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9个乡村振兴政府补贴项目申报必备
2021年乡村振兴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1.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1-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申报范围:省级示范社
2.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月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发展计划司
申报范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
3.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及健康养殖示范场
4.秸秆养畜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牛、肉、羊优势产业
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3月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务司
申报范围:农技推广
6.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
7.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菜果茶标准化创建
8.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相关试点
9.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耕地质量提升、草原禁牧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等支出
10.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小麦“一喷三防”、草原鼠害防治、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
11.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12.测土配方施肥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月左右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测土配方肥补助
13.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月左右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务司
申报范围:马铃薯贮藏窖、果蔬保鲜库和烘干设施
14.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5-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
申报范围: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
15.国家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7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或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
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7月
申报口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
17.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8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申报范围: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
18.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
申报申报时间:7-8月
申报口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申报范围: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19.农业部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申报时间:7-9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申报范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主食加工企业
20.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申报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7-10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产业融合、土地托管、有机肥和低残农药、农膜项目
22.“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0月
申报口径:中国农学会申报范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大学生村官、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返乡创业者等
23.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示范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月-12月
申报口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木本油料、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区域特色经济林等林业示范项目
2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农作物良种生产及加工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果茶育繁推一体化种苗基地试点、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25.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农副资源收贮、农副资源饲料化加工、种养结合农田消纳基地、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其他符合的建设内容
26.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9-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稻田、冬闲田资源丰富的稻渔综合种养优势区域
27.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申报
申报时间:12月31日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
申报范围: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产业扶持政策、加强新政策创设
28.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3月前
申报口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29.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1月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
申报范围: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基地、品种测试、制(繁)种基地
来源:农业行业观察
2021年乡村振兴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1.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1-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申报范围:省级示范社
2.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月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发展计划司
申报范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
3.水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示范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及健康养殖示范场
4.秸秆养畜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牛、肉、羊优势产业
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3月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务司
申报范围:农技推广
6.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4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
7.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菜果茶标准化创建
8.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相关试点
9.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耕地质量提升、草原禁牧补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等支出
10.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3-5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小麦“一喷三防”、草原鼠害防治、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
11.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
12.测土配方施肥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月左右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申报范围:测土配方肥补助
13.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4月左右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财务司
申报范围:马铃薯贮藏窖、果蔬保鲜库和烘干设施
14.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5-6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
申报范围: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
15.国家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7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或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
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7月
申报口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
17.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6-8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申报范围: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
18.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
申报申报时间:7-8月
申报口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申报范围: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19.农业部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申报时间:7-9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申报范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主食加工企业
20.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7-8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申报范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融合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7-10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产业融合、土地托管、有机肥和低残农药、农膜项目
22.“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0月
申报口径:中国农学会申报范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大学生村官、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返乡创业者等
23.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示范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月-12月
申报口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木本油料、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区域特色经济林等林业示范项目
2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农作物良种生产及加工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果茶育繁推一体化种苗基地试点、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25.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8-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农副资源收贮、农副资源饲料化加工、种养结合农田消纳基地、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其他符合的建设内容
26.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9-12月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稻田、冬闲田资源丰富的稻渔综合种养优势区域
27.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申报
申报时间:12月31日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等五部委
申报范围: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产业扶持政策、加强新政策创设
28.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3月前
申报口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29.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1月前
申报口径:农业农村部
申报范围: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基地、品种测试、制(繁)种基地
来源:农业行业观察
【首个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组织来了!深圳海思等90家企业参与】#大湾区前沿#
1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筹建一个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TC”),以完成集成电路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委员单位有90家,包括海思半导体、中芯国际、兆易创新、中兴微电子等芯片供应链企业,以及腾讯、中国移动、小米等用户端企业。委员单位中还包含数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检测认证机构,还有集成电路大基金。(经济观察网)
1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筹建一个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TC”),以完成集成电路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委员单位有90家,包括海思半导体、中芯国际、兆易创新、中兴微电子等芯片供应链企业,以及腾讯、中国移动、小米等用户端企业。委员单位中还包含数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检测认证机构,还有集成电路大基金。(经济观察网)
【#上海新增3例本土确诊#】
1月21日下午,上海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黄浦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介绍有关情况。
会上通报:1月21日,上海报告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今天(1月21日)下午2:00,在上海市疾控中心举行本市防控工作第90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黄浦区副区长左轶梅、市新冠肺炎临床救治专家组组长张文宏介绍有关情况。
邬惊雷介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将黄浦区昭通路居民区(福州路以南区域)列为中风险地区,上海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中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原则上不离沪,确需离沪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市民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本市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紧盯“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监测哨”等关键点,抓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防控。同时落实“强化监测预警、免疫重点人群、推进多病共防、规范疫情处置、落实医疗救治、广泛宣传动员”要求,加强落实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重点落实:1、加强发热门诊建设,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强化发热门诊的筛查能力。完成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在具备CT配置条件的发热门诊全面配置专属CT,确保检验、影像检查等“六不出门”,同时,备足隔离观察床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发热哨点诊室,与医院发热门诊一起构成严密发热监测网络。
2、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上海目前已有125个核酸检测机构,最大日检测能力达到72.8万份。
3、加强健康宣教。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家庭个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人民日报客户端)
1月21日下午,上海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黄浦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介绍有关情况。
会上通报:1月21日,上海报告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今天(1月21日)下午2:00,在上海市疾控中心举行本市防控工作第90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黄浦区副区长左轶梅、市新冠肺炎临床救治专家组组长张文宏介绍有关情况。
邬惊雷介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将黄浦区昭通路居民区(福州路以南区域)列为中风险地区,上海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中风险地区相关人员原则上不离沪,确需离沪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市民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本市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紧盯“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监测哨”等关键点,抓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防控。同时落实“强化监测预警、免疫重点人群、推进多病共防、规范疫情处置、落实医疗救治、广泛宣传动员”要求,加强落实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重点落实:1、加强发热门诊建设,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强化发热门诊的筛查能力。完成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在具备CT配置条件的发热门诊全面配置专属CT,确保检验、影像检查等“六不出门”,同时,备足隔离观察床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发热哨点诊室,与医院发热门诊一起构成严密发热监测网络。
2、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上海目前已有125个核酸检测机构,最大日检测能力达到72.8万份。
3、加强健康宣教。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家庭个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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