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超话]#我的乖宝宝,今天才知道你为了打成都世乒赛又去打了封闭,我还说呢,你当时跟邱党打第四局的时候发挥那么棒,满脸写满了18岁,原来你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迎接这次比赛,但其实我们,比起比赛的成绩,更在意的是你的身体健康,虽然真的很期待你每次比赛都上场,但是如果拿身体健康作为代价的话,那么我宁可之后都不看你比赛了;作为你的球迷,更注重你身体健康,是否开心、愉快的过好每一天,比你参加多少比赛,获了多少奖重要的多,希望你以后可以对自己好一点,多休息一点,不要训练的太累,给自己的压力小一点,火龙果们会永永远远支持你的[心][心][心]
今天下午采访了获研三标的机械博四学姐
(硕博5年明年毕业)
感叹优秀的人果然“内力深厚,深藏不露”
无论是科研、择业观、爱情观
都让我这个小朋友有了新启发:
“读博,其实你有这个想法基本就成功一半了,很多人想都不敢想”
“恋爱啊,就是两个圆的相遇而不是互补…势均力敌”
“前期积累的重要,成果是近一年才出的”
“不然为什么要校招而不是社招呢,你是一张白纸啊,但你有自己的思维和能力”
谈到导师,佳欣姐说
华科大导师格局都很大,很少卡毕业,他们有自己的项目、出差、会议,还会和我们在午休聊1.5h
我可真是社恐(社交恐怖分子)
在xhs刷到优秀学姐,立刻要来微信
跟部长一报备,就开采
(硕博5年明年毕业)
感叹优秀的人果然“内力深厚,深藏不露”
无论是科研、择业观、爱情观
都让我这个小朋友有了新启发:
“读博,其实你有这个想法基本就成功一半了,很多人想都不敢想”
“恋爱啊,就是两个圆的相遇而不是互补…势均力敌”
“前期积累的重要,成果是近一年才出的”
“不然为什么要校招而不是社招呢,你是一张白纸啊,但你有自己的思维和能力”
谈到导师,佳欣姐说
华科大导师格局都很大,很少卡毕业,他们有自己的项目、出差、会议,还会和我们在午休聊1.5h
我可真是社恐(社交恐怖分子)
在xhs刷到优秀学姐,立刻要来微信
跟部长一报备,就开采
网售河豚鱼干没印保质期被判赔23万元,几个法律问题需明确
买家郑军(化名)以河豚鱼干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注明保质期为由,将孙女士的父亲(孙女士网店的主体)告上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孙女士认为,她的河豚鱼干不存在安全隐患,也并非禁售食品;而且她卖的并非预包装食品,而是食用农产品,法律并未强求其注明保质期。
但法院认为袋装的河豚鱼干属预包装食品,无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一审判决孙女士父亲十倍赔付237500元,二审维持原判。
孙女士的律师根据裁判文书网等官方信源,列出郑军全家打假案件涉上千宗。郑军与其妻子、母亲、岳母均是打假人。
这是媒体普遍的报道,但忽略了一个关键点,卖家宣传的是野生河豚,还有网页,实际是养殖河豚,也就是骗人的,妥妥的虚假宣传。这个包装跟网页都具有明显的宣传性质,写着公司名,我认为就是预包装,不能用食用农产品搪塞。
孙女士告诉记者,网页是她包给专业公司做的,对方加了“野生”的不真实宣传,她当时并未在意,没想到授人以柄。
写的野生都不在意,那责任只能自己承担。这种理由根本不是理由。不过法院没判他虚假宣传,还是判预包装食品。
今年9月,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孙先生出具的答复函中称,河豚鱼干应该属于食用农产品。
这个答复其实没有问题,河豚干放塑料袋,就是食用农产品。但是本案这个包装,压根不是普通的塑料袋,就是预包装。而且是网售。某多多直播里面这种情况太多了,就是纯骗人。
而本案的另外一个焦点就是职业打假人问题。孙女士认为,郑军是南通本地人,对当地的河豚鱼产业十分了解,所以打假时有意钻这个漏洞。“不同地方的法院对案件的考量有差别,郑军在北京、青岛等地起诉卖家败诉了,但在上海起诉胜诉了。尝到甜头后,他买我的河豚鱼干时收货地也是上海,就是瞄准上海的法院可能继续支持他。”
我认为这是卖家在钻漏洞,消费者买到这个产品,如何去判断这是什么东西?就是通过包装标识。这种包装就是会让消费者认为是预包装。跟苹果橘子不一样,不能通过看产品表面来确定是否在保质期内。所以判违法并没有不当。关键就是职业打假人金额的问题。
正常购买发现问题后起诉,应该获得全额赔偿。但是故意发现问题后多买,是不是可以全额获赔,我觉得应该设置一个合理区间。明显超出需求的量,成本也被正常赔偿覆盖的,是不是可以减少赔偿?不然打假人大量购买,也会干扰正常秩序。但是合理购买的打假应该支持。这是对监管部门不力的补救。
买家郑军(化名)以河豚鱼干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注明保质期为由,将孙女士的父亲(孙女士网店的主体)告上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孙女士认为,她的河豚鱼干不存在安全隐患,也并非禁售食品;而且她卖的并非预包装食品,而是食用农产品,法律并未强求其注明保质期。
但法院认为袋装的河豚鱼干属预包装食品,无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一审判决孙女士父亲十倍赔付237500元,二审维持原判。
孙女士的律师根据裁判文书网等官方信源,列出郑军全家打假案件涉上千宗。郑军与其妻子、母亲、岳母均是打假人。
这是媒体普遍的报道,但忽略了一个关键点,卖家宣传的是野生河豚,还有网页,实际是养殖河豚,也就是骗人的,妥妥的虚假宣传。这个包装跟网页都具有明显的宣传性质,写着公司名,我认为就是预包装,不能用食用农产品搪塞。
孙女士告诉记者,网页是她包给专业公司做的,对方加了“野生”的不真实宣传,她当时并未在意,没想到授人以柄。
写的野生都不在意,那责任只能自己承担。这种理由根本不是理由。不过法院没判他虚假宣传,还是判预包装食品。
今年9月,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孙先生出具的答复函中称,河豚鱼干应该属于食用农产品。
这个答复其实没有问题,河豚干放塑料袋,就是食用农产品。但是本案这个包装,压根不是普通的塑料袋,就是预包装。而且是网售。某多多直播里面这种情况太多了,就是纯骗人。
而本案的另外一个焦点就是职业打假人问题。孙女士认为,郑军是南通本地人,对当地的河豚鱼产业十分了解,所以打假时有意钻这个漏洞。“不同地方的法院对案件的考量有差别,郑军在北京、青岛等地起诉卖家败诉了,但在上海起诉胜诉了。尝到甜头后,他买我的河豚鱼干时收货地也是上海,就是瞄准上海的法院可能继续支持他。”
我认为这是卖家在钻漏洞,消费者买到这个产品,如何去判断这是什么东西?就是通过包装标识。这种包装就是会让消费者认为是预包装。跟苹果橘子不一样,不能通过看产品表面来确定是否在保质期内。所以判违法并没有不当。关键就是职业打假人金额的问题。
正常购买发现问题后起诉,应该获得全额赔偿。但是故意发现问题后多买,是不是可以全额获赔,我觉得应该设置一个合理区间。明显超出需求的量,成本也被正常赔偿覆盖的,是不是可以减少赔偿?不然打假人大量购买,也会干扰正常秩序。但是合理购买的打假应该支持。这是对监管部门不力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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