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江海大地天更蓝水更清 南通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行动】为加强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深化船港联动、海江河并举、协同推进的工作模式,8月29日,江苏省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南通海事局,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了对港口船舶防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
此次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主要检查: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情况——对照《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和长三角区域性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明确的配置标准,检查码头泊位是否按规范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情况——对照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接收信息,检查港口企业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是否落实“先送交再作业”,通过询问、调查了解港口企业是否存在直接或变相拒收、虚假接收、收费或变相收费接收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行为。检查转运企业是否按规定注册并使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沿江港口企业到港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核查船舶生活污水直排管路是否按要求铅封或盲断,核实船舶污染物是否合规收集储存、送交,并按要求正确使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其中,重点是检查港口船舶污染物设施配备、使用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等内容,严厉打击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虚假送交、虚假进出港报告等违法行为,港口码头虚假接收、变相拒收等违法行为。行动时间8月29日8:30—12:00,14:00—18:00。
当日,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先后对九圩港水域船舶和7家港口企业10艘到港船舶进行了执法检查,分别发现问题6个。主要问题为:港口企业码头生活垃圾接收设施(垃圾桶)缺少;垃圾桶分类标识不准确;油污水接收管路未用盲板封闭;码头面砂石残料未及时清理等。对于上述问题,均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以此次集中日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形成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强化执法检查, 让江海大地天更蓝水更清。
此次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主要检查: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情况——对照《江苏省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指南》和长三角区域性标准《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明确的配置标准,检查码头泊位是否按规范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情况——对照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接收信息,检查港口企业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是否落实“先送交再作业”,通过询问、调查了解港口企业是否存在直接或变相拒收、虚假接收、收费或变相收费接收内河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行为。检查转运企业是否按规定注册并使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沿江港口企业到港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核查船舶生活污水直排管路是否按要求铅封或盲断,核实船舶污染物是否合规收集储存、送交,并按要求正确使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其中,重点是检查港口船舶污染物设施配备、使用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等内容,严厉打击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虚假送交、虚假进出港报告等违法行为,港口码头虚假接收、变相拒收等违法行为。行动时间8月29日8:30—12:00,14:00—18:00。
当日,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先后对九圩港水域船舶和7家港口企业10艘到港船舶进行了执法检查,分别发现问题6个。主要问题为:港口企业码头生活垃圾接收设施(垃圾桶)缺少;垃圾桶分类标识不准确;油污水接收管路未用盲板封闭;码头面砂石残料未及时清理等。对于上述问题,均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以此次集中日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形成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强化执法检查, 让江海大地天更蓝水更清。
【盐城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行动】为深入推进船舶和港口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全面加强盐城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源头管控,8月29日,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当天,盐城交通执法部门通过船舶报港信息系统提前研判,选择船舶流量大的港口码头设置14个检查点位,实行驻点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情况、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情况、到港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
同时,盐城交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面对面”宣讲,对船舶的垃圾污水送交、收集、转运等环节进行指导,增强船舶和港口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船舶污染物送交和港口接收、转运行为。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港口企业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基本到位,能有效运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未发现生活污水管线处于直排状态、船舶和港口企业变相拒收、虚假接收、变相收费等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交通综合执法人员89名,辅助执法人员16名,检查港口企业14家、到港船舶39艘,发现问题8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船舶和港口各类污染违法行为,营造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先送交再作业”规定,实现船舶水污染物“应交尽交、应收尽收”,为全面加强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通讯员 胡大俊特约记者 赵树海 全媒记者 陆民敏)
专项行动当天,盐城交通执法部门通过船舶报港信息系统提前研判,选择船舶流量大的港口码头设置14个检查点位,实行驻点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情况、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情况、到港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
同时,盐城交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面对面”宣讲,对船舶的垃圾污水送交、收集、转运等环节进行指导,增强船舶和港口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船舶污染物送交和港口接收、转运行为。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港口企业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基本到位,能有效运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未发现生活污水管线处于直排状态、船舶和港口企业变相拒收、虚假接收、变相收费等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交通综合执法人员89名,辅助执法人员16名,检查港口企业14家、到港船舶39艘,发现问题8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船舶和港口各类污染违法行为,营造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先送交再作业”规定,实现船舶水污染物“应交尽交、应收尽收”,为全面加强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通讯员 胡大俊特约记者 赵树海 全媒记者 陆民敏)
【#私切承重墙善后不能千呼万唤出不来#】#青岛一住宅楼承重墙被割多户居民家开裂# 近日,“野蛮装修”再次出现,又有承重墙被私自破坏。据央广网9月1日报道,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私自切割了承重墙体,导致多户居民家中出现了贯穿裂缝。
涉事的居民楼底商部分共3层,被破坏了的承重墙位于第3层,底商之上还有19层住宅。根据现场图片,相邻的两面墙被整齐切割出两个大洞,被切割的墙体有60多公分厚。作为房屋建筑的“脊梁骨”,承重墙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是建筑物不可或缺的承重组件。然而,近年来,为了拓展使用空间或实现自己的装修效果,破坏“承重墙”的行为并不少见。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私拆承重墙的并非商品房业主,而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虽然指使施工队违规切割承重墙的是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但属地街道办却备受争议。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归街道办管辖,然而,属地街道办不仅没有提前对私拆承重墙的行为尽到监管义务,也没有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根据当地居民反映,在事件发生后,街道办没有予以重视,反应迟缓,从事发到鉴定机构前来,中间隔了3天。
事件已经发生,追责固然重要,但如何善后更重要。失去支撑的墙体不会等着街道办准备好后,才开始破裂。承重墙一旦受损,对高层住户的影响往往难以估量,因此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极其重要。
属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表示,按照《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规定》,我们责令改正,消除危险并处罚款3万块钱。先不说3万元的处罚与损坏承重墙可能造成的伤害相比不值一提,后续能否完全“消除危险”,还要打个问号。
专业鉴定机构的报告显示,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修复后,可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是,这并不能证明危险已经被完全消除。鉴定机构负责人表示,该结果只包括1-3层底商,并不包括上部19层住宅。
上层住宅居民心中的疑虑应该由谁来打消?目前,相关部门千呼万唤出不来的回应、轻飘飘带过的安全检测,在当地居民心里,非但无法打消疑虑,反而会欲盖弥彰。
前不久,哈尔滨某居民楼租户私拆承重墙事件,造成过亿元的巨额损失,应当引起所有人注意。对待损坏承重墙可能造成的伤害,当地相关部门做出的专业鉴定再深入、再仔细也不为过;对于上层居民内心的担忧,属地街道办事处再谨慎、再严谨都有必要。
近年来,对“私自变动承重结构”的处罚措施,正在趋于完善。不过,就当我们以为“承重墙不能砸”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的时候,此类事件却依然在现实中上演。因此,如何发动物业、街道办、相关部门的力量,尽可能在承重墙被拆除前做出有效约束,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响应,值得思考。(正观评论员 杨晗)
涉事的居民楼底商部分共3层,被破坏了的承重墙位于第3层,底商之上还有19层住宅。根据现场图片,相邻的两面墙被整齐切割出两个大洞,被切割的墙体有60多公分厚。作为房屋建筑的“脊梁骨”,承重墙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是建筑物不可或缺的承重组件。然而,近年来,为了拓展使用空间或实现自己的装修效果,破坏“承重墙”的行为并不少见。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私拆承重墙的并非商品房业主,而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虽然指使施工队违规切割承重墙的是第三方养老服务机构,但属地街道办却备受争议。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归街道办管辖,然而,属地街道办不仅没有提前对私拆承重墙的行为尽到监管义务,也没有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根据当地居民反映,在事件发生后,街道办没有予以重视,反应迟缓,从事发到鉴定机构前来,中间隔了3天。
事件已经发生,追责固然重要,但如何善后更重要。失去支撑的墙体不会等着街道办准备好后,才开始破裂。承重墙一旦受损,对高层住户的影响往往难以估量,因此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极其重要。
属地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表示,按照《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规定》,我们责令改正,消除危险并处罚款3万块钱。先不说3万元的处罚与损坏承重墙可能造成的伤害相比不值一提,后续能否完全“消除危险”,还要打个问号。
专业鉴定机构的报告显示,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修复后,可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是,这并不能证明危险已经被完全消除。鉴定机构负责人表示,该结果只包括1-3层底商,并不包括上部19层住宅。
上层住宅居民心中的疑虑应该由谁来打消?目前,相关部门千呼万唤出不来的回应、轻飘飘带过的安全检测,在当地居民心里,非但无法打消疑虑,反而会欲盖弥彰。
前不久,哈尔滨某居民楼租户私拆承重墙事件,造成过亿元的巨额损失,应当引起所有人注意。对待损坏承重墙可能造成的伤害,当地相关部门做出的专业鉴定再深入、再仔细也不为过;对于上层居民内心的担忧,属地街道办事处再谨慎、再严谨都有必要。
近年来,对“私自变动承重结构”的处罚措施,正在趋于完善。不过,就当我们以为“承重墙不能砸”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的时候,此类事件却依然在现实中上演。因此,如何发动物业、街道办、相关部门的力量,尽可能在承重墙被拆除前做出有效约束,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响应,值得思考。(正观评论员 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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