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进一步扩大工伤险覆盖范围#,“超龄”农民工可参加工伤保险】工人日报消息,近日,安徽省、上海市、海南省、湖北省等多地发布相关通知和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拟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工伤保障,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特定群体。这意味着“超龄”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有了新保障。
据悉,在参保人群范围上,安徽此次扩大后的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7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人员;上海和海南则明确,超龄从业人员为用人单位招用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湖北提出,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按照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原则参加工伤保险。
在参保方式上,安徽明确,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人员,可选择按45元/人/月或60元/人/月标准缴费。各类用人单位、互联网平台企业或其加盟、承揽、分包、劳务合作单位,以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需求选择标准缴纳。上海规定,超龄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劳动报酬确定。海南明确,在海南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自愿为本单位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海南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此外,在工伤认定方式及相关待遇方面,记者注意到,海南明确,超龄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参考工伤保险缴费记录及用人协议等开展工伤认定,不要求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上海规定,超龄就业人员和参保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用工协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在用工协议期满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月。湖北提出,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且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申请工伤认定。
据悉,在参保人群范围上,安徽此次扩大后的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7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人员;上海和海南则明确,超龄从业人员为用人单位招用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湖北提出,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按照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原则参加工伤保险。
在参保方式上,安徽明确,暂未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人员,可选择按45元/人/月或60元/人/月标准缴费。各类用人单位、互联网平台企业或其加盟、承揽、分包、劳务合作单位,以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需求选择标准缴纳。上海规定,超龄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劳动报酬确定。海南明确,在海南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自愿为本单位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海南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此外,在工伤认定方式及相关待遇方面,记者注意到,海南明确,超龄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参考工伤保险缴费记录及用人协议等开展工伤认定,不要求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上海规定,超龄就业人员和参保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用工协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在用工协议期满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月。湖北提出,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且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申请工伤认定。
【#优化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当前,伴随人均预期寿命增长和生育率下降,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2.64亿人,占总人口数的18.7%#,且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即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因此,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意义重大。
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指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养老保险是根基,第二支柱养老保险是关键,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新的增长点。“三支柱鼎立”才能充分发挥养老保险体系的社会效应。
实现从养老保险大国向养老保险强国转变,需要以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强化顶层设计,补齐制度短板,持续推进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做精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关系进行合理定位,调动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对基本养老保险的合理预期。量入为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工资以及物价水平等,基于精算平衡思想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科学化水平,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压力。提供便民、利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便利信息查询、资格认证和权益实现。
做强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发展第二支柱养老保险的核心在于促进经济发展,其本质是经济发展问题,而非财务计算问题。强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政策宣传与产品创新,是提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面的重要手段,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普及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发展和繁荣经济,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才能涵养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土壤,为基金提供源头活水。
做实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采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个人自愿投保的模式,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方式。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需要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方面进行强化。个人养老保险中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优化。目前,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是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收入未达到征税点的人群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购买意愿偏低。金融机构需要增加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和保值增值的需要。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领域应当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和过程监管制度。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和规则应当由侧重规制转向促进与规制并重,鼓励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选择性告知以及诈骗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增强人民群众投资养老保险信心。
来源:经济日报
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指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养老保险是根基,第二支柱养老保险是关键,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新的增长点。“三支柱鼎立”才能充分发挥养老保险体系的社会效应。
实现从养老保险大国向养老保险强国转变,需要以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强化顶层设计,补齐制度短板,持续推进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做精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关系进行合理定位,调动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各方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对基本养老保险的合理预期。量入为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工资以及物价水平等,基于精算平衡思想提供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科学化水平,缓解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压力。提供便民、利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便利信息查询、资格认证和权益实现。
做强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发展第二支柱养老保险的核心在于促进经济发展,其本质是经济发展问题,而非财务计算问题。强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政策宣传与产品创新,是提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面的重要手段,但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普及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发展和繁荣经济,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才能涵养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土壤,为基金提供源头活水。
做实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采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个人自愿投保的模式,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方式。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需要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方面进行强化。个人养老保险中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优化。目前,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是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收入未达到征税点的人群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不能享受税收优惠,购买意愿偏低。金融机构需要增加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和保值增值的需要。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领域应当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和过程监管制度。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和规则应当由侧重规制转向促进与规制并重,鼓励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选择性告知以及诈骗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增强人民群众投资养老保险信心。
来源:经济日报
#法院新闻# 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巴彦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向新业态延伸
当前,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兴起,聚集了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以灵活就业方式为主要特征的新就业群体,逐步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在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弹性、增加劳动者收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新活力的同时,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关于劳动关系、交通安全等法律问题也日益显现。
为进一步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做实做细能动司法,切实提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意识,预防、减少并妥善处理纠纷,近日,巴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毅平一行通过实地查看等形式,分别深入巴彦京东快递、顺丰速运、饿了么、美团外卖、易诚房屋中介、东梅家政服务中心、长吉物流、八旗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为企业精准提供司法服务。
走访中,杨毅平院长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了《调查问卷》《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手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手册》等相关资料,积极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最适宜的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强化诉前辅导机制,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指南,同时从纠纷化解、审判执行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法律范畴的指导意见,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涉法涉诉等问题,并就法院如何优化司法服务、提供法治保障向企业征求了意见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巴彦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聚焦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司法新需求,切实提供多角度全方位司法新服务,不断增强新业态劳动者的法治认同感和获得感,更好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当前,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兴起,聚集了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以灵活就业方式为主要特征的新就业群体,逐步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在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弹性、增加劳动者收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新活力的同时,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关于劳动关系、交通安全等法律问题也日益显现。
为进一步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做实做细能动司法,切实提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意识,预防、减少并妥善处理纠纷,近日,巴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毅平一行通过实地查看等形式,分别深入巴彦京东快递、顺丰速运、饿了么、美团外卖、易诚房屋中介、东梅家政服务中心、长吉物流、八旗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为企业精准提供司法服务。
走访中,杨毅平院长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了《调查问卷》《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手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手册》等相关资料,积极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最适宜的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强化诉前辅导机制,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指南,同时从纠纷化解、审判执行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法律范畴的指导意见,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涉法涉诉等问题,并就法院如何优化司法服务、提供法治保障向企业征求了意见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巴彦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聚焦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司法新需求,切实提供多角度全方位司法新服务,不断增强新业态劳动者的法治认同感和获得感,更好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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