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泼热水景区工作人员称脸烫出水泡#【副局长家人向景区运营总监泼热水?当事人称脸被烫出水泡,已提出辞职】#被泼热水景区工作人员称已提离职#8月19日,山东临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几名游客因眼镜遗失、鞋子破损要求景区赔偿。双方协商时,一名女游客突然用桌上的水泼了景区工作人员。有网友爆料,与泼水女子同行的一名男游客是当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局领导。对此,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回应,案件正在处理中。#副局长家属连泼景区工作人员3杯热水#
网传视频:游客向总监脸上泼热水
据网友爆料,8月19日,在山东临沂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几名游客游玩后因眼镜遗失找景区协商赔偿。一名游客用热水泼了景区工作人员,致使该工作人员脸部受伤。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走进办公室,一男一女与他大声交谈,但声音不清晰。没说两句话,女子突然拿起办公桌上的纸杯,扔到男性工作人员脸上,一共扔了三个纸杯,视频中能看出杯中有水。
网友称,被扔水杯的是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的运营总监,两名游客中的男子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位副局长。
当事人说:一名男游客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
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事件当事人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运营总监王一平。他告诉记者,事发19日下午4点多钟,同事告诉他有游客因眼镜丢失、鞋子受损,要求景区赔偿,需要他出面处理。“我们已经同意赔偿了,我去主要是谈赔多少钱。”王一平告诉记者,在漂流景区,他们一般在游客漂流之前都会提醒游客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一般情况下游客物品发生遗失破损景区不会赔偿。
当他进办公室后,对方说话情绪比较激动,说的话也不好听,他并未与对方发生争吵。那名女子突然拿起桌上的杯子,将水泼向了他。“第三下水很烫,我脸上后来起了水泡。”王一平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被泼水后,他去找冰准备处理一下脸,期间打电话报了警,但对方几人很快离开了景区。
王一平告诉记者,对方一行有两男两女,还有孩子,向他泼水的那名女子是其中一名男子的妻子,那名男子姓米,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局领导。视频显示,那名女子向王一平泼水时,只有一个小女孩上前拉她的手臂试图阻拦。
警方回应:案件正在处理中
王一平事发后到当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其提供的一份受案回执显示,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受理了此案。据他了解,警方已经找到那个泼水的女子。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说此事。
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案子正在处理,我们现在无法和你说。”对于案件中是否有一位当事人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该局确实有一名局领导姓米,但对于网传信息她并不了解,也未提供米某的联系方式。公开信息显示,该局一名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政委姓米。
王一平表示,因为不想事件对景区造成影响,8月20日,他已经向景区提出辞职。(大皖新闻)
网传视频:游客向总监脸上泼热水
据网友爆料,8月19日,在山东临沂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几名游客游玩后因眼镜遗失找景区协商赔偿。一名游客用热水泼了景区工作人员,致使该工作人员脸部受伤。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走进办公室,一男一女与他大声交谈,但声音不清晰。没说两句话,女子突然拿起办公桌上的纸杯,扔到男性工作人员脸上,一共扔了三个纸杯,视频中能看出杯中有水。
网友称,被扔水杯的是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的运营总监,两名游客中的男子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位副局长。
当事人说:一名男游客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
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事件当事人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运营总监王一平。他告诉记者,事发19日下午4点多钟,同事告诉他有游客因眼镜丢失、鞋子受损,要求景区赔偿,需要他出面处理。“我们已经同意赔偿了,我去主要是谈赔多少钱。”王一平告诉记者,在漂流景区,他们一般在游客漂流之前都会提醒游客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一般情况下游客物品发生遗失破损景区不会赔偿。
当他进办公室后,对方说话情绪比较激动,说的话也不好听,他并未与对方发生争吵。那名女子突然拿起桌上的杯子,将水泼向了他。“第三下水很烫,我脸上后来起了水泡。”王一平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被泼水后,他去找冰准备处理一下脸,期间打电话报了警,但对方几人很快离开了景区。
王一平告诉记者,对方一行有两男两女,还有孩子,向他泼水的那名女子是其中一名男子的妻子,那名男子姓米,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局领导。视频显示,那名女子向王一平泼水时,只有一个小女孩上前拉她的手臂试图阻拦。
警方回应:案件正在处理中
王一平事发后到当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其提供的一份受案回执显示,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受理了此案。据他了解,警方已经找到那个泼水的女子。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说此事。
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案子正在处理,我们现在无法和你说。”对于案件中是否有一位当事人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该局确实有一名局领导姓米,但对于网传信息她并不了解,也未提供米某的联系方式。公开信息显示,该局一名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政委姓米。
王一平表示,因为不想事件对景区造成影响,8月20日,他已经向景区提出辞职。(大皖新闻)
【#景区员工被副局长家属泼热水后提辞职#】据封面新闻报道:8月19日,山东临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几名游客因眼镜遗失、鞋子破损要求景区赔偿。双方协商时,一名女游客突然用桌上的水泼了景区工作人员。有网友爆料,与泼水女子同行的一名男游客是当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局领导。对此,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回应,案件正在处理中。#副局长家属连泼景区工作人员3杯热水#
据网友爆料,8月19日,在山东临沂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几名游客游玩后因眼镜遗失找景区协商赔偿。一名游客用热水泼了景区工作人员,致使该工作人员脸部受伤。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走进办公室,一男一女与他大声交谈,但声音不清晰。没说两句话,女子突然拿起办公桌上的纸杯,扔到男性工作人员脸上,一共扔了三个纸杯,视频中能看出杯中有水。
网友称,被扔水杯的是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的运营总监,两名游客中的男子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位副局长。
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事件当事人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运营总监王一平。他告诉记者,事发19日下午4点多钟,同事告诉他有游客因眼镜丢失、鞋子受损,要求景区赔偿,需要他出面处理。“我们已经同意赔偿了,我去主要是谈赔多少钱。”王一平告诉记者,在漂流景区,他们一般在游客漂流之前都会提醒游客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一般情况下游客物品发生遗失破损景区不会赔偿。
当他进办公室后,对方说话情绪比较激动,说的话也不好听,他并未与对方发生争吵。那名女子突然拿起桌上的杯子,将水泼向了他。“第三下水很烫,我脸上后来起了水泡。”王一平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被泼水后,他去找冰准备处理一下脸,期间打电话报了警,但对方几人很快离开了景区。
王一平告诉记者,对方一行有两男两女,还有孩子,向他泼水的那名女子是其中一名男子的妻子,那名男子姓米,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局领导。视频显示,那名女子向王一平泼水时,只有一个小女孩上前拉她的手臂试图阻拦。
王一平事发后到当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其提供的一份受案回执显示,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受理了此案。据他了解,警方已经找到那个泼水的女子。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说此事。
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案子正在处理,我们现在无法和你说。”对于案件中是否有一位当事人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该局确实有一名局领导姓米,但对于网传信息她并不了解,也未提供米某的联系方式。公开信息显示,该局一名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政委姓米。
王一平表示,因为不想事件对景区造成影响,8月20日,他已经向景区提出辞职。
据网友爆料,8月19日,在山东临沂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几名游客游玩后因眼镜遗失找景区协商赔偿。一名游客用热水泼了景区工作人员,致使该工作人员脸部受伤。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走进办公室,一男一女与他大声交谈,但声音不清晰。没说两句话,女子突然拿起办公桌上的纸杯,扔到男性工作人员脸上,一共扔了三个纸杯,视频中能看出杯中有水。
网友称,被扔水杯的是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的运营总监,两名游客中的男子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位副局长。
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事件当事人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运营总监王一平。他告诉记者,事发19日下午4点多钟,同事告诉他有游客因眼镜丢失、鞋子受损,要求景区赔偿,需要他出面处理。“我们已经同意赔偿了,我去主要是谈赔多少钱。”王一平告诉记者,在漂流景区,他们一般在游客漂流之前都会提醒游客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一般情况下游客物品发生遗失破损景区不会赔偿。
当他进办公室后,对方说话情绪比较激动,说的话也不好听,他并未与对方发生争吵。那名女子突然拿起桌上的杯子,将水泼向了他。“第三下水很烫,我脸上后来起了水泡。”王一平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被泼水后,他去找冰准备处理一下脸,期间打电话报了警,但对方几人很快离开了景区。
王一平告诉记者,对方一行有两男两女,还有孩子,向他泼水的那名女子是其中一名男子的妻子,那名男子姓米,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局领导。视频显示,那名女子向王一平泼水时,只有一个小女孩上前拉她的手臂试图阻拦。
王一平事发后到当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其提供的一份受案回执显示,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受理了此案。据他了解,警方已经找到那个泼水的女子。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说此事。
8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费县公安局东蒙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案子正在处理,我们现在无法和你说。”对于案件中是否有一位当事人是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知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该局确实有一名局领导姓米,但对于网传信息她并不了解,也未提供米某的联系方式。公开信息显示,该局一名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政委姓米。
王一平表示,因为不想事件对景区造成影响,8月20日,他已经向景区提出辞职。
【游客向景区运营总监泼热水?这真不是维权之道】#向景区运营总监泼热水不是维权之道#8月19日,山东临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几名游客因眼镜遗失、鞋子破损要求景区赔偿。双方协商时,一名女游客突然用桌上的水泼了景区工作人员。有网友爆料,与泼水女子同行的一名男游客是当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局领导。(据8月20日大皖新闻)#极目锐评#
针对传言泼水女子系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某副局长家属一事,红星新闻记者从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传言属实,该女子泼水时,副局长也在现场。但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冲突起因系漂流过程中发生翻船,景区工作人员并未妥当处理。
媒体的报道都证实了一点:游客在漂流游玩时,有东西不慎丢失,要求景区赔偿,协商过程中,游客一行中有人因情绪激动,随手拿起热水泼向景区工作人员。如果报道属实,游客泼热水的行为显然是过激反应。
据漂流景区运营总监王一平介绍,在漂流景区,他们一般在游客漂流之前都会提醒游客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一般情况下,游客物品发生遗失破损景区不会赔偿。
那么,游客丢失物品,究竟该谁负责?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是谁的过错,就该由谁承担责任。具体到游客的物品丢失,法律也规定了几种具体情形。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旅游者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1)损失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2)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3)损失是由于旅游者的过错造成的;(4)损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
这个规定是明确的,如果游客事先进行了物品寄存、保管,寄存的物品丢失,保管方负有责任。如果是其他原因所致,景区未必有赔偿的责任。
就本起事件来看,游客因眼镜遗失、鞋子破损要求景区赔偿,景区该不该赔,该如何赔,先要厘清责任划分才行。诸如,是否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是否为游客过错或景区过错造成的,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这事说到底,与双方的身份无关,而与责任认定有关,谁也不能仗势欺人。
另据介绍,“副局长家属这个周末带着孩子去玩,结果船翻了之后又漂了十几米,也没人管。人的胳膊包括膝盖往下全部都是淤青的,还有孩子在上面,后来副局长也到了现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称,家属可能觉得景区管理不到位,对这事不管不问,态度较差,才发生了后续泼水的事。
如果冲突起因系漂流过程中发生翻船所致,如何解决问题,同样与游客的背景无关。如果景区工作人员并未妥当处理,景区也不能“店大欺客”,对游客的诉求,该有合情合理的解决。同时,游客也不能客大欺店,如果游客一行仗着人多势众,或者仗着家属有什么身份,就气势汹汹,这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只会让问题复杂化。双方都应理性对待旅游纠纷,在法律与道理的轨道上解决问题。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游客还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拨打旅游投诉热线,或者通过旅游法庭之类解决。任何旅游纠纷,诉诸过激手段,只会适得其反。
据报道,此事警方已接到报案,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各方一个说法。(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副局长家属连泼景区工作人员3杯热水#
针对传言泼水女子系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某副局长家属一事,红星新闻记者从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传言属实,该女子泼水时,副局长也在现场。但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冲突起因系漂流过程中发生翻船,景区工作人员并未妥当处理。
媒体的报道都证实了一点:游客在漂流游玩时,有东西不慎丢失,要求景区赔偿,协商过程中,游客一行中有人因情绪激动,随手拿起热水泼向景区工作人员。如果报道属实,游客泼热水的行为显然是过激反应。
据漂流景区运营总监王一平介绍,在漂流景区,他们一般在游客漂流之前都会提醒游客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一般情况下,游客物品发生遗失破损景区不会赔偿。
那么,游客丢失物品,究竟该谁负责?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是谁的过错,就该由谁承担责任。具体到游客的物品丢失,法律也规定了几种具体情形。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旅游者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1)损失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2)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3)损失是由于旅游者的过错造成的;(4)损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
这个规定是明确的,如果游客事先进行了物品寄存、保管,寄存的物品丢失,保管方负有责任。如果是其他原因所致,景区未必有赔偿的责任。
就本起事件来看,游客因眼镜遗失、鞋子破损要求景区赔偿,景区该不该赔,该如何赔,先要厘清责任划分才行。诸如,是否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是否为游客过错或景区过错造成的,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这事说到底,与双方的身份无关,而与责任认定有关,谁也不能仗势欺人。
另据介绍,“副局长家属这个周末带着孩子去玩,结果船翻了之后又漂了十几米,也没人管。人的胳膊包括膝盖往下全部都是淤青的,还有孩子在上面,后来副局长也到了现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称,家属可能觉得景区管理不到位,对这事不管不问,态度较差,才发生了后续泼水的事。
如果冲突起因系漂流过程中发生翻船所致,如何解决问题,同样与游客的背景无关。如果景区工作人员并未妥当处理,景区也不能“店大欺客”,对游客的诉求,该有合情合理的解决。同时,游客也不能客大欺店,如果游客一行仗着人多势众,或者仗着家属有什么身份,就气势汹汹,这也不是解决问题之道,只会让问题复杂化。双方都应理性对待旅游纠纷,在法律与道理的轨道上解决问题。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游客还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拨打旅游投诉热线,或者通过旅游法庭之类解决。任何旅游纠纷,诉诸过激手段,只会适得其反。
据报道,此事警方已接到报案,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各方一个说法。(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副局长家属连泼景区工作人员3杯热水#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