里面,反光镜和一些配件散落一地,所以当时的车速肯定是很快的。而具体的事故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1、那么,摩托车司机如果是被工人拉的绳子绊倒,那工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目前事故原因应该有两种,一种是司机开太快,然后被拉直的绳子绊倒,正常来说,一条拉直的绳子在空中是很难被人看见的,因为司机的注意力基本是在路面的。
如果是这种情况下,那工人是肯定要承担事故责任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自身过错,导致他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那工人已经已经设置了安 全锥,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呢?
从现场的图片来看,工人只放了一个安 全锥,没有安排其他的人员进行提醒。正常来说,这种情况应该用连续障碍物把路拦住,工人摆一个安 全锥是啥意思?
这不仅起不到安 全提醒,还会让司机误以为是那个安 全锥后面有东西,绕过去或者偏一下就行了,反而忽略了空中的绳子!
所以,工人设置的提醒规范,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因此工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而摩托车司机看到安 全锥没有提前减速,自身也是有责任的,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不过,工人是因为工作造成他人死亡,其单位要先承担赔偿的责任,再向工人追责。
除了民事赔偿方面,工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这起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属于交通事故,而工人拉绳子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则构成 交通肇事罪!一般构成 交通肇事罪,致一个人死亡的,需要接受3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3、如果摩托车司机不是被绳子绊倒,而是自己开太快急刹摔倒,这种情况下,工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如果是摩托车自身车速过快,导致司机看到安 全锥后急刹侧滑的话,那么摩托车司机本人就要承担主要责任了,而工人依然存在过失,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因为未经交 警部门批准,是不能私自占道施工的!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骑摩托车的一般没有几个尊章驾驶的,很多人骑摩托车就是为了追求速度,所以往往忽视自身的安 全!责任全在骑车方,走路不看路,有障碍物也不看,有人施工也不管,只管跑得快,出事了怨这怨那!
也有网友说,我也受过这种害,是一根横穿马路的一根铁丝,骑着自行车,下坡路速度比较块,迎着夕阳,根本看不到铁丝,刮到脸上滑过去了,血直接就喷出来了,缝了好几针,还好是自行车,速度不快,如果是摩托车,不敢想了!
还有网友说,强烈的阳光下,牵根绳子能看得见吗?这个摩托车驾驶员很无辜,祸从天降,令人惋惜!而且施工方没有安排人在前方指挥避让,肯定是主要责任!
我认为,放置安 全椎更多代表注意地面安 全,没有人值守种道路,空中拉绳,对摩托车而言等同于谋杀!
这起事故无论是谁的责任,一条鲜活的生命没有了。从此孩子没了父亲,丧父是人生的一大悲剧,
老的无靠,小的无依,老婆更是丧夫,真是悲哀!
如果摩托车司机提前减速,也能避免这场悲剧!所以安 全行车多么重要,宁愿慢一秒,不争快一秒!希望这起事故,能为大家敲响警钟!
海洋探索
【冰海天使 | 外表可爱实际凶残的海洋生物】
♀️冰海天使是一种浮游软体动物,裸海蝶,学名Clione limacina (Phipps, 1774),
是海若螺科一种生活在北冰洋及南冰洋水深达350米的海天使。
它们最初被描述为翼足目的一种。
它不是水母也不是萤火虫,整体身长约二公分到三公分。
雌雄同体,生活在北极、南极等寒冷海域的冰层之下。
♀️冰海天使整体身长约二公分到三公分,
冰海天使通体透明,在水中冉冉飘动,像浮在半空中的天使,又被称作“海天使”、“冰之精灵”、“冰海精灵”等。
之所以有如此雅称,是由于她们游动时拍动着透明的两翼,外型看似传说中的天使。
而她们透明的身体中央有着红色的消化器官,看起来像一颗火热的红心。
长度只有人类小指一节的大小,包含了头、腹、尾三个部分,
海天使幼年期为有壳无翼,但在成熟过程中,外壳会退化,足部渐渐特化成透明的翅膀。
♀️冰海天使的口部位于头部顶端,肉食性,以浮游性卷贝为食,
在进食的时候,天使的头部会张开,并从咽喉伸出像是触手的 " 腕 " 及 " 吻 " ,腕上有吸盘,可以帮助它捕食物。
发现猎食对象时,头部那两个像是似触角的东西之间,会突然爆裂开,从体内瞬间伸出6条被称为“口锥”的触角,以极强的逼迫力将对象扯入体内消化。
【冰海天使 | 外表可爱实际凶残的海洋生物】
♀️冰海天使是一种浮游软体动物,裸海蝶,学名Clione limacina (Phipps, 1774),
是海若螺科一种生活在北冰洋及南冰洋水深达350米的海天使。
它们最初被描述为翼足目的一种。
它不是水母也不是萤火虫,整体身长约二公分到三公分。
雌雄同体,生活在北极、南极等寒冷海域的冰层之下。
♀️冰海天使整体身长约二公分到三公分,
冰海天使通体透明,在水中冉冉飘动,像浮在半空中的天使,又被称作“海天使”、“冰之精灵”、“冰海精灵”等。
之所以有如此雅称,是由于她们游动时拍动着透明的两翼,外型看似传说中的天使。
而她们透明的身体中央有着红色的消化器官,看起来像一颗火热的红心。
长度只有人类小指一节的大小,包含了头、腹、尾三个部分,
海天使幼年期为有壳无翼,但在成熟过程中,外壳会退化,足部渐渐特化成透明的翅膀。
♀️冰海天使的口部位于头部顶端,肉食性,以浮游性卷贝为食,
在进食的时候,天使的头部会张开,并从咽喉伸出像是触手的 " 腕 " 及 " 吻 " ,腕上有吸盘,可以帮助它捕食物。
发现猎食对象时,头部那两个像是似触角的东西之间,会突然爆裂开,从体内瞬间伸出6条被称为“口锥”的触角,以极强的逼迫力将对象扯入体内消化。
【#黑龙江发现唐至辽代女真族聚落遗址#】13日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有关部门了解到,黑龙江省文物部门在当地发现的望江楼东北遗址为唐至辽代女真族聚落遗址,这是黑龙江省首次发现该时期女真族聚落遗址。
这处遗址位于方正县天门乡沿江村望江楼屯东北约500米处的漫岗上,距松花江干流右岸约200米,占地约3000平方米。2021年11月,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公路建设项目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时发现了这一遗址,并初步推断遗址为一处辽金时期居住址。
2022年7月上旬,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始对遗址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目前完成发掘面积约300平方米,共出土房址2座、灰坑26座、灰沟2条、窑址1处、环壕1条,出土陶器、陶网坠、陶纺轮、骨锥、铁刀、石斧、砺石等文物标本200余件。(新华社) https://t.cn/RJLxrTB
这处遗址位于方正县天门乡沿江村望江楼屯东北约500米处的漫岗上,距松花江干流右岸约200米,占地约3000平方米。2021年11月,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对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公路建设项目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时发现了这一遗址,并初步推断遗址为一处辽金时期居住址。
2022年7月上旬,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始对遗址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目前完成发掘面积约300平方米,共出土房址2座、灰坑26座、灰沟2条、窑址1处、环壕1条,出土陶器、陶网坠、陶纺轮、骨锥、铁刀、石斧、砺石等文物标本200余件。(新华社) https://t.cn/RJLxrTB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