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香、沉香、乳香……这项考古研究成果真香!】近期,我国科研人员对陕西省宝鸡市法门寺地宫中唐代皇家器物里的香料进行了分析研究。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其为榄香、沉香、乳香等香料,这些香料多产自域外,此项研究也以实物证实了唐代时我国已有将多种香料混合制作和香的技术。
这项研究由故宫博物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与法门寺博物馆的研究人员共同开展,研究人员对法门寺地宫出土的3类香料样品开展了综合分析与研究。
据故宫博物院文保科技部馆员任萌介绍,研究中的香料样品均发现于法门寺地宫后室。其中,1号样品为黄色块状,取自鎏金四天王盝顶银宝函,是唐懿宗供奉的舍利容器——八重宝函之第七重;2号样品呈植物根干状,取自智慧轮壸门座盝顶银函;3号样品为棕褐色粉末,取自鎏金双鸿纹海棠形银盒。
通过研究分析表明,1号样品黄色香料为橄榄科橄榄属植物所产的榄香脂,多见于东南亚诸国及我国东南部地区。任萌说,唐代古籍中很少有关于“榄香”的记载,这也是我国目前首次发现唐代榄香脂的实物证据。2号样品为沉香,3号样品中同时检测出木质素、沉香的特征标记物及乳香的特征标记物,可见其是将沉香木与乳香磨成粉后混合制成,这是目前我国古代和香较早的物证。
任萌说,乳香是橄榄科乳香属植物树脂,主要分布于红海沿岸、阿拉伯半岛及印度等地,本研究表明乳香及其制品在唐代已输入长安。
此项研究首次揭示了法门寺地宫中出土的唐代和香的主要原料为沉香与乳香,这两种香料的组合也成为后世和香的基础。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杨益民说,法门寺地宫出土的香料多产自域外,经陆上或海上丝绸之路运抵古都长安及东都洛阳,并由帝王、高僧等将其献于地宫,用于供养舍利,是这一时期丝绸之路畅通、香料贸易繁荣的历史见证。(via:新华社)
这项研究由故宫博物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与法门寺博物馆的研究人员共同开展,研究人员对法门寺地宫出土的3类香料样品开展了综合分析与研究。
据故宫博物院文保科技部馆员任萌介绍,研究中的香料样品均发现于法门寺地宫后室。其中,1号样品为黄色块状,取自鎏金四天王盝顶银宝函,是唐懿宗供奉的舍利容器——八重宝函之第七重;2号样品呈植物根干状,取自智慧轮壸门座盝顶银函;3号样品为棕褐色粉末,取自鎏金双鸿纹海棠形银盒。
通过研究分析表明,1号样品黄色香料为橄榄科橄榄属植物所产的榄香脂,多见于东南亚诸国及我国东南部地区。任萌说,唐代古籍中很少有关于“榄香”的记载,这也是我国目前首次发现唐代榄香脂的实物证据。2号样品为沉香,3号样品中同时检测出木质素、沉香的特征标记物及乳香的特征标记物,可见其是将沉香木与乳香磨成粉后混合制成,这是目前我国古代和香较早的物证。
任萌说,乳香是橄榄科乳香属植物树脂,主要分布于红海沿岸、阿拉伯半岛及印度等地,本研究表明乳香及其制品在唐代已输入长安。
此项研究首次揭示了法门寺地宫中出土的唐代和香的主要原料为沉香与乳香,这两种香料的组合也成为后世和香的基础。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杨益民说,法门寺地宫出土的香料多产自域外,经陆上或海上丝绸之路运抵古都长安及东都洛阳,并由帝王、高僧等将其献于地宫,用于供养舍利,是这一时期丝绸之路畅通、香料贸易繁荣的历史见证。(via:新华社)
【枣庄市举行第二批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授牌仪式】为进一步加大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活动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推广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在全市营造深厚创建活动氛围, 6月14日,枣庄市公安局举行全市第二批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授牌仪式,为16个“示范社区”授牌。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吕伟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孟凡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政委张鹏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马云葆出席会议。仪式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勇主持。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各分(市)局分局副局长、经侦大队长、“示范社区”社区书记参加会议。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先后到薛城区种庄社区、高新区兴安社区、滕州市北辛街道文化路社区等“示范社区”进行参观调研,并组织记者到部分“示范社区”进行实地观摩采访。
据了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侵害对象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多发型经济犯罪的类别统称,主要表现为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人员众多,会给广大群众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经济秩序。面对类似案件的高发态势,枣庄市公安局经过充分调研,发扬群众首创精神,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自2019年以来,紧紧围绕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积极推动建立“部门联处、社区联防、专群联动”的“三联”工作法,以“防、查、控、评”四种措施为“梁”,以“党政主导、一体联动、宣传防范、风险排查、跟踪整改、分类管控、警种协作、科学评价”八大机制为“柱”,形成了“四梁八柱”的工作体系,社区创建机制日益完善,居民防范意识明显提升,实现了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早防范、早预警、早化解。截至目前最新数据显示,在全市2664个社区(村居)中,已经有2512个社区实现了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目标,高达94%,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54%、60%。
据介绍,2021年到2022年,枣庄市先后两次在全市范围评选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28个,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创建更多宣传氛围浓、居民防范意识高的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
兴安社区是枣庄市第二批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管辖凤凰苑、兴安花园等5处大型居民生活区,居住2900余户,常住人口8000余人。
2021年高新区公安分局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为契机,将兴安社区5处居民生活小区全部完成智慧升级改造,实现小区安防无死角和24小时全时段监控。同年,兴安社区建设“城市阅读厅”,构筑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15分钟便民阅读文化圈”。社区警务室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优势,建立无涉众型经济犯罪主题宣传广场。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循环播放宣传微视频、现场宣讲、引导居民体验等方式实现集中密集宣传;筹划了“防范非法集资犯罪”、识别传销、“识别违法投资理财的资本运作”等每月专题宣传活动,真正让群众了解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套路,远离高利诱惑。利用核酸检测全民参与的优势借力宣传,推出“防范经济犯罪一米线”,实现地贴、安全线“一线两用”,防范知识“低头便知”。社区民警雷亚楠介绍说,今年以来,高新区公安分局聚焦“创优秀、创满意”,实施“一村一警、包村联企”大走访工作,社区警务室认真落实部署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建立平安微信群10余个,成员达2400余人,基本实现社区每户至少一人进群,通过线上“键对键”互动、线下“面对面”交流,对群众的报警、咨询、求助实现“掌上处理”“秒级响应”,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截至目前,社区民警在平安群内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200余次,接到群众求助、咨询50余次,收集案件线索2条;共走访2000余户,解决邻里矛盾纠纷20余起,调结率100%,及时调处了兴安A区市妇联妇女维权案、兴安C区精神病人伤人案等纠纷,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自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以来,兴安社区实现了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发案、零参与的良好效果,传统盗抢骗发案率大幅下降,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攀升。(张家宾)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各分(市)局分局副局长、经侦大队长、“示范社区”社区书记参加会议。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先后到薛城区种庄社区、高新区兴安社区、滕州市北辛街道文化路社区等“示范社区”进行参观调研,并组织记者到部分“示范社区”进行实地观摩采访。
据了解,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侵害对象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多发型经济犯罪的类别统称,主要表现为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人员众多,会给广大群众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经济秩序。面对类似案件的高发态势,枣庄市公安局经过充分调研,发扬群众首创精神,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自2019年以来,紧紧围绕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积极推动建立“部门联处、社区联防、专群联动”的“三联”工作法,以“防、查、控、评”四种措施为“梁”,以“党政主导、一体联动、宣传防范、风险排查、跟踪整改、分类管控、警种协作、科学评价”八大机制为“柱”,形成了“四梁八柱”的工作体系,社区创建机制日益完善,居民防范意识明显提升,实现了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早防范、早预警、早化解。截至目前最新数据显示,在全市2664个社区(村居)中,已经有2512个社区实现了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目标,高达94%,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54%、60%。
据介绍,2021年到2022年,枣庄市先后两次在全市范围评选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28个,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创建更多宣传氛围浓、居民防范意识高的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社区。
兴安社区是枣庄市第二批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管辖凤凰苑、兴安花园等5处大型居民生活区,居住2900余户,常住人口8000余人。
2021年高新区公安分局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为契机,将兴安社区5处居民生活小区全部完成智慧升级改造,实现小区安防无死角和24小时全时段监控。同年,兴安社区建设“城市阅读厅”,构筑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15分钟便民阅读文化圈”。社区警务室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优势,建立无涉众型经济犯罪主题宣传广场。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循环播放宣传微视频、现场宣讲、引导居民体验等方式实现集中密集宣传;筹划了“防范非法集资犯罪”、识别传销、“识别违法投资理财的资本运作”等每月专题宣传活动,真正让群众了解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套路,远离高利诱惑。利用核酸检测全民参与的优势借力宣传,推出“防范经济犯罪一米线”,实现地贴、安全线“一线两用”,防范知识“低头便知”。社区民警雷亚楠介绍说,今年以来,高新区公安分局聚焦“创优秀、创满意”,实施“一村一警、包村联企”大走访工作,社区警务室认真落实部署要求,开展入户走访,建立平安微信群10余个,成员达2400余人,基本实现社区每户至少一人进群,通过线上“键对键”互动、线下“面对面”交流,对群众的报警、咨询、求助实现“掌上处理”“秒级响应”,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截至目前,社区民警在平安群内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宣传200余次,接到群众求助、咨询50余次,收集案件线索2条;共走访2000余户,解决邻里矛盾纠纷20余起,调结率100%,及时调处了兴安A区市妇联妇女维权案、兴安C区精神病人伤人案等纠纷,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自创建无涉众型经济犯罪示范社区以来,兴安社区实现了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发案、零参与的良好效果,传统盗抢骗发案率大幅下降,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攀升。(张家宾)
《中国医药导刊》国家级知网 河南、陕西、天津、湖南目录,第二批学术目录
主管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出版周期:月刊
ISSN:1009-0959
CN:11-4395/R
收稿方向:
临床医学、管理与实践、临床药学、基础研究、病例分析、合理用药、经验交流、数据挖掘、智慧监管、检验分析、智慧监管专栏、检验检测、基础医学、病历分析、病例报告、管理实践、疾病治疗及质量评价分析、医药信息研究、药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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