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伤害原则】
自从关注江歌案以来,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大家来自天南地北各行各业,具有不同的认知,自然有不同观点.有质疑江秋莲的,有质疑刘鑫的,也有双方都质疑的。我关注此事时间虽然不长,但也深刻感受到了这个案件的错综复杂。无止尽的质疑、争吵、辱骂,让参与其中之人开始迷失自我,久而久之忘记了质疑的边界和发声的初心。
“人类之所以有理由可以对社会中的任何成员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能是自我防御”---密尔《论自由》。
著名的【不伤害原则】。话句话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之所以能够使用一种权力反对其意志又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能是防止伤害到他人。所谓“伤害”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一个人必须对他人具有某种义务;第二,须对他人有明确的伤害。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既没有违反对于公众的任何特定义务,也没有对他人发生什么觉察得到的伤害,而由这种行为产生出来的对社会的损害也只具有非必然或者可以说是推定的性质,那么,这一点点的不便利,社会为着人类自由的更大利益之故是能够承受的---密尔《论自由》。
对江秋莲的质疑是否为正当呢?
我们质疑江秋莲善款资质以及用途,是为了防止公众善心被辜负和滥用。
我们质疑江秋莲涉嫌违法曝光隐私,是为了防止公众信任崩塌人人自危。
我们质疑江秋莲引导网暴威胁司法,是为了防止法制公平根基遭到破坏。
以上质疑,如果任意一项成为“常态”,社会的慈善、法制、文明将何去何从?如果任意一项可以被允许而不受任何惩罚,社会秩序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冲击和破坏?反对江秋莲的以上意志,是为了防止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这在我看来,应该是文明社会的共识!
对刘鑫的质疑是否为正当呢?
六年以来,刘鑫一直被用放大镜检视,刘鑫所做的一切,无论巨细,都会受到强烈的质疑。我大致分为三类,锁门,对江秋莲态度,和鸡毛蒜皮。
第一,锁门,生命权纠纷案的核心。说了六年了,真的不想过多叙述了。刘鑫之所以敢回家,说明她没有意识到危险,而没有意识到危险,她不可能锁门。如果非要说她锁门,那她只有可能在意识到危险发生后才去锁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没有资格要求她在那种惊慌失措的情况下保持理智,或者要求她出去血拼。对我个人来说,我没有自我防御的理由去谴责她。至于大众质疑是否为正当,一切等二审结果。
第二,对江秋莲的态度。主要质疑的有两件事,躲着不见江秋莲和阖家欢乐。先不说刘鑫在案发第四天就被网暴,按照不伤害原则的伤害定义,刘鑫有见江秋莲的义务吗?阖家欢乐有明确的伤害吗?换句话说,这两件事撑死说明刘鑫不会做人。谁有资格去反对干涉“刘鑫不会做人”?只能是与刘鑫现实生活中有交集的人,如果不能接受的人多了,她自然会懂得惩罚和教训。这与远在天边的键盘侠何关?为什么喜欢去教别人做人呢?!
第三,鸡毛蒜皮,最无语也是最失当的一类。包括什么自拍,做头发,穿红裤子,带皮卡丘,开打赏,吃顿饭,出去旅游。对这类事情,网友有什么理由去谴责质疑呢?刘鑫做这些事情有对任何人产生伤害吗?她有违反对于公众的任何特定义务吗?对这些事情进行质疑谴责,没有任何得当的理由。
不伤害原则是理清“舆论干涉又不失为正当”的界限。如果你曾思考自己的立场是否公允,如果你曾思考自己的质疑是否越界,如果你曾思考自己的干涉是否有意义,不妨参考一下不伤害原则。别在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中迷失,我们发声的初心是为了不让更多人受伤害!
自从关注江歌案以来,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大家来自天南地北各行各业,具有不同的认知,自然有不同观点.有质疑江秋莲的,有质疑刘鑫的,也有双方都质疑的。我关注此事时间虽然不长,但也深刻感受到了这个案件的错综复杂。无止尽的质疑、争吵、辱骂,让参与其中之人开始迷失自我,久而久之忘记了质疑的边界和发声的初心。
“人类之所以有理由可以对社会中的任何成员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能是自我防御”---密尔《论自由》。
著名的【不伤害原则】。话句话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一个成员,之所以能够使用一种权力反对其意志又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能是防止伤害到他人。所谓“伤害”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一个人必须对他人具有某种义务;第二,须对他人有明确的伤害。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既没有违反对于公众的任何特定义务,也没有对他人发生什么觉察得到的伤害,而由这种行为产生出来的对社会的损害也只具有非必然或者可以说是推定的性质,那么,这一点点的不便利,社会为着人类自由的更大利益之故是能够承受的---密尔《论自由》。
对江秋莲的质疑是否为正当呢?
我们质疑江秋莲善款资质以及用途,是为了防止公众善心被辜负和滥用。
我们质疑江秋莲涉嫌违法曝光隐私,是为了防止公众信任崩塌人人自危。
我们质疑江秋莲引导网暴威胁司法,是为了防止法制公平根基遭到破坏。
以上质疑,如果任意一项成为“常态”,社会的慈善、法制、文明将何去何从?如果任意一项可以被允许而不受任何惩罚,社会秩序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冲击和破坏?反对江秋莲的以上意志,是为了防止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这在我看来,应该是文明社会的共识!
对刘鑫的质疑是否为正当呢?
六年以来,刘鑫一直被用放大镜检视,刘鑫所做的一切,无论巨细,都会受到强烈的质疑。我大致分为三类,锁门,对江秋莲态度,和鸡毛蒜皮。
第一,锁门,生命权纠纷案的核心。说了六年了,真的不想过多叙述了。刘鑫之所以敢回家,说明她没有意识到危险,而没有意识到危险,她不可能锁门。如果非要说她锁门,那她只有可能在意识到危险发生后才去锁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没有资格要求她在那种惊慌失措的情况下保持理智,或者要求她出去血拼。对我个人来说,我没有自我防御的理由去谴责她。至于大众质疑是否为正当,一切等二审结果。
第二,对江秋莲的态度。主要质疑的有两件事,躲着不见江秋莲和阖家欢乐。先不说刘鑫在案发第四天就被网暴,按照不伤害原则的伤害定义,刘鑫有见江秋莲的义务吗?阖家欢乐有明确的伤害吗?换句话说,这两件事撑死说明刘鑫不会做人。谁有资格去反对干涉“刘鑫不会做人”?只能是与刘鑫现实生活中有交集的人,如果不能接受的人多了,她自然会懂得惩罚和教训。这与远在天边的键盘侠何关?为什么喜欢去教别人做人呢?!
第三,鸡毛蒜皮,最无语也是最失当的一类。包括什么自拍,做头发,穿红裤子,带皮卡丘,开打赏,吃顿饭,出去旅游。对这类事情,网友有什么理由去谴责质疑呢?刘鑫做这些事情有对任何人产生伤害吗?她有违反对于公众的任何特定义务吗?对这些事情进行质疑谴责,没有任何得当的理由。
不伤害原则是理清“舆论干涉又不失为正当”的界限。如果你曾思考自己的立场是否公允,如果你曾思考自己的质疑是否越界,如果你曾思考自己的干涉是否有意义,不妨参考一下不伤害原则。别在错综复杂的爱恨情仇中迷失,我们发声的初心是为了不让更多人受伤害!
不能喜欢一个人的偏颇
也不能偏颇的喜欢一个人
人无完人
认知的深刻与多样性,当你听见周围人说的话跟你不一样的时候,更多的是聆听,不是做出批评。
海不让川,所以成海。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立场不同观点肯定不同,我们看到或了解的全面性不同,我们表达的意见也不同。
君子和而不同!
中午吃饭我与曹说
我俩更像玄宗初期的宋璟与苏颋(互相商量,各自独立思考,又交换意见。对一些小的事情各自又不会关注与计较,我的细心与他的粗心。他的关系与我的了解)
我从他这里了解到很多我未听过的社会事情
他从我这里了解到更多的生活,知识,勤奋
其实朋友也好,同事也好,恋人也好,夫妻也罢。若能长久的相处,更多的是生活的互补,能力的互补。前提是三观有很多的相似性。
相互珍惜与欣赏,共同前行。否则都是短暂的相聚后,各奔东西。
也不能偏颇的喜欢一个人
人无完人
认知的深刻与多样性,当你听见周围人说的话跟你不一样的时候,更多的是聆听,不是做出批评。
海不让川,所以成海。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立场不同观点肯定不同,我们看到或了解的全面性不同,我们表达的意见也不同。
君子和而不同!
中午吃饭我与曹说
我俩更像玄宗初期的宋璟与苏颋(互相商量,各自独立思考,又交换意见。对一些小的事情各自又不会关注与计较,我的细心与他的粗心。他的关系与我的了解)
我从他这里了解到很多我未听过的社会事情
他从我这里了解到更多的生活,知识,勤奋
其实朋友也好,同事也好,恋人也好,夫妻也罢。若能长久的相处,更多的是生活的互补,能力的互补。前提是三观有很多的相似性。
相互珍惜与欣赏,共同前行。否则都是短暂的相聚后,各奔东西。
做人,人品为先,能力为次,人品永远比能力更重要,人品是良心的试金石,也是做人的底线,永远要记住,人品才是最大的底牌。以宽容之心待人,以义气之心处事,常怀感恩之心,常做感恩之事,人品才是这一生的通行证。做人就应该有这样的观点,三观不同,萝卜,白菜,各有味道,干嘛要去难为别人和为难自己。“小事见格局,细节看人品。世间本无事,一切在人心。做好自己该做的,懂感恩,要善良,剩下的交给时间与老天。虽来人间一趟,本想不负韶华时光,却为碎银几两,忘了来时的梦想,终是抖落了轻狂,褪去了锋芒,纵有万千结绪,拂袖幻作星光…!世人慌慌张张,不过是图碎银几两。偏偏这碎银几两,能解世间惆怅,可让父母安康,可护幼子成长。但这碎银几两,也断了儿时的念想,让少年染上沧桑,压弯了脊梁。只有经历过那种痛不能言,苦自己吞,原来一切都是自渡,所以人要活的通透,该来的会来,该走的也会走,一切随缘。”人想开了就是幸福,想不开就是痛苦,很多时候不是跟事过不去,而是跟心过不去。不羡慕别人的辉煌。不嘲笑别人的不辛。人生一辈子,机遇不同。价值不同。且行且珍惜,安安静静生活就好。企图多了。你会觉得人间不在值得。只有轮回的四季,没有轮回的人生,成年人的世界, 除了生命的终点越来越近 ,其它任何的都是在渐行渐远。斗转星移,岁月变迁,我已不是原来的我,你也不是原来的你,只愿未来的日子,你岁月无波澜,我余生不悲观;余生请:两分看透,三分释怀,五分爱自己,凡事不必太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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