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聚湘江畔,桂龙咳喘宁蜜炼膏“益”路起航!
四叔 四川卫视 4天前
2021年7月26日长沙世纪金源大酒店,利洁时·桂龙药业联合益丰大药房隆重举行典藏独家名方——“桂龙咳喘宁蜜炼膏”全国首发上市启动会,出席本次首发仪式的有利洁时·桂龙药业总经理戴峰、市场总监尹朝木、销售总监刘宁、零售总监徐华青,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毅、采购副总裁陈俊杰、商品总监唐家锡、市场副总监兼新零售副总经理游云,商品部品类经理曾波及桂龙药业全国各省区经理。
桂龙药业——中国呼吸道健康品类的领跑者
桂龙咳喘宁,是桂龙药业的独家名方。1989年,在中医泰斗刘渡舟大师的指导下,桂龙药业创始人王秉岐先生经过2年多的艰苦研发,桂龙咳喘宁胶囊获得了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新药证书,正式上市。止咳化痰经典名方桂龙咳喘宁胶囊的上市也标志着桂龙药业正式成立!
该方以《金匮· 伤寒》中痰饮当以温药和之为理论基础, 根据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中可调和阴阳,提高机体免疫能力的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和《伤寒论》中清热化痰经典名方小陷胸汤化裁而来,还通过国医大师董建华、温病学专家赵绍琴等老先生的认定和完善,充分凝聚了当代名医的智慧和经验。
2014年由国家中医药学术带头人高学敏撰稿方解,此方的现代药理学作用还得到晁恩祥等国医大师的充分肯定。
桂龙咳喘宁精选11味药材,主要用于止咳化痰、降气平喘,对于外感风寒、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有较好的疗效。
自桂龙咳喘宁胶囊上市已有30多年,产品疗效一直广受消费者好评。同时,作为支气管治疗领域标杆产品,在支气管炎治疗中成药产品临床试验中,桂龙咳喘宁还常被作为阳性对照组(标杆对照产品)。
桂龙咳喘宁蜜炼膏——新中药,新时尚
在深耕已有产品的基础上,桂龙药业也在不断努力探寻中医与时代的契合点——为更好满足多元化的市场与消费者需求,桂龙咳喘宁推出全新软条装蜜炼膏剂型,其独立包装便于携带、剂量精准服用安全,满足了年轻一代的消费者需求,在中药年轻化、时尚化、便捷化的道路上拔得头筹。
新品上市,“益”路启航
益丰大药房是全国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巨头之一,迄今已经成立20年,门店数量超6千家,覆盖至全国多个省份。创立以来,益丰大药房始终秉承“一切以顾客价值为导向”的核心理念,坚持以顾客为中心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变革,为顾客健康提供超值商品和专业服务。
益丰大药房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完善的经营模式,高效敏捷的物流供应平台,连锁门店深入各大中城市,将优质优价的产品提供给万千用户,为民众的健康生活提供保障。
启动会上,益丰大药房董事长高毅表示:“益丰与桂龙达成战略合作已13年,在此期间,双方互信互利,共同快速成长,合作成果丰硕。桂龙药业作为咽喉领域的中药翘楚,给益丰带来了一系列质量高、疗效好的产品,也提供了许多的终端培训及丰富的营销活动,有效助力了产品在益丰的快速增长。我们双方的合作,充分体现了“益他如益己”的理念。未来,希望桂龙能持续开发,提供更多高品质、高疗效的产品。今年我们有望达成桂龙系列产品销售破亿的目标,益丰将坚定与桂龙携手共进,合力共赢!”
“冬病夏治,关爱呼吸道健康”公益行动
冬病夏治是我国传统中医药疗法中的特色疗法,冬病夏治特指对于一些在冬季容易发生或加重的疾病,在夏季给予针对性的治疗,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从而使冬季易发生或加重的病症减轻或消失。夏季对应属火,阳气渐旺,人体的阳气也会随之变得旺盛起来,而伏天又是阳气最为旺盛的时节,此时冬病夏治,可谓是事半功倍。此时正值7月、大暑刚过,正是一年中阳气最盛之时,对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好发于冬季,或是常在冬季加重的“冬病”,此时正是治疗的有利时机。
在此背景下,秉承“康健民众”的企业宗旨、多年来始终深受消费者信赖的桂龙药业与益丰大药房发起合作,双方在桂龙咳喘宁蜜炼膏的上市首发活动中签署了“冬病夏治——关爱呼吸道健康”的公益活动项目,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呼吸道健康关爱方案。
双方将持续开展“冬病夏治-关爱呼吸道健康”科普讲座,并在门店开展多地、多场次的冬病夏治科普宣传、免费发放疾病相关科普资料,为受呼吸道疾病困扰的消费者送去系列关爱活动。双方将共同践行“弘扬中医文化,传承国药精粹”,“积极践行公益,让国人身心更加健康”的承诺。
在未来,桂龙药业将继续承名企所能、尽大爱担当,将“关爱呼吸道健康”公益项目与更多零售平台持续对接、推广,为一线赋能、助力健康中国!
合力共创新价值,合力共赢新未来!
https://t.cn/A6IzLYkc
四叔 四川卫视 4天前
2021年7月26日长沙世纪金源大酒店,利洁时·桂龙药业联合益丰大药房隆重举行典藏独家名方——“桂龙咳喘宁蜜炼膏”全国首发上市启动会,出席本次首发仪式的有利洁时·桂龙药业总经理戴峰、市场总监尹朝木、销售总监刘宁、零售总监徐华青,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毅、采购副总裁陈俊杰、商品总监唐家锡、市场副总监兼新零售副总经理游云,商品部品类经理曾波及桂龙药业全国各省区经理。
桂龙药业——中国呼吸道健康品类的领跑者
桂龙咳喘宁,是桂龙药业的独家名方。1989年,在中医泰斗刘渡舟大师的指导下,桂龙药业创始人王秉岐先生经过2年多的艰苦研发,桂龙咳喘宁胶囊获得了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新药证书,正式上市。止咳化痰经典名方桂龙咳喘宁胶囊的上市也标志着桂龙药业正式成立!
该方以《金匮· 伤寒》中痰饮当以温药和之为理论基础, 根据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中可调和阴阳,提高机体免疫能力的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和《伤寒论》中清热化痰经典名方小陷胸汤化裁而来,还通过国医大师董建华、温病学专家赵绍琴等老先生的认定和完善,充分凝聚了当代名医的智慧和经验。
2014年由国家中医药学术带头人高学敏撰稿方解,此方的现代药理学作用还得到晁恩祥等国医大师的充分肯定。
桂龙咳喘宁精选11味药材,主要用于止咳化痰、降气平喘,对于外感风寒、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有较好的疗效。
自桂龙咳喘宁胶囊上市已有30多年,产品疗效一直广受消费者好评。同时,作为支气管治疗领域标杆产品,在支气管炎治疗中成药产品临床试验中,桂龙咳喘宁还常被作为阳性对照组(标杆对照产品)。
桂龙咳喘宁蜜炼膏——新中药,新时尚
在深耕已有产品的基础上,桂龙药业也在不断努力探寻中医与时代的契合点——为更好满足多元化的市场与消费者需求,桂龙咳喘宁推出全新软条装蜜炼膏剂型,其独立包装便于携带、剂量精准服用安全,满足了年轻一代的消费者需求,在中药年轻化、时尚化、便捷化的道路上拔得头筹。
新品上市,“益”路启航
益丰大药房是全国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巨头之一,迄今已经成立20年,门店数量超6千家,覆盖至全国多个省份。创立以来,益丰大药房始终秉承“一切以顾客价值为导向”的核心理念,坚持以顾客为中心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变革,为顾客健康提供超值商品和专业服务。
益丰大药房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完善的经营模式,高效敏捷的物流供应平台,连锁门店深入各大中城市,将优质优价的产品提供给万千用户,为民众的健康生活提供保障。
启动会上,益丰大药房董事长高毅表示:“益丰与桂龙达成战略合作已13年,在此期间,双方互信互利,共同快速成长,合作成果丰硕。桂龙药业作为咽喉领域的中药翘楚,给益丰带来了一系列质量高、疗效好的产品,也提供了许多的终端培训及丰富的营销活动,有效助力了产品在益丰的快速增长。我们双方的合作,充分体现了“益他如益己”的理念。未来,希望桂龙能持续开发,提供更多高品质、高疗效的产品。今年我们有望达成桂龙系列产品销售破亿的目标,益丰将坚定与桂龙携手共进,合力共赢!”
“冬病夏治,关爱呼吸道健康”公益行动
冬病夏治是我国传统中医药疗法中的特色疗法,冬病夏治特指对于一些在冬季容易发生或加重的疾病,在夏季给予针对性的治疗,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从而使冬季易发生或加重的病症减轻或消失。夏季对应属火,阳气渐旺,人体的阳气也会随之变得旺盛起来,而伏天又是阳气最为旺盛的时节,此时冬病夏治,可谓是事半功倍。此时正值7月、大暑刚过,正是一年中阳气最盛之时,对于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好发于冬季,或是常在冬季加重的“冬病”,此时正是治疗的有利时机。
在此背景下,秉承“康健民众”的企业宗旨、多年来始终深受消费者信赖的桂龙药业与益丰大药房发起合作,双方在桂龙咳喘宁蜜炼膏的上市首发活动中签署了“冬病夏治——关爱呼吸道健康”的公益活动项目,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呼吸道健康关爱方案。
双方将持续开展“冬病夏治-关爱呼吸道健康”科普讲座,并在门店开展多地、多场次的冬病夏治科普宣传、免费发放疾病相关科普资料,为受呼吸道疾病困扰的消费者送去系列关爱活动。双方将共同践行“弘扬中医文化,传承国药精粹”,“积极践行公益,让国人身心更加健康”的承诺。
在未来,桂龙药业将继续承名企所能、尽大爱担当,将“关爱呼吸道健康”公益项目与更多零售平台持续对接、推广,为一线赋能、助力健康中国!
合力共创新价值,合力共赢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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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需理清,才能不做“冤大头”】某高某桃公司(以下称B公司)的股东为某高股份公司(持股70%,以下称A公司)、C公司(持股10%)、D公司(持股20%),连某是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肖某是公司监事。
B公司成立后经营至今,从未召开过股东会,也从未向股东提交过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一直由连某及A公司控制。因B公司拒绝D公司查账请求,D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要求查阅公司财务账簿。
后通过查账得知,B公司经营期间,连某及A公司利用其控制地位,采取虚增债务和费用、违规转移资金等手段,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其行为已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因此,B公司监事肖某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裁判结果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A公司应否向B公司返还相应款项。
一审法院认为,B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A公司与B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A公司主张B公司资金纳入A公司资金系统统一管理,A公司无需将往来款项向B公司归还。这一说法违反了B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于法无据,不应得到支持。
B公司在一审中申请司法审计,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及《补充说明》认定,B公司应收未收本部及本部关联单位的往来款可能会影响B公司的盈亏及A公司的往来款,而审计机构指出的无法核实的剩余费用,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A公司未能举证证实剩余费用的实际支出,其应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A公司应向B公司返还相应款项。
宣判后,A公司不服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全文阅读:https://t.cn/A6fFMHn6
B公司成立后经营至今,从未召开过股东会,也从未向股东提交过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一直由连某及A公司控制。因B公司拒绝D公司查账请求,D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要求查阅公司财务账簿。
后通过查账得知,B公司经营期间,连某及A公司利用其控制地位,采取虚增债务和费用、违规转移资金等手段,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其行为已严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因此,B公司监事肖某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裁判结果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A公司应否向B公司返还相应款项。
一审法院认为,B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A公司与B公司是两个独立法人,A公司主张B公司资金纳入A公司资金系统统一管理,A公司无需将往来款项向B公司归还。这一说法违反了B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于法无据,不应得到支持。
B公司在一审中申请司法审计,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及《补充说明》认定,B公司应收未收本部及本部关联单位的往来款可能会影响B公司的盈亏及A公司的往来款,而审计机构指出的无法核实的剩余费用,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A公司未能举证证实剩余费用的实际支出,其应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A公司应向B公司返还相应款项。
宣判后,A公司不服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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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民营银行最高罚款纪录!新网银行究竟因何被央妈罚款630万?】
#破民营银行最高罚款纪录# #千亿贷款规模却问题不断#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时任新网银行副行长刘波、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李秀梅、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刘刚、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郭军也被分别罚款9.5万元、8.5万元、4.5万元和1万元。
对于罚单中列举的违规事项,针对其整改情况以及后续合规安排,独角金融向新网银行方面咨询,对方回应称已经按照通告进行了整改,主要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今年3月份,新网银行曾因违规放款、贷款息费过高、暴力催收等问题被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批评。
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新网银行官方曾公开回复称,主要集中发生在开业初期的个别业务渠道。该行还称,近一年多来,已经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持续整改工作,主要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https://t.cn/A6fDouQq
#破民营银行最高罚款纪录# #千亿贷款规模却问题不断#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时任新网银行副行长刘波、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李秀梅、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刘刚、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郭军也被分别罚款9.5万元、8.5万元、4.5万元和1万元。
对于罚单中列举的违规事项,针对其整改情况以及后续合规安排,独角金融向新网银行方面咨询,对方回应称已经按照通告进行了整改,主要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今年3月份,新网银行曾因违规放款、贷款息费过高、暴力催收等问题被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批评。
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新网银行官方曾公开回复称,主要集中发生在开业初期的个别业务渠道。该行还称,近一年多来,已经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持续整改工作,主要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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