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纪年壹-第二十四章 再无相思存巫山的巫山
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山仍在,水犹清,你却已不见。-荆珂
爱一个人,就会喜欢他所喜欢的,讨厌他所讨厌的。两个相爱的在一起,应该是慢慢重合的。
一个不喜欢吃辣的男人,找到一个喜欢吃辣的女朋友,那么这个男人也会慢慢的喜欢吃辣。
一个不喜欢玩游戏的女人,找了一个喜欢玩游戏的男人,她也会慢慢的迷上游戏。
真正的爱情是相互吸引,逐渐趋同,而绝不是渐行渐远,形同陌路,相敬如冰。
荆珂能吃辣的,但是不喜欢吃辣的,但是,看到韩小宋和喜欢吃辣的,他也觉得辣的毛血旺挺好吃,这可能就是一种大脑的自我欺骗效应。
潜意识告诉自己很喜欢吃辣的,时间久了,不喜欢吃辣的,也变成喜欢吃辣的了。
毛血旺是鲜红的,好像黄泉路上的彼岸花,荆珂突然感到有些悲壮,他怎么会突然就开始喜欢另一个女人,而忘了前女友了呢?
他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难道男人都是见一个爱一个,都是花心萝卜吗?
前女友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上大学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那些快乐且难忘的时光,让荆珂突然有些心塞。
和对面的这个女孩开心的吃饭,是不是对感情的背叛呢?
荆珂是个很痴情的人,那是他的第一次恋爱,也想变成他的最后一次恋爱。
韩小宋看着荆珂表现出的吃惊、抵触,又有些悲壮,还有表现出的喜欢,那种表情还真是丰富。
从这点看出,这个男人对自己还是很重视的。至少喜欢着自己喜欢的。
韩小宋对于爱情还是很开明的,也是那种敢爱敢恨的类型,她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了,看到喜欢的就去争取,不喜欢了就分手,做事绝不拖拖拉拉。
韩小宋觉得自己就是5G时代的新女性,强调超快链接也强调超快分离。
旧时代那种女性被动的等待的,仿佛市场货物那样等待男人挑拣的情形,她很不喜欢,所以,看到荆珂是自己比较喜欢的那款,所以,就主动搭讪,然后,创造机会跟荆珂相处,说不定这就是自己的白马王子呢?
至少到目前为止,荆珂的表现,韩小宋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时候韩小宋说:“其实我不是成都人,我老家是自贡的,我是跟着舅舅舅妈长大的。老爸老妈一直在云南,她们是体制内,云南的教育条件又不如成都,所以,我就一直留在成都读书、工作,但我的父母却一直在云南。”
“所以,从读小学的时候,我就比较独立,自己洗衣服,自己做饭,虽然是亲戚,但是毕竟是寄人篱下,所以,我的生活一直都是谨小慎微的。”
“后来工作之后,我就搬出去了,和我闺蜜一起住,我爸妈担心我一个人不安全,所以,不同意,但是,我还是希望自由,毅然的搬出去了。”
韩小宋虽然说的很平淡,但是,荆珂仍然从韩小宋的话语间感受到了成长中的辛酸。没有和父母一起长大的孩子,都是早熟的,因为,他们要过早的面对人情世故。
荆珂没来由的有些心疼对面的这个女孩,虽然,才第一天认识,荆珂就被她吸引了,开朗乐观的性格,无拘无束的心态,让人一见如故的真情流露。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不必有太多的忌讳和猜疑,现代人都太怕自己受伤了。因为害怕坏人,所以,对所有陌生人都保持着敌意。因为害怕受伤,对所有人都保持距离。
这个世界确实有很多坏人,但是,只是很小一部分。荆珂是和很容易相信别人的人,他对所有人几乎都没有戒心,所以,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相秀,带他去人际关系复杂的夜店,他也去了,而且还喝了那么多的酒,从没想过是不是相秀和瑟琳娜一起设的局,包括第一次和韩小宋认识,也是毫无戒心,直接被韩小宋带到完全陌生的小店来吃毛血旺。
荆珂是个没有被社会污染的人,他也没经历过太多的社会黑暗,在他眼中,世界就是美好的。父母恩爱,姐姐姐夫也家庭和睦,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也是妥妥的中产阶级。
所以,我们都是关注太多的不幸,这只是生活中的很小一部分,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平淡且幸福的。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我们不想成为特殊,不想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
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山仍在,水犹清,你却已不见。-荆珂
爱一个人,就会喜欢他所喜欢的,讨厌他所讨厌的。两个相爱的在一起,应该是慢慢重合的。
一个不喜欢吃辣的男人,找到一个喜欢吃辣的女朋友,那么这个男人也会慢慢的喜欢吃辣。
一个不喜欢玩游戏的女人,找了一个喜欢玩游戏的男人,她也会慢慢的迷上游戏。
真正的爱情是相互吸引,逐渐趋同,而绝不是渐行渐远,形同陌路,相敬如冰。
荆珂能吃辣的,但是不喜欢吃辣的,但是,看到韩小宋和喜欢吃辣的,他也觉得辣的毛血旺挺好吃,这可能就是一种大脑的自我欺骗效应。
潜意识告诉自己很喜欢吃辣的,时间久了,不喜欢吃辣的,也变成喜欢吃辣的了。
毛血旺是鲜红的,好像黄泉路上的彼岸花,荆珂突然感到有些悲壮,他怎么会突然就开始喜欢另一个女人,而忘了前女友了呢?
他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难道男人都是见一个爱一个,都是花心萝卜吗?
前女友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上大学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那些快乐且难忘的时光,让荆珂突然有些心塞。
和对面的这个女孩开心的吃饭,是不是对感情的背叛呢?
荆珂是个很痴情的人,那是他的第一次恋爱,也想变成他的最后一次恋爱。
韩小宋看着荆珂表现出的吃惊、抵触,又有些悲壮,还有表现出的喜欢,那种表情还真是丰富。
从这点看出,这个男人对自己还是很重视的。至少喜欢着自己喜欢的。
韩小宋对于爱情还是很开明的,也是那种敢爱敢恨的类型,她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了,看到喜欢的就去争取,不喜欢了就分手,做事绝不拖拖拉拉。
韩小宋觉得自己就是5G时代的新女性,强调超快链接也强调超快分离。
旧时代那种女性被动的等待的,仿佛市场货物那样等待男人挑拣的情形,她很不喜欢,所以,看到荆珂是自己比较喜欢的那款,所以,就主动搭讪,然后,创造机会跟荆珂相处,说不定这就是自己的白马王子呢?
至少到目前为止,荆珂的表现,韩小宋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时候韩小宋说:“其实我不是成都人,我老家是自贡的,我是跟着舅舅舅妈长大的。老爸老妈一直在云南,她们是体制内,云南的教育条件又不如成都,所以,我就一直留在成都读书、工作,但我的父母却一直在云南。”
“所以,从读小学的时候,我就比较独立,自己洗衣服,自己做饭,虽然是亲戚,但是毕竟是寄人篱下,所以,我的生活一直都是谨小慎微的。”
“后来工作之后,我就搬出去了,和我闺蜜一起住,我爸妈担心我一个人不安全,所以,不同意,但是,我还是希望自由,毅然的搬出去了。”
韩小宋虽然说的很平淡,但是,荆珂仍然从韩小宋的话语间感受到了成长中的辛酸。没有和父母一起长大的孩子,都是早熟的,因为,他们要过早的面对人情世故。
荆珂没来由的有些心疼对面的这个女孩,虽然,才第一天认识,荆珂就被她吸引了,开朗乐观的性格,无拘无束的心态,让人一见如故的真情流露。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不必有太多的忌讳和猜疑,现代人都太怕自己受伤了。因为害怕坏人,所以,对所有陌生人都保持着敌意。因为害怕受伤,对所有人都保持距离。
这个世界确实有很多坏人,但是,只是很小一部分。荆珂是和很容易相信别人的人,他对所有人几乎都没有戒心,所以,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相秀,带他去人际关系复杂的夜店,他也去了,而且还喝了那么多的酒,从没想过是不是相秀和瑟琳娜一起设的局,包括第一次和韩小宋认识,也是毫无戒心,直接被韩小宋带到完全陌生的小店来吃毛血旺。
荆珂是个没有被社会污染的人,他也没经历过太多的社会黑暗,在他眼中,世界就是美好的。父母恩爱,姐姐姐夫也家庭和睦,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也是妥妥的中产阶级。
所以,我们都是关注太多的不幸,这只是生活中的很小一部分,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平淡且幸福的。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我们不想成为特殊,不想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
好久不见老伙子们~其实今天一整天都不在状态,感觉自己像是隔壁的,但是看到他们出现的那一刻瞬间就哭成一只傻狗!满脑子都是这些年累积的回忆,想起那年的天空之城,想起那年一个人的省体,想起那年机场的近在咫尺,想起那年鸟巢的疯狂,想起这些年因为你们认识的这些朋友,想起我们一起爬过的山聚过的每一次party追过的每一场演唱会,你们早就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生命里永远的一部分。虽然今晚你们真的“好短”,嫌弃!但是还是感受到你们浓浓的用心,座位上的每一根荧光棒,空旷体育场的灯光舞美还有现场的小星星……谢谢你们,填满我们的心。
人间值得你们值得[心]
人间值得你们值得[心]
小时候的我们一直对世界充满好奇,就像那时候的我对雪特别好奇,可是在我老家不下雪。那个冬天在山上下了很大的雪,于是爸爸开车带着我和弟弟去山里“追雪”,所以才有了这张照片。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第一个雪人![坏笑][坏笑][坏笑]
愿所有人不论年龄多大,心里都有一个对世界好奇的小孩子。提前祝大家#六一儿童节# 快乐!
我的好奇:你们人生中有哪些有趣的经历?
#Noel苏诺伊[超话]##夏日撩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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