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联盟,275家连锁开始报量,防“窜货”规定也来了!
河南明确9507家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纳入省药品集采范围(试点),同时275家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始河南牵头14省联盟集采报量工作。同时规定不得将集采药品投放在非集采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私自投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零售企业及其所有门店参与该省药品集采的资格。这一规定似乎可以防止“窜货”的发生。
近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零售连锁企业填报药品需求量的通知》,275家纳入河南省集采范围的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始河南牵头14省联盟集采报量工作(具体名单见文末附表)。填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https://t.cn/A6x1WnnK 。
《通知》明确要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计各门店需求,汇总后填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预采购量填报表,按照中选企业产品填报需求量,其中附件2表格已有内容严禁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报量。没有采购需求的品种无需填报。
同日,河南省医保局还公布了纳入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名单,共涉及9507家零售药店,其中省辖市5572家,直辖县526家,跨省辖市连锁3209家(具体名单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通知》要求有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其下辖各零售连锁门店于2021年12月22日前与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郑州市医保“双定点”的零售药店需要分别向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分别签订上述补充协议。
纳入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下辖各零售连锁门店要按照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和《补充协议》约定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量、合同签订、销售、回款等工作,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其中特别规定:不得将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投放在非集中带量采购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私自投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所有门店参与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资格。
这一规定似乎可以防止“窜货”的发生。对于药企而言,药店集采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集采打开了院外市场零售药店的大门,药店集中到省平台上与医疗机构一起下单采购,不仅政策为药企省了上柜费等很多啰嗦事,也扩大了销路。但另一方面,如果政策不加以约束,这些药店采购了低价的集采品种进行窜货怎么办?厂家很难单方面控制窜货的发生。
如果照上述规定执行的话,等于是限制了药店将集采品种销往非集采药店的做法,这样的规定在国内尚属首例,值得肯定。
此前在12月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将部分零售连锁药店纳入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通知》,决定将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作为试点,纳入河南省药品集采,要求于2021年12月7日前上报省医保局价采处,过期不予受理。待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把河南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
通知明确,5种情形的医药零售连锁门店不得参与:
近两年内,有经营假、劣药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近两年内,因违反协议管理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医疗保障部门处理或处罚的;
近两年内,被医疗保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其他不符合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
此外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也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列;并对药店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同时不得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集采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药店需主动承诺加价率。
已有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药店纳入集采,各大上市连锁药房也纷纷跟进
此前(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为响应国家政策,目前山东、浙江、上海、广东等多个省份都已经发布通知,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
山东省率先在2019年5月15日发出通知,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将连锁药店纳入集采体系,要求连锁药店医保药品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原使用量的60%。
2019年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出通知,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采购平台采购权限。5个月后,浙江省医保局通知要求“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
2019年6月26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通知,自2019年7月起,市药事所将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这意味着上海的药店也要进行药品统一采购。
2020年1月2日,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也举行了首轮集采启动仪式。
而各大连锁药店也顺势而为,纷纷跟进集采。
如益丰大药房在2019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表示:消费者凡在2公里内其他药店购买了低于其店内零售价的同厂同规格药品,将退还药品的小销售单位3倍差价。
2019年12月20日,老百姓大药房在官微同样承诺“退还3倍差价”,全国5000+门店与医院“同药同价”。
2020年1月10日,大参林发声,称自2020年1月1日起,旗下4000多家门店响应国家集采政策,进行相应品种降价。
除上市连锁药房外,漱玉平民大药房、吉林大药房等连锁企业也已相继跟进降价。2019年12月起,漱玉平民全省1600余家门店将统一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这预示着国家集采+药店集采两大政策正式在山东并轨,在全国尚属首家!
紧接着,2020年1月,吉林大药房表示,900余家门店统一执行国家集采药品中选价。对于零售药店来说,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响应。既在社会舆论上塑造了好的形象彰显龙头大哥的率先垂范,又能把握主动,将相应的处方药资源把握在手中,可谓一石二鸟。
随着国家集采的不断推进与落实,间接拉低了药店相关药品价格,而药店分级管理则让一些药店失去处方药、中药饮片的销售资格,如此一来,药店非但享受不了处方外流的红利,反而逐渐被边缘化,同时,国家医保局一直着力打击骗保,可以说,当前零售药店危机四伏。
在此背景下,大型连锁药店抓住机遇,积极与国家政策接轨,间接将中小型连锁边缘化。因此,零售连锁药房应看到此中孕育的机遇,主动响应执行集采结果以寻求更长远的发展。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河南明确9507家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纳入省药品集采范围(试点),同时275家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始河南牵头14省联盟集采报量工作。同时规定不得将集采药品投放在非集采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私自投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零售企业及其所有门店参与该省药品集采的资格。这一规定似乎可以防止“窜货”的发生。
近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零售连锁企业填报药品需求量的通知》,275家纳入河南省集采范围的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始河南牵头14省联盟集采报量工作(具体名单见文末附表)。填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https://t.cn/A6x1WnnK 。
《通知》明确要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计各门店需求,汇总后填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预采购量填报表,按照中选企业产品填报需求量,其中附件2表格已有内容严禁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报量。没有采购需求的品种无需填报。
同日,河南省医保局还公布了纳入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名单,共涉及9507家零售药店,其中省辖市5572家,直辖县526家,跨省辖市连锁3209家(具体名单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通知》要求有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其下辖各零售连锁门店于2021年12月22日前与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郑州市医保“双定点”的零售药店需要分别向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分别签订上述补充协议。
纳入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下辖各零售连锁门店要按照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和《补充协议》约定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量、合同签订、销售、回款等工作,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其中特别规定:不得将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投放在非集中带量采购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私自投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所有门店参与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资格。
这一规定似乎可以防止“窜货”的发生。对于药企而言,药店集采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集采打开了院外市场零售药店的大门,药店集中到省平台上与医疗机构一起下单采购,不仅政策为药企省了上柜费等很多啰嗦事,也扩大了销路。但另一方面,如果政策不加以约束,这些药店采购了低价的集采品种进行窜货怎么办?厂家很难单方面控制窜货的发生。
如果照上述规定执行的话,等于是限制了药店将集采品种销往非集采药店的做法,这样的规定在国内尚属首例,值得肯定。
此前在12月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将部分零售连锁药店纳入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通知》,决定将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作为试点,纳入河南省药品集采,要求于2021年12月7日前上报省医保局价采处,过期不予受理。待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把河南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
通知明确,5种情形的医药零售连锁门店不得参与:
近两年内,有经营假、劣药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近两年内,因违反协议管理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医疗保障部门处理或处罚的;
近两年内,被医疗保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其他不符合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
此外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也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列;并对药店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同时不得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集采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药店需主动承诺加价率。
已有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药店纳入集采,各大上市连锁药房也纷纷跟进
此前(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为响应国家政策,目前山东、浙江、上海、广东等多个省份都已经发布通知,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
山东省率先在2019年5月15日发出通知,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将连锁药店纳入集采体系,要求连锁药店医保药品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原使用量的60%。
2019年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出通知,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采购平台采购权限。5个月后,浙江省医保局通知要求“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
2019年6月26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通知,自2019年7月起,市药事所将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这意味着上海的药店也要进行药品统一采购。
2020年1月2日,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也举行了首轮集采启动仪式。
而各大连锁药店也顺势而为,纷纷跟进集采。
如益丰大药房在2019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表示:消费者凡在2公里内其他药店购买了低于其店内零售价的同厂同规格药品,将退还药品的小销售单位3倍差价。
2019年12月20日,老百姓大药房在官微同样承诺“退还3倍差价”,全国5000+门店与医院“同药同价”。
2020年1月10日,大参林发声,称自2020年1月1日起,旗下4000多家门店响应国家集采政策,进行相应品种降价。
除上市连锁药房外,漱玉平民大药房、吉林大药房等连锁企业也已相继跟进降价。2019年12月起,漱玉平民全省1600余家门店将统一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这预示着国家集采+药店集采两大政策正式在山东并轨,在全国尚属首家!
紧接着,2020年1月,吉林大药房表示,900余家门店统一执行国家集采药品中选价。对于零售药店来说,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响应。既在社会舆论上塑造了好的形象彰显龙头大哥的率先垂范,又能把握主动,将相应的处方药资源把握在手中,可谓一石二鸟。
随着国家集采的不断推进与落实,间接拉低了药店相关药品价格,而药店分级管理则让一些药店失去处方药、中药饮片的销售资格,如此一来,药店非但享受不了处方外流的红利,反而逐渐被边缘化,同时,国家医保局一直着力打击骗保,可以说,当前零售药店危机四伏。
在此背景下,大型连锁药店抓住机遇,积极与国家政策接轨,间接将中小型连锁边缘化。因此,零售连锁药房应看到此中孕育的机遇,主动响应执行集采结果以寻求更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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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买入的几个有效原则,能提高获利的机会
许多投资者买入股票非常随便。只要有股评人士推荐,或有利好传闻,就准有人买。对于这些朋友来说,买股票比买菜还随意,买菜还要挑三捡四呢。随意的结果可想而知,买入后大多被套牢,然后抱回家睡觉,等待解套。
如果买入股票时能掌握一些有效的原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就可以大大减少失误而提高获利的机会。下面介绍几个有效的买入原则。
1.趋势原则
在准备买入股票之前,首先应对大盘的运行趋势有个明确的判断。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股票都随大盘趋势运行。大盘处于上升趋势时买入股票较易获利,而在顶部买入则好比虎口拔牙,下跌趋势中买入难有生还,盘局中买入机会不多。还要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制定投资策略,是准备中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机,以明确自己的操作行为,做到有的放矢。所选股票也应是处于上升趋势的强势股。
2.分批原则
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大家可采取分批买入和分散买入的方法,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入的风险。但分散买入的股票种类不要太多,一般以在5只以内为宜。另外,分批买入应根据自己的投资策略和资金情况有计划地实施。
3.底部原则
中长线买入股票的最佳时机应在底部区域或股价刚突破底部上涨的初期,应该说这是风险最小的时候。而短线操作虽然天天都有机会,也要尽量考虑到短期底部和短期趋势的变化,并要快进快出,同时投入的资金量不要太大。
4.风险原则
股市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场所。可以说,股市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而且也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回避。作为投资者,应随时具有风险意识,并尽可能地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而买入股票时机的把握是控制风险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在买入股票时,除考虑大盘的趋势外,还应重点分析所要买入的股票是上升空间大还是下跌空间大、上档的阻力位与下档的支撑位在哪里、买进的理由是什么?买入后假如不涨反跌怎么办?等等,这些因素在买入股票时都应有个清醒的认识,就可以尽可能地将风险降低。
5.强势原则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是股票投资市场的一条重要规律。这一规律在买入股票时会对我们有所指导。遵照这一原则,我们应多参与强势市场而少投入或不投入弱势市场,在同板块或同价位或已选择买入的股票之间,应买入强势股和领涨股,而非弱势股或认为将补涨而价位低的股票。
6.题材原则
要想在股市中特别是较短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收益,关注市场题材的炒作和题材的转换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各种题材层出不穷、转换较快,但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一定的规律性,只要能把握得当定会有丰厚的回报。我们买入股票时,在选定的股票之间应买入有题材的股票而放弃无题材的股票,并且要分清是主流题材还是短线题材。另外,有些题材是常炒常新,而有的题材则是过眼烟云,炒一次就完了,其炒作时间短,以后再难有吸引力。
7.止损原则
大家在买入股票时,都是认为股价会上涨才买入。但若买入后并非像预期的那样上涨而是下跌该怎么办呢?如果只是持股等待解套是相当被动的,不仅占用资金错失别的获利机会,更重要的是背上套牢的包袱后还会影响以后的操作心态,而且也不知何时才能解套。与其被动套牢,不如主动止损,暂时认赔出局观望。对于短线操作来说更是这样,止损可以说是短线操作的法宝。股票投资回避风险的最佳办法就是止损、止损、再止损,别无他法。因此,我们在买入股票时就应设立好止损位并坚决执行。短线操作的止损位可设在5%左右,中长线投资的止损位可设在10%左右。只有学会了割肉和止损的股民才是成熟的投资者,也才会成为股市真正的羸家。
许多投资者买入股票非常随便。只要有股评人士推荐,或有利好传闻,就准有人买。对于这些朋友来说,买股票比买菜还随意,买菜还要挑三捡四呢。随意的结果可想而知,买入后大多被套牢,然后抱回家睡觉,等待解套。
如果买入股票时能掌握一些有效的原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就可以大大减少失误而提高获利的机会。下面介绍几个有效的买入原则。
1.趋势原则
在准备买入股票之前,首先应对大盘的运行趋势有个明确的判断。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股票都随大盘趋势运行。大盘处于上升趋势时买入股票较易获利,而在顶部买入则好比虎口拔牙,下跌趋势中买入难有生还,盘局中买入机会不多。还要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制定投资策略,是准备中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机,以明确自己的操作行为,做到有的放矢。所选股票也应是处于上升趋势的强势股。
2.分批原则
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大家可采取分批买入和分散买入的方法,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入的风险。但分散买入的股票种类不要太多,一般以在5只以内为宜。另外,分批买入应根据自己的投资策略和资金情况有计划地实施。
3.底部原则
中长线买入股票的最佳时机应在底部区域或股价刚突破底部上涨的初期,应该说这是风险最小的时候。而短线操作虽然天天都有机会,也要尽量考虑到短期底部和短期趋势的变化,并要快进快出,同时投入的资金量不要太大。
4.风险原则
股市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场所。可以说,股市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而且也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回避。作为投资者,应随时具有风险意识,并尽可能地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而买入股票时机的把握是控制风险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在买入股票时,除考虑大盘的趋势外,还应重点分析所要买入的股票是上升空间大还是下跌空间大、上档的阻力位与下档的支撑位在哪里、买进的理由是什么?买入后假如不涨反跌怎么办?等等,这些因素在买入股票时都应有个清醒的认识,就可以尽可能地将风险降低。
5.强势原则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是股票投资市场的一条重要规律。这一规律在买入股票时会对我们有所指导。遵照这一原则,我们应多参与强势市场而少投入或不投入弱势市场,在同板块或同价位或已选择买入的股票之间,应买入强势股和领涨股,而非弱势股或认为将补涨而价位低的股票。
6.题材原则
要想在股市中特别是较短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收益,关注市场题材的炒作和题材的转换是非常重要的。虽然各种题材层出不穷、转换较快,但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一定的规律性,只要能把握得当定会有丰厚的回报。我们买入股票时,在选定的股票之间应买入有题材的股票而放弃无题材的股票,并且要分清是主流题材还是短线题材。另外,有些题材是常炒常新,而有的题材则是过眼烟云,炒一次就完了,其炒作时间短,以后再难有吸引力。
7.止损原则
大家在买入股票时,都是认为股价会上涨才买入。但若买入后并非像预期的那样上涨而是下跌该怎么办呢?如果只是持股等待解套是相当被动的,不仅占用资金错失别的获利机会,更重要的是背上套牢的包袱后还会影响以后的操作心态,而且也不知何时才能解套。与其被动套牢,不如主动止损,暂时认赔出局观望。对于短线操作来说更是这样,止损可以说是短线操作的法宝。股票投资回避风险的最佳办法就是止损、止损、再止损,别无他法。因此,我们在买入股票时就应设立好止损位并坚决执行。短线操作的止损位可设在5%左右,中长线投资的止损位可设在10%左右。只有学会了割肉和止损的股民才是成熟的投资者,也才会成为股市真正的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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