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快评 | 黄老师直播带货就是妥协吗?】据大湾区视频,近日,此前因一首“挖呀挖儿歌”走红网络的“武汉黄老师”开启了直播带货。相关数据显示,“黄老师”目前直播带货4场,销量区间为2.5-5万,直播销售额100-250万,场均销售额突破25万,最高8万人同时涌入直播间。对于“黄老师”带货的举动,有网友认为谁有能力谁带货;也有网友认为,作为一名教师直播带货有所不妥,“黄老师最终还是向资本妥协了”。#挖呀挖黄老师开启直播带货#
黄老师直播带货就是妥协吗?换句话说,想赚钱就是妥协吗?对于黄老师来说,当一名幼儿园老师,和成为网红,都只是赚取报酬的方式,我们并无正当理由对他人的工作选择做价值判断,也不应该将人之常情的赚钱心理视作是向资本的妥协。正如网友所言,“不偷不抢靠自己能力挣钱没问题”。
此事的争议点还在于,教师能不能带货。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纪律要求,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利用业余时间直播带货有何不可?至于是否会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不是教师“带不带货”所决定的,在二者之间强行架起桥梁,更像是在对相关从业者进行道德绑架。
“妥协”一词,看似在质疑黄老师,实则是质疑直播带货。近年来,直播带货呈井喷态势发展,从才艺直播,到知识直播,招工直播、公益直播......不仅为消费者呈现了多元化的内容,也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多方共赢。直播带货这一新型网络营销模式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带什么、怎么带就有优劣之别了。
今年4月,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消费者网等机构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仍然是直播带货的主要问题,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维权舆情依然位居第一位。说到底,网友们对直播带货的质疑,反应了对带货主体信任度的降低,以至于戴上“有色眼镜”来看待直播带货这件事。
互联网时代,“好带货”的人多了,我们更需要“带好货”的人。无论是黄老师,还是其他主播,都应该积极地从消费者声音中,挖掘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建议和反馈,例如做好产品把关,保障消费者权益等。带不带货虽说是个人选择,但是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如果破坏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网络营销环境,那就是公共性的问题了。
黄老师直播带货就是妥协吗?换句话说,想赚钱就是妥协吗?对于黄老师来说,当一名幼儿园老师,和成为网红,都只是赚取报酬的方式,我们并无正当理由对他人的工作选择做价值判断,也不应该将人之常情的赚钱心理视作是向资本的妥协。正如网友所言,“不偷不抢靠自己能力挣钱没问题”。
此事的争议点还在于,教师能不能带货。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纪律要求,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利用业余时间直播带货有何不可?至于是否会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不是教师“带不带货”所决定的,在二者之间强行架起桥梁,更像是在对相关从业者进行道德绑架。
“妥协”一词,看似在质疑黄老师,实则是质疑直播带货。近年来,直播带货呈井喷态势发展,从才艺直播,到知识直播,招工直播、公益直播......不仅为消费者呈现了多元化的内容,也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多方共赢。直播带货这一新型网络营销模式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带什么、怎么带就有优劣之别了。
今年4月,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消费者网等机构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仍然是直播带货的主要问题,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维权舆情依然位居第一位。说到底,网友们对直播带货的质疑,反应了对带货主体信任度的降低,以至于戴上“有色眼镜”来看待直播带货这件事。
互联网时代,“好带货”的人多了,我们更需要“带好货”的人。无论是黄老师,还是其他主播,都应该积极地从消费者声音中,挖掘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建议和反馈,例如做好产品把关,保障消费者权益等。带不带货虽说是个人选择,但是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如果破坏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网络营销环境,那就是公共性的问题了。
“我应聘老板秘书,怎么还要求我必须有过姓生活?”事发重庆,26岁的阳女士在网上海投简历找工作,却不想遇到了这么一件糟心事。
故事还得从阳女士的工作经历说起。在求职之前,她曾从事过销售、运营、秘书等岗位。鉴于之前的工作都是在招聘平台找到的,她这回找工作也把自己的简历也挂上平台,让平台智能推荐相匹配的工作岗位。
这一天,阳女士看到了一个招聘秘书的岗位,月薪5000元,工作需求和她很对口,恰好以前也干过,她就感觉自己能胜任,于是就向该公司的HR吴先生发送了简历。
加上联系方式后,吴某先是收集了阳女士的生活照,阳女士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说不出来。
第二天的时候,吴某把详细的岗位要求发给了她:秘书岗要求为18-26岁的单身女生,要求形象要好,气质要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要有过姓生活经历,此外还需要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其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老板安排处理日常日程、生活日常,偶尔陪老板参加应酬,陪伴老板等。
薪资方面,公司给到了她无责底薪5000元,有六险一金,加上节假日福利月收入,一般都在1.5w左右,工作为双休制度。
但尽管福利再好,杨女士想到他们曾说的那番话,工作要求种种不合理,就产生了质疑。
“我感觉对方不是在真的招聘秘书,正常的不会要求你单身和有姓生活经历,这根本就是图谋不轨!”于是,阳女士把截图放到了平台,而目前吴某的账号已被冻结。
对此吴某曾说:其实老板是想找一个“情人”的私密秘书,月薪保底一万五,可以面谈。而听到这事情已经很明显变味了,平台对其查封是合情合理的。
从该公司的招聘条件设置来看,该企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因为劳动法提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不得因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并且男女平等。
但是要求必须有“姓生活经历”,这明显是设置歧视性、甚至是违法的条件。招聘平台不是找私人情人的渠道,且岗位需求里出现的低俗描述,也有违伦理道德。
作为企业应有担当,心术与价值观要正,人力招聘部门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不应与老板“狼狈为奸”,坑害求职者,因而该涉事企业应当受到严厉惩罚,并回去深刻反省整改。
而作为求职者,特别是职场女性,面对类似的骚扰时牢记截图取证,保存好音视频等记录,并及时上传到平台举报。
如平台无法按规则处置,或遇到推诿情况,那就找劳动部门,大胆地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也给这些求职平台一个建议:近年来虚假招聘信息、不良招聘信息频发,平台作为企业和求职业沟通的桥梁,应加大审核力度,整治资质不全的企业,也把一些图谋不轨的企业提前拦在门外,保护每一位求职者的权益。
要知道,她们是你们的“顾客”,没有她们你们将无法继续存活。
对此,你们怎么看?#公益救援在行动#
故事还得从阳女士的工作经历说起。在求职之前,她曾从事过销售、运营、秘书等岗位。鉴于之前的工作都是在招聘平台找到的,她这回找工作也把自己的简历也挂上平台,让平台智能推荐相匹配的工作岗位。
这一天,阳女士看到了一个招聘秘书的岗位,月薪5000元,工作需求和她很对口,恰好以前也干过,她就感觉自己能胜任,于是就向该公司的HR吴先生发送了简历。
加上联系方式后,吴某先是收集了阳女士的生活照,阳女士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说不出来。
第二天的时候,吴某把详细的岗位要求发给了她:秘书岗要求为18-26岁的单身女生,要求形象要好,气质要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要有过姓生活经历,此外还需要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其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老板安排处理日常日程、生活日常,偶尔陪老板参加应酬,陪伴老板等。
薪资方面,公司给到了她无责底薪5000元,有六险一金,加上节假日福利月收入,一般都在1.5w左右,工作为双休制度。
但尽管福利再好,杨女士想到他们曾说的那番话,工作要求种种不合理,就产生了质疑。
“我感觉对方不是在真的招聘秘书,正常的不会要求你单身和有姓生活经历,这根本就是图谋不轨!”于是,阳女士把截图放到了平台,而目前吴某的账号已被冻结。
对此吴某曾说:其实老板是想找一个“情人”的私密秘书,月薪保底一万五,可以面谈。而听到这事情已经很明显变味了,平台对其查封是合情合理的。
从该公司的招聘条件设置来看,该企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因为劳动法提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不得因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并且男女平等。
但是要求必须有“姓生活经历”,这明显是设置歧视性、甚至是违法的条件。招聘平台不是找私人情人的渠道,且岗位需求里出现的低俗描述,也有违伦理道德。
作为企业应有担当,心术与价值观要正,人力招聘部门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不应与老板“狼狈为奸”,坑害求职者,因而该涉事企业应当受到严厉惩罚,并回去深刻反省整改。
而作为求职者,特别是职场女性,面对类似的骚扰时牢记截图取证,保存好音视频等记录,并及时上传到平台举报。
如平台无法按规则处置,或遇到推诿情况,那就找劳动部门,大胆地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也给这些求职平台一个建议:近年来虚假招聘信息、不良招聘信息频发,平台作为企业和求职业沟通的桥梁,应加大审核力度,整治资质不全的企业,也把一些图谋不轨的企业提前拦在门外,保护每一位求职者的权益。
要知道,她们是你们的“顾客”,没有她们你们将无法继续存活。
对此,你们怎么看?#公益救援在行动#
#大同通报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调查情况#
写完的毕业论文突然又有了新素材,整理文献的时候找了好多好多这种案例,无一例外的是官方报道总是轻描淡写,网友描述总是浓墨重彩。
以总体样本为视角,如此“穷凶极恶”的未成年罪犯是少数,因此法律关注于多数正常小孩儿的小偷小摸来立法,帮助他们回归正轨,这是所谓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初衷。
以普罗大众为视角,法律工作者接触到的“少数”反而成为了“多数”。只有当此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足够“罄竹难书”的时候,才会有媒体性,才能吸引公众目光。但是还有更多值得被拯救的未成年人,只是因为所犯之罪不够凶残而不被大家看见罢了。
横看成岭侧成峰,因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设置在法律人看来是权衡之下符合多数利益的;在网友眼中是不被理解的,应当废止并一律死刑的。
诚然,学法之后人的道德感就变弱了,我的论文里也赞同了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体系,以一个成熟的、全面的法学人视角。
可我还是还是执念般的,希望恶者被惩,希望善者被救,希望在适合绝大多数“正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立法框架下,也有灵活机制和司法手段来保护同样弱小的被害者。
写完的毕业论文突然又有了新素材,整理文献的时候找了好多好多这种案例,无一例外的是官方报道总是轻描淡写,网友描述总是浓墨重彩。
以总体样本为视角,如此“穷凶极恶”的未成年罪犯是少数,因此法律关注于多数正常小孩儿的小偷小摸来立法,帮助他们回归正轨,这是所谓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初衷。
以普罗大众为视角,法律工作者接触到的“少数”反而成为了“多数”。只有当此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足够“罄竹难书”的时候,才会有媒体性,才能吸引公众目光。但是还有更多值得被拯救的未成年人,只是因为所犯之罪不够凶残而不被大家看见罢了。
横看成岭侧成峰,因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设置在法律人看来是权衡之下符合多数利益的;在网友眼中是不被理解的,应当废止并一律死刑的。
诚然,学法之后人的道德感就变弱了,我的论文里也赞同了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体系,以一个成熟的、全面的法学人视角。
可我还是还是执念般的,希望恶者被惩,希望善者被救,希望在适合绝大多数“正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立法框架下,也有灵活机制和司法手段来保护同样弱小的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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