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玛丽”——Bloody Mary
Bloody Mary这个称号就是英格兰国内的新教徒叫出来的。呵呵呵那个时候可没有什么宗教多样性互相包容的概念,基本咱俩不是信一个教的那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二哈]不然玛丽的便宜弟弟爱德华也不会临终前绞尽脑汁的把这位长姐从他的继承人列表里给排除出去。因为他知道这位异母姐姐是位非常虔诚的天主教徒(凯瑟琳的亲闺女你说呢?),一旦她继位那是想都不用想,他和他亲爹搞得宗教改革势必会被推翻,英格兰绝对是他一蹬腿那就得改信天主。
爱德华骚操作下来的结果我们也看到了——产物就是那位九日女王简·格雷。只不过他主意再好,最后在政治斗争里到底还是玛丽胜出。登基后的玛丽任务非常艰巨,时间非常紧迫——那就是马上找老公生孩子,毕竟她也和前任爱德华一样明白:如果没有子嗣,继承顺序往下走她一闭眼英格兰就要轮到妹妹伊丽莎白手里——而她是个新教徒。
隔壁老王(啊不是)是隔壁亲表哥曾经有过婚约的卡洛斯就来作媒了(是的哈布斯堡家的人敏锐的就像个探测仪,专找有地有头衔的年轻未婚女性[doge]毕竟经营的好造福子孙后代不是?)。表哥推荐的人选是亲儿子年纪轻轻但鳏夫一枚的菲利普,还贴心的给玛丽寄了菲利普的相亲画(见下图一)。英国大臣贵族们对于这样的提议自然是极力反对,因为他们非常担心成婚后菲利普所代表的哈堡势力对于英格兰朝政的介入影响。他们比较希望女王找个本国人,结果最后劝说失败。玛丽还是嫁给了菲利普[吃瓜]
不过他们最后也不必担心英国落到哈堡后代的手里了。因为不管菲利普如何努力耕耘玛丽如何努力生娃,最后的结果就是玛丽没有亲生子女(毕竟玛丽结婚的时候年纪就大了,下面图二就是结婚那年的玛丽,那年她都三十八了)。不管玛丽多么不情愿不开心,在她死后英格兰还是落到了妹妹伊丽莎白手里。
哎。
Bloody Mary这个称号就是英格兰国内的新教徒叫出来的。呵呵呵那个时候可没有什么宗教多样性互相包容的概念,基本咱俩不是信一个教的那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二哈]不然玛丽的便宜弟弟爱德华也不会临终前绞尽脑汁的把这位长姐从他的继承人列表里给排除出去。因为他知道这位异母姐姐是位非常虔诚的天主教徒(凯瑟琳的亲闺女你说呢?),一旦她继位那是想都不用想,他和他亲爹搞得宗教改革势必会被推翻,英格兰绝对是他一蹬腿那就得改信天主。
爱德华骚操作下来的结果我们也看到了——产物就是那位九日女王简·格雷。只不过他主意再好,最后在政治斗争里到底还是玛丽胜出。登基后的玛丽任务非常艰巨,时间非常紧迫——那就是马上找老公生孩子,毕竟她也和前任爱德华一样明白:如果没有子嗣,继承顺序往下走她一闭眼英格兰就要轮到妹妹伊丽莎白手里——而她是个新教徒。
隔壁老王(啊不是)是隔壁亲表哥曾经有过婚约的卡洛斯就来作媒了(是的哈布斯堡家的人敏锐的就像个探测仪,专找有地有头衔的年轻未婚女性[doge]毕竟经营的好造福子孙后代不是?)。表哥推荐的人选是亲儿子年纪轻轻但鳏夫一枚的菲利普,还贴心的给玛丽寄了菲利普的相亲画(见下图一)。英国大臣贵族们对于这样的提议自然是极力反对,因为他们非常担心成婚后菲利普所代表的哈堡势力对于英格兰朝政的介入影响。他们比较希望女王找个本国人,结果最后劝说失败。玛丽还是嫁给了菲利普[吃瓜]
不过他们最后也不必担心英国落到哈堡后代的手里了。因为不管菲利普如何努力耕耘玛丽如何努力生娃,最后的结果就是玛丽没有亲生子女(毕竟玛丽结婚的时候年纪就大了,下面图二就是结婚那年的玛丽,那年她都三十八了)。不管玛丽多么不情愿不开心,在她死后英格兰还是落到了妹妹伊丽莎白手里。
哎。
#风清旋11# “那么,先生,”他说道,[可怜][哈哈]“作为我将谈论的基础,允许我能先提出几点。这样,我想我们在总的原则上应该是不会有大的分歧的,虽然在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上我们也许会持不同态度。先生,首先是,尽管在某些宗教教义上我们存在着分歧(很不幸的是,事实的确如此,而我面临的问题更是这样,我在后面会谈到这一点),但总的原则上我们是一致的——就举个例子吧,确实有一位上帝,而我们又被这个上帝给明确地立下了一些总的原则要我们去遵守,既然这样,对于上帝的吩咐我们不该置之脑后,而上帝所明令禁止的我们也不该去做,而会明知故犯地去触犯上帝。有个基本原则是不管我们在信仰上怎样分歧我们大家都会很高兴承认的,那就是:一个人若违 上帝的旨意而恣意犯罪,那他通常就不会得到上帝的祝福,而每一个基督徒都牵肠挂肚地关心的一件事,就是防止他所管理下的人们会不顾上帝和上帝的嘱咐。不管我对此可能有什么样的观点,你的人是一些新教徒,这不会使我放弃关心他们灵魂的责任,我也不会放弃努力的,只要他们的生活竟是这样接近于招致造物主的不适,特别是,请允许在你的范围内让我进行干预。”?
#风清旋0508# “那么,先生,”他说道,“作为我将谈论的基础,允许我能先提出几点。这样,我想我们在总的原则上应该是不会有大的分歧的,虽然在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上我们也许会持不同态度。先生,首先是,尽管在某些宗教教义上我们存在着分歧(很不幸的是,事实的确如此,而我面临的问题更是这样,我在后面[微笑][泪]会谈到这一点),但总的原则上我们是一致的——就举个例子吧,确实有一位上帝,而我们又被这个上帝给明确地立下了一些总的原则要我们去遵守,既然这样,对于上帝的吩咐我们不该置之脑后,而上帝所明令禁止的我们也不该去做,而会明知故犯地去触犯上帝。有个基本原则是不管我们在信仰上怎样分歧我们大家都会很高兴承认的,那就是:一个人若违 上帝的旨意而恣意犯罪,那他通常就不会得到上帝的祝福,而每一个基督徒都牵肠挂肚地关心的一件事,就是防止他所管理下的人们会不顾上帝和上帝的嘱咐。不管我对此可能有什么样的观点,你的人是一些新教徒,这不会使我放弃关心他们灵魂的责任,我也不会放弃努力的,只要他们的生活竟是这样接近于招致造物主的不适,特别是,请允许在你的范围内让我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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