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评论员#宿舍的社会关系,让年轻人自己找弹性】火车卧铺能不能挂帘还没争出个所以然,今天又有一条热搜与“帘”有关。
有媒体梳理,近来已有不少高校禁止学生悬挂床帘。有高校发布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严禁学生在宿舍挂门帘、床帘(布帘),如有违反由教学单位责令立即拆除;有高校召开寝室长会议,要求禁止私拉床帘等行为;甚至还有高校开展了“学生宿舍床帘专项整治”行动。
高校的理由也是各种各样,最具代表性的看法有两种:其一,学生公寓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宿舍里悬挂床帘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其二,宿舍不仅是休息的地方,更是同学们交流感情、建立友谊的重要场所,床围的存在,无形中在宿舍内竖起了一道道“隐形墙”,阻碍了同学们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在这条热搜下,网友们的意见也林林总总。有的人赞成——现在年轻人确实太自我太封闭了;有的人反对——装了床帘就有消防隐患,那被子、褥子同样也有,而且年轻人真正要交往,并不是以一帘就能阻隔的。
其实,类似与床帘一样的东西,在年轻人生活中并不罕见——墨镜一戴,马上变帅;耳机一戴,谁也不爱。无论墨镜、耳机,还是床帘甚至房间的那道门,年轻人都是为了争取一些私人空间,与这个世界保持一点距离。
戴维·迈尔斯在《社会心理学》中,曾如此描述私人空间:这是一种我们想要在自己和他人之间维持润滑或缓冲的区域。私人空间的大小存在着个体差异和群体差异,成人比儿童之间的距离大,男人彼此间的距离比女人之间的距离大。甚至私人空间还存在着地域差异,靠近赤道的文化圈偏爱更小的距离和更多的拥抱,这也是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人相对法国人和阿拉伯人会保持更大私人空间的原因。
私人空间是用来放松、疗愈、独立思考甚至缓解社交压力、培养自我意识的地方。承认私人空间的存在,承认私人空间差异化的存在,就是把大学生当成成年人来对待,而不仅仅当作一个群体、一个符号、一个管理对象。高校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是重要内容之一,但绝非唯一。在此过程中,是否牺牲了个性与差异化需求,值得高校管理者深思。
至于拉上床帘是否会阻挡学生的交流,更是以陈旧的思维来看待今天的交流、交友活动。移动互联网将我们带入媒介化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时间与空间都被重新定义了,不仅国家边界被打破,交流与交友也呈现出新的时代特点。年轻人的交往,以志趣相同为首要出发点,而不仅以距离划分,你的好友可能是睡在下铺的舍友,也可能是远在另一个半球、从未谋面的网友。在当下的社会中,大量的人际关系是不具身且不在场的。而我们要做的,也许就是让年轻人自己找到宿舍社交甚至踏入社会后的社交的尺度与弹性,少说点“不许”“不行”“不可能”。
流行歌曲《世界美好与你环环相扣》中有一句歌词,“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此刻已皓月当空,爱的人手捧星光。”为了相逢相拥,尚且愿意穿越人海,何况一页小小床帘……(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多地高校禁止学生挂床帘# https://t.cn/A6Tn1z79
有媒体梳理,近来已有不少高校禁止学生悬挂床帘。有高校发布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严禁学生在宿舍挂门帘、床帘(布帘),如有违反由教学单位责令立即拆除;有高校召开寝室长会议,要求禁止私拉床帘等行为;甚至还有高校开展了“学生宿舍床帘专项整治”行动。
高校的理由也是各种各样,最具代表性的看法有两种:其一,学生公寓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宿舍里悬挂床帘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其二,宿舍不仅是休息的地方,更是同学们交流感情、建立友谊的重要场所,床围的存在,无形中在宿舍内竖起了一道道“隐形墙”,阻碍了同学们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在这条热搜下,网友们的意见也林林总总。有的人赞成——现在年轻人确实太自我太封闭了;有的人反对——装了床帘就有消防隐患,那被子、褥子同样也有,而且年轻人真正要交往,并不是以一帘就能阻隔的。
其实,类似与床帘一样的东西,在年轻人生活中并不罕见——墨镜一戴,马上变帅;耳机一戴,谁也不爱。无论墨镜、耳机,还是床帘甚至房间的那道门,年轻人都是为了争取一些私人空间,与这个世界保持一点距离。
戴维·迈尔斯在《社会心理学》中,曾如此描述私人空间:这是一种我们想要在自己和他人之间维持润滑或缓冲的区域。私人空间的大小存在着个体差异和群体差异,成人比儿童之间的距离大,男人彼此间的距离比女人之间的距离大。甚至私人空间还存在着地域差异,靠近赤道的文化圈偏爱更小的距离和更多的拥抱,这也是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人相对法国人和阿拉伯人会保持更大私人空间的原因。
私人空间是用来放松、疗愈、独立思考甚至缓解社交压力、培养自我意识的地方。承认私人空间的存在,承认私人空间差异化的存在,就是把大学生当成成年人来对待,而不仅仅当作一个群体、一个符号、一个管理对象。高校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人才,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是重要内容之一,但绝非唯一。在此过程中,是否牺牲了个性与差异化需求,值得高校管理者深思。
至于拉上床帘是否会阻挡学生的交流,更是以陈旧的思维来看待今天的交流、交友活动。移动互联网将我们带入媒介化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时间与空间都被重新定义了,不仅国家边界被打破,交流与交友也呈现出新的时代特点。年轻人的交往,以志趣相同为首要出发点,而不仅以距离划分,你的好友可能是睡在下铺的舍友,也可能是远在另一个半球、从未谋面的网友。在当下的社会中,大量的人际关系是不具身且不在场的。而我们要做的,也许就是让年轻人自己找到宿舍社交甚至踏入社会后的社交的尺度与弹性,少说点“不许”“不行”“不可能”。
流行歌曲《世界美好与你环环相扣》中有一句歌词,“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此刻已皓月当空,爱的人手捧星光。”为了相逢相拥,尚且愿意穿越人海,何况一页小小床帘……(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多地高校禁止学生挂床帘# https://t.cn/A6Tn1z79
a货首饰微商A货首饰微商:真假难辨的时尚陷阱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微商行业也迎来了高速增长。其中,A货首饰微商凭借其价格亲民、款式多样等优势,一度成为热门的购物渠道。然而,在这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A货首饰微商却隐藏着诸多陷阱,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什么是A货首饰? A货首饰是指外观与正品高度相似,但材质存在差异的仿冒首饰。其材质往往是合金、镀金或其他低成本材料,通过精湛的工艺处理,被制作成与正品几乎一模一样的外观。由于其低廉的价格和与正品类似的卖相,A货首饰深受追求物美价廉的消费者青睐。 微商中的A货首饰 微商平台为A货首饰的售卖提供了一个便捷的途径。商家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展示商品图片、分享产品宣传语,吸引消费者购买。由于微商平台监管相对宽松,一些不法商家借机销售冒充正品的A货首饰,牟取暴利。 真假难辨的陷阱 A货首饰与正品的相似度极高,普通消费者很难凭肉眼辨别真假。不法商家利用这一点,虚假宣传其产品为正品,诱导消费者购买。此外,有些商家还会以“高端复刻”“收藏纪念”等名义,模糊产品真伪,让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是正品。 消费者权益受损 购买A货首饰不仅存在真假难辨的风险,更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A货首饰的材质与正品相差甚远,容易褪色、变形,对消费者的皮肤也可能造成过敏等健康问题。此外,A货首饰的销售侵犯了正版品牌的知识产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谨慎购买,理性消费 面对A货首饰微商的陷阱,消费者应保持警惕,理性消费。首先,要了解正品的特征和辨别方法,避免被仿冒产品蒙骗。其次,在购买前要仔细查看商家资质,查阅商品评价和口碑,避免不法商家的欺骗。第三,要妥善保存交易记录和发票等凭证,以便维权时使用。 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微商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才能遏制A货首饰微商乱象,营造一个健康、诚信的消费环境。
【电子数据如何规范取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暂行规定】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于2024年4月7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新一代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传统执法方式及证据提取方法无法完全适应网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市场监管执法面临新挑战。为破解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难题,市场监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制定出台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八章三十六条,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内容,重点在实操层面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固证适用情形、提取方法和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了提取电子数据种类及方法。结合电子数据证据具备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要素,《暂行规定》明确了七类常见电子数据类型。在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应首先判断提取电子数据的类型,并灵活选取电子数据的提取方法,可以对电子数据进行现场提取,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施在线提取,还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原始介质进行查封、扣押。
二是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适用场景。结合执法实际,《暂行规定》分别规定了现场提取电子数据,网络在线提取,查封、扣押原始介质,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及电子数据证据的储存等多种适用场景,同时详细规定了执法人员在不同场景下可行使的法定职权。可以通过截屏、录像、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等不同方式合法高效完成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三是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需记录的要点。结合执法需要,《暂行规定》强调笔录制作的内容要素,执法人员可以在《现场检查笔录》《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等文书中记录。同时对笔录中应列明的内容作了规定,明确了笔录内容要素和记录要点,为执法人员在制作笔录时指明应当记录的电子数据取证要素,明确电子数据取证步骤,有效避免因执法人员遗漏取证关键步骤,导致证据无效的问题。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出台《暂行规定》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指导,持续规范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于2024年4月7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新一代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传统执法方式及证据提取方法无法完全适应网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市场监管执法面临新挑战。为破解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难题,市场监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制定出台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八章三十六条,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内容,重点在实操层面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固证适用情形、提取方法和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了提取电子数据种类及方法。结合电子数据证据具备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要素,《暂行规定》明确了七类常见电子数据类型。在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应首先判断提取电子数据的类型,并灵活选取电子数据的提取方法,可以对电子数据进行现场提取,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施在线提取,还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原始介质进行查封、扣押。
二是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适用场景。结合执法实际,《暂行规定》分别规定了现场提取电子数据,网络在线提取,查封、扣押原始介质,电子数据检查分析及电子数据证据的储存等多种适用场景,同时详细规定了执法人员在不同场景下可行使的法定职权。可以通过截屏、录像、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等不同方式合法高效完成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三是明确了电子数据取证需记录的要点。结合执法需要,《暂行规定》强调笔录制作的内容要素,执法人员可以在《现场检查笔录》《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等文书中记录。同时对笔录中应列明的内容作了规定,明确了笔录内容要素和记录要点,为执法人员在制作笔录时指明应当记录的电子数据取证要素,明确电子数据取证步骤,有效避免因执法人员遗漏取证关键步骤,导致证据无效的问题。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出台《暂行规定》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指导,持续规范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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