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网信办指导约谈发布不实信息相关人员】
日前,市委网信办网上巡查监看发现“58同镇中京工业园站”发布信息称“赤峰发生车祸目前4人死亡”,经宁城县网信办与宁城县交警大队核实,确认该信息系网络谣言。为达到警示效果,消除不良影响,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宁城县网信办联合宁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58同镇宁城区域负责人、中京站站长依法进行了行政约谈。
约谈中,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涉事平台提出整改要求:在平台显著位置刊登道歉信,停止内容更新七天,并在整改期限内向宁城县网信办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被约谈的58同镇宁城区域负责人表示,诚恳接受处罚,深刻吸取事件教训,认真做好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下一步,市委网信办将继续加大对属地内网上各类违法违规及有害信息的监管力度,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在网上发布虚假谣言、低级庸俗类信息、破坏正常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市委网信办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日前,市委网信办网上巡查监看发现“58同镇中京工业园站”发布信息称“赤峰发生车祸目前4人死亡”,经宁城县网信办与宁城县交警大队核实,确认该信息系网络谣言。为达到警示效果,消除不良影响,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宁城县网信办联合宁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58同镇宁城区域负责人、中京站站长依法进行了行政约谈。
约谈中,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涉事平台提出整改要求:在平台显著位置刊登道歉信,停止内容更新七天,并在整改期限内向宁城县网信办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被约谈的58同镇宁城区域负责人表示,诚恳接受处罚,深刻吸取事件教训,认真做好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下一步,市委网信办将继续加大对属地内网上各类违法违规及有害信息的监管力度,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在网上发布虚假谣言、低级庸俗类信息、破坏正常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市委网信办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赤峰热点# 【赤峰市委网信办指导宁城县网信办约谈发布不实信息相关人员】11月28日,赤峰市委网信办网上巡查监看发现“58同镇中京工业园站”发布信息称“赤峰发生车祸目前4人死亡”,经宁城县网信办与宁城县交警大队核实反馈确认该信息不实系网络谣言,该网络谣言的传播误导群众、破坏网络传播秩序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了达到警示效果,消除不良影响,12月2日,在赤峰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宁城县网信办联合宁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58同镇宁城区域负责人、中京站站长依法进行了行政约谈,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涉事平台提出整改要求:在平台显著位置刊登道歉信,停止内容更新七天,并在整改期限内向宁城县网信办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下一步,赤峰市委网信办将继续加大对属地内网上各类违法违规及有害信息的监管力度,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在网上发布虚假谣言、低级庸俗类信息及破坏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赤峰市委网信办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赤峰市委网信办敬告全市各自媒体平台运营人:
要严格遵守网络传播法律法规,杜绝重私利、谋涨粉行为,要以守法为基,以诚信为本,合法合规运营,有序健康发展。同时,赤峰市委网信办呼吁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承担起积极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提升鉴别力和判断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宣传导向,积极对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进行举报,共同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和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网信管理体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等作出了规定。一是适应信息技术应用发展的实际,对通过互联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行统一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将许可事项修改为“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三类,不同于原来的新闻单位设立采编发布、非新闻单位设立转载和新闻单位设立登载本单位新闻信息的三类互联网新闻单位的管理模式。三是完善了管理体制,根据部门职责调整状况,将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调整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同时增加了“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职责规定,为省级以下网信部门赋予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职责。四是强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总编辑及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平台用户管理等要求。五是增加了用户权益保护的内容,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禁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著作权保护等相关内容。
下一步,赤峰市委网信办将继续加大对属地内网上各类违法违规及有害信息的监管力度,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在网上发布虚假谣言、低级庸俗类信息及破坏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赤峰市委网信办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赤峰市委网信办敬告全市各自媒体平台运营人:
要严格遵守网络传播法律法规,杜绝重私利、谋涨粉行为,要以守法为基,以诚信为本,合法合规运营,有序健康发展。同时,赤峰市委网信办呼吁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承担起积极传播正能量的社会责任,提升鉴别力和判断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宣传导向,积极对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进行举报,共同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和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
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网信管理体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等作出了规定。一是适应信息技术应用发展的实际,对通过互联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行统一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将许可事项修改为“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三类,不同于原来的新闻单位设立采编发布、非新闻单位设立转载和新闻单位设立登载本单位新闻信息的三类互联网新闻单位的管理模式。三是完善了管理体制,根据部门职责调整状况,将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调整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同时增加了“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职责规定,为省级以下网信部门赋予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职责。四是强化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总编辑及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平台用户管理等要求。五是增加了用户权益保护的内容,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禁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著作权保护等相关内容。
#赤峰动态# 【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内蒙古分中心与市委网信办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杨晓东出席】10月31日,市委网信办与安全中心内蒙古分中心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为未来开展深入合作奠定基础。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内蒙古分中心主任杨晓东出席签约仪式并签约。
安全中心内蒙古分中心承担着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职责,是自治区网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在具体工作中,该中心将发挥支撑服务作用,协助赤峰市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地方管网治网能力。
此次安全中心内蒙古分中心与市委网信办战略合作,是落实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该中心将充分发挥在管网治网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国家级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优势,在支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处置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指导,以此加深与市委网信办的战略合作。 https://t.cn/RJZ9WdW
安全中心内蒙古分中心承担着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职责,是自治区网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在具体工作中,该中心将发挥支撑服务作用,协助赤峰市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提升地方管网治网能力。
此次安全中心内蒙古分中心与市委网信办战略合作,是落实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该中心将充分发挥在管网治网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国家级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优势,在支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处置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指导,以此加深与市委网信办的战略合作。 https://t.cn/RJZ9WdW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