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带个什么话题呢#
我以前一直觉得白居易这名字平平无奇
毕竟名字好听的古人太多了
直到今天我知道了他还有个弟弟
白居易 乐天
白行简 知退
居易行简
我的天
好好听的名字
古人起个名平仄对仗都安排上了
然后好奇的我查了查
《中庸》:“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
《论语》:“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
再次感慨
然后好奇的我又查了查
发现白行简写过一篇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
震撼我妈
更让我震惊的是
我居然觉得这篇文章很熟悉
我以前绝对在哪拜读过
然后我又往下翻
发现
原来元 白那个做梦写诗
连韵脚都一样的这个事
是他写出来的
真是个奇人
我以前一直觉得白居易这名字平平无奇
毕竟名字好听的古人太多了
直到今天我知道了他还有个弟弟
白居易 乐天
白行简 知退
居易行简
我的天
好好听的名字
古人起个名平仄对仗都安排上了
然后好奇的我查了查
《中庸》:“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
《论语》:“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不亦可乎?”
再次感慨
然后好奇的我又查了查
发现白行简写过一篇
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
震撼我妈
更让我震惊的是
我居然觉得这篇文章很熟悉
我以前绝对在哪拜读过
然后我又往下翻
发现
原来元 白那个做梦写诗
连韵脚都一样的这个事
是他写出来的
真是个奇人
唐代关于身、言、书、判的考选简说
唐代铨选仕林人才,有一套严格的考察方案,所谓一曰身,二曰言,三曰书,四曰判。在《容斋随笔·卷十·唐书判》中,容斋先生洪迈,曾有一段精炼的论述:“唐铨选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谓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先来说说这“一曰身”。身,专指士子的体貌。唐代的审美,非常讲究威仪,士人的体貌必须要丰姿魁伟。取仕,是为家国事业选取栋梁,不是为则天皇后选男宠,如果长得像魏晋时期的傅粉男子一样,那身考这一关,将难以通过。如果生得猥琐形陋,身考一关,也将遭到拒斥。
其次来说说“二曰言”。言,专指言辞辩正。成为合格的仕林成员,言谈是门大学问,孔子时代就有“不学诗,无以言”的教诲。虽说唐代不尊儒学,但士大夫出入雅言,思辨考正的修养是必须具备的,成熟的士人语言,不仅要依循礼法,注重逻辑;同时也要言必有方,有根有据。
“三曰书”,指的是士人必须有一手过硬的楷书功夫。这门功夫其实非常难上手,因为唐代对书法的审美,是非常内行的。仅就初唐算起,唐太宗君臣擅长书法者就很多,太宗本人也足以称为书法大家。魏晋以来的书家,太宗唯独赞叹不绝的,是右军将军王羲之。据《唐会要·卷三十五》记载,太宗阅过《晋书·王羲之传》后,曾作赞曰“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尖若断而复连;凤翥龙蟠,势若曲而还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心务力追,此人而已。”于此同时,太宗还点评过钟繇、王献之在书法上的得失;以及朝臣虞世南、褚遂良的书法功力。
贞观六年正月八日,太宗命人整理御府古今书法,所藏钟王等大家真迹,多大一千五百一十卷。太宗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太宗亲自书写草书屏风以示群臣,其笔力遒劲,堪称一时之绝。太宗也曾回忆为自己将之时,尝领兵折冲敌阵。太宗将兵,奋迅勇猛,将这种感受,运化于书法之中,是太宗朝其他书家难以具备的艺术资粮。
有句话叫做“字恶乎工”,写得一手整整齐齐,如同印刷出来的字,在当时绝对会被判为下乘,这是想都不用想的。诗史杜甫在其诗作中写过,草书大家张旭,有幸观公孙大娘舞剑器,公孙氏舞姿之妙,令张旭在草书功炼上有所领悟。当时考核士人,需要士人具备一手遒劲健美的楷书。楷书与草书,常有相得益彰的妙用,楷书遒劲,实有动势蕴乎其中;草书挥斥,需将静意养乎其内。如果缺乏书法上的功力,那试判之路必然艰难。
“四曰判”,是说士人著文,必须得文理优长,文质相当。这种功力,主要是为入仕之后,能够书写判词。今人所读到的唐代奏议,必会感受唐人行文的清朗;这份功劳,自然要归功于选拔士人的试判考核。
有道是“五十少进士,三十老明经”,其实登进士科,抑或明经科,在当时都是很不容易的。应举的士人,如果考中进士,也只是登进士科,具备了授官的基本条件。接下来,还要通过吏部的上述考核,才能正式授予官职,可见唐朝对官员考选的严格。如果士人通过了的吏部的考评,那么这种情况称为“入等”;如果在吏部考评中表现拙劣,那么这种情况称为“蓝缕”。如果吏部考选未获圆满,但却通过了三篇文章的考核,可以评为“博学宏辞”;如能通过三条试判,则称为“拔萃”。凡具有入等、博学宏辞、拔萃的身份,才可以正式授予官职。
唐人入仕,既以书判作为基本艺业,因此当时之士几乎都精通楷书,熟稔判状。判状务求骈俪,流传甚广的《龙筋凤髓判》《白乐天集·甲乙判》 都足以作为佐证。当时上至朝廷要员,下至县邑官长,其书判功力都非常出色。宰臣每每草拟文章,基本上提起笔来就能联偶数十句,比如晚唐宰相郑畋的敕语、堂判,就是较好的范例。士人如果既不读书,也不善文;那么在当时的仕林之中,是很难生存的。
其实熟悉历史的朋友,不难发现容斋先生洪迈,关于身言书判的态度,其实比较理想主义。他所列举的典范之中,除著有《龙筋凤髓判》的张鷟是盛唐人物,其余均是安史之乱之后,唐帝国日渐内敛之后的科举士夫。在书法一项中,关于唐太宗和张旭的相关事迹,皆来自笔者的拾遗补充,因为在洪迈所生活的宋代,是科举制度愈发广纳平民的时代。宋代对军事贵族向来忌惮,对精明能吏又有所忌谈。因此像李靖、郭子仪、李林甫这样的宰相,在洪迈看来可能并不如关注科举士子更为实际。因为像宋代这样的平民社会,科举的意义,在于选拔合格人才,保证文官阶层的稳定,名将和能吏的存在,对于这个团体来说,并不讨巧。
洪迈作为文史大家,他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宋朝初年,还存有一些大唐遗风。毕竟宋代与唐代,具有着非常不同的气质,绚烂的唐代遗风在宋代静谧的文治事业中,势必被冲淡,乃至消逝不见。洪迈感慨说,宋人虽然还以体貌丰伟,作为人才选拔的指标,但相对于唐代的身言书判,就显得太敷衍了。若按照唐代的遗法,科举无法向平民社会广为开放,因此只能将唐代的录仕标准一再降低。曾经的身言书判之法,或许只能充盈于坊间的“花判”遗事之中了。
唐代铨选仕林人才,有一套严格的考察方案,所谓一曰身,二曰言,三曰书,四曰判。在《容斋随笔·卷十·唐书判》中,容斋先生洪迈,曾有一段精炼的论述:“唐铨选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谓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
先来说说这“一曰身”。身,专指士子的体貌。唐代的审美,非常讲究威仪,士人的体貌必须要丰姿魁伟。取仕,是为家国事业选取栋梁,不是为则天皇后选男宠,如果长得像魏晋时期的傅粉男子一样,那身考这一关,将难以通过。如果生得猥琐形陋,身考一关,也将遭到拒斥。
其次来说说“二曰言”。言,专指言辞辩正。成为合格的仕林成员,言谈是门大学问,孔子时代就有“不学诗,无以言”的教诲。虽说唐代不尊儒学,但士大夫出入雅言,思辨考正的修养是必须具备的,成熟的士人语言,不仅要依循礼法,注重逻辑;同时也要言必有方,有根有据。
“三曰书”,指的是士人必须有一手过硬的楷书功夫。这门功夫其实非常难上手,因为唐代对书法的审美,是非常内行的。仅就初唐算起,唐太宗君臣擅长书法者就很多,太宗本人也足以称为书法大家。魏晋以来的书家,太宗唯独赞叹不绝的,是右军将军王羲之。据《唐会要·卷三十五》记载,太宗阅过《晋书·王羲之传》后,曾作赞曰“点曳之工,裁成之妙。烟霏露结,尖若断而复连;凤翥龙蟠,势若曲而还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心务力追,此人而已。”于此同时,太宗还点评过钟繇、王献之在书法上的得失;以及朝臣虞世南、褚遂良的书法功力。
贞观六年正月八日,太宗命人整理御府古今书法,所藏钟王等大家真迹,多大一千五百一十卷。太宗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太宗亲自书写草书屏风以示群臣,其笔力遒劲,堪称一时之绝。太宗也曾回忆为自己将之时,尝领兵折冲敌阵。太宗将兵,奋迅勇猛,将这种感受,运化于书法之中,是太宗朝其他书家难以具备的艺术资粮。
有句话叫做“字恶乎工”,写得一手整整齐齐,如同印刷出来的字,在当时绝对会被判为下乘,这是想都不用想的。诗史杜甫在其诗作中写过,草书大家张旭,有幸观公孙大娘舞剑器,公孙氏舞姿之妙,令张旭在草书功炼上有所领悟。当时考核士人,需要士人具备一手遒劲健美的楷书。楷书与草书,常有相得益彰的妙用,楷书遒劲,实有动势蕴乎其中;草书挥斥,需将静意养乎其内。如果缺乏书法上的功力,那试判之路必然艰难。
“四曰判”,是说士人著文,必须得文理优长,文质相当。这种功力,主要是为入仕之后,能够书写判词。今人所读到的唐代奏议,必会感受唐人行文的清朗;这份功劳,自然要归功于选拔士人的试判考核。
有道是“五十少进士,三十老明经”,其实登进士科,抑或明经科,在当时都是很不容易的。应举的士人,如果考中进士,也只是登进士科,具备了授官的基本条件。接下来,还要通过吏部的上述考核,才能正式授予官职,可见唐朝对官员考选的严格。如果士人通过了的吏部的考评,那么这种情况称为“入等”;如果在吏部考评中表现拙劣,那么这种情况称为“蓝缕”。如果吏部考选未获圆满,但却通过了三篇文章的考核,可以评为“博学宏辞”;如能通过三条试判,则称为“拔萃”。凡具有入等、博学宏辞、拔萃的身份,才可以正式授予官职。
唐人入仕,既以书判作为基本艺业,因此当时之士几乎都精通楷书,熟稔判状。判状务求骈俪,流传甚广的《龙筋凤髓判》《白乐天集·甲乙判》 都足以作为佐证。当时上至朝廷要员,下至县邑官长,其书判功力都非常出色。宰臣每每草拟文章,基本上提起笔来就能联偶数十句,比如晚唐宰相郑畋的敕语、堂判,就是较好的范例。士人如果既不读书,也不善文;那么在当时的仕林之中,是很难生存的。
其实熟悉历史的朋友,不难发现容斋先生洪迈,关于身言书判的态度,其实比较理想主义。他所列举的典范之中,除著有《龙筋凤髓判》的张鷟是盛唐人物,其余均是安史之乱之后,唐帝国日渐内敛之后的科举士夫。在书法一项中,关于唐太宗和张旭的相关事迹,皆来自笔者的拾遗补充,因为在洪迈所生活的宋代,是科举制度愈发广纳平民的时代。宋代对军事贵族向来忌惮,对精明能吏又有所忌谈。因此像李靖、郭子仪、李林甫这样的宰相,在洪迈看来可能并不如关注科举士子更为实际。因为像宋代这样的平民社会,科举的意义,在于选拔合格人才,保证文官阶层的稳定,名将和能吏的存在,对于这个团体来说,并不讨巧。
洪迈作为文史大家,他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宋朝初年,还存有一些大唐遗风。毕竟宋代与唐代,具有着非常不同的气质,绚烂的唐代遗风在宋代静谧的文治事业中,势必被冲淡,乃至消逝不见。洪迈感慨说,宋人虽然还以体貌丰伟,作为人才选拔的指标,但相对于唐代的身言书判,就显得太敷衍了。若按照唐代的遗法,科举无法向平民社会广为开放,因此只能将唐代的录仕标准一再降低。曾经的身言书判之法,或许只能充盈于坊间的“花判”遗事之中了。
白乐天守杭州,政平讼简。贫民有犯法者,于西湖种树几株;富民有赎罪者,令于西湖开葑田数亩。历任多年,湖葑尽拓,树木成荫。乐天每于此地,载妓看山,寻花问柳。居民设像祀之。亭临湖岸,多种青莲,以象公之洁白。右折而北,为缆舟亭,楼船鳞集,高柳长堤。游人至此买舫入湖者,喧阗如市。东去为玉凫园,湖水一角,僻处城阿,舟楫罕到。——张岱《玉莲亭.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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