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多措并举抓安全 强力高效保“双节”】连日来,临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竭力高效为人民群众安度“双节”保驾护航。
大队高度重视,成立“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四个最严”总体要求,紧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条主线,聚焦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高效遏制防范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对各中队(科室)明确分工,夯实责任,严格履职,分别从办公场所领域和行业管理领域,进行全面化、全方位的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对大队办公场所,办公室、设备库、库房、电房等安全用电、防火等设施设备全面进行排查整改,消除电、火安全隐患。严厉禁止“双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办公室电动车充电等不安全行为。二是对全区农业领域种子、农药、肥料、畜牧、水产、农机六大执法管理类别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全面做好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执法监管工作,重点针对农机安全生产、禁限用农(兽)药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畜禽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动物检疫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禁限用农药违法经营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私屠乱宰、生产经营未经依法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畜肉注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添加、农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拼装改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为“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执法保障。
对农业领域生产经营主体物资库房、油料储藏室、地沟、储藏窖、沼气池、发酵罐、冷库等有限空间的安全事项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做好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安全事项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做到立查立改,销号清零,确保“双节”期间农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彩页、张贴条幅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引导群众守法经营,安全消费。为人民群众安度欢乐祥和的春节,值好班、站好岗、服好务。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将进一步规避防范遏制临渭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潜在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规范稳定农业生产、农资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安全消费理念,为人民群众欢度“双节”提供有力的农业执法保障。(通讯员 王明明 张立)
大队高度重视,成立“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四个最严”总体要求,紧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条主线,聚焦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高效遏制防范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和链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对各中队(科室)明确分工,夯实责任,严格履职,分别从办公场所领域和行业管理领域,进行全面化、全方位的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对大队办公场所,办公室、设备库、库房、电房等安全用电、防火等设施设备全面进行排查整改,消除电、火安全隐患。严厉禁止“双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办公室电动车充电等不安全行为。二是对全区农业领域种子、农药、肥料、畜牧、水产、农机六大执法管理类别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全面做好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执法监管工作,重点针对农机安全生产、禁限用农(兽)药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畜禽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动物检疫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禁限用农药违法经营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私屠乱宰、生产经营未经依法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畜肉注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添加、农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拼装改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为“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执法保障。
对农业领域生产经营主体物资库房、油料储藏室、地沟、储藏窖、沼气池、发酵罐、冷库等有限空间的安全事项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做好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安全事项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做到立查立改,销号清零,确保“双节”期间农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步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彩页、张贴条幅等方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引导群众守法经营,安全消费。为人民群众安度欢乐祥和的春节,值好班、站好岗、服好务。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将进一步规避防范遏制临渭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潜在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规范稳定农业生产、农资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正确安全消费理念,为人民群众欢度“双节”提供有力的农业执法保障。(通讯员 王明明 张立)
【检察动态】崔宏武检察长慰问困难党员和优秀人才
2月1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深入交斜镇和市二院,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优秀人才,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困难党员和优秀人才表达新春的祝福和问候,送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在光新村老党员加正中和加元友家中,崔宏武检察长详细询问两位老人家庭生活基本情况,了解家中人口、子女就业、生产生活状况、生活保障、身体情况等,向老党员送上慰问金,表示党和政府始终关心牵挂困难党员的安危冷暖,特别叮嘱老党员要注意保重身体,对生活充满信心,有困难及时向组织反映。
在渭南市第二医院,崔宏武检察长亲切慰问临渭区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二院消化内科主任刘剑锋,送上慰问金,向优秀人才为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鼓励其继续发挥专业特长优势,不断精进业务,为服务保障百姓健康贡献智慧和力量。
寒冬送温暖,慰问显真情,检民情深,关心常在。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同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检民联系渠道,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履职尽责,为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安全稳定贡献更大更优检察力量。
2月1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宏武,深入交斜镇和市二院,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优秀人才,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困难党员和优秀人才表达新春的祝福和问候,送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在光新村老党员加正中和加元友家中,崔宏武检察长详细询问两位老人家庭生活基本情况,了解家中人口、子女就业、生产生活状况、生活保障、身体情况等,向老党员送上慰问金,表示党和政府始终关心牵挂困难党员的安危冷暖,特别叮嘱老党员要注意保重身体,对生活充满信心,有困难及时向组织反映。
在渭南市第二医院,崔宏武检察长亲切慰问临渭区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二院消化内科主任刘剑锋,送上慰问金,向优秀人才为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鼓励其继续发挥专业特长优势,不断精进业务,为服务保障百姓健康贡献智慧和力量。
寒冬送温暖,慰问显真情,检民情深,关心常在。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同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检民联系渠道,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履职尽责,为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安全稳定贡献更大更优检察力量。
【便民销售点让春节“年味”浓起来】2024年春节将至。为做好春节期间城区市容环境管理,为广大市民节日购物提供方便,营造欢乐祥、整洁有序的节日氛围,春节期间,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践行为民、便民、惠民理念,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设置31处424户春联、灯笼、年货临时便民销售点,让城市更有“烟火气”,让新春“年味”浓起来。
据了解,春节临时便民销售点设置时间:春联、年货销售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9日;灯笼、元宵、年货销售时间为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24日。经营种类为春联、灯笼、年画、水果、干果、元宵等。
春节临时便民销售点方便市民就近购买春联、灯笼、年货,增加了春节“年味”氛围。也为广大商户销售年货搭建了平台。在此需要提醒各经营者的是,按照城市管理部门春节临时便民销售点设置要求,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不得销售活禽类、宠物类、现场熟食加工、烟花爆竹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应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经营结束后及时清理经营场地物品及杂物。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会被依法清理取缔。(通讯员 田利锋 芦东哲)
据了解,春节临时便民销售点设置时间:春联、年货销售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9日;灯笼、元宵、年货销售时间为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24日。经营种类为春联、灯笼、年画、水果、干果、元宵等。
春节临时便民销售点方便市民就近购买春联、灯笼、年货,增加了春节“年味”氛围。也为广大商户销售年货搭建了平台。在此需要提醒各经营者的是,按照城市管理部门春节临时便民销售点设置要求,大家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不得销售活禽类、宠物类、现场熟食加工、烟花爆竹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应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经营结束后及时清理经营场地物品及杂物。对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会被依法清理取缔。(通讯员 田利锋 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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