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的最后一句“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是病句。造成理解歧义,逻辑不严密,表达不精准。
作为导师,只要是不正当关系,无论与谁都不能发生。这是对公民的法律和道德约束与要求。要求导师不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固然正确,试想:导师又能够与别的行业别的对象发生不正当关系吗?是否意味着导师与非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不在《准则》约束之列呢?
最后一句应修改为:不得与任何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教育部官网拟定的《准则》,表述不严密,实在不该。 https://t.cn/R2WxEor
作为导师,只要是不正当关系,无论与谁都不能发生。这是对公民的法律和道德约束与要求。要求导师不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固然正确,试想:导师又能够与别的行业别的对象发生不正当关系吗?是否意味着导师与非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不在《准则》约束之列呢?
最后一句应修改为:不得与任何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教育部官网拟定的《准则》,表述不严密,实在不该。 https://t.cn/R2WxEor
小众的喜欢不需要让大众接受
只是单纯膈应自己大众化
想干什么干什么 不需要被言语约束不需要被生活施压 是我理想的生活 可是21世纪我又在哪找这种世外桃源 常看小说 很小女生 但是不得不承认是很羡慕小说女主的 可惜我不是哪个故事的主角 也没有主角光环 给了我打击那就真的是打击 如果我不爬起来 就真的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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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他妈服了,刷个首页一万个人在说不能为法不合理叫好,“我没看过原耽但是原耽圈怎么是这样的”,拜托,人家小粉丝rr举报出警小作者多少人封笔多少人被那几个傻b关键词恶心多少人被侵权的时候你们在干嘛呢?我就是高兴怎么了?还不许人高兴吗?道德用来约束自己而不是要求别人都不懂?我讨厌恶法又不妨碍我也讨厌这傻b作者,为她被抓高兴就是支持口袋罪的逻辑二极管可不可以闭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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