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筒]今天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可提前7天预约】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更加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该中心将于2020年6月7日起对公积金贷款预约和公积金提取预约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1、公积金提取预约时间调整为每日8:00–17:00,可提前7天预约。
2、公积金贷款预约时间调整为每日7:30–17:00,可提前7天预约。
6月4日18时开始系统维护,期间公积金中心暂时关闭网厅、微信公众号等预约渠道,已预约6月5日办理的缴存职工不受本次调整影响,可凭预约短信前去办理。
具体调整如下:
1、公积金提取预约时间调整为每日8:00–17:00,可提前7天预约。
2、公积金贷款预约时间调整为每日7:30–17:00,可提前7天预约。
6月4日18时开始系统维护,期间公积金中心暂时关闭网厅、微信公众号等预约渠道,已预约6月5日办理的缴存职工不受本次调整影响,可凭预约短信前去办理。
#直击哈尔滨# 【7日起,#哈尔滨# 公积金中心贷款和提取预约时间调整】为了更加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7日起对公积金贷款预约和公积金提取预约进行调整。
1. 公积金提取预约时间调整为每日8:00—17:00,可提前7天预约;
2. 公积金贷款预约时间调整为每日7:30—17:00,可提前7天预约。
1. 公积金提取预约时间调整为每日8:00—17:00,可提前7天预约;
2. 公积金贷款预约时间调整为每日7:30—17:00,可提前7天预约。
【关于延寿县城区免费市场摊区设置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城市管理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城管领域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经联合实地踏查,报县政府同意,自2020年6月6日起至2020年年底,我县城区拟设置免费市场摊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法
有经营意愿的居民、业户,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南朝阳路1号,联系电话:53036117)报名登记,每户只允许1人报名,如发现1户多人报名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取消经营资格,将根据登记情况通过公开摇号或抓阄等方式进行摊位选取。
二、摊位设置
(一)设置商品促销区1处(经营时间:每周四至周日早9点-16点)。
位置在西同庆街两侧(城西路路口至大十字街)人行道,拟设立若干服装和日用百货促销摊位,原则上以临街商户为主。
(二)设置夜市2处,摊位102个(经营时间:每日17点-21点30分)。
1、大众广场夜市。东公安街大众广场北侧现有场地1处,面积为1600平方米,北临学府家园小区,东临一粮库小区。设置42个摊位;
2、惠民夜市。西红星街、惠民小区路北240延长米,每个摊位4米,东临星光小区,西临东风国际小区,设置60个摊位。
(三)设置应急蔬菜水果临时便民摊点22处,摊位22个(经营时间早8点至晚6点)。
在二类街道,临街居民小区附近,在保证交通安全、市容秩序的前提下,设置便民摊位22处,每处划定6平方米设置摊位1个,主要销售应季蔬菜、水果。
(四)设置早餐点4个(经营时间为早5点至7点30分)。在现有早餐点基础上增设4个便民早餐点。1、保健院路口设置1个;2卫东路与东同庆街路口设置1个;3、东红星街与北东风路路口;4、天顺街与东同庆街路口。
三、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严禁经营“三无”产品和违禁商品;禁止占用城市快速路、主干街路、车行道、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等影响通行的区域,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公交站台等影响安全的区域,禁止占用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环境要求敏感区域进行经营活动。禁止不戴口罩、摊位间距过密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禁止室外明火作业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禁止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污染环境的行为;禁止占道修车、洗车、加工作业等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行为;禁止损毁绿地、树木,破坏城市绿化环境的行为;禁止破坏经营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的行为。
2、各摊位业主必须在指定区域内经营、严禁搭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严禁播放高音喇叭、按相关要求和时间摆放。
3、严禁倒卖摊位,一经发现双方将列入黑名单、取缔经营资格。
4、摊位及周边卫生由各摊位业主负责清理,如发现乱倒、乱弃行为、取缔经营资格。
5、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延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6月5日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城市管理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城管领域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经联合实地踏查,报县政府同意,自2020年6月6日起至2020年年底,我县城区拟设置免费市场摊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法
有经营意愿的居民、业户,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南朝阳路1号,联系电话:53036117)报名登记,每户只允许1人报名,如发现1户多人报名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取消经营资格,将根据登记情况通过公开摇号或抓阄等方式进行摊位选取。
二、摊位设置
(一)设置商品促销区1处(经营时间:每周四至周日早9点-16点)。
位置在西同庆街两侧(城西路路口至大十字街)人行道,拟设立若干服装和日用百货促销摊位,原则上以临街商户为主。
(二)设置夜市2处,摊位102个(经营时间:每日17点-21点30分)。
1、大众广场夜市。东公安街大众广场北侧现有场地1处,面积为1600平方米,北临学府家园小区,东临一粮库小区。设置42个摊位;
2、惠民夜市。西红星街、惠民小区路北240延长米,每个摊位4米,东临星光小区,西临东风国际小区,设置60个摊位。
(三)设置应急蔬菜水果临时便民摊点22处,摊位22个(经营时间早8点至晚6点)。
在二类街道,临街居民小区附近,在保证交通安全、市容秩序的前提下,设置便民摊位22处,每处划定6平方米设置摊位1个,主要销售应季蔬菜、水果。
(四)设置早餐点4个(经营时间为早5点至7点30分)。在现有早餐点基础上增设4个便民早餐点。1、保健院路口设置1个;2卫东路与东同庆街路口设置1个;3、东红星街与北东风路路口;4、天顺街与东同庆街路口。
三、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严禁经营“三无”产品和违禁商品;禁止占用城市快速路、主干街路、车行道、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等影响通行的区域,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公交站台等影响安全的区域,禁止占用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环境要求敏感区域进行经营活动。禁止不戴口罩、摊位间距过密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禁止室外明火作业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禁止露天烧烤、噪声扰民等污染环境的行为;禁止占道修车、洗车、加工作业等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行为;禁止损毁绿地、树木,破坏城市绿化环境的行为;禁止破坏经营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的行为。
2、各摊位业主必须在指定区域内经营、严禁搭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严禁播放高音喇叭、按相关要求和时间摆放。
3、严禁倒卖摊位,一经发现双方将列入黑名单、取缔经营资格。
4、摊位及周边卫生由各摊位业主负责清理,如发现乱倒、乱弃行为、取缔经营资格。
5、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延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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