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王泥欢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居民,双方自愿结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共同亲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经审查,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均无配偶,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于2020年7月17日在锦州市凌河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偷笑][偷笑][偷笑]
【民法典#分居满一年再诉应当准离# 或破解反复诉离难题】《民法典(草案)》已进入审议阶段,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新增关于《婚姻法》的条项:“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线法官认为,离婚案件中存在当事人为离婚反复起诉的情况,其中以老年人为主。专家认为,《民法典(草案)》这一新增项或能破解上述难题。(新京报)
【已婚女子改名换姓后再婚 法院:第二段婚姻无效】 女子13岁时从云南被拐卖到四川安岳,户口改大年龄后,以王美这个身份信息与张某领了结婚证。几年后,她去成都打工,重新上户改名为王慧,按照自己的意愿又与赵某登记结婚。
同一个人,两个姓名,两段婚姻,哪一段才是合法的呢?成都青白江法院审理认为,王美在未与张某离婚的情况下,使用王慧的身份信息与赵某结婚,已构成重婚,第二段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
1980年,王慧在云南省巧家县出生。在她13岁(1993年)时,被拐卖到四川安岳县一户张姓人家。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张家人为她办理了名为王美的户口,还把年龄改大了几岁。上户后,王美与张某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为其生了一个女儿。
2000年,王美偷偷逃离了安岳县,来到成都打工。2008年,她结识了一名赵姓男子,用王慧的身份与赵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又生了一个女儿。
2019年,公安机关核查发现,王慧与王美系重户人口,公安机关按规定注销了王慧的户籍信息,保留了王美的户籍信息。王美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王慧与赵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成都青白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条规定,重婚的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
王美与王慧系同一人的两个身份,王美在与张某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使用王慧的身份信息与赵某办理结婚登记,违反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其行为已构成重婚。故法院依法判决王美(曾用名:王慧)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据 封面新闻)
同一个人,两个姓名,两段婚姻,哪一段才是合法的呢?成都青白江法院审理认为,王美在未与张某离婚的情况下,使用王慧的身份信息与赵某结婚,已构成重婚,第二段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
1980年,王慧在云南省巧家县出生。在她13岁(1993年)时,被拐卖到四川安岳县一户张姓人家。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张家人为她办理了名为王美的户口,还把年龄改大了几岁。上户后,王美与张某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为其生了一个女儿。
2000年,王美偷偷逃离了安岳县,来到成都打工。2008年,她结识了一名赵姓男子,用王慧的身份与赵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又生了一个女儿。
2019年,公安机关核查发现,王慧与王美系重户人口,公安机关按规定注销了王慧的户籍信息,保留了王美的户籍信息。王美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王慧与赵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成都青白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条规定,重婚的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
王美与王慧系同一人的两个身份,王美在与张某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使用王慧的身份信息与赵某办理结婚登记,违反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其行为已构成重婚。故法院依法判决王美(曾用名:王慧)与赵某的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据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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