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常见28问】为方便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开展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提名工作,市科技局根据近期电话咨询情况,对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供参考。
有关术语:三大奖,即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关于提名
1.有哪些单位和人员能提名天津市科学技术奖?
答: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具有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提名者为本市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相关部门。①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获奖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天津市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天津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组织机构: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高等院校,市属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各驻津科研单位,以及经天津市科协推荐、具备提名资格的学会、行业协会等。③部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各区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天津港保税区科技主管部门。
2.一人是否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提名项目?
答:同一人同一年度作为第一完成人最多可获得两项提名,作为非第一完成人参与项目不受项数限制。
3.如何获得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的提名项目填报账号?
答:单位提名项目,填报账号由提名单位进行创建和分配;专家提名项目,使用提名专家账号直接进行填报。
4.如何获得提名专家账号?
答:专家提名项目须填写提名工作手册中的《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账号申请表》,专家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至KJJL@tj.gov.cn进行账号申请。账户创建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申请人邮箱。
5.没有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项目是否可以提名?
答:可以。技术交易合同的类型和金额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为准,不涉及技术交易或未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项目,相关数据只计入经济效益,不视为技术交易收入。
二、关于被提名项目资格
6、曾经参与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还能继续提名参评吗?
答:可以。
7.2019年提名但未获奖的三大奖项目完成人可以作为2020年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吗?
答:可以。
8.2019年度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可以作为2020年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吗?
答:2019年度三大奖特等奖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三大奖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其他情况没有限制。
9.正在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尚未获奖的项目,是否可以提名参评?
答:不可以。
10.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同一提名项目最多允许几家完成单位,几名完成人?
答:三大奖提名一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2人;提名二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提名三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11.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单位是否必须在津注册?
答:第一完成单位须在津注册登记,其他完成单位不要求。
三、关于提名书填报
12.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如何判断应属开发类还是公益类?
答: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应用推广等,价值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方面的项目,建议选择开发类。
标准、计量、环保、科普、资源、医疗卫生等领域,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的项目,建议选择公益类。
13.如何确定哪些经济效益属于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
答: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因该项目研发和应用直接取得的经济效益,比如新增收入、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创汇和节支等。
14.非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应用相关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如何体现?
答:非参与项目提名的主要完成单位取得的经济效益,不纳入直接经济效益,可在应用情况中作为应用推广效益填报。
15.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的审计内容是什么?
答: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是为验证项目填报的直接经济效益数据真实性,应对主要完成单位涉及的直接经济效益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6.是否可以使用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作为经济效益审计报告?
答:不可以。
17.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是否需要一一对应?
答:不需要。应按实际贡献大小分别排序。
18.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代表性论文是否有发表时间限制?
答:没有。
19.提名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签字是否可以代签?
答:不可以。
20.完成单位进行了更名,与证明材料中单位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答:完成单位应使用最新的有效名称进行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公章完全一致。支撑材料中使用曾用名称的,应在附件中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局的更名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1.以往未获奖项目使用过的科技查新、科技成果鉴定等证明材料能继续使用吗?
答:科技查新、科技成果鉴定均为项目完成单位提供的第三方评价证明材料,不是科技奖励必备提名材料,由完成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酌情使用。
四、关于形式审查和评审
22.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情况有哪些?
答:常见情况主要有:①不属于相关奖种的奖励范围;②第一单位非在津注册登记单位;③主要完成单位未在主要技术支撑材料中体现;④完成人技术贡献中标注的主要支撑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⑤第一完成人是前一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或一等奖完成人;⑥同一人同一年度作为第一完成人提名项目超过2项;⑦自然科学奖没有列出代表性论文和他引论文、或提供的代表性论文公开发表时间不满一年,技术发明奖发明专利实施应用不满一年,科技进步奖主要技术内容实施应用或科普著作出版时间不满一年,房屋、桥梁、道路等土木工程专业项目或为该类项目配套开发的技术实施应用不满两年或出现安全事故;⑧提供的主要技术支撑材料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中使用过;⑨提名一等奖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⑩外籍完成人在华连续任职少于3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少于6个月,或无法证明满足提名要求;⑪必备附件未提交或提交不完整;⑫其他不符合《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法规文件以及当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
23.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程序都有哪些环节?
答:①形式审查。按要求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入初评。②初评。科学技术进步奖进行网络评审,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进行网评、答辩两轮评审。③评审委员会评议。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其中一等奖候选项目须答辩评审。④公示。评审结果公示30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关于公示
24.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如何公示?
答:提名项目须在提名单位和每个主要完成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提名单位须对各主要完成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对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完成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提名奖项和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提名者、项目简介、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主要技术支撑材料等。
提名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提名奖项和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项目简介等。
六、关于证书和奖金
25.提名项目已经完成获奖公示,何时领取获奖证书?
答:市政府发布授奖决定后进行制证,由提名单位统一领取。
26.每个获奖项目颁发几个获奖证书?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是否都有证书?
答:获奖项目的每个完成单位、完成人有单独的获奖证书。
27.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是否发放奖金?
答:2020年度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奖金1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奖金20万元,二等奖奖金10万元,三等奖奖金5万元。
28.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奖金如何领取?
答:市政府发布授奖决定后,市科技局统一将奖金拨付至各获奖项目提名单位,由提名单位向所提名的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发放。专家提名的项目一般拨付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有关术语:三大奖,即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关于提名
1.有哪些单位和人员能提名天津市科学技术奖?
答: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具有2020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的提名者为本市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相关部门。①专家学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获奖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天津市自然科学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天津市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组织机构: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高等院校,市属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各驻津科研单位,以及经天津市科协推荐、具备提名资格的学会、行业协会等。③部门: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各区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天津港保税区科技主管部门。
2.一人是否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提名项目?
答:同一人同一年度作为第一完成人最多可获得两项提名,作为非第一完成人参与项目不受项数限制。
3.如何获得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的提名项目填报账号?
答:单位提名项目,填报账号由提名单位进行创建和分配;专家提名项目,使用提名专家账号直接进行填报。
4.如何获得提名专家账号?
答:专家提名项目须填写提名工作手册中的《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账号申请表》,专家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至KJJL@tj.gov.cn进行账号申请。账户创建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申请人邮箱。
5.没有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项目是否可以提名?
答:可以。技术交易合同的类型和金额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为准,不涉及技术交易或未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项目,相关数据只计入经济效益,不视为技术交易收入。
二、关于被提名项目资格
6、曾经参与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还能继续提名参评吗?
答:可以。
7.2019年提名但未获奖的三大奖项目完成人可以作为2020年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吗?
答:可以。
8.2019年度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可以作为2020年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吗?
答:2019年度三大奖特等奖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三大奖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其他情况没有限制。
9.正在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尚未获奖的项目,是否可以提名参评?
答:不可以。
10.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同一提名项目最多允许几家完成单位,几名完成人?
答:三大奖提名一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2人;提名二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提名三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11.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单位是否必须在津注册?
答:第一完成单位须在津注册登记,其他完成单位不要求。
三、关于提名书填报
12.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如何判断应属开发类还是公益类?
答: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应用推广等,价值主要体现在经济效益方面的项目,建议选择开发类。
标准、计量、环保、科普、资源、医疗卫生等领域,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的项目,建议选择公益类。
13.如何确定哪些经济效益属于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
答: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因该项目研发和应用直接取得的经济效益,比如新增收入、新增利润、新增税收、创汇和节支等。
14.非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应用相关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如何体现?
答:非参与项目提名的主要完成单位取得的经济效益,不纳入直接经济效益,可在应用情况中作为应用推广效益填报。
15.经济效益审计报告的审计内容是什么?
答: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是为验证项目填报的直接经济效益数据真实性,应对主要完成单位涉及的直接经济效益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6.是否可以使用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作为经济效益审计报告?
答:不可以。
17.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是否需要一一对应?
答:不需要。应按实际贡献大小分别排序。
18.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代表性论文是否有发表时间限制?
答:没有。
19.提名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签字是否可以代签?
答:不可以。
20.完成单位进行了更名,与证明材料中单位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答:完成单位应使用最新的有效名称进行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公章完全一致。支撑材料中使用曾用名称的,应在附件中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局的更名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1.以往未获奖项目使用过的科技查新、科技成果鉴定等证明材料能继续使用吗?
答:科技查新、科技成果鉴定均为项目完成单位提供的第三方评价证明材料,不是科技奖励必备提名材料,由完成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酌情使用。
四、关于形式审查和评审
22.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情况有哪些?
答:常见情况主要有:①不属于相关奖种的奖励范围;②第一单位非在津注册登记单位;③主要完成单位未在主要技术支撑材料中体现;④完成人技术贡献中标注的主要支撑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⑤第一完成人是前一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或一等奖完成人;⑥同一人同一年度作为第一完成人提名项目超过2项;⑦自然科学奖没有列出代表性论文和他引论文、或提供的代表性论文公开发表时间不满一年,技术发明奖发明专利实施应用不满一年,科技进步奖主要技术内容实施应用或科普著作出版时间不满一年,房屋、桥梁、道路等土木工程专业项目或为该类项目配套开发的技术实施应用不满两年或出现安全事故;⑧提供的主要技术支撑材料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中使用过;⑨提名一等奖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⑩外籍完成人在华连续任职少于3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少于6个月,或无法证明满足提名要求;⑪必备附件未提交或提交不完整;⑫其他不符合《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法规文件以及当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
23.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程序都有哪些环节?
答:①形式审查。按要求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进入初评。②初评。科学技术进步奖进行网络评审,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进行网评、答辩两轮评审。③评审委员会评议。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其中一等奖候选项目须答辩评审。④公示。评审结果公示30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关于公示
24.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如何公示?
答:提名项目须在提名单位和每个主要完成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提名单位须对各主要完成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对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完成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提名奖项和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提名者、项目简介、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主要技术支撑材料等。
提名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提名奖项和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项目简介等。
六、关于证书和奖金
25.提名项目已经完成获奖公示,何时领取获奖证书?
答:市政府发布授奖决定后进行制证,由提名单位统一领取。
26.每个获奖项目颁发几个获奖证书?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是否都有证书?
答:获奖项目的每个完成单位、完成人有单独的获奖证书。
27.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是否发放奖金?
答:2020年度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奖金1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奖金20万元,二等奖奖金10万元,三等奖奖金5万元。
28.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奖金如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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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宁夏# 【法报调查 | 小区公共收益回归业主有多难 银川一小区发放“真金白银”引争议】长期以来,小区公共收益是笔糊涂账。不过最近,银川市中瀛御景小区却将小区公共收益“真金白银”地发放给业主,这一举措引起了行业内外的连锁反应。对于这项新举措,物业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及业主、网友们的态度形成了两极分化,由此,这一新举措尚未推广,就有被叫停之虞。银川市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状况如何?如何才能有效监管小区公共受益,使之能够真正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中瀛御景:760户业主获103万元公共收益
“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业主委员会返还公共收益的做法太棒了。”2019年12月31日12时,家住中瀛御景小区10号楼2单元403室的业主闫文保,在出示了女儿女婿的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后,从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近千元公共收益金,对业委会的新举措赞不绝口。
从2019年12月28日开始,银川市中瀛御景小区业委会向该小区业主发放公共收益金,这一做法不仅引起广大市民的热议,现场发放收益金的视频也被人民网转发,受到全国广大网友的热议。
记者了解到,中瀛御景小区共有16栋楼,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共有1100多户居民,现已入住800余户。据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张金国介绍,截至2019年12月30日18时,该小区已有760户业主从业委会领走了103万元的小区公共收益。
据了解,2018年7月12日,中瀛御景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经业委会工作人员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确认,该小区的2个户外停车场以及60个电梯广告,每年都会产生一定公共收益。经过与小区物业对接,2014年至2018年,该小区公共收益扣除各项合理支出外,仍累积了100余万元,加上2019年全年53万元的公共收益,共结余公共收益约156万元。2019年6月30日,经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将这156万元打入业委会的银行专用账户。2019年下半年,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配合,将开发商移交给业委会的小区会所3楼进行改造,投入10余万元购买了运动器材等,将其改造成文体活动室。除了改造活动室及物业合同测算、法律咨询等几项合理支出外,账面上还结余130余万元。考虑到每年小区都会有较为固定的公共收益,短期又没有大的支出,业委会委员们经过讨论,从2019年12月开始,广泛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经过对700多户已入住业主发放征询表,99%以上的业主支持通过现金返还的形式,分配从2014年以来所产生的小区公共收益,于是这才有近期向业主公开返还公共收益这一幕。
张金国向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小区共有60部电梯,每部电梯每年广告费收入大约在1100元左右,而两个地上停车场,收入加起来每年有40余万元,算下来,小区公共区域的收入每年都在50万元以上。对于结余部分为何没有全部返还,张金国表示:“小区还有业主尚未在业委会登记,他们也在返还序列内,这部分业主的公共收益金要预留。此外,小区还有其他开支,也需留钱应急。业主大可放心,账目随时公开。”
“自去年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还没入冬,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就将小区户外座椅铺上了海绵垫,配套服务越来越完善。”张金国说,在业委会委员们看来,作为物业公司,应该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做好服务工作,业委会也应起到良好的沟通监督作用,只有双方共同努力,小区管理才能得到良性发展。
小区公共收益 一笔看不见的账
事实上,业委会向业主发放公共收益,此前在国内已有先例。然而,此种做法即使在全国范围依然是凤毛麟角。采访中,有多个不同小区的业主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家住银川市湖畔嘉苑的业主许先生说:“在我住的小区,目前公共收益就是一笔糊涂账。我不知道这些广告到底是什么时候、谁同意上的?每块广告多少钱?到底赚回来多少钱?《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要定期向业委会告知,小区公共收益引进了哪家公司,怎么收费、分配?如果分配方案不合理,业委会需纠正、监督。但这一切的前提是要有小区业委会。对于湖畔嘉苑小区来说,业主们多年苦盼成立的业委会近期终于有了眉目,希望以此为契机,改变以往物业公司无人监督、广大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局面。”
家住景墨家园C区的业主覃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近5年没有正规物业公司管理,近10年从未召开过业主委员会,因此,广大业主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主管部门“不支持不提倡”引争议
2019年12月31日,当记者来到中瀛御景小区物业宁夏中灜泰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尽管此次发放公共收益是业主委员会的举措,但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物业公司在行业内承受了比较大的压力。
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小区公共收益的最大用途应放在小区“养老”方面,或是投入小区建设,返现的方式可以说是一种“短视”之举。毕竟每个小区的特点不一样,对于老旧小区来说,入不敷出很常见,很多情况下,都要用公共收益补“物业收入”不足的窟窿,在这种情况下,向业主返现显然是不明智的。
2020年1月2日,记者从银川市物业办物业管理科了解到,新修订的《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拟定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有部分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方案,经业主大会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六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有部分进行其他活动或者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利用物业服务用房进行其他活动或者经营的,还应当征得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利用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有部分进行其他活动或者经营的所得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进行存储和管理。
银川物业办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银川市共有1345个有物业公司服务的住宅小区,而没有物业公司服务的老旧小区,目前尚没有完全准确的数据统计。以前,大家不太关注物业经营方面产生的收益,如今,随着居住消费升级,产生的公共收益越来越可观,因此,这些收益应该取之业主、用于业主。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中瀛御景小区业委会向业主发放公共收益后,银川市物业办曾组织该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代表等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作为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是发放公共收益的举措程序是否规范、合理。经过调查,业委会在征求业主意见时,意见表上没有落款时间,业主没有签名及按手印,这些都是存在瑕疵的。目前,对于该小区发放公共收益的流程是否合规,物业办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对于中瀛御景小区的这一做法,主管部门的意见是“不支持、不提倡”。据了解。公共收益最主要的用途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小区内消防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安防、监控、道路、路灯,以及电梯的更换等诸多方面都会面临后续支出,而这些项目的支出正是来源于公共收益,如果不能着眼于长远,就很难做到‘老有所养’。”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2019年,银川市兴庆区共对106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所产生的费用为1.28亿元,尚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那么,究竟如何才能有效监管小区公共收益,使之能够让广大业主受益,本报对此持续关注。(记者 刘炳宇 文/图)
中瀛御景:760户业主获103万元公共收益
“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业主委员会返还公共收益的做法太棒了。”2019年12月31日12时,家住中瀛御景小区10号楼2单元403室的业主闫文保,在出示了女儿女婿的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后,从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近千元公共收益金,对业委会的新举措赞不绝口。
从2019年12月28日开始,银川市中瀛御景小区业委会向该小区业主发放公共收益金,这一做法不仅引起广大市民的热议,现场发放收益金的视频也被人民网转发,受到全国广大网友的热议。
记者了解到,中瀛御景小区共有16栋楼,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共有1100多户居民,现已入住800余户。据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张金国介绍,截至2019年12月30日18时,该小区已有760户业主从业委会领走了103万元的小区公共收益。
据了解,2018年7月12日,中瀛御景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经业委会工作人员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确认,该小区的2个户外停车场以及60个电梯广告,每年都会产生一定公共收益。经过与小区物业对接,2014年至2018年,该小区公共收益扣除各项合理支出外,仍累积了100余万元,加上2019年全年53万元的公共收益,共结余公共收益约156万元。2019年6月30日,经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将这156万元打入业委会的银行专用账户。2019年下半年,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配合,将开发商移交给业委会的小区会所3楼进行改造,投入10余万元购买了运动器材等,将其改造成文体活动室。除了改造活动室及物业合同测算、法律咨询等几项合理支出外,账面上还结余130余万元。考虑到每年小区都会有较为固定的公共收益,短期又没有大的支出,业委会委员们经过讨论,从2019年12月开始,广泛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经过对700多户已入住业主发放征询表,99%以上的业主支持通过现金返还的形式,分配从2014年以来所产生的小区公共收益,于是这才有近期向业主公开返还公共收益这一幕。
张金国向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小区共有60部电梯,每部电梯每年广告费收入大约在1100元左右,而两个地上停车场,收入加起来每年有40余万元,算下来,小区公共区域的收入每年都在50万元以上。对于结余部分为何没有全部返还,张金国表示:“小区还有业主尚未在业委会登记,他们也在返还序列内,这部分业主的公共收益金要预留。此外,小区还有其他开支,也需留钱应急。业主大可放心,账目随时公开。”
“自去年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还没入冬,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就将小区户外座椅铺上了海绵垫,配套服务越来越完善。”张金国说,在业委会委员们看来,作为物业公司,应该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做好服务工作,业委会也应起到良好的沟通监督作用,只有双方共同努力,小区管理才能得到良性发展。
小区公共收益 一笔看不见的账
事实上,业委会向业主发放公共收益,此前在国内已有先例。然而,此种做法即使在全国范围依然是凤毛麟角。采访中,有多个不同小区的业主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家住银川市湖畔嘉苑的业主许先生说:“在我住的小区,目前公共收益就是一笔糊涂账。我不知道这些广告到底是什么时候、谁同意上的?每块广告多少钱?到底赚回来多少钱?《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要定期向业委会告知,小区公共收益引进了哪家公司,怎么收费、分配?如果分配方案不合理,业委会需纠正、监督。但这一切的前提是要有小区业委会。对于湖畔嘉苑小区来说,业主们多年苦盼成立的业委会近期终于有了眉目,希望以此为契机,改变以往物业公司无人监督、广大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局面。”
家住景墨家园C区的业主覃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近5年没有正规物业公司管理,近10年从未召开过业主委员会,因此,广大业主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主管部门“不支持不提倡”引争议
2019年12月31日,当记者来到中瀛御景小区物业宁夏中灜泰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访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尽管此次发放公共收益是业主委员会的举措,但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物业公司在行业内承受了比较大的压力。
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小区公共收益的最大用途应放在小区“养老”方面,或是投入小区建设,返现的方式可以说是一种“短视”之举。毕竟每个小区的特点不一样,对于老旧小区来说,入不敷出很常见,很多情况下,都要用公共收益补“物业收入”不足的窟窿,在这种情况下,向业主返现显然是不明智的。
2020年1月2日,记者从银川市物业办物业管理科了解到,新修订的《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拟定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有部分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方案,经业主大会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六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有部分进行其他活动或者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利用物业服务用房进行其他活动或者经营的,还应当征得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利用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有部分进行其他活动或者经营的所得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进行存储和管理。
银川物业办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银川市共有1345个有物业公司服务的住宅小区,而没有物业公司服务的老旧小区,目前尚没有完全准确的数据统计。以前,大家不太关注物业经营方面产生的收益,如今,随着居住消费升级,产生的公共收益越来越可观,因此,这些收益应该取之业主、用于业主。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中瀛御景小区业委会向业主发放公共收益后,银川市物业办曾组织该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代表等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作为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是发放公共收益的举措程序是否规范、合理。经过调查,业委会在征求业主意见时,意见表上没有落款时间,业主没有签名及按手印,这些都是存在瑕疵的。目前,对于该小区发放公共收益的流程是否合规,物业办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对于中瀛御景小区的这一做法,主管部门的意见是“不支持、不提倡”。据了解。公共收益最主要的用途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小区内消防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安防、监控、道路、路灯,以及电梯的更换等诸多方面都会面临后续支出,而这些项目的支出正是来源于公共收益,如果不能着眼于长远,就很难做到‘老有所养’。”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2019年,银川市兴庆区共对106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所产生的费用为1.28亿元,尚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那么,究竟如何才能有效监管小区公共收益,使之能够让广大业主受益,本报对此持续关注。(记者 刘炳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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