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江西安远县
一辆三轮车突然向着路边冲去
一旁市民纷纷躲闪
一位背对着三轮、正在买菜的大爷
还没来得及察觉
就被撞倒在地
老人倒地后
三轮车才停了下来
周围市民纷纷围了上来
而“肇事司机”竟然是一位4岁女童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据谢某介绍
当天他把三轮车停在路边后
因一时大意
没拔钥匙就下车了
把4岁侄女独自丢车上
不想孩子模仿大人开车
把老人撞倒
事后,谢某等人带着老人送医救治
但不幸的是
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详细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现场视频】
(建议在有wifi的情况下观看)
飞来横祸
一位老人就此殒命
除了提醒大家
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外
江南君也想和大家讨论一下
事故中
孩子肇事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他山之石
去年12月19日,苏州太仓市上海西路与武陵街交叉口处,一名11岁男孩驾驶着偷来的车撞死了一名31岁男子,事后逃逸。
南京大学法学院王钧教授认为,在这起“离奇”事件中,11岁的男孩虽然有偷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等一连串行为,但肯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14岁到16岁的,才开始对部分行为负刑事责任,14岁以下的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对受害者的家庭来说,这种心理痛苦如何平衡?王钧表示,的确比较无奈。公众都提出过类似问题,即能不能降低刑法的承担责任年龄,现在网络发达,孩子早熟,认识控制能力都提高了,应该适当改变规则。但是,“立法者和搞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人,认为降低的可能性不大,刑法不仅是惩罚,还有预防和减少犯罪,把未成年人关在监狱,不但没有改造好,反倒可能变成一个坏人。”
王钧表示,受害者家庭只能通过经济赔偿来得到补偿。因为肇事的是未成年人,其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监护人承担。如果监护人不承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解决。
综合:梨视频、腾讯视频
反观安远这起案例
孩子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但事故造成的
是两个家庭的伤害
大家千万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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