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为期三天成都旅游生活。我怀着依依不舍心情,4月8号上午乘地铁又回到成都主城区。来到宽窄巷子。这里是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列街。也是中国特色商业步行街。在这里可以享受成都的美食文化,可以购买四川特色土特产,带回送给亲友品尝。我在这里仍能体会到成都热情好客作风,仍能感觉到成都人把外地人当作一家人。由于成都人性格豪爽,几乎看不到宰客现象。
我早上到这里用餐时,在餐饮店遇到一个十年前来成都买房并安家武汉人。他说很多年前在南京当兵。他听我口音,直接说我是南京人。他说我肯定是来成都旅游的,然后滔滔不绝地说出成都人很多优良作风,让我感同身受。并说成都就是他第二故乡,他离不开成都了。还说成都是外地人最佳居住地,是买房者首选地方。
宽窄巷子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长顺街附近,由宽巷子、窄巷子、井巷子平行排列组成,全为青黛砖瓦的仿古四合院落,这里也是成都遗留下来的较成规模的清朝古街道,与大慈寺、文殊院一起并称为成都三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街区。也是值得游客参观地方。
由于我要去九寨沟旅游,买了去广元火车票。准备到在广元入住。9号下午在广元转车去陇南,到那里跟团去旅游目的地。我在车站候车时,成都金堂区一对老年夫妇也在候车。他们主动和我搭讪,并讲述这是他们第一次出远门旅游。看到他们激动心情,我真的想说他们应该感谢党和政府。据了解他们都是农民。前几年拆迁,在金堂区华侨小区分到了安置房。政府部门并给他们一次性缴纳了相关保险,使得他们每人现在每月能够领到将近一千元生活补助。加上政府部门给的补偿拆迁款,他们感到自己生活好像进入天堂。这次和同一小区其他邻居每人交了一千多块钱,都参团去广州香港旅游。在候车厅里,他们兴奋心情难以言表。他们继续说,要不是拆迁他们仍然是农民,是不会有条件出去旅游的。我说会把他们出游事情在网上报道,他们非常高兴。临上车前,他们还不忘提醒我把他们旅游和过上幸福生活说出来。从他们和我交谈内容可以看出,是党和政府让他们改变了人生,让他们由农民变为真正城市居民,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待遇。他们不停地说党的政策好,不然他们仍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生活。哪有机会和条件到香港去旅游。
我早上到这里用餐时,在餐饮店遇到一个十年前来成都买房并安家武汉人。他说很多年前在南京当兵。他听我口音,直接说我是南京人。他说我肯定是来成都旅游的,然后滔滔不绝地说出成都人很多优良作风,让我感同身受。并说成都就是他第二故乡,他离不开成都了。还说成都是外地人最佳居住地,是买房者首选地方。
宽窄巷子位于成都市青羊区长顺街附近,由宽巷子、窄巷子、井巷子平行排列组成,全为青黛砖瓦的仿古四合院落,这里也是成都遗留下来的较成规模的清朝古街道,与大慈寺、文殊院一起并称为成都三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街区。也是值得游客参观地方。
由于我要去九寨沟旅游,买了去广元火车票。准备到在广元入住。9号下午在广元转车去陇南,到那里跟团去旅游目的地。我在车站候车时,成都金堂区一对老年夫妇也在候车。他们主动和我搭讪,并讲述这是他们第一次出远门旅游。看到他们激动心情,我真的想说他们应该感谢党和政府。据了解他们都是农民。前几年拆迁,在金堂区华侨小区分到了安置房。政府部门并给他们一次性缴纳了相关保险,使得他们每人现在每月能够领到将近一千元生活补助。加上政府部门给的补偿拆迁款,他们感到自己生活好像进入天堂。这次和同一小区其他邻居每人交了一千多块钱,都参团去广州香港旅游。在候车厅里,他们兴奋心情难以言表。他们继续说,要不是拆迁他们仍然是农民,是不会有条件出去旅游的。我说会把他们出游事情在网上报道,他们非常高兴。临上车前,他们还不忘提醒我把他们旅游和过上幸福生活说出来。从他们和我交谈内容可以看出,是党和政府让他们改变了人生,让他们由农民变为真正城市居民,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待遇。他们不停地说党的政策好,不然他们仍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生活。哪有机会和条件到香港去旅游。
我是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办苏坝社区陈志宏,2011年4月开始一直坐轮椅上访赵坝社区赵海鹏家“5.12”地震后移地重建房屋侵占我家承包地。在处理过程中,查明:对方重建房屋所有面积在查明我家承包地的“四至界线”内。由于区国土局和农经局均互相推诿不受理我主张的土地权属,区有关批示领导批示区法制局彻底调查并向区信联办做出调查处理意见。建议我放弃对方重建房屋和其他构建物所占有的2/3土地面积,然后将仅剩1/3的2.2分土地确权给我家并做出了《关于陈志宏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意见》,江南街道办也做出了确权给我家2.2分土地使用的《处理意见》。但区政府和市政府将确权给我家2.2分土地处理意见却很奇葩地确成了“收回国有”的处理决定。我通过两年的行政诉讼,最终被甘肃省高级法院依法判决全部撤销。现在要求重新确权就再没人办理了?请社会各界人士评论一下,这是不是显而易见的“金钱案、人亲案”?
我是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南街道办苏坝社区陈志宏,2011年4月开始一直坐轮椅上访赵坝社区赵海鹏家“5.12”地震后移地重建房屋侵占我家承包地。在处理过程中,查明:对方重建房屋所有面积在查明我家承包地的“四至界线”内。由于区国土局和农经局均互相推诿不受理我主张的土地权属,区有关批示领导批示区法制局彻底调查并向区信联办做出调查处理意见。建议我放弃对方重建房屋和其他构建物所占有的2/3土地面积,然后将仅剩1/3的2.2分土地确权给我家并做出了《关于陈志宏信访事项调查处理意见》,江南街道办也做出了确权给我家2.2分土地使用的《处理意见》。但区政府和市政府将确权给我家2.2分土地处理意见却很奇葩地确成了“收回国有”的处理决定。我通过两年的行政诉讼,最终被甘肃省高级法院依法判决全部撤销。现在要求重新确权就再没人办理了?请社会各界人士评论一下,这是不是显而易见的“金钱案、人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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