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2023年春季核污水排海# 【钟声:日本强推核污染水排海严重背弃国际法义务】#日本宣布排污入海一年# 日本强推核污染水排海极为自私、极不负责,是对周边国家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是对国际道义和国际法义务的严重背弃,是对海洋环境和世界人民健康权利的严重危害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无视国内外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决定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大量核污染水排入大海。距日方作出这一错误决定整整一年过去了。根据东京电力公司近日公布的福岛核污染水处理方案,日方即将正式开展核污染水排放准备工作,并计划2023年春天开始长期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日方执意推进核污染水排海,是极为自私、极不负责的恶劣行径,是对周边国家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是对国际道义和国际法义务的严重背弃,是对海洋环境和世界人民健康权利的严重危害。
日方选择对自身经济代价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把最大的环境健康安全风险留给世界,是“极其自私的算计”。东京电力公司的资料显示,核污染水即使经过二次处理,仍含有多种半衰期超长的放射性核素。日方拟排放核污染水规模超过百万吨,持续30年,数量之大、持续时间之长、涉及海域之广、潜在风险之高前所未有。即使在其国内,日方做法也引发各界强烈担忧和反对。近日,日本约18万人署名反对核污染水排海。日本全国渔业协会联合会等组织重申坚决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福岛民报》发表评论指出:“日本政府应正视国民的想法,终止核污染水排海进程,倾听当地居民的声音。”
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缔约国,日本政府明知故犯,严重违反国际法义务。在公布排海决定前,日方未与周边国家等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在公布排海决定后,中国、韩国、俄罗斯、菲律宾等多国以及有关国际机构均表达了关切,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正当性、排海方案的合理性、核污染水数据的可信性、净化设备的可靠性等问题,向日方提出了诸多质疑和关切,日方迄未作出认真回应。
日本强推核污染水排海,实质是以损害周边国家、太平洋沿岸国家民众的健康权、环境权、生存权为代价换取本国短期私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布报告,敦促日本政府正视在核污染水处理中的责任。联合国人权专家发表联合声明,认为日本作出核污染水排海决定“令人深感失望”“非常令人担忧”,强调上百万吨核污染水排海将会对生命和整个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对人权保障构成极大威胁。国际社会纷纷发出正义呼声:“太平洋不是放射性核污染水的倾倒池”“请还太平洋一片净土”……日方不应对此充耳不闻。
今年2月,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工作组赴日进行首次访问,就核污染水排海向日方提出一系列问题,有关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之中。面对各方关切,日方一意孤行,不但置若罔闻,而且对评估工作预设结果,多次瞒报信息、掩盖真相。面对各方质疑,日方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宣称自身的声誉因外界非议遭受损害,这完全是倒打一耙。日方所作所为就是企图强行“洗白”排海计划,这种做法只会加重国际社会的疑虑。
核污染水处置关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绝不是日方一家私事。日方应认真倾听和回应包括周边邻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关切,停止强行推进核污染水排海的准备工作,撤销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错误决定,避免进一步失信于国际社会。(人民日报)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无视国内外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决定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大量核污染水排入大海。距日方作出这一错误决定整整一年过去了。根据东京电力公司近日公布的福岛核污染水处理方案,日方即将正式开展核污染水排放准备工作,并计划2023年春天开始长期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日方执意推进核污染水排海,是极为自私、极不负责的恶劣行径,是对周边国家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是对国际道义和国际法义务的严重背弃,是对海洋环境和世界人民健康权利的严重危害。
日方选择对自身经济代价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把最大的环境健康安全风险留给世界,是“极其自私的算计”。东京电力公司的资料显示,核污染水即使经过二次处理,仍含有多种半衰期超长的放射性核素。日方拟排放核污染水规模超过百万吨,持续30年,数量之大、持续时间之长、涉及海域之广、潜在风险之高前所未有。即使在其国内,日方做法也引发各界强烈担忧和反对。近日,日本约18万人署名反对核污染水排海。日本全国渔业协会联合会等组织重申坚决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福岛民报》发表评论指出:“日本政府应正视国民的想法,终止核污染水排海进程,倾听当地居民的声音。”
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缔约国,日本政府明知故犯,严重违反国际法义务。在公布排海决定前,日方未与周边国家等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在公布排海决定后,中国、韩国、俄罗斯、菲律宾等多国以及有关国际机构均表达了关切,就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正当性、排海方案的合理性、核污染水数据的可信性、净化设备的可靠性等问题,向日方提出了诸多质疑和关切,日方迄未作出认真回应。
日本强推核污染水排海,实质是以损害周边国家、太平洋沿岸国家民众的健康权、环境权、生存权为代价换取本国短期私利。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布报告,敦促日本政府正视在核污染水处理中的责任。联合国人权专家发表联合声明,认为日本作出核污染水排海决定“令人深感失望”“非常令人担忧”,强调上百万吨核污染水排海将会对生命和整个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对人权保障构成极大威胁。国际社会纷纷发出正义呼声:“太平洋不是放射性核污染水的倾倒池”“请还太平洋一片净土”……日方不应对此充耳不闻。
今年2月,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工作组赴日进行首次访问,就核污染水排海向日方提出一系列问题,有关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之中。面对各方关切,日方一意孤行,不但置若罔闻,而且对评估工作预设结果,多次瞒报信息、掩盖真相。面对各方质疑,日方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宣称自身的声誉因外界非议遭受损害,这完全是倒打一耙。日方所作所为就是企图强行“洗白”排海计划,这种做法只会加重国际社会的疑虑。
核污染水处置关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绝不是日方一家私事。日方应认真倾听和回应包括周边邻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关切,停止强行推进核污染水排海的准备工作,撤销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错误决定,避免进一步失信于国际社会。(人民日报)
辛集市旧城镇合法倾倒风险废物 污染坏境 危害公共平安。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危废含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随意处置危废会造成地下水体和土壤的严重污染;对人体造成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损害。
2022年4月8号接到辛集市旧城镇军齐村群众反映,有两家厂房院内有人用化工厂的黑色废渣对地面进行铺垫,每个院内废渣的数量大约在几十吨,铺满了整个院落,经过了解得知工业废渣里面所含有毒物质,随即用ph试纸条测试呈黑紫色12/14属性为高碱(危险废物)工业废渣属于危废系列是要经过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随意倾倒,买卖危废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违法行为,无论个人单位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根据了解得知的情况随即致电旧城镇镇政府汇报详细情况以及污染环境危害性,在现场等待几个小时旧城镇并无人重视,置之不理,任其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地下土壤以及环境,直至两天后发稿旧城镇领导还是没有起到重视环境污染的危害,严重涉嫌慢作为,不作为,渎职等违法行为!
危险废物属于有毒物质当事人擅自将吸附强碱性的垃圾堆放在空地上,放任有毒有害物质泄露、流失、挥发,不仅对大气、土壤、水体等外环境造成难以量化的损害,而且产生巨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属于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符合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针对此严重污染随意倾倒危废情况将密切关注!
2022年4月8号接到辛集市旧城镇军齐村群众反映,有两家厂房院内有人用化工厂的黑色废渣对地面进行铺垫,每个院内废渣的数量大约在几十吨,铺满了整个院落,经过了解得知工业废渣里面所含有毒物质,随即用ph试纸条测试呈黑紫色12/14属性为高碱(危险废物)工业废渣属于危废系列是要经过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随意倾倒,买卖危废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违法行为,无论个人单位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根据了解得知的情况随即致电旧城镇镇政府汇报详细情况以及污染环境危害性,在现场等待几个小时旧城镇并无人重视,置之不理,任其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地下土壤以及环境,直至两天后发稿旧城镇领导还是没有起到重视环境污染的危害,严重涉嫌慢作为,不作为,渎职等违法行为!
危险废物属于有毒物质当事人擅自将吸附强碱性的垃圾堆放在空地上,放任有毒有害物质泄露、流失、挥发,不仅对大气、土壤、水体等外环境造成难以量化的损害,而且产生巨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属于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符合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针对此严重污染随意倾倒危废情况将密切关注!
辛集市旧城镇合法倾倒风险废物 污染坏境 危害公共平安。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危废含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随意处置危废会造成地下水体和土壤的严重污染;对人体造成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损害。
2022年4月8号接到辛集市旧城镇军齐村群众反映,有两家厂房院内有人用化工厂的黑色废渣对地面进行铺垫,每个院内废渣的数量大约在几十吨,铺满了整个院落,经过了解得知工业废渣里面所含有毒物质,随即用ph试纸条测试呈黑紫色12/14属性为高碱(危险废物)工业废渣属于危废系列是要经过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随意倾倒,买卖危废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违法行为,无论个人单位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根据了解得知的情况随即致电旧城镇镇政府汇报详细情况以及污染环境危害性,在现场等待几个小时旧城镇并无人重视,置之不理,任其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地下土壤以及环境,直至两天后发稿旧城镇领导还是没有起到重视环境污染的危害,严重涉嫌慢作为,不作为,渎职等违法行为!
危险废物属于有毒物质当事人擅自将吸附强碱性的垃圾堆放在空地上,放任有毒有害物质泄露、流失、挥发,不仅对大气、土壤、水体等外环境造成难以量化的损害,而且产生巨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属于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符合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针对此严重污染随意倾倒危废情况将密切关注!
2022年4月8号接到辛集市旧城镇军齐村群众反映,有两家厂房院内有人用化工厂的黑色废渣对地面进行铺垫,每个院内废渣的数量大约在几十吨,铺满了整个院落,经过了解得知工业废渣里面所含有毒物质,随即用ph试纸条测试呈黑紫色12/14属性为高碱(危险废物)工业废渣属于危废系列是要经过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随意倾倒,买卖危废的行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违法行为,无论个人单位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根据了解得知的情况随即致电旧城镇镇政府汇报详细情况以及污染环境危害性,在现场等待几个小时旧城镇并无人重视,置之不理,任其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地下土壤以及环境,直至两天后发稿旧城镇领导还是没有起到重视环境污染的危害,严重涉嫌慢作为,不作为,渎职等违法行为!
危险废物属于有毒物质当事人擅自将吸附强碱性的垃圾堆放在空地上,放任有毒有害物质泄露、流失、挥发,不仅对大气、土壤、水体等外环境造成难以量化的损害,而且产生巨大的环境安全隐患,属于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符合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针对此严重污染随意倾倒危废情况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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