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真火了整个四川理塘县的人都在关注着他,甚至期待丁真的走红能带动当地的经济,能真正的让大家的生活过得好一些。
12月2日传来了关于丁真家里妈妈的消息,丁真的妈妈首次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而且露面之后的她获得大家的称赞,网友们看到了丁真妈妈之后留言:一个慈祥又朴实藏区妇人,感觉真好!
丁真妈妈采访露面:房屋破旧但为人很慈祥,期待儿子为村民做善事!
在采访之中,我们看到了丁真的妈妈是一个朴实的藏区妇人,她在采访之中面对着镜头,丁真妈妈告诉大家,自己最期待的就是他能让家里的生活好一些,她一直有这样子的一个想法。
在聊到两个儿子的时候,丁真的妈妈说一个儿子放牛,另一个儿子就是捡虫草,生活踏实但也很无聊,打发时间的东西非常少。
从采访的情况来看,丁真家里的房子非常破旧,但稻秆干净,而且关牛的地方也是用石块垒起来的。
在问到丁真妈妈已经有多少天没有见到儿子时,妈妈说自己已经有20多天没有见到儿子了,相当想念他。
自己也没有收到儿子打的电话,因为丁真出去之后她就要代替儿子放牛,再加上牛场上面没有信号,所以就没接到电话。
比起丁真的父亲,妈妈则希望儿子能平安健康的生活,一家人在一起生活更好。她更担心的就是丁真走了之后,家里的牛会没有人放。对妈妈来讲,其实面对着丁真红了之后,比起外面未知的一切危险,妈妈希望丁真和家人在一起生活更好。
如今丁真已经是国企公司的员工,妈妈笑着表示这样子收入就比较稳定了,也希望丁真能为格聂镇,为理塘这边多做出一些贡献。
丁真妈妈是一个非常朴实的人,儿子如今走红她也很开心,但更多的就是担心儿子在外面吃不好睡不好,担心他在外面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
毕竟丁真没有上过学,所以外面未知的很多事情他都不太熟悉。
相比妈妈的担心,丁真的父亲则表示自己儿子火了之后整晚都睡不着,开心的想着儿子出息之后能带着全村人一起走向致富的道路。
其实丁真家人的想法非常简单,那就是能在丁真的努力之下,家里的生活能得到改善,同时丁真也能带动地方的旅游业发展,起到一种正能量的作用。
12月2日传来了关于丁真家里妈妈的消息,丁真的妈妈首次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而且露面之后的她获得大家的称赞,网友们看到了丁真妈妈之后留言:一个慈祥又朴实藏区妇人,感觉真好!
丁真妈妈采访露面:房屋破旧但为人很慈祥,期待儿子为村民做善事!
在采访之中,我们看到了丁真的妈妈是一个朴实的藏区妇人,她在采访之中面对着镜头,丁真妈妈告诉大家,自己最期待的就是他能让家里的生活好一些,她一直有这样子的一个想法。
在聊到两个儿子的时候,丁真的妈妈说一个儿子放牛,另一个儿子就是捡虫草,生活踏实但也很无聊,打发时间的东西非常少。
从采访的情况来看,丁真家里的房子非常破旧,但稻秆干净,而且关牛的地方也是用石块垒起来的。
在问到丁真妈妈已经有多少天没有见到儿子时,妈妈说自己已经有20多天没有见到儿子了,相当想念他。
自己也没有收到儿子打的电话,因为丁真出去之后她就要代替儿子放牛,再加上牛场上面没有信号,所以就没接到电话。
比起丁真的父亲,妈妈则希望儿子能平安健康的生活,一家人在一起生活更好。她更担心的就是丁真走了之后,家里的牛会没有人放。对妈妈来讲,其实面对着丁真红了之后,比起外面未知的一切危险,妈妈希望丁真和家人在一起生活更好。
如今丁真已经是国企公司的员工,妈妈笑着表示这样子收入就比较稳定了,也希望丁真能为格聂镇,为理塘这边多做出一些贡献。
丁真妈妈是一个非常朴实的人,儿子如今走红她也很开心,但更多的就是担心儿子在外面吃不好睡不好,担心他在外面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
毕竟丁真没有上过学,所以外面未知的很多事情他都不太熟悉。
相比妈妈的担心,丁真的父亲则表示自己儿子火了之后整晚都睡不着,开心的想着儿子出息之后能带着全村人一起走向致富的道路。
其实丁真家人的想法非常简单,那就是能在丁真的努力之下,家里的生活能得到改善,同时丁真也能带动地方的旅游业发展,起到一种正能量的作用。
#46岁妈妈订立遗嘱财产只留给儿子#
46岁妈妈立遗嘱只把财产留给儿子,立“防儿媳女婿”遗嘱是个人自由
由于文化禁忌等原因,中国人不爱立遗嘱。但近年来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人了解到订立遗嘱的重要性。近日,46岁的赵女士在订立自己遗嘱时,表示遗产只给儿子继承,而儿媳不继承。在遗嘱当中这样的“防儿媳女婿”遗嘱并不罕见。
“防儿媳女婿”遗嘱有效吗?
赵女士表示,担心现在年轻人婚姻变数大,不希望儿子未来如果离婚,自己给孩子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那么这类“防儿媳女婿”遗嘱法律上有效吗?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在婚后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也规定,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在遗嘱中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的共有。
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也就是说可以订立遗嘱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也可以订立遗嘱让非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财产,将法定继承人排除在外。想把遗产留给谁或者留给某个组织、团体都是个人的选择,他人无权干涉,即使是夫妻也只能就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并不能在法律上左右配偶的遗产分配行为。
虽然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排除子女的法定继承,但子女并不能以不继承财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只要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就存在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遗嘱有哪些功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市一段时期内审理的遗产案件统计发现,有73%的案件是因为没有遗嘱导致的,而有遗嘱的案件里,超过60%是因遗嘱无效导致纠纷。
订立遗嘱可以防范财产纠纷,夫妻之间,老人跟孩子之间,还有一些重组家庭之间;隔离自身婚姻风险,即婚姻关系不稳定的夫妻之间财产分配;隔离子女婚姻风险,即老人为防止子女婚姻关系破裂,导致自己的财产旁落;此外还可以方便继承,有利于继承者之间关系维系。
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从得一策诉讼建议报告可以看到,关于遗嘱继承纠纷的案件中遗嘱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的诉讼请求中请求确认遗嘱有效的案件数量最多。那么怎样才能让遗嘱有效?
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订立遗嘱的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形式合法
(1)自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影响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合法
仅能处理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并要保留(残疾继承人、胎儿、未成年人等)必留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人们除了分配财产,还会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他们通过录像或写家书,表达自己的情感,留与后人。遗嘱是通过法律手段给自己一份保障,对一些风险的规避,也得一种精神、情感的传承。
46岁妈妈立遗嘱只把财产留给儿子,立“防儿媳女婿”遗嘱是个人自由
由于文化禁忌等原因,中国人不爱立遗嘱。但近年来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人了解到订立遗嘱的重要性。近日,46岁的赵女士在订立自己遗嘱时,表示遗产只给儿子继承,而儿媳不继承。在遗嘱当中这样的“防儿媳女婿”遗嘱并不罕见。
“防儿媳女婿”遗嘱有效吗?
赵女士表示,担心现在年轻人婚姻变数大,不希望儿子未来如果离婚,自己给孩子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那么这类“防儿媳女婿”遗嘱法律上有效吗?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在婚后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也规定,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在遗嘱中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的共有。
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也就是说可以订立遗嘱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也可以订立遗嘱让非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财产,将法定继承人排除在外。想把遗产留给谁或者留给某个组织、团体都是个人的选择,他人无权干涉,即使是夫妻也只能就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并不能在法律上左右配偶的遗产分配行为。
虽然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排除子女的法定继承,但子女并不能以不继承财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只要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就存在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遗嘱有哪些功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市一段时期内审理的遗产案件统计发现,有73%的案件是因为没有遗嘱导致的,而有遗嘱的案件里,超过60%是因遗嘱无效导致纠纷。
订立遗嘱可以防范财产纠纷,夫妻之间,老人跟孩子之间,还有一些重组家庭之间;隔离自身婚姻风险,即婚姻关系不稳定的夫妻之间财产分配;隔离子女婚姻风险,即老人为防止子女婚姻关系破裂,导致自己的财产旁落;此外还可以方便继承,有利于继承者之间关系维系。
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从得一策诉讼建议报告可以看到,关于遗嘱继承纠纷的案件中遗嘱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的诉讼请求中请求确认遗嘱有效的案件数量最多。那么怎样才能让遗嘱有效?
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订立遗嘱的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形式合法
(1)自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影响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合法
仅能处理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并要保留(残疾继承人、胎儿、未成年人等)必留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人们除了分配财产,还会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他们通过录像或写家书,表达自己的情感,留与后人。遗嘱是通过法律手段给自己一份保障,对一些风险的规避,也得一种精神、情感的传承。
#46岁妈妈订立遗嘱财产只留给儿子#
46岁妈妈立遗嘱只把财产留给儿子,立“防儿媳女婿”遗嘱是个人自由
由于文化禁忌等原因,中国人不爱立遗嘱。但近年来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人了解到订立遗嘱的重要性。近日,46岁的赵女士在订立自己遗嘱时,表示遗产只给儿子继承,而儿媳不继承。在遗嘱当中这样的“防儿媳女婿”遗嘱并不罕见。
“防儿媳女婿”遗嘱有效吗?
赵女士表示,担心现在年轻人婚姻变数大,不希望儿子未来如果离婚,自己给孩子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那么这类“防儿媳女婿”遗嘱法律上有效吗?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在婚后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也规定,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在遗嘱中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的共有。
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也就是说可以订立遗嘱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也可以订立遗嘱让非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财产,将法定继承人排除在外。想把遗产留给谁或者留给某个组织、团体都是个人的选择,他人无权干涉,即使是夫妻也只能就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并不能在法律上左右配偶的遗产分配行为。
虽然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排除子女的法定继承,但子女并不能以不继承财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只要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就存在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遗嘱有哪些功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市一段时期内审理的遗产案件统计发现,有73%的案件是因为没有遗嘱导致的,而有遗嘱的案件里,超过60%是因遗嘱无效导致纠纷。
订立遗嘱可以防范财产纠纷,夫妻之间,老人跟孩子之间,还有一些重组家庭之间;隔离自身婚姻风险,即婚姻关系不稳定的夫妻之间财产分配;隔离子女婚姻风险,即老人为防止子女婚姻关系破裂,导致自己的财产旁落;此外还可以方便继承,有利于继承者之间关系维系。
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从得一策诉讼建议报告可以看到,关于遗嘱继承纠纷的案件中遗嘱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的诉讼请求中请求确认遗嘱有效的案件数量最多。那么怎样才能让遗嘱有效?
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订立遗嘱的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形式合法
(1)自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影响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合法
仅能处理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并要保留(残疾继承人、胎儿、未成年人等)必留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人们除了分配财产,还会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他们通过录像或写家书,表达自己的情感,留与后人。遗嘱是通过法律手段给自己一份保障,对一些风险的规避,也得一种精神、情感的传承。
46岁妈妈立遗嘱只把财产留给儿子,立“防儿媳女婿”遗嘱是个人自由
由于文化禁忌等原因,中国人不爱立遗嘱。但近年来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人了解到订立遗嘱的重要性。近日,46岁的赵女士在订立自己遗嘱时,表示遗产只给儿子继承,而儿媳不继承。在遗嘱当中这样的“防儿媳女婿”遗嘱并不罕见。
“防儿媳女婿”遗嘱有效吗?
赵女士表示,担心现在年轻人婚姻变数大,不希望儿子未来如果离婚,自己给孩子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那么这类“防儿媳女婿”遗嘱法律上有效吗?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在婚后法定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也规定,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可以在遗嘱中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的共有。
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也就是说可以订立遗嘱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也可以订立遗嘱让非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财产,将法定继承人排除在外。想把遗产留给谁或者留给某个组织、团体都是个人的选择,他人无权干涉,即使是夫妻也只能就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并不能在法律上左右配偶的遗产分配行为。
虽然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排除子女的法定继承,但子女并不能以不继承财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只要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就存在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遗嘱有哪些功能?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市一段时期内审理的遗产案件统计发现,有73%的案件是因为没有遗嘱导致的,而有遗嘱的案件里,超过60%是因遗嘱无效导致纠纷。
订立遗嘱可以防范财产纠纷,夫妻之间,老人跟孩子之间,还有一些重组家庭之间;隔离自身婚姻风险,即婚姻关系不稳定的夫妻之间财产分配;隔离子女婚姻风险,即老人为防止子女婚姻关系破裂,导致自己的财产旁落;此外还可以方便继承,有利于继承者之间关系维系。
怎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从得一策诉讼建议报告可以看到,关于遗嘱继承纠纷的案件中遗嘱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的诉讼请求中请求确认遗嘱有效的案件数量最多。那么怎样才能让遗嘱有效?
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订立遗嘱的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形式合法
(1)自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影响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合法
仅能处理自己名下的合法财产,并要保留(残疾继承人、胎儿、未成年人等)必留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人们除了分配财产,还会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他们通过录像或写家书,表达自己的情感,留与后人。遗嘱是通过法律手段给自己一份保障,对一些风险的规避,也得一种精神、情感的传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