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By2提告李靓蕾,信息量不小。
By2工作室表示孙雨在2012至2013和王力宏正式交往,双方密友可以作证。
By2文中喊话李靓蕾法院见,不过律师声明中并未见李靓蕾这个名字,而是用“网络用户”代替,这对应了李靓蕾还未实名认证这一点。
看完By2工作室发文,现在事情的焦点又回到如何鉴别真假女友上了,这件事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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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By2工作室发文,现在事情的焦点又回到如何鉴别真假女友上了,这件事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全新开局 全力奔跑 大手笔建设省副中心城市# 2021年终特稿⑦ 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南阳[超话]# 发展无止境,改革,永远是“进行时”。
去年以来,南阳坚持“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聚焦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弊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百姓关切的重点领域,找准关键点、切入点与着力点,持续深化全领域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进展,全市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
重点突破
勇闯改革“深水区”
一子落,全盘活。改革终究是要奔着问题去的,就是要啃硬骨、克难关。
探索实行“塘长制”,推动“千村万塘”旧貌换新颜;南召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社会矛盾问题终点站”;探索建立“五快一提”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等三项改革被省委改革办红榜通报表扬……
我市始终直面改革热点,勇闯改革“深水区”,抓住关键领域,破解难题、激活全盘,不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一批批重点改革成果不断涌现。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摸底工作正在稳步进行。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9342亩、处置闲置土地1624亩。持续开展涉税数据共享共建工作,累计共享数据126万条。
培育创新主体创新平台。以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行业带动能力的大中型骨干企业为重点,培育省创新龙头企业9个。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17.2亿元。
激发产业改革发展新动能。围绕新兴产业布局,牵头制定了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4个新兴产业链提升方案。出台《2021年南阳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企业上云1271家。
健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西峡县获批河南省第二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加快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改造287个。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全市有2家企业4个产品入选“中国好粮油”产品、11家企业共15个产品入选“河南好粮油”产品,入选企业数和产品数分列全省第一、第二。新发展农民合作社743家、累计20151家;新发展家庭农场389家、累计10631家。大力支持联合体发展,19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销售收入734亿元。
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力度,争取省级文化方面专项资金5994万元。投资600万元建设融媒体平台,以“三微一端一网”为中心建设融媒体矩阵。全面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公共图书馆(含分馆)186家、文化馆(含分馆)217家。
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中心城区完成46354户,市机关事务中心等5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回收企业签订资源回收协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项目建成运行……
一系列关键领域改革举措稳步实施,南阳改革进程愈广、愈深,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赢得主动和优势。
优化服务
唱好简政放权“重头戏”
优环境、简流程、放权限、降税负、破藩篱、拆路障……我市把改革摆在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优先抓好落实,改革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作用逐步显现。
印发《南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营商环境排名上升8个位次,进步幅度全省第一。完成“豫事办”分厅建设任务,实行“快递+政务服务”模式,不见面审批率达到95.86%。探索实行“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是全国最先进的政务服务模式。#奋力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级“互联网+监管”监管数据中心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等监管系统对接,各类数据累计汇聚2.67亿条。目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已在部分政府部门、重点领域推广实施。与多地区联合推行“跨省通办”,实现秒批办理、快递收件,实现“跨省通办”事项155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压减至58个,全流程最长审批时限压缩至31个工作日,“工改”审批管理系统累计运转项目1983个。
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组建16个专项工作服务组,4433名各级干部包联企业6906家,全面了解企业诉求,全力解决存在问题。探索建立南阳市企业家“早餐畅聊”会商机制,定期邀请企业家代表共进早餐,听取建议,解决问题,共谋发展……
通过一系列改革,我市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市场秩序,激发了市场活力,在打造行政审批事项少、审批效率高、创新创业环境优上迈出坚实步伐。
提升温度
奋力打好“民生牌”
民之所需,政之所向,群众的口碑就是改革的丰碑。
南阳各项改革聚焦广大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破解民生难题,让老百姓既感受到改革发展的速度,又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温度。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启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实现了公办、民办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有证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同时,开展中小学生午餐午托和课后延时服务,为30.5万名有在校就餐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供餐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全市14家县区疾控机构全部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并投入使用,省、市疾控中心先后培训核酸采样人员2494人。推动“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组建工作,组建城市医联体,13个县市区已全部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全市189个乡镇卫生院、4058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村医“乡聘村用”全面完成。完成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市基层卫生医疗云计算系统整合,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在辖区内可查询调阅、全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统一身份认证。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成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15个、城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4个,城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3%。全市签发电子社保卡260万张。配套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政策,扶持退役军人就业1840人、创业41人。排查患重特大疾病人员1.2万人,排查重残人员14.56万人。
与此同时,我市创新建立“五专七合一兜底”农村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工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六专六好”南阳模式走在全省前列。深入实施“四集中”兜底保障模式,建设“四集中”机构1481家,集中供养特困群众5.98万人、社会托养3.87万人。
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我市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体制机制走在全省前列,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对城市社区采取“1+1+1+N”的网格模式,按照“9+X模式”建立市县乡村网格五级综治信息系统。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大量矛盾纠纷和民生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支民调员队伍”建设,覆盖率100%……
奔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让改革举措升华为制度成果、转化为改革红利。我市扎扎实实的改革成效,催生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红包”。
改革风劲催潮涌,扬帆搏浪正当时。“十四五”的大幕已经拉开,站在新征程的起点,南阳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铿锵,决心满满,斗志昂扬。(记者 陈琼)
去年以来,南阳坚持“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聚焦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弊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百姓关切的重点领域,找准关键点、切入点与着力点,持续深化全领域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进展,全市改革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
重点突破
勇闯改革“深水区”
一子落,全盘活。改革终究是要奔着问题去的,就是要啃硬骨、克难关。
探索实行“塘长制”,推动“千村万塘”旧貌换新颜;南召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社会矛盾问题终点站”;探索建立“五快一提”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等三项改革被省委改革办红榜通报表扬……
我市始终直面改革热点,勇闯改革“深水区”,抓住关键领域,破解难题、激活全盘,不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一批批重点改革成果不断涌现。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摸底工作正在稳步进行。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9342亩、处置闲置土地1624亩。持续开展涉税数据共享共建工作,累计共享数据126万条。
培育创新主体创新平台。以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行业带动能力的大中型骨干企业为重点,培育省创新龙头企业9个。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17.2亿元。
激发产业改革发展新动能。围绕新兴产业布局,牵头制定了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4个新兴产业链提升方案。出台《2021年南阳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企业上云1271家。
健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西峡县获批河南省第二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加快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改造287个。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全市有2家企业4个产品入选“中国好粮油”产品、11家企业共15个产品入选“河南好粮油”产品,入选企业数和产品数分列全省第一、第二。新发展农民合作社743家、累计20151家;新发展家庭农场389家、累计10631家。大力支持联合体发展,19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销售收入734亿元。
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加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力度,争取省级文化方面专项资金5994万元。投资600万元建设融媒体平台,以“三微一端一网”为中心建设融媒体矩阵。全面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公共图书馆(含分馆)186家、文化馆(含分馆)217家。
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中心城区完成46354户,市机关事务中心等5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回收企业签订资源回收协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项目建成运行……
一系列关键领域改革举措稳步实施,南阳改革进程愈广、愈深,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赢得主动和优势。
优化服务
唱好简政放权“重头戏”
优环境、简流程、放权限、降税负、破藩篱、拆路障……我市把改革摆在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优先抓好落实,改革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作用逐步显现。
印发《南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营商环境排名上升8个位次,进步幅度全省第一。完成“豫事办”分厅建设任务,实行“快递+政务服务”模式,不见面审批率达到95.86%。探索实行“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是全国最先进的政务服务模式。#奋力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
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级“互联网+监管”监管数据中心实现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等监管系统对接,各类数据累计汇聚2.67亿条。目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已在部分政府部门、重点领域推广实施。与多地区联合推行“跨省通办”,实现秒批办理、快递收件,实现“跨省通办”事项155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事项压减至58个,全流程最长审批时限压缩至31个工作日,“工改”审批管理系统累计运转项目1983个。
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专班,组建16个专项工作服务组,4433名各级干部包联企业6906家,全面了解企业诉求,全力解决存在问题。探索建立南阳市企业家“早餐畅聊”会商机制,定期邀请企业家代表共进早餐,听取建议,解决问题,共谋发展……
通过一系列改革,我市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市场秩序,激发了市场活力,在打造行政审批事项少、审批效率高、创新创业环境优上迈出坚实步伐。
提升温度
奋力打好“民生牌”
民之所需,政之所向,群众的口碑就是改革的丰碑。
南阳各项改革聚焦广大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破解民生难题,让老百姓既感受到改革发展的速度,又感受到改革发展的温度。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启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实现了公办、民办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有证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同时,开展中小学生午餐午托和课后延时服务,为30.5万名有在校就餐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供餐服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全市14家县区疾控机构全部建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并投入使用,省、市疾控中心先后培训核酸采样人员2494人。推动“南阳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组建工作,组建城市医联体,13个县市区已全部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全市189个乡镇卫生院、4058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村医“乡聘村用”全面完成。完成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市基层卫生医疗云计算系统整合,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在辖区内可查询调阅、全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统一身份认证。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成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15个、城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4个,城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3%。全市签发电子社保卡260万张。配套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政策,扶持退役军人就业1840人、创业41人。排查患重特大疾病人员1.2万人,排查重残人员14.56万人。
与此同时,我市创新建立“五专七合一兜底”农村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工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六专六好”南阳模式走在全省前列。深入实施“四集中”兜底保障模式,建设“四集中”机构1481家,集中供养特困群众5.98万人、社会托养3.87万人。
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我市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体制机制走在全省前列,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对城市社区采取“1+1+1+N”的网格模式,按照“9+X模式”建立市县乡村网格五级综治信息系统。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大量矛盾纠纷和民生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支民调员队伍”建设,覆盖率100%……
奔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让改革举措升华为制度成果、转化为改革红利。我市扎扎实实的改革成效,催生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红包”。
改革风劲催潮涌,扬帆搏浪正当时。“十四五”的大幕已经拉开,站在新征程的起点,南阳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铿锵,决心满满,斗志昂扬。(记者 陈琼)
【立规矩、儆效尤!曝光临沂这13家检验检测机构】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典型案例,其中12家机动车检测公司“上榜”。
为守牢安全底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惩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防止数据造假,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规范市场秩序,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三级联动,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公布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达到曝光一个案例、警示一批违法企业、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实现立规矩、儆效尤的效果。
一、临沂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对临沂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两辆车双怠速法检测转速过程数据异常,加载减速法检测油温过程数据异常,通过检验照片发现未使用油温传感器进行检测,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17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二、临沂市鑫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对临沂市鑫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用车环保检测中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加载减速工况法的检测过程由准驾车型为“C1”的检测员完成,与规定准驾车型不符;车号为鲁Q2XXXX、鲁Q8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在该机构安检滚筒线上线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其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安检滚筒线)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1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三、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对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大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和鲁Q8XXXX双怠速检测法的检测过程由准驾车型为“B2”的检测员完成,与规定准驾车型不符;车号为鲁Q1XXXX、鲁C1XXXX、鲁QK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复检驻车制动检验项目时,在安检2号线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安检2号线)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9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四、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港区检测处)
2021年4月13日,对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港经济开发区检测处)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车辆鲁Q1XXXX环保检测加载减速法的检验过程数据与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具有可溯源性,涉嫌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4月20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五、蒙阴县恒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6日,对蒙阴县恒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鲁QXXXXX、鲁QXXXXX机动车环保检测加载减速法报告中基本信息部分的发动机额定功率与实测最大轮边功率明显偏离,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六、郯城鸿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对郯城鸿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对鲁QXXXXX、鲁QXXXXX等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缺少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未摘除挂车进行空车质量检验,检测检验过程与OBD数据不符,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8日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七、沂南县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对沂南县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杜XX持C1驾驶证驾驶某大型汽车检测,人员的资质与检测车型不符;该机构未取得全时四驱和具有防滑控制功能不能解除的车辆的检验资质,却于2021年在不同的时间内检测了四辆全时四驱车的在用车辆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引车员梁XX驾驶某大型专用校车和引车员杜XX驾驶某大型汽车分别到地沟内一人独立完成对该车底盘部件、底盘间隙仪检查的行为,不符合GB38900标准的相关要求,涉嫌超范围检测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2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八、费县华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对费县华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对车牌号为鲁QXXXXX的全时四驱小型越野车在安检滚筒线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验报告,超出了其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安检滚筒线)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九、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对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鲁A1XXXX(总质量3800Kg)在该机构环保一号线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的限制范围(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不能检测),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十、平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对平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最大设计总质量4200kg和最大设计总质量3615kg的机动车在该机构的环保2号线完成了加载减速工况法环保检验,出具了合格的报告单,而该机构环保2号线通过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限制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不能检。车号为鲁Q.X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复检驻车制动时在该机构安检2号滚筒线检测并出具了合格报告,超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8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一、兰陵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对兰陵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于2021年2月5日、2月23日、4月17日通过1号检测线为鲁QXXXXG、鲁QXXXX6、鲁QXXXXH全时四驱车辆,在机构综安混合1号线上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1日对该机构实施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二、临沭县华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对临沭县华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调取鲁QFXXXX、鲁Q8XXXX、鲁Q3XXXX、鲁QRXXXX、鲁QCXXXX、鲁AXXXXX车辆双怠速检测照片,发现上述车辆为双排气管,均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排气管进行堵塞,通过检验出具报告(现场查看环保监管平台视频录像,均无法查看),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12月2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三、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对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存在实验室部分检验检测场所不满足要求、原始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问题。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于6月17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7月12日,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审核验收,该机构已整改完成符合相关要求,不再给予罚款。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典型案例,其中12家机动车检测公司“上榜”。
为守牢安全底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惩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行为,防止数据造假,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规范市场秩序,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省、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三级联动,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公布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达到曝光一个案例、警示一批违法企业、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实现立规矩、儆效尤的效果。
一、临沂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对临沂恒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两辆车双怠速法检测转速过程数据异常,加载减速法检测油温过程数据异常,通过检验照片发现未使用油温传感器进行检测,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6月17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二、临沂市鑫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对临沂市鑫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用车环保检测中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加载减速工况法的检测过程由准驾车型为“C1”的检测员完成,与规定准驾车型不符;车号为鲁Q2XXXX、鲁Q8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在该机构安检滚筒线上线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其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安检滚筒线)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21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三、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对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大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和鲁Q8XXXX双怠速检测法的检测过程由准驾车型为“B2”的检测员完成,与规定准驾车型不符;车号为鲁Q1XXXX、鲁C1XXXX、鲁QK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复检驻车制动检验项目时,在安检2号线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安检2号线)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要求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19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四、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港区检测处)
2021年4月13日,对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临港经济开发区检测处)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车辆鲁Q1XXXX环保检测加载减速法的检验过程数据与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具有可溯源性,涉嫌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4月20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五、蒙阴县恒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6日,对蒙阴县恒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鲁QXXXXX、鲁QXXXXX机动车环保检测加载减速法报告中基本信息部分的发动机额定功率与实测最大轮边功率明显偏离,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六、郯城鸿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对郯城鸿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对鲁QXXXXX、鲁QXXXXX等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缺少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未摘除挂车进行空车质量检验,检测检验过程与OBD数据不符,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8日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七、沂南县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4日,对沂南县通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杜XX持C1驾驶证驾驶某大型汽车检测,人员的资质与检测车型不符;该机构未取得全时四驱和具有防滑控制功能不能解除的车辆的检验资质,却于2021年在不同的时间内检测了四辆全时四驱车的在用车辆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引车员梁XX驾驶某大型专用校车和引车员杜XX驾驶某大型汽车分别到地沟内一人独立完成对该车底盘部件、底盘间隙仪检查的行为,不符合GB38900标准的相关要求,涉嫌超范围检测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2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八、费县华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对费县华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对车牌号为鲁QXXXXX的全时四驱小型越野车在安检滚筒线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验报告,超出了其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安检滚筒线)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九、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对沂水正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鲁A1XXXX(总质量3800Kg)在该机构环保一号线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的限制范围(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不能检测),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十、平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对平邑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在对最大设计总质量4200kg和最大设计总质量3615kg的机动车在该机构的环保2号线完成了加载减速工况法环保检验,出具了合格的报告单,而该机构环保2号线通过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限制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车辆不能检。车号为鲁Q.XXXXX的全时四驱车辆复检驻车制动时在该机构安检2号滚筒线检测并出具了合格报告,超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2月8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一、兰陵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对兰陵县安畅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于2021年2月5日、2月23日、4月17日通过1号检测线为鲁QXXXXG、鲁QXXXX6、鲁QXXXXH全时四驱车辆,在机构综安混合1号线上检测并出具了报告,超出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中的限制范围(全时四驱和适时四驱车辆不能检),涉嫌超范围检测。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1日对该机构实施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二、临沭县华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对临沭县华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调取鲁QFXXXX、鲁Q8XXXX、鲁Q3XXXX、鲁QRXXXX、鲁QCXXXX、鲁AXXXXX车辆双怠速检测照片,发现上述车辆为双排气管,均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排气管进行堵塞,通过检验出具报告(现场查看环保监管平台视频录像,均无法查看),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于12月23日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认为该机构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
十三、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对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存在实验室部分检验检测场所不满足要求、原始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问题。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于6月17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7月12日,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审核验收,该机构已整改完成符合相关要求,不再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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