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与司法审判系列之五 资格制度
案例 深圳盐田法院冯炅、中院杨宝强违背资格制度
本文解答如下问题:
“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
“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
“深圳社保(人社)局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
“深圳大成律所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
“深圳中全律所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
“深圳律协包庇大成律所100%违法”
行政机关代理人资格、审判人员(合议庭)资格是“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的托底证据。换言之,现有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无一案件能躲避资格的合法性审查,即全部可查到资格违法的痕迹。
行政诉讼司法审判中,资格制度至关重要。行政行为的资格、合议庭资格、被告代理人资格。
行政行为的资格,主要牵涉行政机关的资格,包含行政机关主体资格(授权委托)、行政执法资格(执法证),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资格。合议庭资格,主要包含审判长、承办法官、书记员资格。参见:
标准化与司法审判系列之一 分案制度;
标准化与司法审判系列之二 合议庭制度;
标准化与司法审判系列之三 行政诉讼本质
一、行政机关代理人资格
1、行政诉讼代理人分类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人常为二类:行政机关委托律所律师代理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行政诉讼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分类
行政机关委托律所律师代理人资格,即身份证明分为三大类:(1)行政机关与律所签署《授权委托书》;(2)《律所函》,即单位证明,证明代理律师是该律所律师;(3)律师执业证,证明代理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缺一不可。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理人资格,其身份证明也分为三大类:(1)行政机关与该工作人员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工作人员个人身份证件,证明我是我;(3)行政机关与该工作人员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缺一不可。
行政诉讼代理人资格是具有严格要求,其每一项缺失,就法定丧失其身份证明,不具备代理人资格履行或参加出庭应诉、代理权限资格。
3、有效身份证明法律依据
《授权委托书》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同时具备二项要求:
(1)委托方(行政机关)与受托方双方签字。其中,委托方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仅有委托方(行政机关)公章,没有双方签名者,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文书样式”《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诉讼代理人用)明确规定:“公章+签名”。(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文书范本》(注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文书范本》(注解版)明确规定:“公章+签名”,其签名: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2)委托方(行政机关)与受托方为律所律师《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委托方(行政机关)与受托方(律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双方签名。不能是行政机关与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这是违反《律师法》规定,属于无效委托。
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2)《律师承办行政案件规范(试行)》((2005年3月11日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第八条 律师承办行政案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第十条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署《聘请律师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二)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委托人留存;
现有深圳二级法院《卷宗》中,没有律所与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只有委托人(行政机关)给律师的《授权委托书》。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
《授权委托书》必须(1)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2)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满足这二条才是合法、有效的律师代理人资格,缺一不可。目前,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满足该条件,故“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的托底证据之一。无一例外。证据坐实。
《律所函》 属于律所证明代理人律师的单位证明,故,《律所函》必须具备“单位盖章+签名”缺一不可,否则属于无效。
《律所函》以及其他单位证明,必须“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方是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证明 必须“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最高院多个案例强调: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提供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1)《民诉法解释》第八十八条(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2)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文书样式”《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诉讼代理人用)明确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3)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62、 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身份出庭的代理人,至少应当提交以下证据之一以证明其身份:
(1)缴纳社保记录凭证;
(2)领取工资凭证;
(3)其他能够证明其为当事人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据。
二、审判人员(合议庭)资格
从个案特殊性,总结归纳拓展为普遍性,这是实践中的方法论。
论证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从“资格”出发,即合议庭资格、审判人员资格、出庭当事人资格。这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最基本资格,倘若法院违法,案件审理就不具备公平、公正性。
1、合议庭资格、审判人员资格
审判人员定义及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法发(1998)15号)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审判人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官(审判长、审判员)资格:(1)员额资格;(2)审理权限资格();(3)回避资格
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来说,必须通过法院官网法官名单中公示;必须通过合法分案制度属于法官所属专业审判庭的案件和本审判庭管辖的区域。否则属于非法。
(1)深圳二级法院法官资格:法官未经官网“法官名单”公示;陪审员未经官网“陪审员名单”公示;书记员未经官网“书记员名单”公示。
(2)书记员随意任命,违反《组织法》《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3)《庭审笔录》没有书记员签名;记录人、速记员、法官助理替代书记员是违法行为;
(4)《判决书》署名,法官助理(兼);或者直接把法官助理造假为书记员,都是违法行为;
(5)不签发《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通知书》和《变更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通知书》违法行为;
(6)延长审理期限不通知当事人、不说明延长理由,没有法定审批手续。
(7)《庭审笔录》《庭审视频》《判决书》《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四者不一致,违法造假情况严重。
法律依据:
1、《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规定》中明确,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履行的主要职责,并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不得独立从事的工作。
《规定》中还规定,劳动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由地级以上法院、检察院会同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招聘,报省法院、省检察院备案。
2、《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4.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由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依法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0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5、《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2条规定:书记员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07 条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有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有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7月31日) 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该意见包括4个部分共73条,对最高人民法院推行司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审判组织与审判人员、审判流程、审判监督与管理等内容作出系统、全面、具有操作性的规定。
“2.立足最高人民法院职能定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明晰审判组织与人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巩固先行先试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院党组关于执法办案的一系列工作要求。”
“3、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每个合议庭配备适当数量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14.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31.合议庭成员确定后,书记员应当依托办案平台及时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呈报承办法官签发后,提交总值班室电子签章。
书记员应当及时向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等文书和材料,并在办案平台及时填录送达信息。
书记员的职责不能由法官助理、速记员、记录员代替和兼任。
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中,合议庭明知被告代理人不符合代理资格、不符合出庭应诉资格,枉法裁定“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庭审笔录》)。明知合议庭及审判人员不符合资格,枉法裁定“...依法组成合议庭.... ”(《判决书》),这些标准格式的模式、版本,坐实“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的托底证据。
代理人资格违法、无效;合议庭及审判人员资格违法,是“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的重要判定依据之一。
附图1-3是目前深圳二级法院标准格式《授权委托书》《律所函》
案例 深圳盐田法院冯炅、中院杨宝强违背资格制度
本文解答如下问题:
“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
“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
“深圳社保(人社)局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
“深圳大成律所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
“深圳中全律所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
“深圳律协包庇大成律所100%违法”
行政机关代理人资格、审判人员(合议庭)资格是“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的托底证据。换言之,现有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无一案件能躲避资格的合法性审查,即全部可查到资格违法的痕迹。
行政诉讼司法审判中,资格制度至关重要。行政行为的资格、合议庭资格、被告代理人资格。
行政行为的资格,主要牵涉行政机关的资格,包含行政机关主体资格(授权委托)、行政执法资格(执法证),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人员资格。合议庭资格,主要包含审判长、承办法官、书记员资格。参见:
标准化与司法审判系列之一 分案制度;
标准化与司法审判系列之二 合议庭制度;
标准化与司法审判系列之三 行政诉讼本质
一、行政机关代理人资格
1、行政诉讼代理人分类
行政诉讼被告代理人常为二类:行政机关委托律所律师代理人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行政诉讼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分类
行政机关委托律所律师代理人资格,即身份证明分为三大类:(1)行政机关与律所签署《授权委托书》;(2)《律所函》,即单位证明,证明代理律师是该律所律师;(3)律师执业证,证明代理人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缺一不可。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理人资格,其身份证明也分为三大类:(1)行政机关与该工作人员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工作人员个人身份证件,证明我是我;(3)行政机关与该工作人员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缺一不可。
行政诉讼代理人资格是具有严格要求,其每一项缺失,就法定丧失其身份证明,不具备代理人资格履行或参加出庭应诉、代理权限资格。
3、有效身份证明法律依据
《授权委托书》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同时具备二项要求:
(1)委托方(行政机关)与受托方双方签字。其中,委托方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仅有委托方(行政机关)公章,没有双方签名者,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文书样式”《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诉讼代理人用)明确规定:“公章+签名”。(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文书范本》(注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文书范本》(注解版)明确规定:“公章+签名”,其签名: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2)委托方(行政机关)与受托方为律所律师《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委托方(行政机关)与受托方(律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双方签名。不能是行政机关与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这是违反《律师法》规定,属于无效委托。
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2)《律师承办行政案件规范(试行)》((2005年3月11日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第八条 律师承办行政案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第十条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署《聘请律师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二)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委托人留存;
现有深圳二级法院《卷宗》中,没有律所与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只有委托人(行政机关)给律师的《授权委托书》。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
《授权委托书》必须(1)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2)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满足这二条才是合法、有效的律师代理人资格,缺一不可。目前,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无一例满足该条件,故“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的托底证据之一。无一例外。证据坐实。
《律所函》 属于律所证明代理人律师的单位证明,故,《律所函》必须具备“单位盖章+签名”缺一不可,否则属于无效。
《律所函》以及其他单位证明,必须“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方是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证明 必须“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最高院多个案例强调: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提供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1)《民诉法解释》第八十八条(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2)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文书样式”《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诉讼代理人用)明确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3)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62、 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身份出庭的代理人,至少应当提交以下证据之一以证明其身份:
(1)缴纳社保记录凭证;
(2)领取工资凭证;
(3)其他能够证明其为当事人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据。
二、审判人员(合议庭)资格
从个案特殊性,总结归纳拓展为普遍性,这是实践中的方法论。
论证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从“资格”出发,即合议庭资格、审判人员资格、出庭当事人资格。这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最基本资格,倘若法院违法,案件审理就不具备公平、公正性。
1、合议庭资格、审判人员资格
审判人员定义及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法发(1998)15号)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审判人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法官(审判长、审判员)资格:(1)员额资格;(2)审理权限资格();(3)回避资格
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来说,必须通过法院官网法官名单中公示;必须通过合法分案制度属于法官所属专业审判庭的案件和本审判庭管辖的区域。否则属于非法。
(1)深圳二级法院法官资格:法官未经官网“法官名单”公示;陪审员未经官网“陪审员名单”公示;书记员未经官网“书记员名单”公示。
(2)书记员随意任命,违反《组织法》《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3)《庭审笔录》没有书记员签名;记录人、速记员、法官助理替代书记员是违法行为;
(4)《判决书》署名,法官助理(兼);或者直接把法官助理造假为书记员,都是违法行为;
(5)不签发《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通知书》和《变更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通知书》违法行为;
(6)延长审理期限不通知当事人、不说明延长理由,没有法定审批手续。
(7)《庭审笔录》《庭审视频》《判决书》《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四者不一致,违法造假情况严重。
法律依据:
1、《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规定》中明确,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履行的主要职责,并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不得独立从事的工作。
《规定》中还规定,劳动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由地级以上法院、检察院会同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招聘,报省法院、省检察院备案。
2、《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4.基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建由一名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依法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0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5、《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2条规定:书记员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07 条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有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有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7月31日) 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该意见包括4个部分共73条,对最高人民法院推行司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审判组织与审判人员、审判流程、审判监督与管理等内容作出系统、全面、具有操作性的规定。
“2.立足最高人民法院职能定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明晰审判组织与人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巩固先行先试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院党组关于执法办案的一系列工作要求。”
“3、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每个合议庭配备适当数量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14.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31.合议庭成员确定后,书记员应当依托办案平台及时制作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呈报承办法官签发后,提交总值班室电子签章。
书记员应当及时向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等文书和材料,并在办案平台及时填录送达信息。
书记员的职责不能由法官助理、速记员、记录员代替和兼任。
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中,合议庭明知被告代理人不符合代理资格、不符合出庭应诉资格,枉法裁定“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庭审笔录》)。明知合议庭及审判人员不符合资格,枉法裁定“...依法组成合议庭.... ”(《判决书》),这些标准格式的模式、版本,坐实“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的托底证据。
代理人资格违法、无效;合议庭及审判人员资格违法,是“深圳二级法院行政诉讼案件100%违法、生效裁判文书100%无效”的重要判定依据之一。
附图1-3是目前深圳二级法院标准格式《授权委托书》《律所函》
高仿理查德米勒手表怎么样?复刻理查德米勒手表多少钱?精仿理查德米勒哪里有买?陀飞轮表和机械表都是手表中的重要分类,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其运作原理和结构。以下是对陀飞轮表和机械表区别的分享:一、定义与原理陀飞轮表:陀飞轮表是一种高级的机械表,其特点是采用了陀飞轮技术。陀飞轮技术是一种用于提高机械表精度和稳定性的技术,它通过将整个机芯悬浮在空中的方式,避免了传统机械表中由于地心引力导致误差的问题。陀飞轮表的外观设计一般比较精美,通常采用金属或宝石等贵重材料制成。机械表:机械表是一种通过机械机芯驱动的手表。机械表的机芯由一系列精密的齿轮、弹簧和发条等组成,这些部件通过相互配合工作,使得手表的指针能够一圈一圈地转动。机械表的外观设计多样化,从简单的方形到复杂的圆形都有。二、结构与设计陀飞轮表的结构:陀飞轮表的结构比较复杂,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陀飞轮框架:这是陀飞轮表的骨架,通常由金属或宝石制成。(2)悬浮机芯:这是陀飞轮表的核心部分,它被固定在陀飞轮框架上,通过陀飞轮框架的旋转来抵消地心引力的影响。(3)指针:陀飞轮表的指针通常也是金属或宝石制成的,它们固定在机芯上,随着机芯的转动而转动。(4)表盘:陀飞轮表的表盘通常也是金属或宝石制成的,上面刻有各种时间、日期等信息。机械表的结构:机械表的结构相对简单一些,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机芯:机械表的机芯是由一系列精密的齿轮、弹簧和发条等组成的。(2)指针:机械表的指针通常是由时针、分针和秒针组成的,它们固定在机芯上,随着机芯的转动而转动。(3)表盘:机械表的表盘上面刻有各种时间、日期等信息。(4)表壳:机械表的表壳通常由金属制成,用于保护机芯和指针等部件。三、优缺点陀飞轮表:优点:陀飞轮表的精度和稳定性都非常高,因为它们的机芯采用了陀飞轮技术,可以抵消地心引力的影响。此外,陀飞轮表的外观设计也非常精美,通常采用金属或宝石等贵重材料制成,非常具有观赏价值。缺点:陀飞轮表的比较昂贵,因为它们的制作成本比较高,而且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此外,由于结构比较复杂,如果出现问题维修起来也比较麻烦。机械表:优点:机械表的维护成本比较低,因为它们的机芯不需要特殊的维护和保养,只需要定期上发条即可。此外,机械表的外观设计多样化,可以根据个人喜好进行选择。缺点:机械表的精度相对于陀飞轮表来说要低一些,因为它们受到地心引力的影响比较大。此外,机械表的相对也比较便宜,不如陀飞轮表高贵。、四、总结总的来说,陀飞轮表和机械表虽然都是手表中的重要分类,但是它们在运作原理、结构以及优缺点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运作原理和结构不同:陀飞轮表是通过将整个机芯悬浮在空中来避免误差的机械表;而机械表则是通过一系列精密的齿轮、弹簧和发条等组成的机芯来驱动手表的指针转动。外观设计不同:陀飞轮表的外观设计通常比较精美;而机械表的外观设计则多样化,可以根据个人喜好进行选择。精度和维护成本不同:陀飞轮表的精度和稳定性都非常高,但是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而机械表的维护成本比较低,只需要定期上发条即可。不同:陀飞轮表的比较昂贵;而机械表的相对便宜一些。
#日本[超话]##贵州山火##南京大屠杀##日本政府刻意隐藏731部队恶行# 大家一定一定一定要把这条帖子顶上热搜一定一定一定要把这条帖子顶上热搜。
1.贵州山火
贵州山火实际上是日本策划的一起纵火事件,像纵火的那几个人是日本籍的人
2.煽动分裂
日本在网上传播一些违法信息以及亲日言论,试图改变我们国家一部分人的思想,也是为100多年后日本岛沉没找下家做准备。
3.控制媒体
第3第4张图一张图是我发布的作品,一张图是通过别人看我号的视角,自己看着这个作品是存在的,但是别人根本看不到。压没压热度大家心里都清楚。
4.进行投资
日本占快手的12%的股份,但是现在在网上查已经都说是没有了因为有一些人混淆事实压热度。包括其他的平台也有很多被日本投资的,而日本通过控制媒体。来控制中国人的思想。从而达到违法目的。
[特别说明]如果我后面出现删帖之类的行为说明我可能被控制了直接报警
1.贵州山火
贵州山火实际上是日本策划的一起纵火事件,像纵火的那几个人是日本籍的人
2.煽动分裂
日本在网上传播一些违法信息以及亲日言论,试图改变我们国家一部分人的思想,也是为100多年后日本岛沉没找下家做准备。
3.控制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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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行投资
日本占快手的12%的股份,但是现在在网上查已经都说是没有了因为有一些人混淆事实压热度。包括其他的平台也有很多被日本投资的,而日本通过控制媒体。来控制中国人的思想。从而达到违法目的。
[特别说明]如果我后面出现删帖之类的行为说明我可能被控制了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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