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大讲堂】“遮阳神器”变“伤人利器”,负全责,必须拆!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2021-12-17 17:50
电动车遮阳篷(伞)因体积较大,易遮挡驾驶人视线,在恶劣天气时受风向影响驾驶人难以掌控平衡,易造成侧翻,给驾驶人本人及其他车辆、行人带来了安全威胁,由遮阳篷(伞)剐蹭车辆或行人而引起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2021年7月26日傍晚,王某驾驶加装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保满交叉路口附近时,因其视线被遮阳篷遮挡,致使电动车遮阳蓬刮伤张某的眼睛并将撞倒。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十级伤残。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全部医疗费用及误工费。
2021年9月,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的赵某,沿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在穿过路口时电动车右侧把手挂到同方向行驶至此的何某电动车的左后侧遮阳篷,导致赵某摔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赵某诉至庐阳法院,法院经审理调查,判决何某承担赵某因本次事故受损支出的30%。
上述两起事故,均因违法安装遮阳篷(伞)而引发,给他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安装遮阳篷(伞)的车主也因此付出了一定代价。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安装遮阳篷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重量、制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另《安徽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改变非机动车已登机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篷属于改变车辆结构的交通违法行为,早日拆除违法安装,多一分出行安全。自2021年11月27日起,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在庐阳辖区内设有10个助拆点,帮助广大群众拆除违法安装并对废弃遮阳篷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2021-12-17 17:50
电动车遮阳篷(伞)因体积较大,易遮挡驾驶人视线,在恶劣天气时受风向影响驾驶人难以掌控平衡,易造成侧翻,给驾驶人本人及其他车辆、行人带来了安全威胁,由遮阳篷(伞)剐蹭车辆或行人而引起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2021年7月26日傍晚,王某驾驶加装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保满交叉路口附近时,因其视线被遮阳篷遮挡,致使电动车遮阳蓬刮伤张某的眼睛并将撞倒。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十级伤残。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全部医疗费用及误工费。
2021年9月,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的赵某,沿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在穿过路口时电动车右侧把手挂到同方向行驶至此的何某电动车的左后侧遮阳篷,导致赵某摔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赵某诉至庐阳法院,法院经审理调查,判决何某承担赵某因本次事故受损支出的30%。
上述两起事故,均因违法安装遮阳篷(伞)而引发,给他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安装遮阳篷(伞)的车主也因此付出了一定代价。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安装遮阳篷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重量、制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另《安徽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改变非机动车已登机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篷属于改变车辆结构的交通违法行为,早日拆除违法安装,多一分出行安全。自2021年11月27日起,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伞)等违法行为。在庐阳辖区内设有10个助拆点,帮助广大群众拆除违法安装并对废弃遮阳篷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遇难题 执行保险解难题
啥?保险还能被执行?
啥?这执行款是扣划的保险金?
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了两件“不好办”的执行案件,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躲藏行踪十几年,也没有联系方式,原住址也拆了迁,另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也没有不动产、车辆一类的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走访两名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均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财产。
正在执行工作陷入停滞时,执行干警反复翻看网络“总对总”查询反馈,被最新的一条反馈信息吸引了目光。原来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都有保险信息的反馈,但不确定是否为收益型保险,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带着查询手续直奔保险公司。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走访了几家保险公司后终于找到了这两名被执行人的收益型保险账户,执行干警喜出望外,立即制作冻结手续,将二人个人保险账户以申请执行标的为限进行冻结,执行干警将账户内剩余金额扣划至执行款专户,3日内发放申请执行人。
令执行干警惊喜的是,其中一件恢复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就失去联络,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至今14年仍未找到被执行人,案件恢复执行后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多次走访也未找到联系方式,在冻结、扣划保险账户后,被执行人主动通过保险公司联络人民法院,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表示将在近期全额履行义务。
扣划被执行人的保险是满城法院的首次尝试,是执行干警开拓思路、勇于探索的又一创新,更为后续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方向。通过对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线索一一排查,仔细甄别,将更多的“隐性财产”纳入可供执行范围,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的工作信念。
啥?保险还能被执行?
啥?这执行款是扣划的保险金?
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了两件“不好办”的执行案件,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躲藏行踪十几年,也没有联系方式,原住址也拆了迁,另一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也没有不动产、车辆一类的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走访两名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均未发现其它可供执行财产。
正在执行工作陷入停滞时,执行干警反复翻看网络“总对总”查询反馈,被最新的一条反馈信息吸引了目光。原来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都有保险信息的反馈,但不确定是否为收益型保险,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带着查询手续直奔保险公司。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走访了几家保险公司后终于找到了这两名被执行人的收益型保险账户,执行干警喜出望外,立即制作冻结手续,将二人个人保险账户以申请执行标的为限进行冻结,执行干警将账户内剩余金额扣划至执行款专户,3日内发放申请执行人。
令执行干警惊喜的是,其中一件恢复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就失去联络,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至今14年仍未找到被执行人,案件恢复执行后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多次走访也未找到联系方式,在冻结、扣划保险账户后,被执行人主动通过保险公司联络人民法院,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表示将在近期全额履行义务。
扣划被执行人的保险是满城法院的首次尝试,是执行干警开拓思路、勇于探索的又一创新,更为后续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方向。通过对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线索一一排查,仔细甄别,将更多的“隐性财产”纳入可供执行范围,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实现,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的工作信念。
【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工作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看满城法院助力优化本区营商环境 倾心调解保护企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和本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号召,秉持“案案关乎营商、事事都是环境”的工作理念,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措施落实到具体案件上,为辖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院如何助力提升营商环境?那就来看看满城法院的立案庭吧~
“对方有可能在转移财产,我现在申请冻结对方账户,请法院尽快办理!”近日,满城法院收到了一份来自天津某电器公司的起诉状,同时该公司的诉讼委托代理人还向法院提起了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而被告是满城区一造纸公司,该企业规模虽然不大,但一向有着较好的征信记录,也鲜有诉讼的记录,只是在今年7月法院领导在“送法进企业”过程中,该企业法人曾反映,因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供应与产品生产交付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企业承诺到期的债务都会及时履行。
面对风尘仆仆的这家天津公司的代理律师,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案件情况,原来两家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但是最近一次的购销合同中,本应在9月之前就付清的秋季货款,满城造纸公司一直未及时履行,现在临近年关,天津公司因年底账目需要结清,工人工资需要及时发放,资金压力较大,并且有小道消息称满城造纸公司濒临破产,公司法人有可能在转移公司财产,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为了确保诉讼后可以快速收回资金,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诉前保全。
正值年底,各个企业公司都有大量资金往来需求,如果在这个时候贸然对满城造纸公司采取保全措施,势必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使得受疫情影响而下滑的经营更雪上加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但不采取保全措施,天津公司的正当诉求又无法回应,而且也存在很大的司法风险,绝不能为了保护一家企业而损害另一家企业的合法权益。
衡量再三,为尽快化解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案庭副庭长闫爽立即向天津公司代理律师介绍满城法院现有的多元解纷机制,阐述了诉前调解的优势。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仅简便快捷,能够尽快拿回资金,而且有利于双方企业化解矛盾,不影响今后继续合作,毕竟企业之间互信合作最为重要。
天津公司代理律师与原告公司法人经过电话商讨,很快便同意选择了诉前调解,于是满城法院立案庭干警立即行动,通知满城造纸公司的执行董事第一时间赶到满城法院调解现场,向对方企业详细解释了未按期履行合同的原因。
随后,立案庭通知了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原被告双方一起走上满城法院立案庭二楼开始纠纷化解第二阶段。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调解,两家企业在满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加强了互信,满城公司承诺在今年12月月底前先支付部分费用,公司董事主动用公司汽车进行担保,剩余款项将在明年3月前结清,这不仅缓解了天津公司的资金压力,而双方通过此次调解,坦诚地说出了己方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压力,进一步增强了双方的互信谅解。“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公司刚刚打电话告诉我对调解结果很满意,希望明年依然可以和满城企业进行合作!”天津公司代理律师在调解完成后说。
司法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作,司法实践中绝对不能照本宣科,纸上谈兵,生搬硬套,必须实事求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这样才能起到良好的司法效果。这样的调解不是个例,为了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走访摸查,系统性地制作了企业涉法台账,做到对企业履约能力、信用记录、经营状况心中有底,对于调解、审判、执行等司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翔实的数据支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履约记录好、经营状况佳的企业,尽可能减少因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尽量做到调解先行,把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我院立案庭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今年已通过“冀时调”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案件1800件左右,有效为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下一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用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好企业诉讼服务的“第一站”,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满城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前沿阵地。
近年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和本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号召,秉持“案案关乎营商、事事都是环境”的工作理念,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措施落实到具体案件上,为辖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院如何助力提升营商环境?那就来看看满城法院的立案庭吧~
“对方有可能在转移财产,我现在申请冻结对方账户,请法院尽快办理!”近日,满城法院收到了一份来自天津某电器公司的起诉状,同时该公司的诉讼委托代理人还向法院提起了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而被告是满城区一造纸公司,该企业规模虽然不大,但一向有着较好的征信记录,也鲜有诉讼的记录,只是在今年7月法院领导在“送法进企业”过程中,该企业法人曾反映,因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供应与产品生产交付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企业承诺到期的债务都会及时履行。
面对风尘仆仆的这家天津公司的代理律师,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案件情况,原来两家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但是最近一次的购销合同中,本应在9月之前就付清的秋季货款,满城造纸公司一直未及时履行,现在临近年关,天津公司因年底账目需要结清,工人工资需要及时发放,资金压力较大,并且有小道消息称满城造纸公司濒临破产,公司法人有可能在转移公司财产,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为了确保诉讼后可以快速收回资金,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诉前保全。
正值年底,各个企业公司都有大量资金往来需求,如果在这个时候贸然对满城造纸公司采取保全措施,势必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使得受疫情影响而下滑的经营更雪上加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但不采取保全措施,天津公司的正当诉求又无法回应,而且也存在很大的司法风险,绝不能为了保护一家企业而损害另一家企业的合法权益。
衡量再三,为尽快化解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案庭副庭长闫爽立即向天津公司代理律师介绍满城法院现有的多元解纷机制,阐述了诉前调解的优势。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仅简便快捷,能够尽快拿回资金,而且有利于双方企业化解矛盾,不影响今后继续合作,毕竟企业之间互信合作最为重要。
天津公司代理律师与原告公司法人经过电话商讨,很快便同意选择了诉前调解,于是满城法院立案庭干警立即行动,通知满城造纸公司的执行董事第一时间赶到满城法院调解现场,向对方企业详细解释了未按期履行合同的原因。
随后,立案庭通知了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原被告双方一起走上满城法院立案庭二楼开始纠纷化解第二阶段。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调解,两家企业在满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加强了互信,满城公司承诺在今年12月月底前先支付部分费用,公司董事主动用公司汽车进行担保,剩余款项将在明年3月前结清,这不仅缓解了天津公司的资金压力,而双方通过此次调解,坦诚地说出了己方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压力,进一步增强了双方的互信谅解。“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公司刚刚打电话告诉我对调解结果很满意,希望明年依然可以和满城企业进行合作!”天津公司代理律师在调解完成后说。
司法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作,司法实践中绝对不能照本宣科,纸上谈兵,生搬硬套,必须实事求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这样才能起到良好的司法效果。这样的调解不是个例,为了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走访摸查,系统性地制作了企业涉法台账,做到对企业履约能力、信用记录、经营状况心中有底,对于调解、审判、执行等司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翔实的数据支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履约记录好、经营状况佳的企业,尽可能减少因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尽量做到调解先行,把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我院立案庭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今年已通过“冀时调”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案件1800件左右,有效为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下一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用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好企业诉讼服务的“第一站”,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满城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前沿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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