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疫情期间,周宁某生猪养殖场积极整改,从轻处罚】
为提升企业和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对本市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一、案情简介
生猪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山林地滴灌消纳,可以有效实现资源化利用,但周宁县某生猪养殖场却疏于管理,其最后一级氧化塘连接至山林地滴灌的某段管道发生破损,导致废水漫流,最后通过山涧流入下游小溪,造成水体污染。本案源于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周宁县河长办、咸村镇政府开展排查后发现,成功锁定水体污染为该养殖场环境违法所致。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通过调查取证、采样监测,依法查处该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其拟作出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该养殖场提出陈述申辩,认为其被查处后,第一时间停止滴灌作业并撤回管道,积极开展整改。而且还提出在疫情期间,养殖场经济不景气,产量减少,经济困难等事由,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再次召开集体讨论会进行认真研究后,依法依规给予其从轻处罚。
二、案件启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在抓好环境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相关疫情政策要求,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帮扶企业各项措施。本案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整改,给予企业从轻处罚,也有力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另外,企业应加强自身环境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经常性检查环保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避免因疏忽或失管,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发生,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
三、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美丽生态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守护!切不可受经济利益驱使,或心存侥幸,或疏于管理,或不懂法等等而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如果您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45。
为提升企业和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对本市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一、案情简介
生猪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山林地滴灌消纳,可以有效实现资源化利用,但周宁县某生猪养殖场却疏于管理,其最后一级氧化塘连接至山林地滴灌的某段管道发生破损,导致废水漫流,最后通过山涧流入下游小溪,造成水体污染。本案源于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周宁县河长办、咸村镇政府开展排查后发现,成功锁定水体污染为该养殖场环境违法所致。
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通过调查取证、采样监测,依法查处该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其拟作出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该养殖场提出陈述申辩,认为其被查处后,第一时间停止滴灌作业并撤回管道,积极开展整改。而且还提出在疫情期间,养殖场经济不景气,产量减少,经济困难等事由,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再次召开集体讨论会进行认真研究后,依法依规给予其从轻处罚。
二、案件启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在抓好环境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相关疫情政策要求,进一步落实服务企业、帮扶企业各项措施。本案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整改,给予企业从轻处罚,也有力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另外,企业应加强自身环境管理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经常性检查环保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避免因疏忽或失管,导致环境违法行为发生,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
三、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美丽生态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守护!切不可受经济利益驱使,或心存侥幸,或疏于管理,或不懂法等等而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如果您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45。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鄂旗交管大队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 电影下乡进万村”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为全力做好农牧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农牧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牧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18日,鄂旗交管大队走进辖区苏米图苏木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 电影下乡进万村”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播放了交通事故警示片,富有视听冲击力的镜头立即吸引了现场群众们的眼球。警示片放映的内容包括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等农牧区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让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和他人造成的严重危害。
放映结束后,民警结合警示片中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远离道路交通事故。
为全力做好农牧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农牧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牧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18日,鄂旗交管大队走进辖区苏米图苏木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 电影下乡进万村”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播放了交通事故警示片,富有视听冲击力的镜头立即吸引了现场群众们的眼球。警示片放映的内容包括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等农牧区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让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交通事故给当事人和他人造成的严重危害。
放映结束后,民警结合警示片中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远离道路交通事故。
【阿荣旗霍尔奇镇开展反邪教宣传助力国家安全日】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不断增强辖区群众对邪教罪恶本质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群众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在全镇营造追求文明、崇尚科学、平安和谐的良好风气。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霍尔奇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在镇主街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摆放反邪宣传展板,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助力国家安全教育日走深走实。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反邪教相关宣传资料,耐心为群众讲解邪教的危害性,号召群众对邪教歪理邪说不听、不信、不传,发现有邪教组织和邪教分子要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人次,进一步增强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和决心,增强其防邪、反邪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霍尔奇镇还将继续通过普法宣传、入户走访、集中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开展反邪教教育宣传,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反邪斗争,提高公民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共建平安“霍尔奇”。(来源:北疆风韵 作者:徐永冉)#反邪动态#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珍爱生命远离邪教# #对邪教说不#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霍尔奇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在镇主街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摆放反邪宣传展板,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助力国家安全教育日走深走实。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反邪教相关宣传资料,耐心为群众讲解邪教的危害性,号召群众对邪教歪理邪说不听、不信、不传,发现有邪教组织和邪教分子要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人次,进一步增强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意识和决心,增强其防邪、反邪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霍尔奇镇还将继续通过普法宣传、入户走访、集中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开展反邪教教育宣传,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反邪斗争,提高公民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共建平安“霍尔奇”。(来源:北疆风韵 作者:徐永冉)#反邪动态#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珍爱生命远离邪教# #对邪教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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