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话题# 【濮阳这个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建,被依法关闭!】近日,华龙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决定对一南江小区一期院内第220(栋)违建房屋进行关闭。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据公告显示,违建房屋位于濮阳市华龙区江汉路南、玉门路东,南江小区一期院内第220(栋)房屋,建筑层数三层,建筑面积690㎡。
经调查,该建筑物位于濮阳市中原油田基地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南江小区一期院内第220(栋)违建房屋进行关闭。由区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落实“加封落锁、断水断电、清人清物”要求;长庆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管,防止关闭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胜利分局配合。
特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华龙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全文如下:
相关阅读: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查验开发商的“安全许可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开发商五证。房地产五证是开发商在销售或者预售商品房时需要具备的资格文件,我们通常所说的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来源:濮阳房产网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据公告显示,违建房屋位于濮阳市华龙区江汉路南、玉门路东,南江小区一期院内第220(栋)房屋,建筑层数三层,建筑面积690㎡。
经调查,该建筑物位于濮阳市中原油田基地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南江小区一期院内第220(栋)违建房屋进行关闭。由区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落实“加封落锁、断水断电、清人清物”要求;长庆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监管,防止关闭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胜利分局配合。
特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华龙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全文如下:
相关阅读: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查验开发商的“安全许可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开发商五证。房地产五证是开发商在销售或者预售商品房时需要具备的资格文件,我们通常所说的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来源:濮阳房产网
#濮阳话题# 【厉害了清丰,揽金1.64亿!3宗涉宅地块集体成交!】
11月26日,清丰县迎来3宗涉宅地块的成功出让,总面积约78816.73平方米(118.225亩),这既是11月份清丰土拍市场的开场,也是最后一场,3宗涉宅地块中,其中有2宗为相邻地块,由濮阳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15,540万元竞得。
地块详情
1、清地2020-C-56号地块
该地块于上午10点20开始拍卖,经过94轮激烈竞价,最后由濮阳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8263万元竞得,成交单价153万元/亩,成交楼面价1149元/㎡。
该地块位于行理路南侧、和义路西侧,出让面积35947.27平方米(53.921亩),1.0<= 容积率<2.0,为纯住宅用地。
2、清地2020-C-55号地块
该地块经过64轮竞拍后,最终由濮阳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7277万元竞得,成交单价145万元/亩,成交楼面价1090元/㎡。
该地块位于行理路北侧、和义路西侧,出让面积33377.58平方米(50.066亩),1.0<= 容积率<2.0,为住宅兼容商用地。
(地块详情)
从地图可以看出清地2020-C-56号、清地2020-C-55号两宗地块为相邻地块,无论从位置、周边配套和土地属性来说也都相当的优越,教育、医疗、商业等各项配套可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地块周边有三月春风、怡园风景、清丰建业城等住宅小区;紧邻清丰县人民医院、清丰县和义路小学、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等教育配套。
3、清地2020-C-11号地块
经过1轮竞价,由自然人吴洋洋以总价860万元竞得,成交单价60万元/亩,成交楼面价453元/㎡。
地块位于黄河路南侧、凤鸣路西侧,出让面积9491.88平方米(14.238亩),1.0<= 容积率<2.0,为住宅用地。
土地出让、成交一直以来都是在房地产行业备受关注的,随着多宗地块的出让和成交,也意味着在清丰未来的市场上将会有大量的产品涌入,这3宗地块将会被如何规划打造?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来源:濮阳房产网
11月26日,清丰县迎来3宗涉宅地块的成功出让,总面积约78816.73平方米(118.225亩),这既是11月份清丰土拍市场的开场,也是最后一场,3宗涉宅地块中,其中有2宗为相邻地块,由濮阳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15,540万元竞得。
地块详情
1、清地2020-C-56号地块
该地块于上午10点20开始拍卖,经过94轮激烈竞价,最后由濮阳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8263万元竞得,成交单价153万元/亩,成交楼面价1149元/㎡。
该地块位于行理路南侧、和义路西侧,出让面积35947.27平方米(53.921亩),1.0<= 容积率<2.0,为纯住宅用地。
2、清地2020-C-55号地块
该地块经过64轮竞拍后,最终由濮阳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7277万元竞得,成交单价145万元/亩,成交楼面价1090元/㎡。
该地块位于行理路北侧、和义路西侧,出让面积33377.58平方米(50.066亩),1.0<= 容积率<2.0,为住宅兼容商用地。
(地块详情)
从地图可以看出清地2020-C-56号、清地2020-C-55号两宗地块为相邻地块,无论从位置、周边配套和土地属性来说也都相当的优越,教育、医疗、商业等各项配套可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地块周边有三月春风、怡园风景、清丰建业城等住宅小区;紧邻清丰县人民医院、清丰县和义路小学、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等教育配套。
3、清地2020-C-11号地块
经过1轮竞价,由自然人吴洋洋以总价860万元竞得,成交单价60万元/亩,成交楼面价453元/㎡。
地块位于黄河路南侧、凤鸣路西侧,出让面积9491.88平方米(14.238亩),1.0<= 容积率<2.0,为住宅用地。
土地出让、成交一直以来都是在房地产行业备受关注的,随着多宗地块的出让和成交,也意味着在清丰未来的市场上将会有大量的产品涌入,这3宗地块将会被如何规划打造?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来源:濮阳房产网
#濮阳话题# 【决定书下达!南乐拟收回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快看在哪?】
据濮阳房产网小编了解,近期,南乐县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了2条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书,涉及乐地2017-8-1号地块、乐地2017-8-2号地块,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98533.16㎡(约147.8亩)。
据公告显示,根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我局认定2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您公司自身造成,县存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情况,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号)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报请南乐县人民政府(乐政土(2020)58号)批准,我局决定依法无偿收回上述2宗闲置土地使用权。
请上述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将按有关规定直接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乐县人民政府或濮阳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濮阳房产网
据濮阳房产网小编了解,近期,南乐县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了2条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书,涉及乐地2017-8-1号地块、乐地2017-8-2号地块,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98533.16㎡(约147.8亩)。
据公告显示,根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我局认定2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您公司自身造成,县存在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情况,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号)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报请南乐县人民政府(乐政土(2020)58号)批准,我局决定依法无偿收回上述2宗闲置土地使用权。
请上述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将按有关规定直接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乐县人民政府或濮阳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濮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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