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就应该禁止明星直播带货,很多人说我们是市场经济,明星当然可以自由竞争,为什么不能直播带货呢?那我要问,为什么规定公职人员要禁止经商吗?你不能一个人把所有好处都占尽吧,既然选择了权利,就不能依靠权力变现。
明星直播带货本质上就是资本运作,它背后的经济公司、运营公司,完善的操作团队,充足的投流资金,还有本身就自带流量,这就是对中小主播的降维打击。资本在的地方还会有公平竞争可言吗?这些明星所卖的产品自己不会适用,根本没有售后可言,他们只关注你买不买,把粉丝当韭菜割,一波一波的收的智商税,有几个明星是真为粉丝谋福利的?那个矮个子的老艺术家带货的酒水屡屡爆雷,贾姓男演员直播卖过预制菜,还有不少明星打的助农的旗号带货,你卖农产品就直说,明明是从批发商手里拿货,拿着60%的佣金,就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农民多赚一毛钱了吗?你帮了农民什么忙?
李佳琪这次翻车在他们面前只能算是弟弟,至少他卖的货是真的,质量没问题。国家要发展,靠的绝不是哪一个明星的直播做的多牛逼,是要让更多的普通人有收入,让钱流向缺钱的人。这点无奈的呼声有没有人能听到呢?
明星直播带货本质上就是资本运作,它背后的经济公司、运营公司,完善的操作团队,充足的投流资金,还有本身就自带流量,这就是对中小主播的降维打击。资本在的地方还会有公平竞争可言吗?这些明星所卖的产品自己不会适用,根本没有售后可言,他们只关注你买不买,把粉丝当韭菜割,一波一波的收的智商税,有几个明星是真为粉丝谋福利的?那个矮个子的老艺术家带货的酒水屡屡爆雷,贾姓男演员直播卖过预制菜,还有不少明星打的助农的旗号带货,你卖农产品就直说,明明是从批发商手里拿货,拿着60%的佣金,就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农民多赚一毛钱了吗?你帮了农民什么忙?
李佳琪这次翻车在他们面前只能算是弟弟,至少他卖的货是真的,质量没问题。国家要发展,靠的绝不是哪一个明星的直播做的多牛逼,是要让更多的普通人有收入,让钱流向缺钱的人。这点无奈的呼声有没有人能听到呢?
【保护音乐版权也不能搞突袭式“套娃”收费】“之前买的智能音箱小度,一直不怎么用,最近孩子上学了,想用小度音箱听歌,它提示我需要绑定会员才行。我绑定了QQ音乐的绿钻会员,但它说付费歌曲必须绑定小度自己的会员才可以,一年108元。”来自北京的消费者小山很气愤,认为这种突然收费的行为是被智能音箱“割韭菜”了。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期不少用户无意间发现,家中的智能音箱必须要开通专属会员才可以播放以前免费就能听到的音乐等内容。
从智能电视“套娃”收费到智能音箱加入其中,“套娃”收费愈发普遍。与智能电视“套娃”收费不同,智能音箱用户开通专属会员才能听音乐,主要源于音乐版权保护的需要。在付费听音乐已成音乐版权保护标配的语境下,智能音箱运营商要求用户开通专属会员付费听音乐本属正常。不过,智能音箱运营商在毫无征兆的情形下对用户突袭式“套娃”收费,显然不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智能音箱运营商事前售卖设备时,只字不提付费,并允诺可以免费,过了一定时限临到用户有需求时,才突然将事前协议中的免费听变更为付费听,让用户被迫接受“套娃”收费,已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智能音箱运营商“平地起惊雷”,让用户猝不及防地接受付费音乐,尽管是出于保护音乐版权的需要,但也不能据此突然对用户单方限制权益。实际上,智能音箱运营商完全可以做到保护音乐版权与尊重用户权益的并行不悖。比如可以通过弹窗方式,将付费听音乐的提示提前告知,让用户在音乐版权保护和付费听音乐之间作出理性选择。只有“先说断”,才能在充分保护用户权益和音乐版权保护之间寻求到“后不乱”的最大公约数。
不仅如此,智能音箱运营商还可以协同音乐平台给予用户更好的消费体验。虽然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对付费音乐已普遍接受,但智能音箱运营商和音乐平台都应明白,消费者对付费音乐的接受是有限度的,每年付费金额等于甚至超过一台智能音箱售价的高收费模式,势必难以持久。如此不仅直接影响音乐平台的营收,也会间接影响智能音箱的销售。
鉴于此,智能音箱运营商和音乐平台只有摈弃狭隘的利益思考模式,结合多终端兼容的市场需要,探索开发出适应用户需要的音乐会员体系,为用户带来愈加丰富、价格实惠的音乐资源,用更佳的消费体验获得用户进而提升收入,才是上策。
保护音乐版权,不是突袭式对用户进行“套娃”收费的理由。无论音箱多么智能,无论经营方式如何变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道理都不能丢。用“套娃式充会员”变相向用户收费,不仅吃相难看,更会将前期积累的良好用户体验和对商家的信任消耗殆尽。
智能音箱运营商和音乐平台唯有始终将用户体验放在首位,才能实现用户权益与经营收益的共赢发展。否则,一意孤行企图通过“套娃”收费大赚特赚,必将招致用户的“用脚投票”而失去信任,因小失大地自毁发展基业。(文/万周 图源/视觉中国)
从智能电视“套娃”收费到智能音箱加入其中,“套娃”收费愈发普遍。与智能电视“套娃”收费不同,智能音箱用户开通专属会员才能听音乐,主要源于音乐版权保护的需要。在付费听音乐已成音乐版权保护标配的语境下,智能音箱运营商要求用户开通专属会员付费听音乐本属正常。不过,智能音箱运营商在毫无征兆的情形下对用户突袭式“套娃”收费,显然不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智能音箱运营商事前售卖设备时,只字不提付费,并允诺可以免费,过了一定时限临到用户有需求时,才突然将事前协议中的免费听变更为付费听,让用户被迫接受“套娃”收费,已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智能音箱运营商“平地起惊雷”,让用户猝不及防地接受付费音乐,尽管是出于保护音乐版权的需要,但也不能据此突然对用户单方限制权益。实际上,智能音箱运营商完全可以做到保护音乐版权与尊重用户权益的并行不悖。比如可以通过弹窗方式,将付费听音乐的提示提前告知,让用户在音乐版权保护和付费听音乐之间作出理性选择。只有“先说断”,才能在充分保护用户权益和音乐版权保护之间寻求到“后不乱”的最大公约数。
不仅如此,智能音箱运营商还可以协同音乐平台给予用户更好的消费体验。虽然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对付费音乐已普遍接受,但智能音箱运营商和音乐平台都应明白,消费者对付费音乐的接受是有限度的,每年付费金额等于甚至超过一台智能音箱售价的高收费模式,势必难以持久。如此不仅直接影响音乐平台的营收,也会间接影响智能音箱的销售。
鉴于此,智能音箱运营商和音乐平台只有摈弃狭隘的利益思考模式,结合多终端兼容的市场需要,探索开发出适应用户需要的音乐会员体系,为用户带来愈加丰富、价格实惠的音乐资源,用更佳的消费体验获得用户进而提升收入,才是上策。
保护音乐版权,不是突袭式对用户进行“套娃”收费的理由。无论音箱多么智能,无论经营方式如何变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道理都不能丢。用“套娃式充会员”变相向用户收费,不仅吃相难看,更会将前期积累的良好用户体验和对商家的信任消耗殆尽。
智能音箱运营商和音乐平台唯有始终将用户体验放在首位,才能实现用户权益与经营收益的共赢发展。否则,一意孤行企图通过“套娃”收费大赚特赚,必将招致用户的“用脚投票”而失去信任,因小失大地自毁发展基业。(文/万周 图源/视觉中国)
不能再视而不见了-害了多少可怜的散户韭菜们
1、中国的注册制是引进人家的。可是仅仅引进了一半!对于对保护投资者的部分:如造假欺诈发行的惩罚,尤其是对投资者的赔偿制度,一点都没有学来。 造假、诈骗上市给股民带来的损失不用赔偿,这在全球绝无仅有!
2、对上市公司减持、套现制度一点都没有学来。在美股造假、欺诈上市的要加倍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承担法律惩罚; 上市公司从股民手中融了多少资,必需分完红还完债之后,大股东才能有资格卖出自已持有的股票,才允许减持股票!
3、分红钱来自公司利润,这就让企业只能用心做好实业,否则自己永远不能减持自家的股票,与股民一起同患难!上市只是他们事业的起点而不是上市圈到了钱就达到了目的。上市公司融资到的钱是哪里来的?是股民投资给上市公司的。 股民投资给上市公司的钱,不是让原始股东套现暴富的,而是借给上市公司经营企业的。
4、企业盈利了需要给股民发放红利回报,当企业盈利额等同或大于上市融资额时,上市公司形同还清了借股民的钱,这时公司原始股东就有了减持套现的资格。 如果上市公司始终不能盈利,说明上市公司的业务落后,经营能力不够。那么持有流通股的股民倒霉亏损,那么原始大股东原始股也就烂在手里,在这种情况下试问有哪个上市公司不拼命地好好经营公司,有哪个人会把落后业务、破烂产能公司,包装上市?
1、中国的注册制是引进人家的。可是仅仅引进了一半!对于对保护投资者的部分:如造假欺诈发行的惩罚,尤其是对投资者的赔偿制度,一点都没有学来。 造假、诈骗上市给股民带来的损失不用赔偿,这在全球绝无仅有!
2、对上市公司减持、套现制度一点都没有学来。在美股造假、欺诈上市的要加倍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承担法律惩罚; 上市公司从股民手中融了多少资,必需分完红还完债之后,大股东才能有资格卖出自已持有的股票,才允许减持股票!
3、分红钱来自公司利润,这就让企业只能用心做好实业,否则自己永远不能减持自家的股票,与股民一起同患难!上市只是他们事业的起点而不是上市圈到了钱就达到了目的。上市公司融资到的钱是哪里来的?是股民投资给上市公司的。 股民投资给上市公司的钱,不是让原始股东套现暴富的,而是借给上市公司经营企业的。
4、企业盈利了需要给股民发放红利回报,当企业盈利额等同或大于上市融资额时,上市公司形同还清了借股民的钱,这时公司原始股东就有了减持套现的资格。 如果上市公司始终不能盈利,说明上市公司的业务落后,经营能力不够。那么持有流通股的股民倒霉亏损,那么原始大股东原始股也就烂在手里,在这种情况下试问有哪个上市公司不拼命地好好经营公司,有哪个人会把落后业务、破烂产能公司,包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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