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被封号背后,#那些被秀才圈粉的中老年女性#】这位拥有千万级粉丝的乡土网红,过去三年中受到中老年女性的热捧,“闷声不响”地火了。但一直到今年5月25日左右,他才变得为众人所知——有位吉林七旬老太跨越上千公里,坐火车到安徽蒙城寻找“秀才”,这个过程被短视频拍下,在平台上爆火。人们这才发现,“秀才”的评论区聚集着不少忠实的中老年女性观众,她们常在现实生活中失语,他也因此被戏称为“中老年收割机”。
母在虎是上述视频的拍摄者。他是蒙城当地人,也是“秀才”的中学校友。母在虎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介绍说,很多老太太迷恋“秀才”到“不可自拔”的地步。有一位湖州和吉林的粉丝也曾到当地找过“秀才”,还有位北京老太太到蒙城找秀才要钱,“(老太太)一个半月打赏了52.77万。”当时,母在虎接待了这位北京老太太,对方在他家吃住20天。
另一则视频里,母在虎还是不解,“你这70多岁从吉林跑来也来见网友?你怎么就那么着迷呢?”老太太扭过头笑了,“上岁数就不兴见网友了?”之后,母在虎把吉林老太太送到了派出所,第二天救助站将老太太劝返,直接送到了高铁站。
“秀才”发布的短视频火了,评论区也逐渐成为中老年女粉丝们倾诉的树洞。有人不带标点断句地叙说带孙女的日常,也有人倾诉干农活的辛苦。在那些留言中,很多人看上去并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表达也较为稚拙。
在公开报道里,很少看到“秀才”接受媒体采访,澎湃新闻记者也曾尝试联系他本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广西人繁星是少数回复私信的粉丝之一,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她喜欢“秀才”的“善解人意”,“有时哭有时笑很现实(真实)”。但当被问及她喜欢了“秀才”多久,她很快又解释,“我喜欢他是姐弟情,没有别的意思......秀弟他唱歌太好太感人。”
69岁的北京人梅花也用“姐弟情”概括对“秀才”的感情,“我们之间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爱”。她认为这种感情也不同于追星。在她眼里,“秀才”是一个善良的农村孩子,原来在外面打工,有今天的成就不容易。她自称对“秀才”更多是一种怜惜之情,“相当于觉得他不容易,有点想帮他一把那种”。
落雪也常出现在“秀才”的评论区,夸他唱歌好听,为他鼓掌,送去鲜花和爱心。落雪住在湖北宜昌的农村,他们一家都喜欢“秀才”,她老公会发只有表情的评论,儿子会给“秀才”点赞。
湖南的双英则不止步于和“秀才”互动,她热衷于走遍“秀才”的每一个大粉的账号,为他们和“秀才”的合拍点赞、评论。她原本和家人在广州打工,今年上半年带着年幼的小孙子回到了湖南乡下生活,拾起原来的田地,种点桃李和小菜,加上一天要做三顿饭,照顾小孙子,让她白天只有零碎的时间能给人评论和回复。
整块的时间主要在晚上,六点前双英会尽量把事情做完,刷秀才的视频、等“秀才”的直播,但她也很难确认每天刷的视频是不是“真秀才”,看到有些含有“秀才”字样的昵称在带货,也不知道“该不该买”。https://t.cn/A6Ocwc7u
母在虎是上述视频的拍摄者。他是蒙城当地人,也是“秀才”的中学校友。母在虎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介绍说,很多老太太迷恋“秀才”到“不可自拔”的地步。有一位湖州和吉林的粉丝也曾到当地找过“秀才”,还有位北京老太太到蒙城找秀才要钱,“(老太太)一个半月打赏了52.77万。”当时,母在虎接待了这位北京老太太,对方在他家吃住20天。
另一则视频里,母在虎还是不解,“你这70多岁从吉林跑来也来见网友?你怎么就那么着迷呢?”老太太扭过头笑了,“上岁数就不兴见网友了?”之后,母在虎把吉林老太太送到了派出所,第二天救助站将老太太劝返,直接送到了高铁站。
“秀才”发布的短视频火了,评论区也逐渐成为中老年女粉丝们倾诉的树洞。有人不带标点断句地叙说带孙女的日常,也有人倾诉干农活的辛苦。在那些留言中,很多人看上去并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表达也较为稚拙。
在公开报道里,很少看到“秀才”接受媒体采访,澎湃新闻记者也曾尝试联系他本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广西人繁星是少数回复私信的粉丝之一,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她喜欢“秀才”的“善解人意”,“有时哭有时笑很现实(真实)”。但当被问及她喜欢了“秀才”多久,她很快又解释,“我喜欢他是姐弟情,没有别的意思......秀弟他唱歌太好太感人。”
69岁的北京人梅花也用“姐弟情”概括对“秀才”的感情,“我们之间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爱”。她认为这种感情也不同于追星。在她眼里,“秀才”是一个善良的农村孩子,原来在外面打工,有今天的成就不容易。她自称对“秀才”更多是一种怜惜之情,“相当于觉得他不容易,有点想帮他一把那种”。
落雪也常出现在“秀才”的评论区,夸他唱歌好听,为他鼓掌,送去鲜花和爱心。落雪住在湖北宜昌的农村,他们一家都喜欢“秀才”,她老公会发只有表情的评论,儿子会给“秀才”点赞。
湖南的双英则不止步于和“秀才”互动,她热衷于走遍“秀才”的每一个大粉的账号,为他们和“秀才”的合拍点赞、评论。她原本和家人在广州打工,今年上半年带着年幼的小孙子回到了湖南乡下生活,拾起原来的田地,种点桃李和小菜,加上一天要做三顿饭,照顾小孙子,让她白天只有零碎的时间能给人评论和回复。
整块的时间主要在晚上,六点前双英会尽量把事情做完,刷秀才的视频、等“秀才”的直播,但她也很难确认每天刷的视频是不是“真秀才”,看到有些含有“秀才”字样的昵称在带货,也不知道“该不该买”。https://t.cn/A6Ocwc7u
腋臭是很多人都遇到过的问题,虽然并不是什么严重疾病,但是却经常让人感到尴尬和不自在。如果您也在为腋臭而苦恼,那么不妨试试以下几个日常生活小妙招,或许能够帮您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西安三秦医院腋臭专科##西安三秦医院#
1. 注意个人卫生
腋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体分泌的汗液被细菌分解所产生的异味。因此,要想有效预防腋臭,就需要注意个人卫生。每天洗澡,特别是要将腋下的毛发清洗干净,保持干爽,避免滋生细菌。
2. 均衡饮食
饮食也是影响腋臭的一个因素。过多的辛辣刺激性食物和肉类摄入会增加身体的代谢负担,使得身体分泌出的异味更为明显。因此,要想减少腋臭的发生,应该尽量多吃蔬菜水果和清淡的食物,避免暴饮暴食。
3. 注意衣物清洗
衣物的清洗也是预防腋臭的一个重要步骤。衣物的内侧易于滋生细菌,因此要特别注意内衣的清洗。最好使用一些具有杀菌消毒功效的清洁剂,同时,要将衣物晾晒到阳光下,让它们充分晒干。
以上就是几个比较实用的预防腋臭的小妙招。如果您还有其他好的建议,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相信通过这些小小的改变,我们都能够拥有一个更加健康舒适的生活。#西安三秦医院腋臭专科##西安三秦医院#
1. 注意个人卫生
腋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体分泌的汗液被细菌分解所产生的异味。因此,要想有效预防腋臭,就需要注意个人卫生。每天洗澡,特别是要将腋下的毛发清洗干净,保持干爽,避免滋生细菌。
2. 均衡饮食
饮食也是影响腋臭的一个因素。过多的辛辣刺激性食物和肉类摄入会增加身体的代谢负担,使得身体分泌出的异味更为明显。因此,要想减少腋臭的发生,应该尽量多吃蔬菜水果和清淡的食物,避免暴饮暴食。
3. 注意衣物清洗
衣物的清洗也是预防腋臭的一个重要步骤。衣物的内侧易于滋生细菌,因此要特别注意内衣的清洗。最好使用一些具有杀菌消毒功效的清洁剂,同时,要将衣物晾晒到阳光下,让它们充分晒干。
以上就是几个比较实用的预防腋臭的小妙招。如果您还有其他好的建议,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相信通过这些小小的改变,我们都能够拥有一个更加健康舒适的生活。#西安三秦医院腋臭专科##西安三秦医院#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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