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羊的和砍柴的聊天,聊到天黑。羊吃饱了,放羊的回家了。砍柴的呢? 人的一生中,总是有苦要吃的,少年,中年,老年。 少年时不懂事选择先甜后苦,中年时呢?只能先苦后甜了,毕竟老年时吃苦还蛮惨的。。。。用樱木的话说,不相信敌人的一切言论![微笑] 你?安的什么心谁知道!我只相信我自己。
#王文娟[超话]#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曾梦见她。以至于我纳罕道:“到底是现实没有相见,所以也生不出什么故事来”可是,终究还是梦到她了。我真是一个缺乏想象力的人呵,梦是个放映机,放映着一张张的图片,都是她的脸儿。我懊恼自己,应该多梦一些“非分越礼”之事才是。只最妙的一次是梦见她兀地出现在我们学校,大家夹道欢迎她的到来。而我手足无措,不曾备得礼物。
舍友也梦见过喜欢的人,在轰轰烈烈的欢迎阵仗里,她奉上了两条金鱼。或许有些滑稽,可我却两手空空。
梦里,纵有万千相思,也只会呆呆地哭了出来。所幸我的梦还是慰藉了我。她还是与我说话了。
这样的梦并不长,被一位不速之客打搅了。闹钟。
前段时间,一位善诗词的工科女博士到我们学校开讲座。男友让我去看看,我头摇得像拨浪鼓。
“人家好歹是名人,你就当作见见世面。”
“啊,名人和我没有关系的,除非是王文娟来了,我就是挤破了头也要去看的。”
“她年纪那么大了,怎么可能。”
“年纪那么大了”这句无意的话儿倒是扎了我一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因为她的年龄增长而改变的,并不是爱她年轻,姣好的面容。
当舍友发现我的支付宝头像用的是她(文娟)年纪稍大时候的照片,有些惊异。舍友是称赞过她(文娟)年轻的光景,却不想年老了又是一番情形了。
或许,她没有年轻时那般的皮肤紧致了,哪怕带妆也多多少少有了些老态,但是自有一段风韵。
而这样的“风韵”是我(你们也是)才能所见吧。
于一些人而言,就是一张,普通,平凡的脸儿。
是有缘分的吧。我常常这样想。
“缘分”一词也许有些可笑,但是这种道不明说不清的意绪用“万条垂下绿丝绦”来形容也是不够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和父母在电视上看见了她。那时候我是一个不听话,爱“咬文嚼字”的孩子。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记住了那些不起眼的细碎。
诸如听到“自己打钟自己听”,暗记“打”原来是那样的发音,再如听到“不配做状元夫人诰命妇”,她甩水袖动作又让我心心念着甩袖的含义……
与其说是我有意去记,还不如说是她唱得有味儿,演的有神。
就这样,不知不觉,被她感染了。
那时候的我,守着戏曲频道,看了许多戏曲节目,多年以后回忆起来,倒记不得其他演员的模样了。
只有她,多年之后再次“看见”她,怪不得有“这个妹妹我见过”的感觉。
确实,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以致于十三岁那年第一次看《红楼梦》,我已经混淆了小说与电影。
我把书反反复复翻了几遍,怎么也想不明白,林黛玉无意经过窗户边,听到下人议论的片段怎么就没有了呢?关于贾宝玉明确说出荷包不赏赐的言论又去哪里了?
就这样,与她“谋面”很多次了。而这些片段也像一颗颗小种子埋在小小的记忆里,生根发芽。
我隐隐记得在一群海员中,有一个跳舞的女人。一个普通的名字,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王文娟
我就好像念着自己至爱的名字似的,小心翼翼地,不敢高声。念后,又觉得口腔里充盈着芳香。
而我又好像一个风尘仆仆的赶路人,行了很久的路,终于闯进阳光的幕布里,看见了阳光底下的她。
岁月大抵是喜新厌旧的。但是,它也穿越了万水千山似的,很艰难地来到当下。
我遗憾美人迟暮,也自怨我的“迟来”。
当我再次与她“相逢”却是现在了。她老境并不颓唐,虽然“年纪大了”占领了高地,但是她还保有那样“年纪轻”的庭院。郁郁葱葱,生机盎然 。
对于“不遇”而言,“相逢”终究是美好的。至少,我认识了她。
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去形容她,总觉得是形容不尽的,形容不够的,只静静看着她,她脸上的笑也跑到我的脸上了。
曾因“迟来”的遗憾,想要寻找关于她的。因淘不到与她有关的书籍,唱片,连环画而嚎啕大哭。(后来终于淘到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般失态,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痴迷。
这些,我都不知道。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就像扶桑树下的汤池,混沌。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下午,我换好了裙子,化好妆,敲开对面宿舍的门。
也是同样的下午,风和日丽。
这样的下午一定也是属于一位十岁小女孩的。她聚精会神盯着电视屏幕里那位端坐着的,脸上施着粉黛的女人。
开门后,那位同学看了看我,直直地说道:你化的妆好像唱戏的。
原来,我一直以为本该这样化的妆容,原来,我认为这样的妆容本该是美的,原来,是儿时所见之人的妆容啊。
原来,那时我也不明白。
那么,是注定了以后的“相逢”吧。
想念久了,便把她当成了一位朋友了。一位在记忆里,脑海里的朋友。虽然听说我与她的外孙女年纪相仿。但是,于我而言,仿佛没有长辈与晚辈相分之感。到底也不会没有尊敬之意。
只是,她,离我很近,在心里。
人终有一天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心疼她曾经送别她生命中的至爱。
残忍地,有一天她也会离开。我不敢想,也不愿想。我日日只盼,只愿,岁月慢一点,慢一些。
我想,一步一步去行她行过的地儿,一点一点去寻那些关于她一切的记忆。
不知道有多远,要多久。
舍友也梦见过喜欢的人,在轰轰烈烈的欢迎阵仗里,她奉上了两条金鱼。或许有些滑稽,可我却两手空空。
梦里,纵有万千相思,也只会呆呆地哭了出来。所幸我的梦还是慰藉了我。她还是与我说话了。
这样的梦并不长,被一位不速之客打搅了。闹钟。
前段时间,一位善诗词的工科女博士到我们学校开讲座。男友让我去看看,我头摇得像拨浪鼓。
“人家好歹是名人,你就当作见见世面。”
“啊,名人和我没有关系的,除非是王文娟来了,我就是挤破了头也要去看的。”
“她年纪那么大了,怎么可能。”
“年纪那么大了”这句无意的话儿倒是扎了我一下。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因为她的年龄增长而改变的,并不是爱她年轻,姣好的面容。
当舍友发现我的支付宝头像用的是她(文娟)年纪稍大时候的照片,有些惊异。舍友是称赞过她(文娟)年轻的光景,却不想年老了又是一番情形了。
或许,她没有年轻时那般的皮肤紧致了,哪怕带妆也多多少少有了些老态,但是自有一段风韵。
而这样的“风韵”是我(你们也是)才能所见吧。
于一些人而言,就是一张,普通,平凡的脸儿。
是有缘分的吧。我常常这样想。
“缘分”一词也许有些可笑,但是这种道不明说不清的意绪用“万条垂下绿丝绦”来形容也是不够的。
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和父母在电视上看见了她。那时候我是一个不听话,爱“咬文嚼字”的孩子。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性格,记住了那些不起眼的细碎。
诸如听到“自己打钟自己听”,暗记“打”原来是那样的发音,再如听到“不配做状元夫人诰命妇”,她甩水袖动作又让我心心念着甩袖的含义……
与其说是我有意去记,还不如说是她唱得有味儿,演的有神。
就这样,不知不觉,被她感染了。
那时候的我,守着戏曲频道,看了许多戏曲节目,多年以后回忆起来,倒记不得其他演员的模样了。
只有她,多年之后再次“看见”她,怪不得有“这个妹妹我见过”的感觉。
确实,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以致于十三岁那年第一次看《红楼梦》,我已经混淆了小说与电影。
我把书反反复复翻了几遍,怎么也想不明白,林黛玉无意经过窗户边,听到下人议论的片段怎么就没有了呢?关于贾宝玉明确说出荷包不赏赐的言论又去哪里了?
就这样,与她“谋面”很多次了。而这些片段也像一颗颗小种子埋在小小的记忆里,生根发芽。
我隐隐记得在一群海员中,有一个跳舞的女人。一个普通的名字,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王文娟
我就好像念着自己至爱的名字似的,小心翼翼地,不敢高声。念后,又觉得口腔里充盈着芳香。
而我又好像一个风尘仆仆的赶路人,行了很久的路,终于闯进阳光的幕布里,看见了阳光底下的她。
岁月大抵是喜新厌旧的。但是,它也穿越了万水千山似的,很艰难地来到当下。
我遗憾美人迟暮,也自怨我的“迟来”。
当我再次与她“相逢”却是现在了。她老境并不颓唐,虽然“年纪大了”占领了高地,但是她还保有那样“年纪轻”的庭院。郁郁葱葱,生机盎然 。
对于“不遇”而言,“相逢”终究是美好的。至少,我认识了她。
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去形容她,总觉得是形容不尽的,形容不够的,只静静看着她,她脸上的笑也跑到我的脸上了。
曾因“迟来”的遗憾,想要寻找关于她的。因淘不到与她有关的书籍,唱片,连环画而嚎啕大哭。(后来终于淘到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般失态,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痴迷。
这些,我都不知道。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就像扶桑树下的汤池,混沌。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下午,我换好了裙子,化好妆,敲开对面宿舍的门。
也是同样的下午,风和日丽。
这样的下午一定也是属于一位十岁小女孩的。她聚精会神盯着电视屏幕里那位端坐着的,脸上施着粉黛的女人。
开门后,那位同学看了看我,直直地说道:你化的妆好像唱戏的。
原来,我一直以为本该这样化的妆容,原来,我认为这样的妆容本该是美的,原来,是儿时所见之人的妆容啊。
原来,那时我也不明白。
那么,是注定了以后的“相逢”吧。
想念久了,便把她当成了一位朋友了。一位在记忆里,脑海里的朋友。虽然听说我与她的外孙女年纪相仿。但是,于我而言,仿佛没有长辈与晚辈相分之感。到底也不会没有尊敬之意。
只是,她,离我很近,在心里。
人终有一天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心疼她曾经送别她生命中的至爱。
残忍地,有一天她也会离开。我不敢想,也不愿想。我日日只盼,只愿,岁月慢一点,慢一些。
我想,一步一步去行她行过的地儿,一点一点去寻那些关于她一切的记忆。
不知道有多远,要多久。
我就还是那句话 根本就没有做错 又何来的原谅一说 当时的我卸载掉了所有的社交软件 杜绝了一切二次信息来源 只留了听歌软件想听听mono 所以当我看到如图这种言论的时候 我有听见我心脏裂掉的声音 原来他为团体做的那些 牺牲的那些 放弃的那些 妥协的那些 在很多人眼里都一文不值
其实图上这人有一点说的蛮对的 本来就是团偏 说直白点就是不讨厌队友的唯粉 又何必强求自己一碗水端平 我一直都知道天朝有很多人都不喜欢他 所以求求你们 走掉好不好 你们的喜欢好廉价 一点也配不上他
其实图上这人有一点说的蛮对的 本来就是团偏 说直白点就是不讨厌队友的唯粉 又何必强求自己一碗水端平 我一直都知道天朝有很多人都不喜欢他 所以求求你们 走掉好不好 你们的喜欢好廉价 一点也配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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