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儿
昨夜,我歪在沙发上读老柳的新书,忽然听到先生在盥洗室恶狠狠地喊我的名字。
“怎么了?”
“你的项链!”
“项链怎么了?”
“卡到洗衣机里了!”
先生的声音很是愤懑。
为配合他的情绪,我赶紧到妆台前梳理我那乱七八糟的一堆-----未见失踪者。到盥洗室一探究竟-----是我那许久未见的猫眼儿。
猫眼儿是那年和媒体团去台湾时,在老兵经营的玉石基地买的。我平时不大戴首饰,但那天不知怎的就和这猫眼儿对上了眼儿-----喜爱、非常喜爱、特别喜爱----当时就觉得,不买它一定会后悔的。于是,它变成了我的。
回家后,倒是新鲜了一阵子,戴了几次。去年,突然又想起它,但怎么也找不着。我平时不是一个有条理的人,经常丢东西,东西也经常自己冒出来。所以,也就没刻意去找,就觉得不定哪天它自己就冒出来了。今年入夏时,又想起它-----好好找了找,未果。当时还想,可能是真的丢了。
先生在盥洗室满头大汗地折腾了40多分钟,项链和洗衣机终于分离了------虽然链儿断了,但猫眼儿完好。
仔细把猫眼儿清理了一下,仔细回忆初见它时那种惊艳的感觉,但没找着。
搽拭干净,放进首饰盒。儿子在旁边幽幽地说了一句“喜新厌旧的女人啊”。
儿子的话让我禁不住发笑,喜新厌旧不是个好词,但某些时候这个词儿用到自己身上也的确合适。譬如这猫眼儿,譬如还有许多事、许多人。
同时,又想起另外一个词,断舍离。断舍离的根本原因是不是也是喜新厌旧呢?
也是,也不是。
能让人厌弃的,初时一定不是发自真心的喜爱。或许,当时自以为的喜爱只是一种欲望。
看着这洗衣机里翻滚了一年的猫眼儿,忽然替这块石头,也替自己感到悲哀。它原本美玉,奈何我不懂珍惜。(丨图自一个人的小酒馆)
昨夜,我歪在沙发上读老柳的新书,忽然听到先生在盥洗室恶狠狠地喊我的名字。
“怎么了?”
“你的项链!”
“项链怎么了?”
“卡到洗衣机里了!”
先生的声音很是愤懑。
为配合他的情绪,我赶紧到妆台前梳理我那乱七八糟的一堆-----未见失踪者。到盥洗室一探究竟-----是我那许久未见的猫眼儿。
猫眼儿是那年和媒体团去台湾时,在老兵经营的玉石基地买的。我平时不大戴首饰,但那天不知怎的就和这猫眼儿对上了眼儿-----喜爱、非常喜爱、特别喜爱----当时就觉得,不买它一定会后悔的。于是,它变成了我的。
回家后,倒是新鲜了一阵子,戴了几次。去年,突然又想起它,但怎么也找不着。我平时不是一个有条理的人,经常丢东西,东西也经常自己冒出来。所以,也就没刻意去找,就觉得不定哪天它自己就冒出来了。今年入夏时,又想起它-----好好找了找,未果。当时还想,可能是真的丢了。
先生在盥洗室满头大汗地折腾了40多分钟,项链和洗衣机终于分离了------虽然链儿断了,但猫眼儿完好。
仔细把猫眼儿清理了一下,仔细回忆初见它时那种惊艳的感觉,但没找着。
搽拭干净,放进首饰盒。儿子在旁边幽幽地说了一句“喜新厌旧的女人啊”。
儿子的话让我禁不住发笑,喜新厌旧不是个好词,但某些时候这个词儿用到自己身上也的确合适。譬如这猫眼儿,譬如还有许多事、许多人。
同时,又想起另外一个词,断舍离。断舍离的根本原因是不是也是喜新厌旧呢?
也是,也不是。
能让人厌弃的,初时一定不是发自真心的喜爱。或许,当时自以为的喜爱只是一种欲望。
看着这洗衣机里翻滚了一年的猫眼儿,忽然替这块石头,也替自己感到悲哀。它原本美玉,奈何我不懂珍惜。(丨图自一个人的小酒馆)
#风清旋0725# 我于一六三二年生于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但我们家是来自不来梅的外国人,不是本地人氏。父亲先是在赫尔城做买卖并定居下来,在挣了一份不小的财产之后,便停[二哈][去旅行][哈哈]止了生意,移居到约克城,在这里他娶了我母亲;我母亲本姓鲁滨逊,在本城是个大户,因此我的名字是鲁滨逊·克洛依兹奈尔;但是英国人常常把字读错了,于是我的姓氏就成了“克鲁索”,不但这样,现在我们自己叫起来,写起自己的姓名来的时候,也成了“克鲁索”,于是我的一些朋友也就这样叫我了。
2020.7.21 《文字的故事》读完
这几天沉迷补MatserChef第九季只有晚上才看这本。打眼看上去是一本讲甲骨文的书,感觉会很难啃。但是读进去了会觉得还挺有趣的,也知道了好多东西。
里面其中一个观点我不太同意,作者是台湾人,他认可繁体字,好像不太看好简体字。所以他觉得简体字丢失了文字的美,其中一个观点就是P3。
客观的讲,我同意我们要铭记繁体字,老祖宗创下的好东西不能忘,我也同意有些繁体字确实看起来比简体字要更美丽更富有内涵。但是,简体字确实省时间省心力,如果我的名字全部用繁体字写我可能会爆炸,不是所有人的名字都叫丁一这么简单的。虽说省不了一个午觉时间(那是夸张),但起码考试写名字的时候很省力,并且在写试卷(尤其文综),更能省不少时间的对吧[good]
总的来说这书写的真的很不错,我以前不怎么关注文字的一些事情,看完这本书觉得还是要保护好文艺保护好我们的文化和智慧。
PS:我还学会了我名字其中两个字的甲骨文写法哈哈哈哈好玩
这几天沉迷补MatserChef第九季只有晚上才看这本。打眼看上去是一本讲甲骨文的书,感觉会很难啃。但是读进去了会觉得还挺有趣的,也知道了好多东西。
里面其中一个观点我不太同意,作者是台湾人,他认可繁体字,好像不太看好简体字。所以他觉得简体字丢失了文字的美,其中一个观点就是P3。
客观的讲,我同意我们要铭记繁体字,老祖宗创下的好东西不能忘,我也同意有些繁体字确实看起来比简体字要更美丽更富有内涵。但是,简体字确实省时间省心力,如果我的名字全部用繁体字写我可能会爆炸,不是所有人的名字都叫丁一这么简单的。虽说省不了一个午觉时间(那是夸张),但起码考试写名字的时候很省力,并且在写试卷(尤其文综),更能省不少时间的对吧[good]
总的来说这书写的真的很不错,我以前不怎么关注文字的一些事情,看完这本书觉得还是要保护好文艺保护好我们的文化和智慧。
PS:我还学会了我名字其中两个字的甲骨文写法哈哈哈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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