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治时间】全市法院首个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在博罗法院揭牌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欢迎收看《惠州法治时间》。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行政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构建高效便捷、便民利民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是全市法院首个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由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正式启动后,将负责调解的受理、调解员的选定、调处工作的开展以及联络沟通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廖秉廉:“实行诉前、诉中以及判后全过程全方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坚持调解方式多元化。我们也结合互联网+的新时代要求,采取线上与线下、现场与远程、驻点与巡回等多种调解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当事人因行政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认为纠纷可以先行调解的,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对于同意调解的,移送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或者委派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将制作调解协议书,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
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廖秉廉:“行政诉讼法对能调解案件有明确规定,比如说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补偿案件、行政协议案件以及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一些相关案件,以及其他通过调解方式而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些案件,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当然我们可以在实务当中进一步探索推进,主要是从源头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自2016年实行集中管辖到2021年,博罗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83件,调撤率逾20%,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今年1-9月,共调解撤诉案件150宗。调处中心成立后,将进一步通过多元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赢得时间,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律师 钟惠娜:“相较以诉讼程序而言,行政调解机制节省了很多流程,行政调解更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愿就视为一种契约精神,行政机关更愿意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也避免了履行阶段,也避免了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满足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需要,调处中心将建立“诉前调解员库”,选任具有相应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的人员为调解员。此外,为发挥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联动作用,博罗法院还与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联合签署《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联络、行政争议先行处理、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四项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多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廖秉廉:“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设立,是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新举措,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惠州建设。”
接下来,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还将继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衔接配合,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全面提升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欢迎收看《惠州法治时间》。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行政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构建高效便捷、便民利民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这也是全市法院首个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由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正式启动后,将负责调解的受理、调解员的选定、调处工作的开展以及联络沟通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廖秉廉:“实行诉前、诉中以及判后全过程全方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坚持调解方式多元化。我们也结合互联网+的新时代要求,采取线上与线下、现场与远程、驻点与巡回等多种调解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当事人因行政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认为纠纷可以先行调解的,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对于同意调解的,移送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或者委派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将制作调解协议书,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
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廖秉廉:“行政诉讼法对能调解案件有明确规定,比如说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补偿案件、行政协议案件以及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一些相关案件,以及其他通过调解方式而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些案件,法律是有明确规定,当然我们可以在实务当中进一步探索推进,主要是从源头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自2016年实行集中管辖到2021年,博罗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83件,调撤率逾20%,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今年1-9月,共调解撤诉案件150宗。调处中心成立后,将进一步通过多元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赢得时间,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律师 钟惠娜:“相较以诉讼程序而言,行政调解机制节省了很多流程,行政调解更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双方当事人达成意愿就视为一种契约精神,行政机关更愿意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也避免了履行阶段,也避免了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满足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需要,调处中心将建立“诉前调解员库”,选任具有相应领域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的人员为调解员。此外,为发挥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联动作用,博罗法院还与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联合签署《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联络、行政争议先行处理、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四项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多方参与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博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廖秉廉:“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的设立,是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新举措,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惠州建设。”
接下来,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还将继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导向,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与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的衔接配合,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全面提升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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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法治时间】掉包商家二维码 小聪明惹大麻烦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欢迎关注《惠州法治时间》。如今微信、支付宝扫一扫付款,移动支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不过,商家张贴在显眼位置的二维码,有时也被一些人盯上,把商家二维码掉包成自己的二维码不劳而获的事件层出不穷,这帮人的 " 小聪明 " 也着实令人捉急。
惠东县24岁的熊某闲来无事,看到各个市场、档口贴着的收款码,暗暗打起了小算盘,于是他通过淘宝,在网上打印了几十张自己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这些定制的收款码大小、规格,都和市场上普遍使用的二维码标签一致。今年3月,熊某行动了起来。
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鉴洋:他就在深夜没有人的时候偷进市场,然后再寻找摊位,就比如说猪肉档、青菜档,还有烧烤店之类的,找到二维码粘贴的地方,把个人的二维码就覆盖在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上面。
对于市场的一些摊位或者熟食、烧烤档口来说,收款二维码通常都是张贴在固定位置,并不会因为收档而取下,也正因如此,给了熊某可乘之机。就这样,将他人的二维码偷梁换柱,如此一来,顾客们扫码支付时,货款就进入了熊某的腰包,短短几天,熊某就“收获”了四千余元,不过这种不义之财也没那么好赚,没多久,熊某就案发了。
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鉴洋:有一个是烧烤店的店主,在几天营业过程中,他发现二维码扫款之后,到账的款项跟以前的不一样,少了很多钱。他仔细检查的时候,就发现这个不是自己个人的二维码,然后就向公安部门报案了。
熊某的手段着实算不上真聪明,如今,微信、支付宝都是经过实名认证后才能够使用的,店家即便当时没有发现未到账,但要不了多久,就会发现到账情况异常,因此,当烧烤店老板报警后,警方根据线索排查,很快就将熊某抓获归案了。熊某被抓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鉴洋:被告人熊某这种行为,是属于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把不属于自己的钱财款项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占为己有,主观上他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客观上他确实也实施了这种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盗窃罪,最终判处熊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鉴洋:我们法院建议,商家对外张贴收款二维码的时候,尽量要保持在自己视线范围内,对于张贴或者外置的收款二维码要开启到账提醒功能。对于广大的消费者,在扫码支付的时候,要与商家进行确认核对,看这个收款方的名称是否是一致,避免造成支付的错误。不法分子可能通过这种投机取巧、侥幸心理,通过这种秘密的行为,他觉得这种行为不会给人家发现,但是现在这个二维码都是跟个人信息息息相关的,虽然手段很秘密,但还是很容易暴露在法治的阳光之下。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欢迎关注《惠州法治时间》。如今微信、支付宝扫一扫付款,移动支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不过,商家张贴在显眼位置的二维码,有时也被一些人盯上,把商家二维码掉包成自己的二维码不劳而获的事件层出不穷,这帮人的 " 小聪明 " 也着实令人捉急。
惠东县24岁的熊某闲来无事,看到各个市场、档口贴着的收款码,暗暗打起了小算盘,于是他通过淘宝,在网上打印了几十张自己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这些定制的收款码大小、规格,都和市场上普遍使用的二维码标签一致。今年3月,熊某行动了起来。
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鉴洋:他就在深夜没有人的时候偷进市场,然后再寻找摊位,就比如说猪肉档、青菜档,还有烧烤店之类的,找到二维码粘贴的地方,把个人的二维码就覆盖在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上面。
对于市场的一些摊位或者熟食、烧烤档口来说,收款二维码通常都是张贴在固定位置,并不会因为收档而取下,也正因如此,给了熊某可乘之机。就这样,将他人的二维码偷梁换柱,如此一来,顾客们扫码支付时,货款就进入了熊某的腰包,短短几天,熊某就“收获”了四千余元,不过这种不义之财也没那么好赚,没多久,熊某就案发了。
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鉴洋:有一个是烧烤店的店主,在几天营业过程中,他发现二维码扫款之后,到账的款项跟以前的不一样,少了很多钱。他仔细检查的时候,就发现这个不是自己个人的二维码,然后就向公安部门报案了。
熊某的手段着实算不上真聪明,如今,微信、支付宝都是经过实名认证后才能够使用的,店家即便当时没有发现未到账,但要不了多久,就会发现到账情况异常,因此,当烧烤店老板报警后,警方根据线索排查,很快就将熊某抓获归案了。熊某被抓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鉴洋:被告人熊某这种行为,是属于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把不属于自己的钱财款项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占为己有,主观上他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客观上他确实也实施了这种行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盗窃罪,最终判处熊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惠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鉴洋:我们法院建议,商家对外张贴收款二维码的时候,尽量要保持在自己视线范围内,对于张贴或者外置的收款二维码要开启到账提醒功能。对于广大的消费者,在扫码支付的时候,要与商家进行确认核对,看这个收款方的名称是否是一致,避免造成支付的错误。不法分子可能通过这种投机取巧、侥幸心理,通过这种秘密的行为,他觉得这种行为不会给人家发现,但是现在这个二维码都是跟个人信息息息相关的,虽然手段很秘密,但还是很容易暴露在法治的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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