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5年后,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贪污案一审开庭】光明网2018年6月发布评论员文章《院士遭羁押超4年,审而不判不正常》,文章称:有媒体报道说,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致信媒体表示,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自2014年6月20日以涉嫌贪污公款罪被羁押以来,在超过4年的时间里仍未被法院宣判,“我们很多院士都认为很是不妥”。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张磊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宁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担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还担任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张磊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聘副研究员、科技部多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其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采取侵吞、骗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上述款项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张磊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用于套取科研经费的虚假合同、发票等书证,还出示了司法会计鉴定书等,李宁、张磊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张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李宁、张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李宁、张磊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及普通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https://t.cn/AiFTQiAo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张磊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宁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担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还担任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张磊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聘副研究员、科技部多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其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采取侵吞、骗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上述款项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张磊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用于套取科研经费的虚假合同、发票等书证,还出示了司法会计鉴定书等,李宁、张磊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张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李宁、张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李宁、张磊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及普通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https://t.cn/AiFTQiAo
【光明网评论员:有这样的工商部门,不搞死企业才怪】在赔偿申请提出5年后,一审法院判决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为其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赔偿,赔偿的标的只为原告要求的约1/6——1165万元。经被告上诉发回重审后,此讼赔偿标的又降到了259万元。即使这样,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是认为其应该赔偿的只应该是“现实的、直接的损失”。而“现实的、直接的损失”是什么呢?按照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法,“充其量”是“原告申领营业执照过程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资料打印费等”。并且,已经升至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原河东区工商局局长表示,“至今他仍认为,当年工商局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是对的,不违法”。https://t.cn/AiDea6DZ
陕西安康汉滨区一黑心火锅店老板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中食安联)
本联盟(观察评论员)讯: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安康市汉滨区渝都印象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5名涉案人员获刑并处罚金。汉滨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0人和汉滨区餐饮行业经营人员50余人旁听了该判决。
2017年8月24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网上了解到安康城区一火锅店回收地沟油的帖子。该局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研究、反复观看曝光视频和照片,初步判断曝光的火锅店是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的渝都印象火锅店。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突击检查,确认了视频所述确为该店后厨,现场对相关物品进行了扣押检测。
此后,执法人员对该案涉案人员进行了多次调查,在初步掌握事实,锁定证据后,为了进一步深挖线索,联合汉滨公安环食药大队的工作人员一起先后奔赴重庆市、昆山市对该案其他涉案人员进行调查。2017年9月13日,将该案依法移交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被正式立案侦查。
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对案件的涉案时间认定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的营业数额为963457元,违法所得215540元。审判长当庭宣布主犯邹某某的涉案数额20万以上,其他人为20万以下;判决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5540元。对马某某、张某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本联盟观察评论员认为,该案的正式判决,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执法的公正和国家对保护人民食品安全的信心和决心。也通过旁听这种方式,对辖区的餐饮经营人员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警醒他们时刻牢记食品安全红线,守法经营。(中食安联)
中国食品安全诚信建设联盟(西安办事处)[鲜花][赞][赞]
本联盟(观察评论员)讯: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安康市汉滨区渝都印象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5名涉案人员获刑并处罚金。汉滨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0人和汉滨区餐饮行业经营人员50余人旁听了该判决。
2017年8月24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网上了解到安康城区一火锅店回收地沟油的帖子。该局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研究、反复观看曝光视频和照片,初步判断曝光的火锅店是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的渝都印象火锅店。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突击检查,确认了视频所述确为该店后厨,现场对相关物品进行了扣押检测。
此后,执法人员对该案涉案人员进行了多次调查,在初步掌握事实,锁定证据后,为了进一步深挖线索,联合汉滨公安环食药大队的工作人员一起先后奔赴重庆市、昆山市对该案其他涉案人员进行调查。2017年9月13日,将该案依法移交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被正式立案侦查。
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对案件的涉案时间认定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的营业数额为963457元,违法所得215540元。审判长当庭宣布主犯邹某某的涉案数额20万以上,其他人为20万以下;判决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5540元。对马某某、张某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本联盟观察评论员认为,该案的正式判决,彰显了法律的权威、执法的公正和国家对保护人民食品安全的信心和决心。也通过旁听这种方式,对辖区的餐饮经营人员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警醒他们时刻牢记食品安全红线,守法经营。(中食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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