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P的杨紫簪花图#这个时代总要有人去背负和传承一些东西,她比谁都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她在用她的影响力和流量为社会传递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的价值所在!感谢她演了黄瀛子。这部剧会成为80-90两代人的电子榨菜!杨紫一直记着以文艺化导人心,是吾辈重任也。
杨紫把她的心力注入一个个角色 也从一个个角色身上汲取前行的力量 演员和角色的灵魂互相给养 用光明的手段抵达理想的彼岸。她是真的,把演员当做梦想而非职业
杨紫把她的心力注入一个个角色 也从一个个角色身上汲取前行的力量 演员和角色的灵魂互相给养 用光明的手段抵达理想的彼岸。她是真的,把演员当做梦想而非职业
#大学生社会实践# 12月3日是第32个“国际残疾人日”,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发广大残疾朋友融入社会的积极性,西华大学2022级舞蹈表演专业王奕丁同学与辖区残疾人、居民、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宣传员共同举办了“文艺联欢会”及宣传活动。
残健朋友欢聚一堂,互相交流,真诚沟通,密切了残疾人之间以及残健之间的关系,促进人与人的和谐。联欢会上残疾人陈胜还为大家演唱了歌曲,会后社区为残疾朋友的出行安全特组织一次宣传活动,让残疾朋友不出门就能了解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车,并教育好身边的亲朋好友。通过此次宣传,使残疾朋友认识到“交通安全进万家,幸福全靠你、我、他”的认识,增强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残健朋友欢聚一堂,互相交流,真诚沟通,密切了残疾人之间以及残健之间的关系,促进人与人的和谐。联欢会上残疾人陈胜还为大家演唱了歌曲,会后社区为残疾朋友的出行安全特组织一次宣传活动,让残疾朋友不出门就能了解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车,并教育好身边的亲朋好友。通过此次宣传,使残疾朋友认识到“交通安全进万家,幸福全靠你、我、他”的认识,增强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关于申报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作品的通知】#文学艺术#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局以上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根据《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来政办[2022]4号)精神,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作品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来安县户籍、人事关系在本县或工作在外地,但在本县生活期间创作的作品符合申报时间等要求的来安籍作者。申报作品的首次发表、出版、演出、播出、展览、获奖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在地级市以上文联及所属作家协会或文艺报刊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作品(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文学、影视文学、儿童文学、艺术理论、文艺评论等);国家正式出版的纯文学类、艺术类专业报刊上发表的单篇文学作品和艺术理论、文艺评论等(地级市仅限滁州市文联内刊《醉翁亭文学》和《滁州日报》,省级以上不限,以下同)。
3.在地级市以上文联及所属作家协会主编或在国家正式出版的作品集入选的单篇文学作品和艺术理论、文艺评论等;文学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
4.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获得地级市以上奖励的个人文学或艺术专集、专著。
5.在地级市以上文联及所属各艺术家协会、地级市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调演、展览中获奖的选手或作品(戏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艺术类广播节目、广播剧、影视剧、电视专题片、民间艺术等);反映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的影视、大型原创舞台剧(专场戏曲、话剧、歌剧、舞蹈、音乐剧、音乐舞蹈史诗等)播出、演出。
6.文学艺术创作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经推荐申报成为中国文联所属全国文艺家协会(不含二级协会会员)正式会员的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
二、申报细则
第四届来安县文学艺术奖评奖程序为:申报、受理、评审、公示、审批。
1.参评作者或单位须填写“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申报表”(表一“文学类”、表二“艺术类”个人、表三“艺术类”集体),一式两份。表格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或公众号等平台下载。
2.需报送的参评材料:
(1)文学作品提供作品被发表的出版物原件,获奖作品要提供评选通知、获奖公告、评论文章、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戏剧、音乐、舞蹈、曲艺、影视剧、广播剧等作品提供作品光盘或音视频文件,同时提供演出剧照、剧本、词曲、获奖证书及评选通知、获奖公告等可反映作品情况的相关材料。
(3)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作品提供作品原件(被收藏无法借出的,可报送原件复制品,或能反映其作品情况的光盘或音视频文件、10寸以上彩色照片等),以及发表刊物、收藏证、获奖证书、展出证书、展览目录、作品集及评选通知、获奖公告等相关材料。
3.申报时提交的相关材料需要原件1份,复印件2份,原件在受理审核后退回。
4.申报时间:2024年2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县文联所属文艺协会会员申报作品须由所在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统一初审盖章后报送;非文艺协会会员或单位申报作品须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到县文联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受理申报部门:来安县文联(新城区陈郢路体育馆西头)
联系人:邢绕明 电话:0550-5613817
附件:
1.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文学类)申报表
2.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艺术类)个人申报表
3.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艺术类)集体申报表
来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2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局以上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根据《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来政办[2022]4号)精神,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作品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来安县户籍、人事关系在本县或工作在外地,但在本县生活期间创作的作品符合申报时间等要求的来安籍作者。申报作品的首次发表、出版、演出、播出、展览、获奖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在地级市以上文联及所属作家协会或文艺报刊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作品(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文学、影视文学、儿童文学、艺术理论、文艺评论等);国家正式出版的纯文学类、艺术类专业报刊上发表的单篇文学作品和艺术理论、文艺评论等(地级市仅限滁州市文联内刊《醉翁亭文学》和《滁州日报》,省级以上不限,以下同)。
3.在地级市以上文联及所属作家协会主编或在国家正式出版的作品集入选的单篇文学作品和艺术理论、文艺评论等;文学作品被改编为影视剧。
4.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获得地级市以上奖励的个人文学或艺术专集、专著。
5.在地级市以上文联及所属各艺术家协会、地级市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调演、展览中获奖的选手或作品(戏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艺术类广播节目、广播剧、影视剧、电视专题片、民间艺术等);反映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等内容的影视、大型原创舞台剧(专场戏曲、话剧、歌剧、舞蹈、音乐剧、音乐舞蹈史诗等)播出、演出。
6.文学艺术创作成果显著、贡献突出,经推荐申报成为中国文联所属全国文艺家协会(不含二级协会会员)正式会员的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
二、申报细则
第四届来安县文学艺术奖评奖程序为:申报、受理、评审、公示、审批。
1.参评作者或单位须填写“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申报表”(表一“文学类”、表二“艺术类”个人、表三“艺术类”集体),一式两份。表格可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或公众号等平台下载。
2.需报送的参评材料:
(1)文学作品提供作品被发表的出版物原件,获奖作品要提供评选通知、获奖公告、评论文章、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戏剧、音乐、舞蹈、曲艺、影视剧、广播剧等作品提供作品光盘或音视频文件,同时提供演出剧照、剧本、词曲、获奖证书及评选通知、获奖公告等可反映作品情况的相关材料。
(3)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作品提供作品原件(被收藏无法借出的,可报送原件复制品,或能反映其作品情况的光盘或音视频文件、10寸以上彩色照片等),以及发表刊物、收藏证、获奖证书、展出证书、展览目录、作品集及评选通知、获奖公告等相关材料。
3.申报时提交的相关材料需要原件1份,复印件2份,原件在受理审核后退回。
4.申报时间:2024年2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县文联所属文艺协会会员申报作品须由所在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统一初审盖章后报送;非文艺协会会员或单位申报作品须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到县文联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受理申报部门:来安县文联(新城区陈郢路体育馆西头)
联系人:邢绕明 电话:0550-5613817
附件:
1.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文学类)申报表
2.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艺术类)个人申报表
3.第四届(2023年度)来安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扶持(艺术类)集体申报表
来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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