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有关物体运动的观念,可以追溯到伽利略和牛顿。在他们之前,人们相信亚里士多德。他说物体的自然状态是静止的,只有当它受到力或冲量的作用时才运动。因为更重的物体受到更大的朝向地面的拉力,由此推断出,相对于较轻的物体,更重的物体下楼得更快。亚里士多德传统还持有这样的观点,人们可以单凭思维即能得出制约宇宙的所有定律:没有必要用观测去检验。所以在伽利略之前,没人费功夫去检查不同重量的物体是否的确以不同速度下落。据说伽利略从意大利的比萨斜塔释放重物,用来证明亚里士多德的信条是错误的。这个故事几乎可以肯定不是真的,但是伽利略确实做了某些等效的事:他让不同重量的球从光滑的斜面上滚下。这情形和重物垂直下落相似,但是由于速度比垂直下落更小,所以更容易观测。伽利略的测量表明,不管每个物体的重量为多少,它们都以相同的速率增加速度。例如,如果你在一个沿着每走10米下降1米的斜面上释放一个球,不论该球有多重,1秒之后它沿斜面运动的速度大约为每秒1米,2秒之后为每秒2米,等等。当然一个铅球比一片羽毛会下落得更快,但是这仅仅是因为空气阻力减缓了羽毛下落的速度。如果你释放两个没有受太大空气阻力的物体,比如两个不同的铅球,它们就会以同样的速度下落(我们很快就会明白它的原因)。在月球上没有空气减缓物体下降的速度,航天员大卫·R·斯各特进行过羽毛和铅球实验,并且发现它们的确同时落到月面上。
牛顿将伽利略的测量当做他的运动定律的基础。在伽利略实验中,当物体沿着斜坡滚下时,总是受到同样的力(它的重量),而该力使它恒定地加速。这表明,力的真正效应总是改变物体的速度,而不像早先以为的那样仅仅是使之运动。这还意味着,只要物体不受到任何力的作用,它就会以相同的速度保持直线运动。1687年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首次明确地陈述了这个思想,它称作牛顿第一定律。牛顿第二定律指出,当力作用到一个物体上时会发生什么。该定律陈述道,物体将会加速,或者改变其速度,其改变率和力成正比。(例如,如果力加倍,则加速度就加倍。)物体的质量(或者物质的量)越大,则加速度就越小。(同样的力作用于具有2倍质量的物体将产生一半的加速度。)小轿车可以提供一个熟知的例子:发动机越强有力,则加速度就越大;但是对于同样的发动机,小轿车越重,则加速度就越小。
除了描述物体对力如何反应的运动定律之外,牛顿引力论还描述了如何确定一种特殊种类的力,即引力的强度。正如我们说过的,该理论陈述,任何两个物体都相互吸引,其引力与每一物体的质量成正比。这样,如果其中一个物体(比如说,物体A)的质量加倍,则两物体间的力就变成2倍强。这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因为人们可以把这新物体A认为由两个物体组成,每个物体都具有原先的质量。其中的每个用原先的力来吸引物体B。于是,A和B之间的总力应该是原先的力的2倍。而且,比如讲,如果其中一个物体具有6倍质量,或者,一个具有2倍质量而另一个具有3倍质量,那么它们之间的力就有6倍强。
现在你可以看到,为何所有物体以同样速度下落。根据牛顿引力定律,具有2倍质量的物体将受到往下拉的2倍的引力。但是它也有2倍的质量,这样按照牛顿第二定律,每单位力的加速度将被减半。根据牛顿定律,这两个效应刚好相互抵消掉。因此,不管物体的质量多少,它的加速度相同。
牛顿引力定律还告诉我们,物体相离越远,引力就越小。该定律说,一个恒星的引力刚好是一半距离的类似恒星引力的1/4。这定律非常精确地预言了地球、月球和行星的轨道。如果这定律改变成恒星引力随距离下降得更快或更慢,则行星的轨道就不会是椭圆;它们要么会向太阳旋进,要么会从太阳逃离。
亚里士多德观念和伽利略及牛顿观念之间的巨大差别在于,亚里士多德相信优越的静止状态,如果一个物体没有受到力或者冲量的作用就会处于这种状态。特别是,他认为地球是静止的。但是从牛顿定律推出,不存在唯一的静止标准。物体A静止,而物体B以恒常速度相对于物体A运动,或者物体B静止而物体A运动,这两种说法是等价的。例如,如果你暂时忽视地球的自转以及它围绕太阳的公转,你可以说,地面静止,而在它上面的一列火车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向北运行,或者火车静止,而地面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向南运动。如果你在火车上进行运动物体的实验,牛顿的所有定律仍然成立。牛顿正确,还是亚里士多德正确,你何以得知?
下面是一种检验:想象你被封闭在一个盒子里,而你不知道这个盒子是停在运行着的火车的地板上,还是停在坚固的地面上,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后者是静止标准。有办法确定是哪一种情形吗?如果有的话,也许亚里士多德是正确的———在地面上处于静止状态是特殊的。但是如果你在火车上的盒子里进行实验,其结果正和在“静止的”火车站站台上盒子里一模一样(假定乘火车时铁轨没有隆起、转弯或者缺陷)。在火车上打乒乓球,你会发现球的行为同在铁轨旁的乒乓球桌上一样。而如果你在盒子里打球,而盒子以相对于地面不同的速度,比如每小时10英里、50英里和90英里的速度运动,在所有这些情形中球的行为都是相同的。世界的行为就是这样,这正是牛顿定律的数学所反映的:无法得知究竟是火车还是地面在运动。运动的概念只有当它相对于其他物体时才有意义。
亚里士多德正确,还是牛顿正确,这关系重大吗?这仅仅是在观点或者哲学上的不同,或者是一个科学上的重要问题?实际上,缺乏静止的绝对标准在物理学上含义深远:它意味着,我们不能确定发生在不同时间的两个事件是否发生在空间中的相同位置上。
为了描述这一点,假定某人在火车上让乒乓球直上直下地弹跳,以1秒的间隔两次撞到桌子上的同一点。对那个人而言,第一次和第二次弹跳位置的空间间隔为零。对于站在铁轨旁的某人,因为火车在这弹跳之间沿着铁轨行进了40米,所以两次弹跳似乎发生在那么远的空间间隔上。按照牛顿的观念,这两位观测者有同等权利认为自己是静止的,所以可以同等地接受这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并不比另一种更优越,不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观察到的事件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对于在火车上和在铁轨边上的人会是不同的,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其中一人的观测比另一人的观测更受欢迎。
牛顿对不存在绝对位置或者所谓绝对空间的观念极度忧虑,因为这和他绝对上帝的观念不协调。事实上,尽管他的定律隐含着摒弃绝对空间,但他拒绝接受这一点。许多人,最著名的是贝克莱主教,严厉地批评他的这一非理性信仰。贝克莱是一位相信一切物体、空间以及时间都是幻觉的哲学家。当著名的约翰逊博士得知贝克莱的主张时,他把脚趾踢到大石块上叫道:“我这样反驳它!”
不管是亚里士多德还是牛顿都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他们相信人们可以毫无歧义地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而且只要使用好的时钟,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都是一样的。不像绝对空间,绝对时间和牛顿定律相协调的。而且这是大多数人当做常识的观点。然而,在20世纪,科学家们意识到,他们必须改变他们的时间和空间观念。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他们发现事件之间的时间长度,正如乒乓球弹跳点之间的距离一样,与观察者有关。他们还发现时间不能和空间完全分离并和空间无关。对光性质新的洞察是觉察这些的关键。它们似乎和我们的经验相违背,但是尽管我们的常识观念在处理诸如苹果和行星等运动得比较慢的物体时有效,这些常识观念在处理以光速或接近光速运动的物体时却完全失效。
牛顿将伽利略的测量当做他的运动定律的基础。在伽利略实验中,当物体沿着斜坡滚下时,总是受到同样的力(它的重量),而该力使它恒定地加速。这表明,力的真正效应总是改变物体的速度,而不像早先以为的那样仅仅是使之运动。这还意味着,只要物体不受到任何力的作用,它就会以相同的速度保持直线运动。1687年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首次明确地陈述了这个思想,它称作牛顿第一定律。牛顿第二定律指出,当力作用到一个物体上时会发生什么。该定律陈述道,物体将会加速,或者改变其速度,其改变率和力成正比。(例如,如果力加倍,则加速度就加倍。)物体的质量(或者物质的量)越大,则加速度就越小。(同样的力作用于具有2倍质量的物体将产生一半的加速度。)小轿车可以提供一个熟知的例子:发动机越强有力,则加速度就越大;但是对于同样的发动机,小轿车越重,则加速度就越小。
除了描述物体对力如何反应的运动定律之外,牛顿引力论还描述了如何确定一种特殊种类的力,即引力的强度。正如我们说过的,该理论陈述,任何两个物体都相互吸引,其引力与每一物体的质量成正比。这样,如果其中一个物体(比如说,物体A)的质量加倍,则两物体间的力就变成2倍强。这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因为人们可以把这新物体A认为由两个物体组成,每个物体都具有原先的质量。其中的每个用原先的力来吸引物体B。于是,A和B之间的总力应该是原先的力的2倍。而且,比如讲,如果其中一个物体具有6倍质量,或者,一个具有2倍质量而另一个具有3倍质量,那么它们之间的力就有6倍强。
现在你可以看到,为何所有物体以同样速度下落。根据牛顿引力定律,具有2倍质量的物体将受到往下拉的2倍的引力。但是它也有2倍的质量,这样按照牛顿第二定律,每单位力的加速度将被减半。根据牛顿定律,这两个效应刚好相互抵消掉。因此,不管物体的质量多少,它的加速度相同。
牛顿引力定律还告诉我们,物体相离越远,引力就越小。该定律说,一个恒星的引力刚好是一半距离的类似恒星引力的1/4。这定律非常精确地预言了地球、月球和行星的轨道。如果这定律改变成恒星引力随距离下降得更快或更慢,则行星的轨道就不会是椭圆;它们要么会向太阳旋进,要么会从太阳逃离。
亚里士多德观念和伽利略及牛顿观念之间的巨大差别在于,亚里士多德相信优越的静止状态,如果一个物体没有受到力或者冲量的作用就会处于这种状态。特别是,他认为地球是静止的。但是从牛顿定律推出,不存在唯一的静止标准。物体A静止,而物体B以恒常速度相对于物体A运动,或者物体B静止而物体A运动,这两种说法是等价的。例如,如果你暂时忽视地球的自转以及它围绕太阳的公转,你可以说,地面静止,而在它上面的一列火车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向北运行,或者火车静止,而地面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向南运动。如果你在火车上进行运动物体的实验,牛顿的所有定律仍然成立。牛顿正确,还是亚里士多德正确,你何以得知?
下面是一种检验:想象你被封闭在一个盒子里,而你不知道这个盒子是停在运行着的火车的地板上,还是停在坚固的地面上,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念,后者是静止标准。有办法确定是哪一种情形吗?如果有的话,也许亚里士多德是正确的———在地面上处于静止状态是特殊的。但是如果你在火车上的盒子里进行实验,其结果正和在“静止的”火车站站台上盒子里一模一样(假定乘火车时铁轨没有隆起、转弯或者缺陷)。在火车上打乒乓球,你会发现球的行为同在铁轨旁的乒乓球桌上一样。而如果你在盒子里打球,而盒子以相对于地面不同的速度,比如每小时10英里、50英里和90英里的速度运动,在所有这些情形中球的行为都是相同的。世界的行为就是这样,这正是牛顿定律的数学所反映的:无法得知究竟是火车还是地面在运动。运动的概念只有当它相对于其他物体时才有意义。
亚里士多德正确,还是牛顿正确,这关系重大吗?这仅仅是在观点或者哲学上的不同,或者是一个科学上的重要问题?实际上,缺乏静止的绝对标准在物理学上含义深远:它意味着,我们不能确定发生在不同时间的两个事件是否发生在空间中的相同位置上。
为了描述这一点,假定某人在火车上让乒乓球直上直下地弹跳,以1秒的间隔两次撞到桌子上的同一点。对那个人而言,第一次和第二次弹跳位置的空间间隔为零。对于站在铁轨旁的某人,因为火车在这弹跳之间沿着铁轨行进了40米,所以两次弹跳似乎发生在那么远的空间间隔上。按照牛顿的观念,这两位观测者有同等权利认为自己是静止的,所以可以同等地接受这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并不比另一种更优越,不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观察到的事件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对于在火车上和在铁轨边上的人会是不同的,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其中一人的观测比另一人的观测更受欢迎。
牛顿对不存在绝对位置或者所谓绝对空间的观念极度忧虑,因为这和他绝对上帝的观念不协调。事实上,尽管他的定律隐含着摒弃绝对空间,但他拒绝接受这一点。许多人,最著名的是贝克莱主教,严厉地批评他的这一非理性信仰。贝克莱是一位相信一切物体、空间以及时间都是幻觉的哲学家。当著名的约翰逊博士得知贝克莱的主张时,他把脚趾踢到大石块上叫道:“我这样反驳它!”
不管是亚里士多德还是牛顿都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他们相信人们可以毫无歧义地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而且只要使用好的时钟,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都是一样的。不像绝对空间,绝对时间和牛顿定律相协调的。而且这是大多数人当做常识的观点。然而,在20世纪,科学家们意识到,他们必须改变他们的时间和空间观念。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他们发现事件之间的时间长度,正如乒乓球弹跳点之间的距离一样,与观察者有关。他们还发现时间不能和空间完全分离并和空间无关。对光性质新的洞察是觉察这些的关键。它们似乎和我们的经验相违背,但是尽管我们的常识观念在处理诸如苹果和行星等运动得比较慢的物体时有效,这些常识观念在处理以光速或接近光速运动的物体时却完全失效。
重读一遍《三体》,我不禁对章北海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忍不住福至心灵脑洞大开:唯一逃离太阳系并且没有返航的蓝色空间号,在拿到章北海的笔记并在宇宙中继续漂流的过程中,笔记所记载的章北海的思想和语录绝对会成为星舰地球文明的第一政治纲领,而这个过程就可以写出一部三体衍生作品了[笑而不语]
“自然选择号,前进四!”
“没关系的,都一样。”
“青铜时代号呼叫蓝色空间号!不要返航,这里不是家!”
“自然选择号,前进四!”
“没关系的,都一样。”
“青铜时代号呼叫蓝色空间号!不要返航,这里不是家!”
贺岁档影片《流浪地球》不仅引发观影热潮,而且成为舆论焦点。在获得知名度的同时也伴随了许多争议。移民决策中有“飞船派“和”地球派“之争。在传统末世科幻片中,大部分移民计划是制造宇宙飞船,带着一部分人类文明的火种逃离地球。而《流浪星球》则选择倾尽全球之力在地球表面建立上万座发动机,直接推动地球逃离太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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