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橙你好,有个关于考研择校的问题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微风]
我本科就读于浙江某法学评级B-双非,考研择校纠结中,目前考虑的有三个学校:西北政法大学(五院,行业认可度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双非,但在上海就业认可度高)、华东理工大学(211,但法学较弱)。如果将来想在杭州/南京/上海就业,就业方向是非诉律师或公司法务,选择哪个学校比较合适?匿名,谢谢[心]
我本科就读于浙江某法学评级B-双非,考研择校纠结中,目前考虑的有三个学校:西北政法大学(五院,行业认可度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双非,但在上海就业认可度高)、华东理工大学(211,但法学较弱)。如果将来想在杭州/南京/上海就业,就业方向是非诉律师或公司法务,选择哪个学校比较合适?匿名,谢谢[心]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要求加名过分吗?
【南京婚姻律师】按照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话,离婚时房产归购买一方,但是需要向另一方作出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婚后还贷及还贷部分对应增值的一半。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加名字,另一方也可以获得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不存在吃亏的问题。但是很多人认为自己婚后共同还贷,所以提出房产加名字的要求,这种要求过分吗?
这种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很多房产婚前只付了少部分的首付,大部分的贷款是婚后共同偿还。最公平的方式是,婚前首付部分对应的产权份额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产权份额为双方共同财产,各自享有一半产权。所以,加名字的时候可以根据首付以及还贷情况约定各自双方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因为有贷款无法加名,可以办理公证,约定各自产权份额,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南京离婚律师##离婚房产纠纷#
【南京婚姻律师】按照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话,离婚时房产归购买一方,但是需要向另一方作出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婚后还贷及还贷部分对应增值的一半。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加名字,另一方也可以获得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不存在吃亏的问题。但是很多人认为自己婚后共同还贷,所以提出房产加名字的要求,这种要求过分吗?
这种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很多房产婚前只付了少部分的首付,大部分的贷款是婚后共同偿还。最公平的方式是,婚前首付部分对应的产权份额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产权份额为双方共同财产,各自享有一半产权。所以,加名字的时候可以根据首付以及还贷情况约定各自双方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因为有贷款无法加名,可以办理公证,约定各自产权份额,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南京离婚律师##离婚房产纠纷#
婚前男方买房,要女方出钱,该不该同意?
有这样一个咨询,男女双方准备结婚,男方家要买房,想购买一套大房子,但是经济能力有限,知道女方父母给了女方一笔嫁妆钱,所以提出想要女方拿出这笔钱一起出资买房,作为女方该不该同意?
【南京离婚律师】如果女方没有出钱一起买房,那么房产是男方婚前购买,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只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可以得到补偿。女方的嫁妆钱将来可能会用于家庭生活,或者没有管理好与婚后的收入混同在一起,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结果可能女方不仅分不到房子,嫁妆钱也面临分割的问题。
如果女方一起出钱买房,房产就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出钱比男方多,还会考虑出资贡献多分房产。将来感情不和,女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并且房产可能存在大幅的增值。另外,共同出资买房,可能购置更大的房产,提高生活品质。所以,对方提出共同出资买房,可能对自己也是有利的事情。共同出资买房,建议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明确各自份额,如果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情况及产权归属。#南京离婚律师##离婚房产纠纷#
有这样一个咨询,男女双方准备结婚,男方家要买房,想购买一套大房子,但是经济能力有限,知道女方父母给了女方一笔嫁妆钱,所以提出想要女方拿出这笔钱一起出资买房,作为女方该不该同意?
【南京离婚律师】如果女方没有出钱一起买房,那么房产是男方婚前购买,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只有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可以得到补偿。女方的嫁妆钱将来可能会用于家庭生活,或者没有管理好与婚后的收入混同在一起,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结果可能女方不仅分不到房子,嫁妆钱也面临分割的问题。
如果女方一起出钱买房,房产就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出钱比男方多,还会考虑出资贡献多分房产。将来感情不和,女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并且房产可能存在大幅的增值。另外,共同出资买房,可能购置更大的房产,提高生活品质。所以,对方提出共同出资买房,可能对自己也是有利的事情。共同出资买房,建议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明确各自份额,如果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情况及产权归属。#南京离婚律师##离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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